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件一: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
企业代码:
企业名称:
所属期: 年 月
金额单位:元
序号
海关进料加工手册号
币别
计划进口总值
计划出口总值
计划分配率
手册有效期
备注
合计
办税员: 财务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明细申报表
所属期
金额单位:元(美元)
序号
海关进口料件手册号
进口货物报关单号
进口货物商品代码
进口货物名称
计量单位
数 量
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
备 注
到岸价格(美元)
到岸价格(人民币)
海关实征税款
合计
附件三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申请表
国家税务局:
我单位
(海关代码:
)出口下表所列货物,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按出口退税有关规定向
你局申请开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请予以办理。
申请单位(签章)
金额单位:元
序号
进料登记手册号
出口货物报关单号
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
征税率
退税率
免抵退税抵减额
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
备注
附件四: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编号:
国税局:
你局所辖企业:
(企业代码:
退税方法: 免抵退税)下
列进料加工手册项下的出口货物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现出具《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请在受理该企业征免税申报手续时准予申报免抵退税额扣减额和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
序号
进料加工手册号
出口发票号
出口报关单号
出口商品名称
计量单位
出口人民币金额
计划分配率
应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
征税率
退税率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
备注
附件五: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
编号:
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 年度 月出口货物退(免)税资料经审
核后,批准本期申报出口货物免抵退额 元,其中免
抵税额 元,应退税额 元。请按
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年 月 日
附件六: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抵扣明细申报表
国税局:
企业名称:
纳税人登记号:
海关代码:
已从主管出口退税机关取得下列进料加工免税
证明或免税核销证明,现申请应抵扣税额和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
申请单位(签章)
金额单位:美元
序号
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或免税核销证明编号
证明出具年月
应抵扣税额
不予抵扣抵减额
备注
附件七: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登记核销申请表
国税局 :
我公司(海关代码:
)海关进料
加工登记手册(手册号:
),现已全
部出口完结,使用完毕,特申请重新计算实际分配率,
开具核销免税证明,请予以办理有关核销手续。
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八: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汇总表
国家税务局:
本企业(海关代码 )进料加工手册号
已在海关核销完毕,现申请办理税务核销,本手册的税收核销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项 目
栏 次
计量单位
数 量
金 额
一、申请核销的进口料件
1=2-3-4-5
1、免税进口料件
2
2、结转至其它手册的进口料件
3
3、海关补征税款的进口料件
4
4、其它减少进口料件
5
其中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料件
6
二、申请核销的出口成品
7=8+9+10+11
1、出口的加工成品
8
2、结转至其它手册的加工成品
9
3、剩余残次品
10
4、其他减少的出口成品
11
三、实际分配率
12=1/7
----
----
四、计划分配率
13=14/15
----
----
1、计划进口料件总值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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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计划出口成品总值
15
----
----
五、分配率差异
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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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单位(签章)
申请日期:
附件九: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
国税局: 编号:
你局所辖企业:
(企业代码:
退税方法:免抵退税)
下列进料加工手册已经核销,现出具《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请在受理该企业征免税申报手续时,准予补
报免抵退税额扣减额和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
序号
进料加工手册号
进口总值
剩余边角余料
结转至其它手册料件
其他减少进口料件
出口总值
结转至其它手册成品
剩余残次品
其他减少出口成品
实际分配率
审核通过的出口额
准予出具免税料件总值
已出具的免税料件总值
本次出具免税料件总值
补开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补开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
备注
附件八填表说明:
一、“免税进口料件”为本手册(或者账册分册)的全部进口料件,包括本企业通过其他手册(或者账册分册)结转至本手册(或者账册分册)的进口料件(余料结转)、直接进口的进口料件、国内企业结转至本企业开具外销发票的进口料件以及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进口料件(应与进口汇总表一致,如有不一致应进行说明);进口明细数据应根据进口报关单、进口发票的入账金额确认,报关单与进口发票有差异的,经举证核实后根据实际入账金额确定。
二、“结转至其它手册的进口料件”为手册(或者账册分册)合同履行完后,将未使用完的进口料件结转至其他手册(或者账册分册),应与本手册(或者账册分册)出口报关单上的余料结转的金额一致;必要时,应附海关余料结转审批资料及相应的进出口报关单复印件;
三、“海关补征税款的进口料件”为海关已补税部分的进口料件或剩余边角余料关税完税价格;应附向海关补税的税票复印件、向海关核销手册时涉及边角料、报废、盘点等式的有关申请、证明及海关内销审批单复印件。
四、“其它减少进口料件”为进口料件发生销售、退货、损失(账面反映)等没有参与产品生产情况时的进口料件(如海关补征税部分的进口料件应在第4栏反映);附向海关核销手(账)册时涉及料件退运有关申请、证明及出口报关单复印件。
五、“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料件”为收到国内企业报关结转至本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口料件;
六、“出口的加工成品”:出口明细数据应根据出口报关单按与其相匹配的发票人民币金额汇总;“出口的加工成品”为企业直接出口并已申报退税(或者被视同内销征税)的销售额;
七、“结转至其他手册成品”为生产的产品未直接出口,而是在海关保税监管下结转至其他手(账)册或销售给其他企业开具外销发票或增值税发票的产品销售额(应与出口报关金额一致);结转至其他手册成品金额与间接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金额合计数及间接出口货物总值应一致;
八、“剩余残次成品”为手册合同履行完后,剩余的残次成品、半成品折合人民币金额;剩余残次成品金额换算(根据手册上的单耗计算)为所耗用的免税进口料件金额与剩余边角余料金额之和与海关补征关税的计税依据(扣除应补消费税)应一致;
九、“其他减少出口成品”为生产的产品发生内销、损失(或因退运而未申报退税的退运货物)等没有出口,或虽已出口但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的产品销售额或核定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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