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器械销售合同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一:甲方向乙方订购下列产品: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电脑疼痛治疗仪中星 ZX-8013台2灭菌器设备CNT系列(台式)2台3超声诊断仪恩普EMP3台4颈椎牵引器B0023台5CPM下肢关节康复器QY-XZC-23台6 合计:人民币(大写)柒佰玖拾万元整二、以上产品不含运费。三、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当天,乙方收取定金(大写 肆拾万 元。剩余货款在30日(大写) 柒佰伍拾万 元汇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收款账户:开户行:收款账户:四、乙方收到甲方全部货款后应及时开收据
2、收条。五、质量保证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性能、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设备。六、产品安装甲方收货后自行安装,乙方有义务电话指导甲方安装。七、交货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货款后七个工作日内发货。八、运输方式乙方委托物流发货到甲方所在城市货运站,并在发货当日将发货单传真至甲方(应注明型号、数量等),甲方凭收货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到货运站自行提取。产品在运输途中造成破坏、丢失等由乙方免费更换新产品或配件,所造成的额外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向承运方索取赔偿。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一方发生的违约行为按国家相应法律承但责任。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七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执行合同。十一、仲裁与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双方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或由双方人民法院审理。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2合同在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内容,需经双方同意,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