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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讲课
GJB9001B标准的主要变化及内审方法
(一)GJB9001B--2009标准与GJB9001A--2001标准的区别
(其中:军工特殊要求用“楷体字”进行表述)
标准条款
GJB9001A--2001标准
GJB9001B--2009标准
0.1
一个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和
实施受各种需求、具体的目标、所提供的产品、所采用的过程以及组织的规模和结构的影响。
一个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和实施受下列因素的影响:
a) 组织的环境、该环境的变化或与该环境有关的风险;
b) 组织的变化的需求;
c) 组织的特定的目标;
d) 组织所提供的产品;
e) 组织所采用的过程;
f) 组织的规模和组织的结构。
统一质量管理体系的结构或文件不是本标准的目的。
0.1
本标准能用于内部和外部(包括认证机构)评定组织满足顾客、法律法规和组织自身要求的能力
本标准能用于内部和外部(包括认证机构)评定组织满足顾客、适用于产品的法律法规和组织自身要求的能力。
0.1
注:八项质量管理原则是GB/T1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基础,见附录B,质量管理体系基础见附录C。
0.2
为使组织有效运行,必须识别和管理众多相互关联的活动。通过使用资源和管理,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活动,可以视为一个过程。通常,一个过程的输出可直接形成下一个过程的输入。
为使组织有效运行,必须确定和管理众多相互关联的活动。通过使用资源和管理,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一项或一组活动,可以视为一个过程。通常,一个过程的输出可直接形成下一个过程的输入。
0.2
组织内诸过程的系统的应用,连同这些过程的识别和相互作用及其管理,可称之为“过程方法”。
为了产生期望的结果,由过程组成的系统在组织内的应用,连同这些过程的识别和相互作用,以及对这些过程的管理,可称之为“过程方法”。
0.2
c) 获得过程业绩和有效性的结果。
c) 获得过程绩效和有效性的结果。
注:全文中均将“业绩”改为“绩效”。
0.2
这种展示反映了在规定输入要求时,顾客起着重要的作用。对顾客满意的监视要求对顾客有关组织是否已满足其要求的感受的信息进行评价。
该图反映了在规定输入要求时,顾客起着重要的作用。对顾客满意的监视,要求组织对顾客关于组织是否己满足其要求的感受的信息进行评价。
0.3
GB/T19001和GB/T19004已制定为一对协调一致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他们相互补充,但也可单独使用。虽然这两项标准具有不同的范围,但却具有相似的结构,以有助于他们作为协调一致的一对标准的应用。
GB/T19001和GB/T19004都是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这两项标准相互补充,但也可单独使用。
0.3
在满足顾客要求方面,GB/T19001所关注的是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GB/T19001所关注的是质量管理体系在满是顾客要求方面的有效性。
0.3
与GB/T19001相比,GB/T19004为质量管理体系更宽范围的目标提供了指南。除了有效性,该标准还特别关注持续改进组织的总体业绩与效率。对于最高管理者希望通过追求业绩持续改进而超越GB/T19001要求的那些组织,GB/T19004推荐了指南。然而,用于认证或合同不是GB/T19004的目的。
在本标准发布时,GB/T19004处于修订过程中。修订后的GB/T19004为组织的管理者在复杂的、要求更高的和不断变化的环境中获得持续成功提供了指南。与GB/T19001相比,GB/T19004关注质量管理的更宽范围;通过系统和持续改进组织的绩效,满足所有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然而,GB/T19004不拟用于认证、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目的。
0.4
为了使用者的利益,本标准与ISO14001-1996相互趋近,以增强两类标准的相容性。
为了使用者的利益,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适当考虑了GB/T24001-2004标准的内容,以增强两个标准的相容性。
0.4
然而本标准使组织能够将自身的质量管理体系与相关的管理体系要求相结合或整合。
然而本标准使组织能够将自身的质量管理体系与相关的管理体系要求相协调或整合。
1.1
a) 需要证实其有能力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
b) 通过体系的有效运用,包括体系持续改进的过程以及保证符合顾客和与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旨在增强顾客的满意。
注:在本标准中,术语“产品”适用于预期提供给顾客或顾客所要求的产品。
a) 需要证实其具有稳定性地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
b) 通过体系的有效运用,包括体系持续改进过程的有效应用,以及保证符合顾客要求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旨在增强顾客的满意。
注1:在本标准中,术语“产品”仅适用于:
a) 预期提供给或顾客所要求的产品;
b) 产品实现过程所产生的任何预期输出。
注2:法律法规要求可称作法定要求。
1.2
当本标准的任何要求因组织及其产品的特点而不适用时,
由于组织及其产品的性质导致本标准的任何要求不适用时
1.2
除非删减仅限于本标准第7章中那些不影响组织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或责任的要求,否则不能声称符合本标准。
如果进行删减,应仅限于本标准第7章的要求,并且这样的删减不影响组织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或责任,否则不能声称符合本标准。
2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9000—2000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idt ISO 9000: 2000)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000--2008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ISO9000: 2005)
GJB1405装备质量管理术语
3
GB/T19000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本文件采用GB/T19000中所确立的术语和定义。
3
本标准表述供应链……
本标准中的术语“组织”……
删除
删除
3
3.1关键特性
3.2重要特性
3.3关键件
3.4重要件
3.5关键过程
3.6首件鉴定
3.7定型
3.8批次管理
本标准军用产品特殊要求采用GJB1405中的术语和定义
注:为便于使用,本标准列出了
GB/19000-2008术语和定义,见附录D
4.1
组织应按本标准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
组织应按本标准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将其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
4.1
a) 识别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及其在组织中的应用(见1.2);
a) 确定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及其在整个组织中的应用(见1.2);
4.1
c) 确定为确保这些过程的有效性和控制所需的准则和方法
c) 确定所需的准则和方法,以确保这此过程的运行和控制有效
4.1
d) 确保可以获得必要的资源和信息,以支持这此过程的运行和对这些过程的监视
d) 确保可以获得必要的资源和信息,以支持这此过程的运行和监视
4.1
e) 监视、测量和分析这些过程
e) 监视、测量(适用时)和分析这些过程
4.1
组织应接受顾客对过程的监督,保持产品的可适溯性
组织应接受顾客的质量监督
4.1
针对组织所选择的任何影响产品符合要求的外包过程,组织应确保对其实施控制。对此类外包过程的控制应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加以识别。
若组织选择将影响产品符合要求的任何过程外包,组织应确保对其实施控制。对适用于此类外包过程控制的类型和程度应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加以规定。
4.1
组织应对外包过程进行评审,批准后予以实施,并监督外包过程的执行。顾客要求时,外包过程须经顾客同意。
组织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产品的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测试性、安全性和环境适应性等工作过程。
4.1
注1:上述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包括与管理活动、资源提供、产品实现以及测量有关的过程。
注1:上述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应当包括与管理活动、资源提供、产品实现以及测量、分析和改进有关的过程。
4.1
注2:“外包过程”是组织为了质量管理体系的需要,由组织选择的外部方实施的过程。
注3:确保对外包过程的控制并不免除组织满足所有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责任。对外包过程控制的类型和程度可受如下列因素影响:
a) 外包过程对组织提供满足要求的产品的能力的潜在影响;
b) 对外包过程控制的分担程度;
c) 通过应用7.4条款实现所需控制的能力。
4.1
注4:外协是外包的一种形式。
注5:适用时,组织可参照GJB5000的要求,建立、实施并改进其软件过程
4.2.1
c) 本标准所要求的形成文件的程序;
c) 本标准所要求的形成文件的程序和记录;
4.2.1
d) 组织为确保其过程有效策划、运作和控制所需的文件。
d) 组织确定的为确保其过程有效策划、运作和控制所需的文件,包括记录。
4.2.1
e) 本标准所要求的记录(见4.2.4)
本条款删除
4.2.1
注1:本标准出现“形成文件的程序”之处,即要求建立该程序,形成文件,并加以实施和保持。
注1:本标准出现“形成文件的程序”之处,即要求建立该程序,形成文件,并加以实施和保持。一个文件可包括对一个或多个程序的要求。一个形成文件的程序的要求可以被包含在多个文件中。
4.2.1
注2:不同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多少与详略程度,取决于:
注2:不同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多少与详略程度可以不同,取决于:
4.2.1
注3:文件可采用任何形式或类型的媒体。
注3:文件可采用任何形式或类型的媒介。
4.2.2
a) 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包括任何删减的细节与合理性(见1.2)
a) 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包括任何删减的细节和正当的理由(见1.2)
4.2.3
a) 文件发布前得到批准,以确保文件是充分与适宜的;
a) 为使文件是充分与适宜,文件发布前得到批准;
4.2.3
f) 确保外来文件得到识别,并控制其分发;
f) 确保组织所确定的策划和运行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外来文件得到识别,并控制其分发;
4.2.3
g) 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若因任何原因而保留作废文件,对这些文件进行适当的标识。
g) 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如果出于某种目的而保留作废文件,对这些文件进行适当的标识。
4.2.3
确保图样、技术文件协调一致、现行有效
确保图样和技术文件协调一致,现行有效
4.2.3
确保识别产品质量形成过程中需要保存的文件,并及时归档
规定产品质量形成过程中需要保存的文件,并按规定归档
4.2.4
应建立并保持记录,以提供符合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记录应保持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所需的控制
为提供符合要求及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而建立的记录,应得到控制。
组织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所需的控制。
记录应保持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4.2.4
程序应包含对供方产生和保持的记录的控制要求。
4.2.4
记录的保存时间应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记录的保持时间应满足顾客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
5.1
注:本标准中的最高管理者是指组织的最高行政领导,如厂长、所长、总经理等。
注:本标准中的最高管理者是指组织的最高行政领导。
5.2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建立并保持定期征求顾客对产品质量及其改进方面意见的机制。
5.4.1
质量目标应体现对产品质量水平的追求,与顾客的期望相适应。组织应保持质量目标实施和评价记录。(见4.2.4)
5.4.2
c)对顾客提出的质量管理体系特殊要求作出安排。
5.5.1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质量管理部门独立行使职权。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组织内质量管理部门独立行使职权。
5.5.2
最高管理者应指定一名管理者,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使其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最高管理者应在本组织管理层中指定一名成员,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使其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管理者代表应是能参加质量管理体系决策的最高管理层的成员,并具备履行以上职责所需技术和行政管理能力。
5.5.2
注:管理者代表的职责可包括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事宜的外部联络。
注:管理者代表的职责可包括就质量管理体系有关事宜与外部方进行联络。
5.6.1
评审应包括评价质量管理体系改进的机会和变更的需求,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评审应包括评价改进的机会和质量管理体系变更的需求,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变更的需求。
5.6.2
d) 预防和纠正措施的状况
d) 预防措施和纠正措施的状况
5.6.2
h)与质量有关的财务报告
h)质量经济性分析(见8.4)
5.6.3
a) 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有效性的改进
a) 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及其过程有效性的改进
6.2.1
基于适当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从事影响质量工作的人员应是能够胜任的。
基于适当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从事影响产品要求符合性的人员应是能够胜任的。
注:在质量管理体系中承担任何任务的人员都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产品要求符合性。
6.2.2
能力、意识和培训
能力、培训和意识
6.2.2
a) 确定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人员所需必要的能力;
b) 提供培训或采取其他措施以满足这些需求;
d) 确保员工认识到所从事活动的相关性和重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质量目标作出贡献
a) 确定从事影响产品符合性的工作人员所需必要的能力;
b) 适用时,提供培训或采取其他措施以获得所需的能力;
d) 确保组织的人员认识到所从事活动的相关性和重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质量目标作出贡献
6.2.2
f) 对各级管理者以及对产品质量有直接影响的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有关质量管理知识和岗位技能的培训、考核,并按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f) 对各级管理者以及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有关质量管理知识和岗位技能的培训、考核,并按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6.3
c) 支持性服务(如运输或通讯)。
c) 支持性服务(如运输、通讯或信息系统)。
6.4
对需要控制的工作环境,应保持检测、控制和改进措施的记录。(见4.2.4)
6.4
注:术语“工作环境”是指工作时所处的条件,包括物理的、环境的和其他因素(如噪音、温度、湿度、照明或天气)
6.5
信息
组织应确定质量信息的需求,按规定收集、贮存、传递和处理信息。产品质量信息应满足顾客的需求。
质量信息
组织应编制形成文件程序,确定质量信息的需求,按规定收集、贮存、传递、处理和利用。产品质量信息管理应满足顾客的需求。
7.1
c) 产品所要求的验证、确认、监视、检验和试验活动,以及产品接收准则;
c) 产品所要求的验证、确认、监视、测量、检验和试验活动,以及产品接收准则;
7.1
组织对复杂产品实现的各阶段都应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形成各阶段风险分析文件,并提供给顾客。
e)产品标准化要求;
f)计算机软件工程化管理要求;
g)产品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测试性、安全性和环境适应性等要求;
h)产品质量评价和改进的数据收集和分析要求;
i)技术状态管理要求(见7.7);
j)风险管理要求。
组织应保持策划输出现行有效。
注3:确定产品的质量目标和要求可考虑以下方面: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测试性、安全性和环境适应性等,参见GJB450、GJB368、GJB3872、GJB2547、GJB900、GJB4239、GJB1909等;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测试性、安全性和环境适应性等计划可以包含在质量计划中或单独编制。
注4:对资源的需求包括产品使用和维护所需的资源。
注5:风险管理包括组织应制定风险管理计划,在产品实现各阶段进行风险分析和评审,形成各阶段风险分析文件。必要时提供给顾客。
注6:技术状态管理参见GJB3206
7.1
组织应编制质量计划(质量保证大纲)。质量计划应征得顾客同意。
组织应编制质量计划(质量保证大纲)。顾客要求时,质量计划及调整应征得顾客同意。
7.2.1
c) 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d) 组织确定的任何附加要求。
c) 适用于产品的法律法规要求;
d) 组织认为必要的任何附加要求。
注:交付后活动包括诸如担保条款规定的实施、合同义务(例如,维护服务)、附加服务(例如,回收或最终处置)等。
7.2.2
a) 产品要求得到规定
a) 产品要求已得到规定
7.2.2
b) 与以前表述不一致的合同或订单的要求已予解决
b) 与以前表述不一致的合同或订单的要求已得到解决
7.2.2
d)风险得到识别和有能力解决
7.2.2
若顾客提供的要求没有形成文件
若顾客没有提供形成文件的要求
7.2.2
当产品要求发生变更影响到顾客的要求时,其相应文件的修改应征得顾客同意。
若产品要求发生的变更影响到顾客要求时,变更应征得顾客的同意。
7.2.3
e)质量管理体系变化;
7.3.1
d)编制产品设计和开发计划,需要时,应预先规划产品改进的计划;
e)设计、制造和服务等专业人员共同参与设计和开发活动;
g)提出并实施产品标准化要求,确定设计和开发中使用的标准和规范;
h)运用优化设计和可靠性、维修性、综合保障等专业工程技术进行产品设计和开发;
i)对复杂产品进行特性分析;
j)按软件工程方法,设计和开发计算机软件;
k) 设计和开发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器材,应经过论证、试验和鉴定;
l) 按规定的要求确定并提出产品交付时需要配置的保障资源;
注:设计开发评审、验证和确认具有不同的目的。根据产品和组织的具体情况,可以单独或任意组合的方式进行并记录。
d)编制产品设计和开发计划,需要时,应对产品改进作出安排;
e)设计、生产和服务等专业人员共同参与设计和开发活动;
g)实施产品标准化要求,确定设计和开发中使用的标准和规范;
h)运用优化设计和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测试性、安全性和环境适应性等专业工程技术进行产品设计和开发;
i)对产品进行特性分析;
j)设计和开发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器材、新工艺,应经过论证、试验和鉴定;
k)按规定要求确定并提出产品交付时需要配置的保障资源;
l)对参与设计和开发的供方的质量控制;
m)提出监视与测量的要求;
n)对元器件等外购器材的选用、采购、监制、验收、筛选、复验以及失效分析等活动进行策划;
o)对计算机软件需求分析、设计、实现、测试、验收、交付和使用的全过程进行策划,落实需求管理、策划与跟踪、文档编制、测试、质量保证、配置管理等工作。
7.3.2
a) 功能要求和性能要求;
a) 功能要求和性能要求;
7.3.2
c) 适用时,以前类似设计提供的信息;
c) 适用时,来源于以前类似设计的信息;
e)工艺要求。
7.3.2
应对这些输入进行评审,以确保输入是充分与适宜的。
应对这些输入的充分性和适宜性进行进行评审。
7.3.3
设计和开发输出的方式应以能够针对设计和开发的输入进行验证的方式提出,并应在放行前得到批准。
e)编制关键件(特性)、重要件(特性)项目明细表,并在设计文件和图样上作相应标识。
设计和开发输出的方式应适合于对照设计和开发的输入进行验证,并应在放行前得到批准。
e)编制关键件(特性)、重要件(特性)项目明细表,并在产品设计文件、工艺文件上作相应标识;
g)适用时,给出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测试性、安全性和环境适应性等设计报告。
注:适用时,产品的设计输出包括产品规范、工艺总方案、工艺规程、用户资料、诊断指南以及产品安全使用的培训教程。
7.3.3
注:生产和服务提供的信息可能包括产品防护的细节。
7.3.4
在适宜的阶段,应依据策划的安排(见7.3.1),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系统的评审。
需要时,应邀请顾客参加评审。
应依据策划的安排(见7.3.1),在适宜的阶段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系统的评审。
顾客要求时,应邀请顾客参加评审。必要时,进行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测试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以及计算机软件、元器件、原材料等专题评审。
7.3.5
对于顾客要求控制的(验证)项目,应通知顾客参加设计和开发验证
对于顾客要求控制的项目,应通知顾客参加设计和开发验证
7.3.6
应邀请顾客参加设计和开发的确认。
对需要定型(鉴定)的产品,组织应按有关规定完成定型(鉴定)准备工作
应邀请顾客参加设计和开发确认。
需要定型(鉴定)的产品,组织应按有关规定完成定型(鉴定)准备工作
7.3.7
适当时,应对设计和开发的更改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
应对设计和开发的更改进行适当的评审、验证和确认,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
7.3.7
对重要的设计更改,组织应进行系统分析和验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对重要的设计更改,应进行系统分析和验证,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7.3.7
设计和开发的更改应符合技术状态管理要求。(见7.7)
7.3.8
组织应编制新产品试制过程控制文件,以保证:
组织应编制形成文件的新产品试制过程控制程序,以保证:
7.3.8
c)在试制过程中进行首件鉴定;
c)适用时,在试制过程中进行首件鉴定;
顾客要求时,组织应邀请顾客参加新产品试制状态检查,首件鉴定。
7.3.9
对重要的试验项目,组织应:
c)按规定的程序收集、整理数据和原始记录,分析评价试验结果,并将试验结果向顾客通报。
试验大纲应征得顾客同意。
组织应对试验过程实施控制,对重要的试验项目,组织应:
c)按规定的程序收集、整理数据和原始记录,分析评价试验结果,保证试验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d)对试验发现的故障和缺陷,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并进行试验验证。(见8.5.2)
e)试验过程、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试验大纲需经顾客同意,必要时,应邀请顾客参加试验。试验结果应向顾客通报,试验过程变更时应征得顾客同意。
7.4.1
选择、评价供方时,应确保有效地识别并控制风险(见7.1)。
7.4.3
当组织或其顾客拟在供方的现场实施验证时,组织应在采购信息中对拟验证的安排和产品放行的方法作出规定。
当组织或其顾客拟在供方的现场实施验证时,组织应在采购信息中对拟采用的验证安排和产品放行的方法作出规定。
7.4.3
组织应编制采购产品的验证准则。顾客参加的验证活动不能免除组织提供可接受产品的责任。
当组织委托供方进行验证时,应规定委托的要求齐并保持委托和验证的记录(见4.2.4)
7.4.4
b)在技术协议书或合同中,明确对供方的要求;
c)产品经验证,确认满足要求后方可使用;
b)在技术协议书或合同中,明确对供方的技术要求和质量保证要求;
c)产品经验证,满足要求后方可使用;
7.5.1
d) 获得和使用监视和测量装置;
d) 获得和使用监视和测量设备;
7.5.1
f) 放行、交付和交付后的活动的实施。
g) 生产和服务提供使用的计算机软件,应经确认和审批;
i) 按规定控制温度、湿度、清洁度、多余物等环境条件;
f) 实施产品放行、交付和交付后的活动。(见7.5.7和7.5.8)
g) 生产和服务使用的计算机软件,应经确认和审批;
i)获得适宜的原、辅材料
j) 按规定控制温度、湿度、清洁度、多余物和静电防护等环境条件;
l)以清楚的方式(如文字标准、样件或图示)规定技艺评定准则;
生产和服务过程更改时,需经授权人员审批。
7.5.2
当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输出不能由后续的监视或测量加以验证时,组织应对任何这样的过程实施确认。这包括仅在产品使用或服务已交付之后问题才显现的过程。
当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输出不能由后续的监视或测量加以验证,使问题在产品使用后或服务交付后才显现时,组织应对任何这样的过程实施确认。
7.5.3
组织应针对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产品的状态。
组织应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针对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产品的状态。
7.5.3
实施批次管理的产品,组织应:
组织应按规定实施产品的批次管理,以确保:
7.5.3
a)按批次建立随工流程卡,详细记录投料、加工、装配、调试、检验、数量、质量、操作者和检验者,并按规定保存
a)按批次建立记录,详细记录投料、加工、装配、调试、检验、交付的数量、质量、操作者和检验者,并按规定保存
7.5.4
当顾客财产发生丢失、损坏或发现不适用的情况时,应报告顾客,并保持记录(见4.2.4)。
注:顾客财产可包括知识产权。
如果顾客财产发生丢失、损坏或发现不适用的情况时,组织应向顾客报告,并保持记录(见4.2.4)。
注:顾客财产可包括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
7.5.5
在内部处理和交付到预定的地点期间,组织应针对产品的符合性提供防护,这种防护应包括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
组织应在内部处理和交付到预定的地点期间对产品提供防护,以保持符合要求。适用时,这种防护应包括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
7.5.6
组织应识别关键过程,编制关键过程明组表,并执行关键过程控制文件。
b)设置控制点,对过程参数和产品关键或重要特性进行监视和控制;
c)对首件产品进行自检和专检,并作实测记录;
e)适用时,运用统计技术;
组织应识别关键过程,编制关键过程明组表,并实施关键过程控制。
b)设置控制点,对过程参数和产品关键或重要特性进行有效监视和控制;
c)对首件产品进行自检和专检,并作实测记录(见4.2.4);
e)适用时,运用统计技术,确保过程能力符合要求;
7.5.7
组织应对交付的产品进行检验、试验,确认其符合接收准则后,方可提交顾客验收。
交付时应提供按规定签署的产品合格证明和有关检验和试验结果以及故障排除情况等文件;
组织应对交付的产品进行检验、试验,确认其符合接收准则后,方可提交顾客验收。
交付时应提供按规定签署的产品合格证明和有关检验和试验结果等文件;
组织应按规定完成产品使用和维护技术培训。
7.5.8
组织应对交付后活动的实施、验证和报告做出规定,以保证:
a) 对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安装或维修、备品及配件供应等售后服务有充分的技术和资源,并按规定实施。
b) 按规定委派技术服务人员到使用现场服务。
组织应对交付后活动的实施、验证和报告作出规定并予以控制,主要包括:
a) 确保交付的技术文件得到控制和更新;
b) 对交付后活动提供充分的技术支持和资源,按规定委派技术服务人员到使用现场服务;
c) 收集和分析产品使用中和服务中的信息;(见6.5)
d) 交付后发现问题时,要采取各种措施(包括调查、处理和报告。见8,5.2)
注:交付后的活动通常可包括:技术咨询、安装、维修、备品及配件供应、产品延寿、退役等。
7.6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
7.6
组织应确定需实施的监视和测量以及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装置,为产品符合确定的要求(见7.2.1)提供证据。
组织应确定需实施的监视和测量以及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为产品符合确定的要求提供证据。
7.6
监视与测量设备应与监视和测量的要求相适应。
7.6
a) 对照能溯源到国际或国家标准的测量标准,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进行校准或检定。当不存在上述标准时,应记录校准或检定的依据;
a) 对照能溯源到国际或国家标准的测量标准,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进行校准和(或)检定(验证)。当不存在上述标准时,应记录校准或检定(验证)的依据;(见4.2.4)
7.6
c) 得到识别,以确定其校准状态;
c) 具有标识,以确定其校准状态;
7.6
对生产和检验共用的设备用作检验前,应加以校准并作好记录,以证明其能用于产品的接收。
生产和检验共用的设备用作检验前,应加以校准或校验并作好记录,以证明其能用于产品的接收。
7.6
当计算机软件用于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测量时,应确认其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确认应在初次使用前进行,必要时再确认。
当计算机软件用于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测量时,应确认其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确认应在初次使用前进行,并在必要时予以重新确认。
7.6
校准和验证结果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校准和检定(验证)结果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7.6
注:作为指南,参见GB/T19022.1和GB/T19022.2
注:确认计算机软件满足预期用途能力的典型方法包括验证和保持其适用性的配置管理。
7.7
合同要求时,应对产品实施技术状态管理。管理内容可包括:技术状态标识、技术状态控制、技术状态纪实和技术状态审核等活动。
组织应实施技术状态管理。内容包括:技术状态标识、技术状态控制、技术状态纪实和技术状态审核。
顾客要求时,技术状态管理计划、技术状态基线确定及其更改应经顾客同意。
8.1
a) 证实产品的符合性;
a) 证实产品要求的符合性;
8.2.1
注:监视顾客感受可以包括从诸如顾客满意度调查、来自顾客的关于交付产品质量方面数据、用户意见调查、流失业务分析、顾客赞扬、担保索赔和经销商报告之类的来源获得输入。
组织应对顾客反馈作出适当安排,必要时,实施改进(见8.5)。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报顾客。
8.2.2
考虑拟审核的过程和区域的状况和重要性以及以往审核的结果,组织应对审核方案进行策划。
组织应策划审核方案,策划时应考虑拟审核的过程和区域的状况和重要性以及以往审核的结果。
8.2.2
策划和实施审核以及报告结果和保持记录(见4.2.4)的职责和要求应在形成文件的程序中作出规定。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审核的策划、实施、形成记录以及报告结果的职责和要求。
应保持审核及其结果的记录(见4.2.4)
8.2.2
负责受审区域的管理者应确保及时采取措施,以消除所发现的不合格及其原因。跟踪活动应包括对所采取措施的验证和验证结果的报告(见8.5.2)。
负责受审区域的管理者应确保及时采取必要的纠正和纠正措施,以消除所发现的不合格及其原因。后续活动应包括对所采取措施的验证和验证结果的报告。
组织应确保内部审核员具有相应的能力。
8.2.2
注:作为指南,参见GB/T19021.1、GB/T19021.2及GB/T19021.3。
注:作为指南,参见GB/T19011。
8.2.3
当未能达到所策划的结果时,应采取适当的纠正和纠正措施以确保产品的符合性。
当未能达到所策划的结果时,应采取适当的纠正和纠正措施。
为确保过程达到所策划的结果,组织应:a)识别需要监视和测量的过程,规定各部门在过程监视和测量的职责;(见5.5.1)
b)确定监视测量的项目、方法、频次和判定准则;
c)保持过程监视和测量的记录以及采取措施的记录。(见4.2.4)
8,2.3
注:当确定适宜的方法时,建议组织根据每个过程对产品要求的符合性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影响,考虑监视和测量的类型与程度。
8.2.4
记录应指明有权放行产品的人员(见4.2.4)
除非得到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适用时得到顾客的批准,否则在策划的安排(见7.1)已圆满完成之前,不应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
记录应指明有权放行产品以交付给顾客的人员(见4.2.4)
除非得到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适用时得到顾客的批准,否则在策划的安排(见7.1)已圆满完成之前,不应向顾客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
当产品未完成所有要求的验证活动需例外放行时,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征得顾客同意,应进行标识和记录,确保能追回和更换产品。
8.3
不合格品控制以及不合格处置的有关职责和权限应在形成文件的程序中作出规定。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不合格品控制以及不合格处置的有关职责和权限。
8.3
组织应通过下列一种或几种途经,处置不合格品:
适用时,组织应通过下列一种或几种途经,处置不合格品:
8.3
当在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产品不合格时,组织应采取与不合格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的程度相适应的措施。
应保特不合格的性质以及随后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记录,包括所批准的让步的记录(见4.2.4)
d) 当在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产品不
合格时,组织应采取与不合格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的程度相适应的措施。
应保特不合格的性质的记录以及随后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记录,包括所批准的让步的记录(见4.2.4)
8.3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应明确不合格品隔离、标识、记录、审理和处置的要求
8.4
b) 与产品要求的符合性(见7.2.1);
c) 过程和产品的特性及趋势,包括采取预防措施的机会;
d) 供方;
e)有关质量管理体系的财务活动
b) 与产品要求的符合性(见8.2.4);
c) 过程和产品的特性及趋势,包括采取预防措施的机会(见8.2.3和8.2.4);
d) 供方(见7.4);
e)质量经济性。
组织应对产品的质量和过程的绩效与质量目标进行比较,识别改进机会。
8.5.1
组织应编制、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年度改进计划,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8.5.2
f) 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措施。
组织应建立并运行故障报告、分析和纠正措施系统。应将与最终产品质量有关的问题及其纠正措施及时向顾客通报。
f) 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当确认供方对不合格负责,适用时,组织应向供方传递纠正措施要求,并评价供方措施的有效性
组织应建立并运行产品故障报告分析和纠正措施系统。并将与最终产品质量有关的问题及其纠正措施向顾客通报。
8.5.3
e) 评审所采取的预防措施。
e) 评审所采取的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注:识别预防措施的机会可源于故障模式影响及危害性分析(FMECA)、风险管理、防错技术和有关产品质量信息等。
(二)GJB9001B—2009标准主要变化及其特点
1) 增加了一些参照的国军标,如:
GJB1405A 《装备质量管理术语》
GJB5000《军用软件研制能力成熟度模型》
GJB450《装备可靠性工作通用要求》
GJB368《装备维修性工作通用要求》
GJB3872《装备综合保障通用要求》
GJB2547《装备测试性大纲》
GJB900《系统安全性通用大纲》
GJB4239《装备环境工程通用要求》
GJB1909《装备可靠性维修性参数选择和指标确定要求》
GBJ3206《技术状态管理》
2) 增加了两个必需编制的程序文件
标准6.5要求:组织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
标准7.3.8要求:组织应编制形成文件的新产品试制过程控制程序
3) 强化外包过程的控制,如:
标准4.1要求: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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