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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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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发行日期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文件编码:LM-ISO3-H*2010年01月18日Page 9/9Rev:A0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质量体系文件876543210修订次数修订页次文件制订、修订、废止申请单编号实施日期变更描述核定(Approved)审核(Checked)制定(Prepared)发行(Issued By)ByDate1. 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本单位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本单位发展,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单位的决策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事机构、劳资机构、工会组织;各分厂、车间2. 相关文件无3. 名词定义职业病系指劳动者在生产

2、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本规定所列职业病名单(附后)中的职业病,为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范围。各地区、部门需增补的职业病,应报卫生部审批。4. 职责1、为了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妥善处理、安置职业病患者。2、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施分类管理、综合治理。3、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设置的公告栏公告主要的内容。 5. 作业程序1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工种)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2凡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和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不得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3、职业病的诊断应按卫生部颁发

3、的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及其有关规定执行。凡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职工,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发给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4、 职业病患者的待遇,由单位行政、工会和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根据其职业病诊断证明和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按国家现行规定确定。经费开支渠 道按现行规定办理。 5、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组)的意见,安排其医治或疗养。在医治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或工作的,应在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的生产、工作的技术骨干,调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6、从事有害作业的

4、职工,因按规定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应按正常出勤处理;如职业病防治机构(诊断组)认为需要住院作进一步检查时,不论其最后是否诊断为职业病,在此期间可享受职业病待遇。 7、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单位为其建立健康档案。变动工作单位时,事先须经当地职业病防治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其检查材料装入健康档案。 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职业病待遇应由原单位负责或两个单位协商处理,双方商妥后方可办理调转手续,并将其健康档案、职业病诊断证明及职业病处理情况等材料全部移交新单位。调出、调入单位都应将情况报各所在地的劳 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机构备案。 职工到新单位后,新发现的职业病不论与现工作有无

5、关系,其职业病待遇由新单位负责。过去按有关规定已做处理的不再改变。 8、劳动合同制工人、;临时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在待业期间新发现的职业病与上1个劳动合同期工作有关时,其职业病待遇由原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负责;如原单位已与其他单位合并者,由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如原单位已撤 销者,应由原单位的上级主管机关负责。 9、 各级工会组织有权监督检查患职业病的职工有关待遇的处理情况,对于不按国家规定处理,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单位,应出面进行交涉,直至代表职工本人向法院起诉。10、 本规定于2010年1月18日起施行。附职业病名单一、 职业中毒 1 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 2 汞及其化合物

6、中毒 3 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4 铜及其化合物中毒 5 铍病 6 铊及其化合物中毒 7 钒及其化合物中毒 8 磷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 9 砷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砷化氢) 10 砷化氢中毒 11氯气中毒 12 二氧化硫中毒 13 光气中毒 14 氨中毒 15 氮氧化合物中毒 16 一氧化碳中毒 17 二硫化碳中毒 18 硫化氢中毒 19 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 20 工业性氟病 21 氰及睛类化合物中毒 22 四乙基铅中毒 23有机锡中毒 24 碳基镍中毒 25 苯中毒 26 甲苯中毒 27 二甲苯中毒 28 正已烷中毒 29 汽油中毒 30 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

7、裂解物中毒 31 二氯乙烷中毒 32 四氯化碳中毒 33 氯乙烯中毒 34三氯乙烯中毒 35 氯丙烯中毒 36 氯丁二烯中毒 37 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 38 三硝基甲苯中毒 39 甲醇中毒 40 酚中毒 41 五氯酚中毒 42 甲醛中毒 43 硫酸二甲酯中毒 44 丙烯酞胺中毒 45 有机磷农药中毒 46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 47 杀虫眯中毒 48 澳甲烷中毒 49 拟除虫菊脂类农药中毒 50 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与处理原则可以诊断的职业性中毒性肝病 51 根据职业性急性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二、尘肺 1 矽肺二、 2 煤工尘

8、肺 3 石墨尘肺 4 炭黑尘肺 5 石棉肺 6滑石尘肺 7 水泥尘肺 8云母尘肺 9 陶工尘肺 10 铝尘肺 11 电焊工尘肺 12 铸工尘肺三、物理因素职业病 1 中暑 2 减压病 3 高原病 4 航空病 5 局部振动病 6 放射性疾病 (1)急性外照射放射病 (2)慢性外照射放射病 (3)内照射放射病 (4)放射性皮肤烧伤四、职业性传染病 1 炭疽 2 森林脑炎 3 布氏杆菌病五、职业性皮肤病 1 接触性皮炎 2 光敏性皮炎 3 电光性皮炎 4 黑变病 5 痤疮 6 溃疡 7 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六、职业性眼病 1 化学性眼部烧伤 2 电光性眼炎 3 职业性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七、职业性耳鼻喉疾病 1 噪声聋 2 铬鼻病八、职业性肿瘤 1 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 2 联苯胺所致膀恍癌 3 苯所致白血病 4 氯甲醚所致肺癌 5 砷所致肿瘤、皮肤癌 6 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 7 焦炉工人肺癌 8 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九、其他职业病 1 化学的伤 2 金属烟热 3 职业性哮喘 4 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 5 棉尘病 6 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7 牙酸蚀病7相关文件无* 非经许可 不可翻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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