1、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资质初审指南2012-07-04 下午 04:50:28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点击数:43222文章字号:小标准大文章字体:雅黑宋体审批事项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初审主办机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管理处法律法规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五、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9号审批范围和条件受理范围: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一级资质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初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准;二级及以下资质由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受理条件:(一)关于印发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
2、施工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办市200640号);(二)关于印发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办市200668号)。(三)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筑智能化等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延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市201233号办事流程 一、网上填报和准备申报资料。企业登陆粤建网“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通过后,企业在网上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加盖公章),并按要求准备相应的申报材料。 二、核验原件。申请人到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材料。其中省属和工商注册地在广州的企业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核验材料。 三、递交申报材料。企业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3、及复印件,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递交申报材料。 四、领取办理结果。当网上显示办理状态为“可到窗口取件”后,企业持接收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领取办理结果。申报材料企业申请资质需提供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资料一套。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装订:一、企业首次申请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需提交以下材料:1.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的验资证明或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4.企业章程;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简历及任命文件;6.企业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职称
4、证书、主持完成的工程业绩证明;7.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8.企业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9.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注册和非注册人员)与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或有关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与现聘用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10.企业的工作场所及必要的技术装备证明;11.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及技术、安全、档案等方面管理制度文件。二、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增项,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资质证书正、副本;2.企业近三年经审计
5、的财务报表;3.企业完成的工程业绩证明。三、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申请一级资质延续,需提交以下材料:1.设计与施工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原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企业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5.企业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6.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注册和非注册人员)与现聘用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及申报之日前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对在资质有效期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信用档案中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企
6、业,应当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整改情况的相关材料四、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准的资质,仍需上报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基本信息表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等电子信息和书面表格,具体请参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报送的通知(粤建办许函2010581号)和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填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办许函2010662号)办理。五、填报要求1.企业申请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要如实填报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对其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报出后,不得修改;2.申请材料要清楚、齐全,出现数据不全、字迹潦草、印鉴不清、
7、难以辨认的,资质受理部门可不予受理; 3.企业申请资质,需报送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电子文档一份),附件材料一份,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基本信息表(电子文档一份)。 六、申报单位在首次申请、升级申请、增项申请时,应填报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企业业绩汇总表(不考核企业业绩的免)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个人业绩汇总表。申报单位在填报企业、个人业绩汇总表时应按在省外、省内的业绩分别制表,业绩汇总表需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电子版(EXCEL格式)光盘一并随申报材料上报。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分管厅长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无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申请表和填表说明咨询电话02083133642投诉电话02083133661受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2楼邮编:51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