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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毕业论文
题 目: 论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所得税的影响
学生姓名:
指导老师: 贺然
学 院: 中南大学法学院
专业班级: 金融管理0801班
完成时间: 2011年9月29日
目 录
摘要及关键词 ……………………………………………………………………1
(一)目前我国企业常用的几种折旧方法…………………………………………… 2
1.平均年限法………………………………………………………………………2
2.工作量法 ……………………………………………………………………2 3.双倍余额递减法 ………………………………………………………………2
4.年数总和法 ……………………………………………………………………3
二. 不同折旧方法下影响所得税的几个因素
(一) 固定资产的计价 ………………………………………………………………3
1.固定资产原值 ………………………………………………………………3
2.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3
(二) 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4
三. 几种常用折旧方法对所得税的影响
(一).直线折旧法 ……………………………………………………………………4
(二).加速折旧法 ……………………………………………………………………4
(三). 案例分析 ……………………………………………………………………5
四. 结合所得税,对企业折旧方法选择的几点建议
(一)不同发展企业选择折旧方法 ……………………………………………………8
(二)企业内部不同性质的固定资产选择折旧的方法 ………………………………9
五.结束语 ………………………………………………………………………10
六.参考文献 ………………………………………………………………………11
七.致 谢 ………………………………………………………………………12
摘 要
本文详细阐述几种常用的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并举例分析企业在采用不同折旧方法下的应纳所得税额的不同。
企业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可以使每期的固定资产折旧的摊销额不同,从而影响企业的应税所得,进而影响应纳所得税额。通过比较分析得出在比例税率的情况下,采用加速折旧法可以使企业负担的所得税现值最少。加速折旧法适合我国固定资产折旧的现状,并举案例分析如何应用。
关键词: 固定资产折旧; 直线折旧法; 加速折旧法; 所得税额; 现值
论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所得税的影响
一.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概述
(一)目前我国企业常用的几种折旧方法
1.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又称为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是等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利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上述计算的折旧率是按个别固定资产单独计算的,称为个别折旧率,即某项固定资产在一定期间的折旧额与该固定资产原价的比率。通常,企业按分类折旧来计算折旧率,采用分类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方法简单,但准确性不如个别折旧率。
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虽然简单,但也存在一些局限性。例如,固定资产在不同使用年限提供的经济效益不同,平均年限法没有考虑这一事实。又如,固定资产在不同使用年限发生的维修费用也不一样,平均年限法也没有考虑这一因素。当固定资产各期的负荷程度相同,各期应分摊相同的折旧费时,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折旧才是合理的。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可以弥补平均年限法只重使用时间,不考虑使用强度的缺点,计算公式为:
每一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残值率)
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第一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一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和双倍直线法折旧额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这种方法没有考虑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因此不能使固定资产的账面折余价值降低到它的预计残值收入以下,会计制度规定,在计算最后两年折旧额时,应将原采用的双倍余额递减法改为用当年年初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减去估计残值,将其余额在使用的年限中平均摊销,即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的最后两年,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4.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也称为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和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折数总和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可以看出,年数总和法所计算的折旧费随着年数的增加而逐渐递减,这样可以保持固定资产使用成本的均衡性和防止固定资产因无损耗而遭受的损失。
二. 不同折旧方法下影响所得税的几个因素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税种,企业所得税的轻重、多寡,直接影响税后净利润的形成,关系企业的切身利益。因此,企业所得税是合理避税筹划的重点。资产的计价和折旧是影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重要项目。但资产的计价几乎不具有弹性。就是说,纳税人很难在这方面作合理避税筹划的文章。于是固定资产折旧就成为经营者必须考虑的问题。
(一) 固定资产的计价
折旧的核算是一个成本分摊过程,其目的在于将固定资产的所得成本按合理而系统的方式,在它的估计有效使用期内进行摊销。而不同折旧方法使每期摊销额不同,从而影响企业的应税所得,影响企业的所得税税负。
1.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的原值一般为取得固定资产的原始成本,即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以月初应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依据,本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本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2.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净残值是指固定资产报废时预计可收回的残余价值扣除预计清理费用后的余额。预计净残值的多少同样会影响折旧额的计提,现行制度规定,各类行业资产净残值的比例,仍在固定资产原值的3%-5%的范围内,由企业自行确定,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二) 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的确定,直接关系到各期应计提的折旧额。因此在确定使用年限时,不仅要考虑固定资产有形损耗,而且应考虑固定资产无形损耗及其它因素。国家对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已作了明确规定,企业必须依照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计提折旧。
三. 几种常用折旧方法对所得税的影响
(一).直线折旧法
直线折旧法指固定资产每期计提的折旧费用,在使用各期提得平均,直线折旧有多种方法,主要有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
1.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是根据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扣除预计残值,按预计使用年限平均计提折旧的一种方法。平均年限法又称年线平均法、直线法,它将折旧均衡分配于使用期内的各个期间。因此,用这种方法所计算的折旧额,在各个使用年份或月份中都是相等的。
平均年限法的特点是每年的折旧额相同,但是缺点是随着固定资产的使用,修理费越来越多,到资产的使用后期修理费和折旧额会大大高于固定资产购入的前几年,从而影响企业的所得税额和利润。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又分为产量法和工作小时法。
(1).产量法
产量法是假定固定资产的服务潜力会随着使用程度而减退,因此,将年限平均法中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年限改为使用这项资产所能生产的产品或劳务数量。
产量法可以比较客观的反映出固定资产使用期间的折旧和费用的配比情况。
(2).工作小时法
这种方法与产量法类似,只是将生产产品或劳务数量改为工作小时数即可。
工作小时法同产量法一样,可以比较客观的反映出固定资产使用期间的折旧和费用的配比情况。
(二).加速折旧法
加速折旧法又称递减折旧费用法,指固定资产每期计提的折旧费用,在使用早期提得多,在后期则提得少,从而相对加快了折旧的速度。加速折旧有多种方法,主要有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
1. 年数总和法
又称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率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递减分数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数字总和。
2. 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和双倍直线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以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平均摊销。
采用加速折旧法,可使固定资产成本在使用期限中加快得到补偿。但这并不是指固定资产提前报废或多提折旧,因为不论采用何种方法提折旧,从固定资产全部使用期间来看,折旧总额不变,因此,对企业的净收益总额并无影响。但从各个具体年份来看,由于采用加速的折旧法,使应计折旧额在固定资产使用前期摊提较多而后期摊提较少,必然使企业净利前期相对较少而后期较多。
(三). 案例分析
不同的折旧方法对纳税企业会产生不同的税收影响。首先,不同的折旧方法对于固定资产价值补偿和补偿时间会造成早晚不同。其次,不同折旧方法导致的年折旧额提取直接影响到企业利润额受冲减的程度,因而造成累进税制下纳税额的差异及比例税制下纳税义务承担时间的差异。企业正是利用这些差异来比较和分析,以选择最优的折旧方法,达到最佳税收效益。
下面我们利用具体的案例来分析一下企业在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下缴纳所得税的情况:
例.广东某鞋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原值为180000元,预计残值为10000元,使用年限为5年。如表1-1示,该企业适用25%的所得税率,资金成本率为10%(0.909、0.826、0.751、0.683、0.621分别为1、2、3、4、5期的复利现值系数)。
表1-1 企业未扣除折旧的利润和产量表
年限 未扣除折旧利润(元) 产量(件)
第一年 100000 1000
第二年 90000 900
第三年 120000 1200
第四年 80000 800
第五年 76000 760
合计 466000 4660
1直线法: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估计残值)/估计使用年限=(180000-10000)/5=34000(元)
第一年利润额为:100000-34000=66000(元)
应纳所得税为:66000×25%=21780(元)
第二年利润额为:90000-34000=56000(元)
应纳所得税为:56000×25%=18480(元)
第三年利润额为;120000-34000=86000(元)
应纳所得税为:86000×25%=28380(元)
第四年利润额为:80000-34000=46000(元)
应纳所得税为:46000×25%=15180(元)
第五年利润额为:76000-34000=42000(元)
应纳所得税为:42000×25%=13860(元)
5年累计应纳所得税为:21780+18480+28380+15180+13860=97680(元)
现值21780×0.909+18480×0.826+28380×0.751+15180×0.683+13860×0.621=75350.88(元)
2. 产量法
每年折旧额=每年实际产量/合计产量×(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
第一年折旧额为:
1000/4660×(180000-10000)=36480(元)
利润额为:100000-36480=63520(元)
应纳所得税为:63520×25%=20961.6(元)
第二年折旧额为:
900/4660×(180000-10000)=32832(元)
利润额为:90000-32832=57168(元)
应纳所得税为:57168×25%=18865.44(元)
第三年折旧额为:
1200/4660×(180000-10000)=43776(元)
利润额为:120000-43776=76224(元)
应纳所得税为:76224×25%=25153.92(元)
第四年折旧额为:
800/4660×(180000-10000)=29184(元)
利润额为:80000-29184=50816(元)
应纳所得税为:50186×25%=16769.28(元)
第五年折旧额为:
760/4660×(180000-10000)=27725(元)
利润额为:76000-27725=48275(元)
应纳所得税为:48275×25%=15930.75(元)
五年累计应纳所得税额为:
20961.6+18865.44+25153.92+16769.28+15930.75=97680.95(元):20961.6×0.909+18865.44×0.826+25153.92×0.751+16769.28×0.683
+15930.75×0.621=74873.95(元)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折旧率=2×1/5×100%=40%
第一年折旧额为:180000×40%=72000(元)
利润额为:10000-72000=28000(元)
应纳所得税为:28000×25%=9240(元)
第二年折旧额为:(180000-72000)×40%=43200(元)
利润额为:90000-43200=46800(元)
应纳所得税为:46800×25%=15444(元)
第三年折旧额为:(180000-72000-43200)×40%=25920(元)
利润额为:120000-25920=94080(元)
应纳所得税为:94080×25%=31046.4(元)
第四年后,使用直线法计算折旧额:
第四、第五年的折旧额
=(180000-72000-432000-25920-10000)/2=14440(元)
第四年利润额为:80000-14440=65560(元)
应纳所得税为:65560×25%=21634.8(元)
第五年利润额为:76000-14440=61560(元)
应纳所得税为:61560×25%=20314.8(元)
五年累计应纳所得税为:
9240+15444+31046.4+21634.8+20314.8=97680(元)
9240×0.909+15444×0.826+31046.4×0.751+21634.8×0.683+20314.8×0.621=71863.81(元)
4. 年数总和法:
本例中,使用年数总和为:1+2+3+4+5=15
第一年折旧额为:5/15×(180000-10000)=56666(元)
利润额为:100000-56666=43334(元)
应纳所得税:43334×25%=14300.22(元)
第二年折旧额为:4/15×(180000-10000)=45333(元)
利润额为:90000-45333=44667(元)
应纳所得税:44667×25%=14740.11(元)
第三年折旧额为:3/15×(180000-10000)=34000(元)
利润额为:120000-34000=86000(元)
应纳所得税:86000×25%=28380(元)
第四年折旧额为:2/15×(180000-10000)=22666(元)
利润额为:80000-22666=57334(元)
应纳所得税:57334×25%=18920.22(元)
第五年折旧额为:1/15×(180000-10000)=11333(元)
利润额为:76000-11333=64667(元)
应纳所得税:64667×25%=21340.11(元)
五年累计应纳所得税为:
14902.22+14740.11+28380+18920.22+21340.11=97680.65(元)
14300.22×0.909+14740.11×0.826+28380×0.751+18920.22×0.683+21340.11×0.621=72662.33(元)
从以上可以看出,采用加速折旧计算的第一年应纳税额最少,双倍余额递减法下第一年只缴纳税款9240元,年数总和法下第一年缴纳税款为14300.22元,而直线下法则需缴纳21780元。
从上面计算中,不难得出,加速折旧法使企业在最初的年份提取的折旧较多,冲减了税基,从而减少了应纳税款,相当企业在最后的年份内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对企业来说可达到合法避税的功效。
四. 结合所得税,对企业折旧方法选择的几点建议
从企业税负来看,在累进税率的情况下,采用年限平均法使企业承担的税负最轻,自然损耗法(即产量法和工作小时法)次之,快速折旧法最差。这是因为年限平均法使折旧平均摊入成本,有效地扼制某一年内利润过于集中,适用较高税率;而别的年份利润又骤减。因此,纳税金额和税负都比较小、比较轻。相反,加速折旧法把利润集中在后几年,必然导致后几年承担较高税率的税负。但在比例税率的情况下,采用加速折旧法对企业更为有利。因为加速折旧法可使固定资产成本在使用期限内加快得到补偿,企业前期利润少,纳税少;后期利润多,纳税较多,从而起到延期纳税的作用。
从应纳税额的现值来看,运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时,税额最少,年数总和法次之,而运用直线法计算折旧时,税额最多。原因在于:加速折旧法(即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在最初的年份内提取了更多的折旧,因而冲减的税基较多,使应纳税额减少,相当于企业在初始的年份内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这样,其应纳税额的现值便较低。在运用普通方法(即直线法、产量法)计算折旧时,由于直线法将折旧均匀地分摊于各年度,而产量法根据年产量来分摊折旧额,该企业产量在初始的几年内较高,因而所分摊的折旧额较多,从而较多地侵蚀或冲减了初始几年的税基。因此,产量法较直线法的节税效果更显著。在比例课税的条件下,加速固定资产折旧,有利于企业节税,因为它起到了延期缴纳所得税的作用。
我认为在会计准则和税法允许的情况下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本企业的折旧方法。
(一)不同发展企业选择折旧方法
对于固定资产较少且价值不高,使用情况比较均衡的企业,其会计体系也不健全,每一期的折旧额都不高,故可以选择简单的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对于正处于发展阶段的企业,需要大量外部资金。企业必须使自己的财务报表对外界资金有一定的吸引力,那么采用加速折旧法会导致较高的折旧费和较低的净利润,所以一般采取平均年限法如果制度允许也可用递减折旧法。
(1)对于经济效益好但不要从外界融资的企业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法。虽然加速折旧法最初年计提折旧较多,利润相对减少,但后期计提折旧减少,利润增大。
(2)对于不盈不亏的企业,如果能实行加速折旧,使设备尽快更新,有利于企业走出困境。
(3)对于亏损企业,暂时无法承受加速折旧的压力,仍可继续用年限平均法。
(二)企业内部不同性质的固定资产选择折旧的方法
(1)对于固定资产价值较高的精密机器以及运输设备,这些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一般不均衡,每期的折旧额同本期固定资产所完成的工作量成正比例关系,采用工作量法比较适合。
(2)对于固定资产价值不高,使用情况比较均衡,每一期折旧额都不高,应选择平均年限法。
(3)对一般固定资产企业可以根据利益选择不同方法。如果需要融资,可以采用直线法,为了企业获取一笔无形资产,采用加速折旧法更有利。
五、结束语
上述折旧方法均具有一定的武断性,而且其所依据的数据,如现金流量或净收入是相当难于计量的变数,因此,折旧方法还需要不断的更新、完善。可考虑使用之备选方案是:
(1)不需分配方法而以每期期末之市价来计量剩余资产的价值;
(2)以现金流转和资金流转表代替收益表,避免折旧分配;
(3)侧重于使用能够预测的统一折旧方法,而不管其逻辑性;
(4)尽量采用折中的分配方法。
本文详细介绍了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以及对所得税的影响和选择,但由于个人能力有限,所以未能深入研究固定资产折旧对收益以及我国折旧制度存在的问题。不过,我将会继续努力。
参考文献
[1] 张建峰,《 对固定资产折旧问题的探讨 》--科技广场 2009,(6)
[2] 张英, 《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分析与探讨》 ---武汉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8,(1)
[3] 郑晓梅, 《固定资产折旧浅析》 --大庆社会科学 2007,(1)
[4] 陈忠, 《企业折旧与发展之思考》 --金融与经济 2006,(9)
[5] 彭维彩.朱彦年.葛晓红,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甘肃冶金 2005,27(2)
[6] 汤谷良. 王化成, 《企业财务管理学》 --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8年8月
致 谢
本论文是在老师的悉心指导和热情关怀下完成。她严肃的科学态度,严谨的治学精神,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深深地感染和鼓励了我。从论文定题到最终完成,老师始终给予我细心地知道和不懈的支持。老师不仅让我在学业上有了一大进步,更让我思想上上了一层楼。在此谨向老师致以诚挚的谢意和崇高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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