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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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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 一、总说明   (一)为了统一规范新闻出版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反映新闻出版业的会计信息,有利于新闻出版业的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新闻出版业特点及实际情况,特制定《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闻出版工作(含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加工、物资供应等活动)的经营单位,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三)本办法仅对新闻出版业主营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规范,由《出版单位会计核算办法》、《发行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报业单位会计核算办法》、《印刷、复制企业成本核算办法》和《印刷物资供应企业成本核算办法》组成。从事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投影片(含缩微制品)等出版业务的单位(以下简称“出版单位”)、发行企业、报业单位、印刷、复制企业、印刷物资供应企业应根据其经营特点,执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办法。 二、出版单位会计核算办法 (一)说 明   1.出版单位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出版单位所属具有法人资格并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时,应执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办法。   2.出版单位内部单独核算、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发行、期刊、印刷等机构,参照执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办法,并在出版单位统一的会计账簿体系之内分别设置相应的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按照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账账、账实核对。   3.出版单位根据出版物的特点,可对库存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投影片(含缩微制品)等的呆滞损失实行分年核价、提取提成差价的办法。   4.出版物经审批报废时,应按报废清单设置辅助账。再销售时,其收入在“营业外收入”科目中核算。   5.出版单位非独立核算的发行机构经销外版出版物,属受托代销商品的,应按《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核算。属非受托代销的,应将购进出版物视同本版出版物进行管理与核算,其中采用售价核算的,可在“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等科目中设置相应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6.原在“编录经费”科目核算的可以反映单一出版物的费用作为出版物的直接成本,在“生产成本 其他直接费用”科目核算。 不能反映单一出版物的费用通过“编录经费”科目核算,并按照合理分配方法分配计入相关出版物的成本。   7.出版单位以提供广告服务、专有出版权使用再许可版权使用费(含租型)、版权贸易为主营业务的,其广告收入、专有出版权使用再许可版权使用费收入(含租型收入)、版权贸易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中核算;否则,在“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中核算。   8.出版单位委托有关单位协助进行出版物的宣传推广,可视同委托代销方式按合同规定以推销出版物总定价(码洋)的一定比例支付宣传推广费。 (二)补充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会计科目的设置   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应计生产成本”、“编录经费”等科目,并对“库存商品”、“产品成本差异”、“委托代销商品”、“存货跌价准备”、“其他应交款”、“资本公积”、“生产成本”、“主营业务收入”、“补贴收入”等科目的明细科目设置和核算内容进行了补充规定。   2.补充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 1243库存商品   一、本科目应按出版物类别、品种分版(印、批、期)次、定价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库房应按品种分版(印、批、期)次、定价设置实物明细卡片,记录库存出版物的进销存情况。   二、库存商品的计价可采用定价法(或计划成本法,下同)或实际成本法。   (一)采用定价法核算库存出版物   1.出版物完工入库时,按入库出版物定价,借记本科目,按实际生产成本,贷记“生产成本”科目,按定价与实际成本的差额,贷记“产品成本差异”科目。   2.采取委托代销(寄销)或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发出出版物时,按发出出版物定价,借记“委托代销商品”或“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贷记本科目。   3.结转当期出版物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产品成本差异”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科目。   (二)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库存出版物   1.出版物完工入库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科目。   2.采取委托代销(寄销)或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发出出版物时,按实际成本,借记“委托代销商品”或“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贷记本科目。   3.结转当期出版物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科目。   4.单品种销售成本的结转,可采用移动平均法、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确定已销出版物的销售成本,核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三、销售退回出版物的核算   (一)采用定价法核算   1.未确认收入的已发出出版物的退回,借记本科目,贷记“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科目。   2.已确认收入的销售出版物的退回,对销售收入在当期已确认,但销售成本尚未结转的,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等科目;对于销售成本已结转的,还应同时,按退回出版物的定价,借记本科目、“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产品成本差异”科目。   3.资产负债表日及之前售出的出版物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退回的,应当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调整事项处理,调整报告年度的收入、成本等。   (二)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   1.未确认收入的已发出出版物的退回,借记本科目,贷记“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科目。   2.已确认收入的销售出版物的退回,对销售收入在当期已确认,但销售成本尚未结转的,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等科目;对于销售成本已结转的,还应同时,按退回出版物的成本,借记本科目、“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3.资产负债表日及之前售出的出版物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退回的,应当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调整事项处理,调整报告年度的收入、成本等。 1244产品成本差异   一、本科目核算出版单位按定价法(或计划成本法,下同)核算库存出版物时,库存出版物的实际成本与定价(或计划成本,下同)的差异。   二、出版物完工入库时,按定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生产成本”科目,按定价与实际成本的差异,贷记本科目;结转当期出版物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应分摊的成本差异,借记本科目,按本期销售出版物的定价,贷记“库存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科目。   三、本期销售出版物应分摊产品成本差异的计算公式如下:   产品成本差异=本期销售出版物总定价×产品成本差异率   本期产品成本差异率=期初产品成本差异+本期产品成本差异贷方发生额期初出版物总定价+本期入库出版物总定价×100%其中,出版物总定价包括库存出版物、委托代销出版物、分期收款销售发出出版物的销售总定价。   四、本科目应按库存出版物的种类或经营部门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出版单位库存出版物、委托代销出版物和分期收款销售发出出版物的实际成本小于总定价的差异。 1261委托代销商品   一、本科目按照出版物的品种分版(印、批、期)次、定价及受托单位分别进行数量和金额的明细核算。   二、采用定价法核算委托代销(寄销)出版物   (一)采用定价法核算的,可按“实洋”和“折扣”设置明细科目。   (二)出版物发出时,按发出出版物定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三)结转当月出版物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产品成本差异”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委托代销(寄销)出版物   (一)出版物发出时,按发出出版物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二)结转当月出版物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1281存货跌价准备   一、出版单位应在本科目设置“出版物提成差价”明细科目,核算对库存出版物提取的呆滞损失准备。   二、出版物包括库存图书、期刊(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投影片(含缩微制品)。   三、出版单位应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库存出版物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并实行分年核价,按规定的比例提取提成差价。出版单位首次提取提成差价时,借记“管理费用 出版物提成差价”科目,贷记本科目,以后年度末应计提的金额大于本科目的期末余额时,应按差额,借记“管理费用 出版物提成差价”科目,贷记本科目;应提取的金额小于本科目的期末余额时,应冲回差额,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 出版物提成差价”科目。   四、提成差价的计提标准:   (一)纸质图书,分三年提取,当年出版的不提;前一年出版的,按年末库存图书总定价提取10%~20%;前二年出版的,按年末库存图书总定价提取20%~30%;前三年及三年以上的,按年末库存图书总定价提取30%~40%。   (二)纸质期刊(包括年鉴)和挂历、年画,当年出版的,按年末库存实际成本提取。   (三)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投影片(含缩微制品),按年末库存实际成本的10%~30%提取,如遇上述出版物升级,升级后的原有出版物仍有市场的,保留该出版物库存实际成本10%;升级后的原有出版物已无市场的,全部报废。   (四)所有各类提成差价的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实际成本。   五、出版物经批准报废时,在出版物提成差价中列支。   (一)采用定价法报废核算时,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定价与实际成本的差额,借记“产品成本差异”科目,按定价,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二)采用实际成本法报废核算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六、“存货跌价准备--出版物提成差价”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出版单位提取的库存出版物的呆滞损失准备。 2176其他应交款 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 一、总说明   (一)为了统一规范新闻出版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反映新闻出版业的会计信息,有利于新闻出版业的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新闻出版业特点及实际情况,特制定《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闻出版工作(含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加工、物资供应等活动)的经营单位,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三)本办法仅对新闻出版业主营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规范,由《出版单位会计核算办法》、《发行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报业单位会计核算办法》、《印刷、复制企业成本核算办法》和《印刷物资供应企业成本核算办法》组成。从事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投影片(含缩微制品)等出版业务的单位(以下简称“出版单位”)、发行企业、报业单位、印刷、复制企业、印刷物资供应企业应根据其经营特点,执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办法。 二、出版单位会计核算办法 (一)说 明   1.出版单位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出版单位所属具有法人资格并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时,应执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办法。   2.出版单位内部单独核算、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发行、期刊、印刷等机构,参照执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办法,并在出版单位统一的会计账簿体系之内分别设置相应的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按照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账账、账实核对。   3.出版单位根据出版物的特点,可对库存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投影片(含缩微制品)等的呆滞损失实行分年核价、提取提成差价的办法。   4.出版物经审批报废时,应按报废清单设置辅助账。再销售时,其收入在“营业外收入”科目中核算。   5.出版单位非独立核算的发行机构经销外版出版物,属受托代销商品的,应按《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核算。属非受托代销的,应将购进出版物视同本版出版物进行管理与核算,其中采用售价核算的,可在“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等科目中设置相应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6.原在“编录经费”科目核算的可以反映单一出版物的费用作为出版物的直接成本,在“生产成本 其他直接费用”科目核算。 不能反映单一出版物的费用通过“编录经费”科目核算,并按照合理分配方法分配计入相关出版物的成本。   7.出版单位以提供广告服务、专有出版权使用再许可版权使用费(含租型)、版权贸易为主营业务的,其广告收入、专有出版权使用再许可版权使用费收入(含租型收入)、版权贸易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中核算;否则,在“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中核算。   8.出版单位委托有关单位协助进行出版物的宣传推广,可视同委托代销方式按合同规定以推销出版物总定价(码洋)的一定比例支付宣传推广费。 (二)补充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会计科目的设置   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应计生产成本”、“编录经费”等科目,并对“库存商品”、“产品成本差异”、“委托代销商品”、“存货跌价准备”、“其他应交款”、“资本公积”、“生产成本”、“主营业务收入”、“补贴收入”等科目的明细科目设置和核算内容进行了补充规定。   2.补充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 1243库存商品   一、本科目应按出版物类别、品种分版(印、批、期)次、定价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库房应按品种分版(印、批、期)次、定价设置实物明细卡片,记录库存出版物的进销存情况。   二、库存商品的计价可采用定价法(或计划成本法,下同)或实际成本法。   (一)采用定价法核算库存出版物   1.出版物完工入库时,按入库出版物定价,借记本科目,按实际生产成本,贷记“生产成本”科目,按定价与实际成本的差额,贷记“产品成本差异”科目。   2.采取委托代销(寄销)或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发出出版物时,按发出出版物定价,借记“委托代销商品”或“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贷记本科目。   3.结转当期出版物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产品成本差异”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科目。   (二)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库存出版物   1.出版物完工入库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科目。   2.采取委托代销(寄销)或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发出出版物时,按实际成本,借记“委托代销商品”或“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贷记本科目。   3.结转当期出版物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科目。   4.单品种销售成本的结转,可采用移动平均法、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确定已销出版物的销售成本,核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三、销售退回出版物的核算   (一)采用定价法核算   1.未确认收入的已发出出版物的退回,借记本科目,贷记“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科目。   2.已确认收入的销售出版物的退回,对销售收入在当期已确认,但销售成本尚未结转的,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等科目;对于销售成本已结转的,还应同时,按退回出版物的定价,借记本科目、“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产品成本差异”科目。   3.资产负债表日及之前售出的出版物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退回的,应当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调整事项处理,调整报告年度的收入、成本等。   (二)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   1.未确认收入的已发出出版物的退回,借记本科目,贷记“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科目。   2.已确认收入的销售出版物的退回,对销售收入在当期已确认,但销售成本尚未结转的,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等科目;对于销售成本已结转的,还应同时,按退回出版物的成本,借记本科目、“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3.资产负债表日及之前售出的出版物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退回的,应当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调整事项处理,调整报告年度的收入、成本等。 1244产品成本差异   一、本科目核算出版单位按定价法(或计划成本法,下同)核算库存出版物时,库存出版物的实际成本与定价(或计划成本,下同)的差异。   二、出版物完工入库时,按定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生产成本”科目,按定价与实际成本的差异,贷记本科目;结转当期出版物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应分摊的成本差异,借记本科目,按本期销售出版物的定价,贷记“库存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科目。   三、本期销售出版物应分摊产品成本差异的计算公式如下:   产品成本差异=本期销售出版物总定价×产品成本差异率   本期产品成本差异率=期初产品成本差异+本期产品成本差异贷方发生额期初出版物总定价+本期入库出版物总定价×100%其中,出版物总定价包括库存出版物、委托代销出版物、分期收款销售发出出版物的销售总定价。   四、本科目应按库存出版物的种类或经营部门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出版单位库存出版物、委托代销出版物和分期收款销售发出出版物的实际成本小于总定价的差异。 1261委托代销商品   一、本科目按照出版物的品种分版(印、批、期)次、定价及受托单位分别进行数量和金额的明细核算。   二、采用定价法核算委托代销(寄销)出版物   (一)采用定价法核算的,可按“实洋”和“折扣”设置明细科目。   (二)出版物发出时,按发出出版物定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三)结转当月出版物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产品成本差异”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委托代销(寄销)出版物   (一)出版物发出时,按发出出版物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二)结转当月出版物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1281存货跌价准备   一、出版单位应在本科目设置“出版物提成差价”明细科目,核算对库存出版物提取的呆滞损失准备。   二、出版物包括库存图书、期刊(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投影片(含缩微制品)。   三、出版单位应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库存出版物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并实行分年核价,按规定的比例提取提成差价。出版单位首次提取提成差价时,借记“管理费用 出版物提成差价”科目,贷记本科目,以后年度末应计提的金额大于本科目的期末余额时,应按差额,借记“管理费用 出版物提成差价”科目,贷记本科目;应提取的金额小于本科目的期末余额时,应冲回差额,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 出版物提成差价”科目。   四、提成差价的计提标准:   (一)纸质图书,分三年提取,当年出版的不提;前一年出版的,按年末库存图书总定价提取10%~20%;前二年出版的,按年末库存图书总定价提取20%~30%;前三年及三年以上的,按年末库存图书总定价提取30%~40%。   (二)纸质期刊(包括年鉴)和挂历、年画,当年出版的,按年末库存实际成本提取。   (三)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投影片(含缩微制品),按年末库存实际成本的10%~30%提取,如遇上述出版物升级,升级后的原有出版物仍有市场的,保留该出版物库存实际成本10%;升级后的原有出版物已无市场的,全部报废。   (四)所有各类提成差价的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实际成本。   五、出版物经批准报废时,在出版物提成差价中列支。   (一)采用定价法报废核算时,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定价与实际成本的差额,借记“产品成本差异”科目,按定价,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二)采用实际成本法报废核算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六、“存货跌价准备--出版物提成差价”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出版单位提取的库存出版物的呆滞损失准备。 2176其他应交款  1.本办法对发行企业有关存货、收入的核算方法作了补充规定。   2.发行企业可以采用售价(或码价)核算,也可以采用进价核算。   3.发行企业出版物的采购业务可以不通过“物资采购”科目核算,直接通过“库存商品”科目核算。   4.发行企业包装物的采购与摊销业务可以不通过“包装物”科目核算,直接通过“营业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核算。   (二)补充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会计科目的设置   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对“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的明细科目设置和核算内容进行了补充规定。   2.补充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 1243库存商品   一、本科目核算发行企业从供货方购进的出版物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或明码标印的定价(码价)。凡所有权不属于本企业的出版物,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以按照“期刊”、“教材”、“图书”、“年(历)画”、“音像制品”、“出租商品”等出版物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库存商品采用售价(或码价)核算   1.期刊、教材、图书、年(历)画、音像制品的核算   (1)发行企业购进出版物验收入库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现金”、“银行存款”、“预付账款”、“商品进销差价”等科目。   (2)发行企业购进出版物委托外单位代销,商品发出时,借记“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期末,结转当期出版物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本科目、“委托代销商品”等科目。   2.出租商品的核算   (1)发行企业应在“出租商品”明细科目下,按照“出租商品售价(或码价)”、“出租商品摊销”设置三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2)发行企业购进出版物对外出租时,借记本科目(出租商品售价或码价),贷记本科目、“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3)期末,摊销出租出版物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本科目(出租商品摊销)。   (4)出租出版物报废时,按已摊销的价值,借记本科目(出租商品摊销),按未摊销的价值,借记“营业费用”、“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本科目(出租商品售价或码价)。   四、库存商品采用进价核算   1.期刊、教材、图书、年(历)画、音像制品的核算   (1)发行企业购进出版物验收入库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现金”、“银行存款”、“预付账款”等科目。   (2)发行企业购进出版物委托外单位代销,商品发出时,借记“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期末,结转当期出版物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委托代销商品”等科目。   2.出租商品的核算   (1)发行企业应在“出租商品”明细科目下,按照“出租商品进价”、“出租商品摊销”设置三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2)发行企业购进出版物对外出租时,借记本科目(出租商品进价),贷记本科目。   (3)期末,摊销出租出版物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出租商品摊销)。   (4)出租出版物报废时,按已摊销的价值,借记本科目(出租商品摊销),按未摊销的价值,借记“营业费用”科目,按进价,贷记本科目(出租商品进价)。 1244商品进销差价   一、本科目核算发行企业采用售价(或码价)核算的出版物售价(或码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   二、本科目设置“进销差价”、“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三、发行企业购进出版物验收入库时,按出版物的售价(或码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售价(或码价)与含税进价之间的差额,贷记本科目(进销差价),按含税进价与不含税进价的差额,贷记本科目(进项税额),按不含税进价,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   结转当期出版物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本科目(进销差价、进项税额),贷记“库存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等科目。   四、本科目可以按照出版物的种类设置三级明细科目。   五、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销售也尚未摊销的出版物的进销差价。 1271受托代销商品   一、本科目核算发行企业按照寄销方式接受外单位委托,代其销售出版物的进价或售价(或码价)。   二、本科目可以按照受托代销出版物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将受托代销出版物委托外单位代销,可以按照委托代销单位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受托代销商品的核算   1.受托代销商品采用进价核算   (1)发行企业收到受托代销出版物验收入库时,按进价,借记本科目(按受托代销出版物类别设置的明细科目),贷记“代销商品款”科目。   (2)发行企业将受托代销出版物委托外单位代销,出版物发出时,借记本科目(按委托代销单位设置的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按受托代销出版物类别设置的二级科目)。   (3)结转当月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按受托代销出版物类别或委托代销单位设置的明细科目)。   (4)期末,根据受托代销出版物销售汇总单结转应付账款,借记“代销商品款”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5)受托代销单位向发行企业发生退货时,借记本科目(按受托代销出版物类别设置的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按委托代销单位设置的明细科目)。   (6)发行企业向委托代销单位办理退货时,借记“代销商品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按受托代销出版物类别设置的二级明细科目)。   2.受托代销商品采用售价(或码价)核算   (1)发行企业收到受托代销出版物验收入库时,按售价(或码价),借记本科目(按受托代销出版物类别设置的明细科目),贷记“代销商品款”科目。   (2)发行企业将受托代销出版物委托外单位代销,出版物发出时,借记本科目(按委托代销单位设置的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按受托代销出版物类别设置的明细科目)。   (3)结转当月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本科目(按受托代销出版物类别或委托代销单位设置的明细科目)。   (4)期末,根据受托代销出版物销售汇总单结转应付账款,借记“代销商品款”科目,贷记“商品进销差价”、“应付账款”科目。   (5)委托代销单位发生退货时,借记本科目(按受托代销出版物类别设置的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按委托代销单位设置的明细科目)。   (6)向委托代销单位办理退货时,借记“代销商品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按受托代销出版物类别设置的明细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发行企业受托代销出版物的进价或售价(码价)。 5101主营业务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发行企业在出版物销售活动中所取得的销售收入、出租商品收入。托收货款过程取得付款方滞纳金收入不在本科目核算,应作为营业外收入核算。   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   二、本科目可以按照核算内容设置“商品销售收入”、“出租商品收入”、“销售折让”、“销项税额”等明细科目。   三、主营业务收入的核算   (一)采用进价核算库存出版物   1.实现出版物销售收入时,按实际售价,借记“应收账款”、“现金”、“银行存款”、“预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商品销售收入)。   2.出租出版物实现收入时,借记“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出租商品收入)。   3.期末,根据“商品销售收入”、“出租商品收入”等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计算销项税额,借记本科目(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科目。   (二)采用码价核算库存出版物   1.实现出版物销售收入时,按实际售价,借记“应收账款”、 “现金”、“银行存款”、“预收账款”等科目,按码价与实际售价的差额,借记本科目(销售折让),按码价,贷记本科目(商品销售收入)。   2.出租出版物实现收入时,借记“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出租商品收入)。   3.期末,根据“商品销售收入”、“出租商品收入”、“销售折让”等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计算销项税额,借记本科目(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四、报业单位会计核算办法 (一)说 明   1.报业集团、报社(以下简称“报业单位”)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2.报业单位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出版社、杂志社、发行公司、广告公司、印务公司等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应的会计核算办法。   3.报业单位承接外部报刊等印刷业务时,由委托印刷单位自购提供新闻纸等印刷材料的,单独设置“代管新闻纸”等备查簿登记,进行收、付、结存的核算。 (二)补充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会计科目的设置   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拨付所属资金”、“社会公益往来”、“上级拨入资金”、“采编费用”、“记者站经费”科目,并对“其他应交款”、“资本公积”、“生产成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等科目的明细科目设置和核算内容进行了补充规定。   2.补充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 1441拨付所属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报业单位对所属的非独立法人单位拨付的经营等项目所需资金。   二、报业单位向所属单位拨付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报业单位向所属单位投入的资金总额。 2176其他应交款 一、报业单位应在本科目设置“文化事业建设费”明细科目,核算报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广告收入的一定比例计算交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报业单位按广告收入提取文化事业建设费时,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文化事业建设费);实际交纳时,借记本科目(文化事业建设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182社会公益往来   一、本科目核算报业单位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以报纸为载体联合举办社会公益性活动的经费。   二、本科目应按社会公益活动项目名称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报业单位收到专项公益活动赞助款时,借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专项活动发生费用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科目。   待该专项活动结束时,本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报业单位尚未结束的社会公益活动的经费余额。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本科目余额应在“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3102上级拨入资金   一、本科目由报业单位所属的非独立法人单位使用。   二、所属单位收到报业单位拨入的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属于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上级拨入资金”项目列示。   四、运用“拨付所属资金”和“上级拨入资金”科目对报业单位进行内部核算时,期末,报业单位在编制汇总会计报表时两个科目余额相互抵销。 3111资本公积   一、报业单位应在本科目设置“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或新闻出版发展基金”明细科目,核算报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专项资金拨款。   二、报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拨付的专项资金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4101生产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报业单位报纸的生产成本。   二、报纸的生产成本可按纸张费、排版、传版费、印制费、采编费、其他费用等成本项目进行核算,反映报纸编辑、印刷等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一般报纸的单位成本以千对开印张(简称“千对开”)为核算对象。其中:   (一)纸张费,是指报纸印刷全部用纸成本。   (二)排版、传版费,是指报纸照排费用、委托印刷所发生的版面传输费用。   (三)印制费,是指报业单位印刷机构和委托印刷等发生的费用。   (四)采编费,是指归集采编费用、记者站经费等发生的费用。   (五)其他费用,是指除上述费用以外,应计入报纸生产成本的其他直接费用。   相关费用发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三、月末,将归集完整的费用全部转入“库存商品”科目,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106采编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报业单位采编部门开展新闻采访、报纸编辑业务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采编部门人员工资及附加、福利费、稿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美术摄影费、图书资料费、通联费、业务招待费、外事经费、折旧费、租赁费、修理费、物业管理费、低值易耗品摊销、水电费、社会保险费等。   其中,稿费包括出版稿件支付的稿费,内部采编人员非职务撰稿及非采编人员撰稿的稿酬,按规定支付的审稿费以及对来稿摘编向投稿者支付的信息费等。通联费包括采编部门组织大型读者活动以及为作者、通讯员组织大型业务交流、培训活动的各项费用等。   二、本科目应按费用项目类别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采编费用发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资”、“待摊费用”、“累计折旧”等科目。   四、月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生产成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108记者站经费   一、本科目核算报业单位驻外记者站所发生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各驻站记者及工作人员工资及附加、福利费、办公费、差旅费、交通费、邮电通讯费、图书资料费、通联费、房屋租赁费(物业管理费)、折旧费、低值易耗品摊销、修理费、水电费、社会保险费等。   二、本科目应按费用项目类别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记者站发生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月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生产成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101主营业务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报业单位的报纸发行收入。报业单位承接外部报刊印刷等取得的印刷收入也在本科目核算。广告收入不在本科目核算,应在“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收入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报纸发行收入的金额应为报业单位与邮局或发行机构实际应结算的金额。   四、报业单位预收的报刊费在报纸实际出版发行时,确认为报纸发行收入。   五、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405其他业务支出   一、报业单位应在本科目设置“广告成本”明细科目,核算报业单位的广告成本。   二、报业单位为客户刊出广告所支付的费用,包括组稿费、广告业务费、设计制作费、专设广告机构人员工资及附加、福利费、办公费、差旅费等。广告的制版、印刷费等一般不单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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