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付业务协议书甲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及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行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及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 为明确双方责任,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代付业务达成以下合作协议。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代付业务,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日期(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将甲方向其发放对象支付的资金存入其发放对象指定的个人存款账户。第二条 本协议所称的个人存款账户指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个人存款账户介质为龙卡通。第三条 办理首次代付业务时,甲
2、方应提供发放对象在乙方开立的个人存款账户名称和号码。对于需要在乙方新开户的发放对象,甲方应征得发放对象同意,选定乙方开户进行代理代付业务,甲方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发放对象的身份证件,出示委托单位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乙方据以开立个人存款账户。办理代付业务的个人存款账户介质的交接手续时,委托单位经办人必须出示委托单位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并须在银行提供的资料清单上签字确认。第四条 乙方为甲方发放对象新开立个人存款账户介质设置密码时,采用统一设置初始密码随机生成密码。乙方将个人存款账户介质和密码信息交甲方发放给其发放对象,甲方对个人存款账户介质、
3、密码等信息承担保密责任,由于甲方原因泄漏发放对象存款账户、密码等信息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向其发放对象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对于统一设置初始密码方式的,甲方发放对象初次领到个人存款账户介质后,应及时由本人持身份证件到乙方柜台修改密码,以防他人冒领、盗用存款,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五条 甲方选择柜台报盘专线传输其它: 模式办理代付数据文件传递。选择柜面报盘模式办理代付业务的,应优先提供加密磁盘(非加密磁盘还需提供纸质代付清单),按照甲、乙双方认可的数据格式和数据加密程序进行数据加密,磁盘信息的真实性、正确性及代付资金用途的合法性由甲方负责,因加密磁盘数据不正确造成的损失乙方
4、不承担责任。选择专线传输模式办理代付业务的,应通过专线传输加密电子数据,按照甲、乙双方认可的数据格式和数据加密程序进行数据加密,加密电子数据的真实性、正确性及代付资金用途的合法性由甲方负责,因加密电子数据不正确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第六条 甲方采取专线传输等办理代付业务的,甲方认可乙方可直接依据甲方电子信息办理资金划转及代付业务,甲方无需提供代付清单。采取柜台报盘等方式办理代付业务的,甲方除提供磁盘数据外,还应提供代付清单等作为代付依据。第七条 甲方应于每月 日营业终了前向乙方提供代付资金数据磁盘等资料,并于此前将代付资金总额付给乙方,同意采取以下第 种模式支付代付资金。1约定转账,甲方指
5、定其在乙方开立的一个账户: 作为代付资金账户,在每月 日前将代付资金总额划入此账户内,由乙方扣收;2主动付款,甲方须提供支票等付款凭证到乙方主动付款。由于甲方拨付不及时、不足额造成代付资金发放延误,或甲方提供数据有误而造成代付资金发放延误、不足额及错误,或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代付资金重复多次发放的,由甲方负责。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甲方代付资金在 工作日内未进行代付,乙方将甲方代付资金退回到甲方代付资金账户或双方商定的账户: (以下简称甲方账户)。由于甲方发放对象账户异常等原因导致代付失败的,甲方应在 工作日内办理补发,未办理补发的,乙方将资金退回甲方账户。其他原因导致代付业务交易失败的,乙方依据失败清
6、单与甲方进行对账核实,根据协商确定的方法或要求,重新办理代付业务或将未成功发放的代付资金退回甲方账户。第八条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代付资金数据与拨付资金总额进行核对,存有异议的,应在 日内通知甲方。第九条 在甲方及时足额将代付资金划入约定账户的前提下,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将代付资金划入甲方发放对象个人存款账户中。由于乙方划款不及时造成代付资金发放延误,或乙方未按甲方提供数据发放而造成代付资金发放错误,由乙方负责。第十条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代付业务,同意按照以下第 种标准向乙方支付手续费。1按笔计收,本地: 元/笔;异地: 元/笔;2按金额计收,代付金额 %(本地); %(异地);3 。第十一条 甲方同
7、意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向乙方支付手续费。1.甲方拨付代付资金的同时支付给乙方手续费; 2.甲方每次办理代付业务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手续费;3.乙方按约定手续费收取标准于每次拨付代发资金的同时从甲方 账户主动扣收手续费;4.乙方于每月 日从甲方账户主动扣收手续费。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手续费的,或因甲方账户余额不足造成乙方无法扣收手续费的,则乙方有权从甲方在建设银行开立的任何账户上扣收任何币种资金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手续费,由此产生的汇率等损失由甲方承担。必要时,乙方有权暂停代付业务直至终止本协议,并按应收手续费每日 的比例收取滞纳金。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进行差错处理
8、。1.甲方发放代付资金的金额和日期由甲方决定,如甲方发放对象存在异议,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2.甲方提供的代付清单与磁盘数据不符时,由甲方核对一致后办理代付业务。3.乙方收到甲方代付资金数据资料但在实际发放代付资金之前, 如甲方发现代付资金文件存在错误要求修改的,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可暂停发放代付资金并按甲方修改后的代付资金数据和双方商定的日期办理代付业务。4.乙方收到甲方代付资金数据资料并已经发放代付资金后,如甲方发现代付资金数据存在错误,要求甲方发放对象退款的,应由甲方自行与其发放对象协商,经发放对象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协助办理退还手续。5.乙方收到甲方代付资金数据资料并已经发放代付资
9、金后,如甲方发现代付资金数据存在错误,需要补充发放代付资金,可按照代付资金数据格式向乙方提交补充发放的代付资金数据,乙方可协助补充发放。第十三条 乙方有权根据银行监管部门、同业协会的规定或业务发展需要调整代付业务收费标准,并经甲方同意后按调整后的标准收取手续费。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或供电、通讯、网络等非乙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约定代付资金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代付业务。第十五条 乙方不介入收付双方经济纠纷,如乙方因收付双方纠纷遭索赔或起诉,则甲方承诺自费就上述索赔或起诉为乙方答辩,并支付乙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和费用。第十六条 甲方不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乙
10、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第十七条 补充条款1 。2 。3 。第十八条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 年。合同到期前 日内,双方均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协议期延长 年。第十九条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本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第二十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法律、法规、有关政策等发生变化,双方应按有关规定修订本协议。第二十一条 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不涉及争议部分,甲乙双方仍需继续履行。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