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受理编号
评估编号
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省级评估申请表
申请事项
申请单位 (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1年制
申请评估事项基本信息
申请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A.新技术□ B.新工艺□ C.新材料□
事项有否涉密
有□ 否□
密级
1—秘密□
2—机密□
3—绝密□
事项查新机构
查新报告编号
申请评估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单位代码
单位性质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子邮件
联系电话
传 真
申请评估事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申请评估事项简介
申请单位提供的主要文件技术资料目录
申请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所在地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负责人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专家初审意见
专家初审意见:
专家人数: 同意人数: 不同意人数:
(注:初审形式为函审。如果进行初审的专家中,同意对申请评估事项进行评估的人数未超过参加初审专家人数的三分之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再对申请评估事项组织进行评估)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意见
评估形式:
函评□ 网评□ 会评□ 其他□
专家意见:
专家人数: 同意人数: 不同意人数:
评估时间 : 年 月 日
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填 写 说 明
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核准”的相关规定,为做好省级评估的申请受理,特制定本表。本申请表及有关附件是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 本表中所称“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与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一致的情况,或直接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以及其它社会公共利益,且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没有规定又没有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可依的情况。
三、 申请表文字要简明扼要,字体为宋体小四号,外文字母用印刷体书写,字迹要清晰易辨。申请表为A4开本,于左侧装订成册。表空白不够时,请自行加页。
四、 封面右上角“受理编号”和“评估编号”栏以及表末“专家初审意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意见”栏内容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填写。
五、 表中选择性栏目,请将选定的内容勾选入该栏中方框“□”内(如“√”)。
六、 其他部分栏目填写的具体要求:
(一) 申请评估事项名称。指申请评估的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具体名称,必须填写全称,并与封面上的申请事项名称完全一致。
(二) 申请评估单位名称。即封面上的申请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公章完全一致。
(三) 申请评估单位代码。企业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号;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大专院校等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四) 申请评估事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针对申请评估事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填写以下内容:
1. 对于与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一致的事项,填写相关标准名称、标准号和具体的条文,并指出与所列强制性标准不一致的具体内容。
2. 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没有规定又没有现行工程建设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可依的事项,填写其直接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以及其它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
(五) 申请评估事项简介。针对申请评估事项填写以下内容,控制在2页内:
1. 申请评估事项的基本情况。应包括技术概述、应用领域、应用依据、创新点及先进性、技术原理、解决的关键问题及所采取的技术措施、技术指标及与国内外同类应用事项的对比、技术成熟程度,尚存问题及解决方案、推广应用的范围和条件、直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包括对节能减排及环境保护的影响)。
2. 申请评估事项中安全性保证内容。
(说明:安全性是指对申请评估事项可能造成建设工程伤害或损坏的风险限制在可接受水平的能力。
建设工程的安全性主要涉及:
a)自然灾害风险,如:地震、洪水、雷电、风暴、冰冻等对建设工程和生命财产造成的伤害或损坏的风险;
b)人为灾害风险,如:火灾、爆炸、有毒物泄漏、漏电、放射性灾害、环境污染等对建设工程和生命财产造成的伤害或损坏的风险;
c)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如: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因设计、施工、材料等安全度不足对建设工程所造成的伤害或损坏的风险。)
3. 申请评估事项中可靠性、维修性和维修保障性保证内容。
(说明:可靠性是指建设工程竣工后,所申请评估事项在规定条件下和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维修性和维修保障性是指建设工程竣工后,所申请评估事项其主要功能部分在规定的条件下和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维修时,保持或恢复到规定状态的能力。
可靠性、维修性和维修保障性是由申请评估事项所涉及到建设工程的功能特性(通常包括:建设工程的用途或目的、规模、能力以及相应的各种指标要求)的设计、施工、材料各部分的各技术专业内容(或文件)以及可借鉴的已有的应用经验来共同保证的,其中:
工程设计文件包括:申请评估事项工程设计图(或施工图)的主要内容、技术依据、可行性论证及主要技术措施,设计计算的主要结果的分析和相应措施,设计时参照使用的国外有关设计标准、工程和文献资料及计算机程序;对要求进行模型和性能试验研究的,应当提供试验研究报告;
施工技术条件包括:申请评估事项的“三新”应用的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技术标准,内容应包含施工工艺、施工过程控制要求、施工质量验收要求等;
材料技术条件和文件包括:申请评估事项中新材料的产品标准文本及由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作出的评估意见、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
可借鉴的已有的应用经验包括:申请评估事项在国内或国外类似工程应用情况的报告或中试(生产)试验研究情况报告。)
4. 申请评估事项中可实施性内容。
(说明:可实施性是指申请评估事项符合施工、安装、制作等合理作业技术条件的能力,以及事项中涉及对施工、安装、制作等单位的合理期望满足的程度。)
(六) 申请单位提供的主要文件技术资料目录。应包括以下方面:
1. 申请评估事项可行性报告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内容应详述申请表事项简介的全部内容,并进一步提供参照国内外同类应用事项有关“三新”技术标准和技术资料及使用实例、与国内外同类应用事项的对比研究结论、尚存技术问题及解决方案、技术成熟程度等。
2. 申请评估事项的设计技术文件(如概念设计文件、构造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说明文件。设计说明书内容应包括:设计技术依据说明、可行性论证及主要技术措施,设计计算的分析和相应措施,设计时参照使用的国外有关设计标准、工程和文献资料及计算机程序;对要求进行模型和性能试验研究的,应当提供试验研究报告或提供说明。
3. 申请评估事项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技术方案内容应包括施工工艺,施工过程控制和质量验收要求,如有国家、行业和地方施工技术标准的,或经备案的企业施工技术标准的,应提供技术标准。
4. 申请评估事项的企业标准文本。企业标准应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5. 检测报告及评估意见。申请评估事项中新材料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在检测后一年有效期内),以及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作出的评估意见。
6. 工程应用报告或试验报告。申请评估事项在国内或国外类似工程应用情况的报告或中试(生产)试验研究情况报告。
7. 保密说明。如申请评估事项涉密时应提供保密说明。
8. 环境评估报告。如申请评估事项涉及环境保护,应提供环境评估报告。
9. 用户使用情况报告。如在类似工程中应用可提供用户使用情况报告。
七、 本表一式九份与其他有关文件技术资料一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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