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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
时间:2011-5-28 11:12:02 点击次数:50
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介绍
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是国家级的综合性大展,从1957年举办的第一届和1981年举办的第二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以来,通过此项展览涌现出了相当一批具有深厚实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美术家,展览在当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许多当年的参展作者在今天已成为了画坛的中坚力量。相隔28年后,2008年由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中国美术家协会共同作为主办单位,成功举办了第三届全国青年美展。2008年12月27日,展览在中国美术馆拉开帷幕。从4万件作品中评选产生的263件青年美术家的作品,在较高的艺术水准前提下,突出展现了青年人的创新性、探索和勇于突破的锐气。反映出当代中国青年一代在时代与学术双方面的探索和创造水平,展示出青年一代关注生活的炽热情感和对艺术的不懈追求。
为继续营造有利于青年美术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机制,有计划的定期举办“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十分必要,中国美协决定全国青年美展将每3年一届定期举办,并确立为国家级综合性的重要展览,今后将努力与“全国美展”、“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一样成为中国美术展览的重要品牌。2011年,将举办“第四届全国青年美展”,展览规模将扩大,参展画种为国画、油画、综合画种 (综合画种包括:版画、雕塑、水彩、粉画、漆画、综合材料) ,展览作品数增至490-500件。
第四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活动实施方案
为推进中国美术的大发展大繁荣,弘扬改革开放的主旋律;反映青年美术特性,倡导艺术创新的多样化;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培养和扶持青年美术家,鼓励青年美术家多出精品力作。由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国美术家协会共同主办的“第四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简称“第四届全国青年美展”)将于2011年11月在北京举办。
全国青年美展是国家级综合性大展,不仅为青年美术家搭建了展示才华的重要舞台,更通过青年美术家的优秀作品表现了他们的创新精神、创作热情和对社会的人文关怀,反映了当代中国美术的新发展、新特点。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文艺方针;坚持中国美术“熔铸中国气派,塑造国家形象”的基本理念;遵循艺术规律,把握时代性、学术性、多元性、创新性原则;严格执行规程,实施阳光评审。优选精品力作,推出名家新人。为推动中国美术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彰显中国美术的特色优势并在世界美术发展格局中发挥积极作用;为培育民族精神,建设和谐文化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办单位: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国美术家协会
三、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覃志刚 冯 远 靳尚谊 刘大为
主 任:罗成琰 吴长江 刘佳晨
副 主 任:刘 健 王立健
秘 书 长:刘 健(兼)
副秘书长:张旭光 陶 勤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书林 王明明 韦尔申 冯建亲 许 江 许钦松 朱乃正 李 翔 杨晓阳 何家英 范迪安
罗中立 罗江华 胡 伟 姜 陆 施大畏 郭怡孮 黄铁山 黄格胜 曾成钢 潘公凯 薛永年 黎 明
展览办公室主任:杜 军
展览办公室副主任:李 伟 孙同和
四、评审委员会
第四届全国青年美展设评委会,评委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为保证本届大展的公平、公正,设立“监审委员会”。
五、展出方式和规模
1、展出时间:于2011年11月下旬在中国美术馆举办“第四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届时将隆重举行开幕式。
2、展出作品件数:
中国画 120件
油 画 120件
综合画种 255件
(综合画种包括:版画、雕塑、水彩、粉画、漆画、综合材料)
3、“第四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将有计划安排国内外巡展
六、第四届全国青年美展参展要求:
1、凡自2008年第三届全国青年美展以后创作的作品,无论是否参加过何种展览,均可选送作品参展。
2、每位作者每画种只可展出一件作品。
3、送展作品一律在背面填写清单,应逐项填写清楚。清单将由第四届全国青年美展办公室统一印发。
4、对各画种送展作品的时间、规格要求见附件,请严格执行。
5、参展作者年龄须在45岁以下(1966年后出生)。
七、作品评选
1、面向全国直接征稿,分初评、复评两个阶段。
2、第四届全国青年美展设立评选监审委员会,监督评选全过程。
八、展览费用:
1、第四届全国青年美展的费用,由主办单位申请财政拨款。
2、第四届全国青年美展将向参加复评的作者收取作品参评退件费。
收费标准分别为:
雕塑、油画、漆画、综合材料每件作品200元
中国画、版画、水彩、粉画作品每件100元
参加复评的作者在寄运作品同时将参评退件费汇至展览办公室。
九、宣传出版
1、宣传:第四届全国青年美展征稿通知发出后,通过各省美协对全国青年美展创作进行发动。在相关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2、出版:出版《第四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作品集》,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十、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2、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3、由第四届全国青年美展主办单位向作者颁发入选、优秀作品证书。
4、入选第四届全国青年美展的作者具备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条件之一。
十一、凡有送作品参加第四届全国青年美展的作者,需确认并遵守本实施方案的各项规定。
本实施方案有未尽事项,由第四届全国青年美展组委会授权第四届全国青年美展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
第四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组织委员会
二○一一年
第四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实施方案附件——收件要求
画 种
展出数量
有关规定
收件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
初评截稿日期
备注
中国画
120件
1、作品装裱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2、作品装裱,可装成带有绫边的单片。如将作品装裱在硬板上,硬板制作必须平整、结实,不易变形,作品托裱必须结实不易破裂。
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710室,中国美协展览部孙同和收。邮编:100083,电话010-59759683
7月10日
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以上)参加初评,照片注明作品题目、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详细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通知后邮寄原作(注:初评不收原作),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参展及落选作品全部退件。
油画
120件
1、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2、作品必须有内外框,作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无外框作品必须有专用包装盒。
3、作品固定在外框上必须坚固可靠,作品内外框上均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画面背后粘贴标签。
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710室,中国美协展览部孙宁收。邮编:100083,电话010-59759683
8月10日
综合画种(版画、雕塑、水彩、粉画、漆画、综合材料)
版画70件、雕塑45件、水彩、粉画70件、漆画40件、综合材料30件
1、 雕塑作品最大边尺寸在200厘米以内,重量在150公斤以下。材料包括青铜、铁、木材、石才、不锈钢。特殊需要可用树脂材料,易碎易折损材料限用。作品自制包装箱要求坚固、便于搬运,可二次使用。
2、 版画尺寸不得超过150厘米(高)×100厘米(宽),不展出版画原版。
3、 漆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高/宽)200厘米,作品自制包装箱要求坚固、便于搬运。
4、 水彩、粉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高/宽)180厘米。
5、 综合材料作品尺寸不得超过250厘米(高)╳200厘米╳10厘米(厚),限平面作品,宜墙面悬挂。须自行装裱装框具备展示状态。
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710室,中国美协展览部刘天宇收。邮编:100083,电话010-59759682
9月10
第四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实施方案附件——送作品原件表格
第四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 送作品原件表格
(复评用)
题 目:
作 者:
身份证号码:
画种(材料):
尺 寸: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初评送照片时不用此表,本表可根据此格式自行绘制使用,贴于作品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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