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古蔺县赤水河环线公路水口镇至槐场段改建工程监理
比选申请文件
(技术标)
比选申请人:成都群星工程建设监理咨询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二O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目 录
前言………………………………………………………………(4)
一、大纲编制的依据……………………………………………(5)
二、工程项目概况………………………………………………(5)
三、监理工作范围、目标、内容和依据…………………………(5)
四、监理机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计划及监理人员的职责…(9)
五、监理工作程序………………………………………………(12)
六、项目质量控制措施 ………………………………………(15)
第一节、项目的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概述 ……………………(15)
第二节、项目的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内容………………………(16)
第三节、项目的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方法………………………(17)
第四节、项目的施工阶段质量控制过程………………………(25)
第五节、项目的工程旁站监理…………………………………(32)
第六节、主要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要点………………(35)
(1)土建专业…………………………………………………(35)
(2)电气专业…………………………………………………(42)
(3)给排水专业………………………………………………(46)
(4)地下排水管………………………………………………(48)
(5)综合管线…………………………………………………(53)
七、项目的进度控制措施………………………………………(60)
第一节、项目的施工阶段进度控制概述………………………(60)
第二节、项目的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原则………………………(61)
第三节、项目的施工阶段进度控制方法………………………(61)
第四节、项目的施工阶段进度控制措施………………………(63)
第五节、项目的施工阶段进度控制过程………………………(67)
八、项目的造价控制措施………………………………………(69)
第一节、项目的施工阶段投资控制概述………………………(69)
第二节、项目的施工阶段投资控制内容………………………(70)
第三节、项目的施工阶段投资控制方法………………………(73)
第四节、项目的施工阶段投资控制措施 ……………………(75)
第五节、施工阶段投资控制过程 ……………………………(86)
九、项目的合同管理……………………………………………(90)
第一节、项目的合同管理的原则………………………………(90)
第二节、项目的合同管理的内容 ……………………………(91)
第三节、项目的合同管理的方法……………………………(97)
第四节、项目的合同管理的过程 ……………………………(102)
第五节、项目的施工合同管理的重点—索赔管理及应变更管理…(105)
第六节、项目的合同交底……………………………………(106)
十、项目的信息管理
项目的第二节、项目的
第三节、项目的十一、本工程监理工作重点与难点分析及拟采用的对策…(116)
项目的安全控制………………………………………(125)
第一节、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责任………………(125)
第二节、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的主要内容………(125)
第三节、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措施………………(126)
第四节、项目的施工阶段安全监理…………………………(127)
第五节、项目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审查………………(129)
第六节、项目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130)
第七节、项目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监督管理………………(131)
第八节、项目的建设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32)
十三、项目的组织协调 ………………………………………(132)
十四、监理工作制度…………………………………………(137)
十五、安全监理方案…………………………………………(175)
十六、旁站监理方案…………………………………………(183)
十七、保修服务………………………………………………(191)
十八、项目的环境保护及扬尘监理方法及措施……………(191)
十九、其它建议(突发安全应急预案)………………………(193)
前 言
古蔺县赤水河环线公路建设项目,是古蔺县“十二五”期间围绕县域“红色文化、美酒文化、生态文化、民俗文化”四大驰名品牌高端定位打造“中国名县”而倾力实施的公路交通基础实施项目。
我公司能有幸参加该工程项目的工程委托监理投标,甚感荣幸。我
们将认真地对《招标文件》及设计文件进行了细致研究分析,并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本监理大纲,谨请古蔺县星火交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单位及相关专家给予评议和指导。
若我公司有幸参加该工程建设,将会以本大纲作为我们承担该工程的监理依据,并据此作为指导今后日常监理工作的指南,同时依据工程建设文件、相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和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写切实可行的《监理实施细则》,加强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履行监理职责,力争工程目标的全面实现,争创优质工程。
一、 大纲编制的依据
1、古蔺县赤水河环线公路水口镇至槐场段改建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81号
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建设部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7、《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工程项目概况
1.
古蔺县水口镇 要求符合现行相应工程监理标准
三、监理工作范围、目标、内容和依据
监理范围:施工与保修阶段监理(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
2、监理工作目标:540日历天
2.2质量目标:监理工作主要对本项目进行目标控制,尽可能地实现工程项目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以质量目标为主线,对所监理的工程的质量、工期、造价和合同管理等进行全面的监督与控制,并对业主负责。
2.3安全目标:在施工过程中不发生重大人身伤亡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2.2.4投资目标:工程投资控制在合同价款之内。
3、监理工作内容:工程的施工即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包括质量、进度、投资控制、造价审核、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等工作,配合委托人进行工程结算和审计;协助业主办理工程报建、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监理人应全面理解施工图,提出对施工图进行深化和优化意见,减少设计变更;
2、审查承包人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审核开工报告;定期组织召开工地例会;
3、审查承包人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并督促实施;
4、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实施;
5、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审查和处理设计变更,及时确认变更工作量及造价;
6、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选择分包的单位;
7、编制投资控制计划,复核已完工程数量,依据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确定工程变更增减的费用,
签署工程中期付款凭证,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8、设计变更经设计咨询单位审核、业主批准后,发布施工工程变更令;
9、严格控制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对进场材料的质量证明进行审核和见证取样,按规范规定进行测试和监控;
10、监督承包人严格按照技术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审核承包人报送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质量保证措施;
11、复验和确认承包人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检查保证措施;
12、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13、按月、季、年进行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14、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对业主与承包人之间的争议进行调解,为费用索赔措施提供证据;
1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审核并督促实施安全专项方案;
16、编制监理工作月报、监理工作总结和质检运行报告,报业主和有关主管部门;
17、收集整理合同文件及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向委托人提供两套完整的工程档案资料;
18、组织工程验收,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对施工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19、审核竣工图纸和其他技术文件资料;
20、签发交工验收证书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21、全过程旁站监理;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工作;
22、审核工程竣工结算。
当监理人委派的监理机构不能满足本工程实际进度需求时,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及时配备或增加监理人员,监理人不得拒绝,且不增加监理费用。
4、监理工作依据
4.1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及建设监理的法律、政策、规范及验收标准。
4.2经批准的建设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有关文件。
4.3监理招标文件、监理合同、监理承诺书。
4.4本项目完整的设计施工图及有关设计变更。
4.5委托人提供的依法签订的本工程有关的施工承包合同或协议
四、监理机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计划及监理人员的职责
1 、监理机构组织形式
附表二:投标人在本工程拟设立的项目监理组织机构框图
2、人员配备计划
3.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3.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a.保持与业主密切联系,清楚其建设意图和对监理的要求。
b.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c.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d.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e.检查和监督项目监理人员的工作。
f.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g.审定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
h.审核签署施工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i.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j.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k.调解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l.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m.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检评定资料,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n.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3.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a 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b按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份职责和权力;
3.3监理工程师职责:
a.负责编写监理实施细则。
b.负责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c.组织、指导、检查和督促监理员的工作。
d.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e.负责分项工程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
f.定期提交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g.根据监理工作实施做好监理日志。
h.负责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i.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有必要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予以签认。
j.负责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3.4监理员职责:
a.在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b.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c.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d.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e.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质量和安全问题及时指出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f.做好监理日志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五、监理工作程序
4.1材料核定程序
原材料进场
具有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等
施工方自检
施工方报送材料报验单
监理工程师审核
监理方现场见证取样送检
总监理工程师审签材料报验单
退场处理
施工方投入使用
不合格
合
格
4.2工序交接验收程序:
工序施工完毕
返修
施工单位自检、专职检、初验
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检查
会同现场检查
试验室检验
合格?
签署质检合格意见
进行下道工序
不合格
不合格
合格
4.3工程变更处理程序:
施工单位书面提出工程变更书
项目监理部
与业主联系
现场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核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
接受?
与业主联系
现场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
就变更费用与施工方协商
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变更批复
否—
是
4.4工程款支付程序:
施工单位
项目监理部
业主
质量监理工程师
投资控制工程师
现场计量工程师
总监师
同意或拒付
支付证书
支付
拒付
支付申请
4.5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程序:
施工单位提出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申报表
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单
验核质量验收单
全同现场检查
实验室检验资料
合格?
签署中间验收书
合格
不合格
4.6项目竣工验收程序:
审核结算书
处理工程索赔
施工单位提交
工程技术资料 质量签证 工程结算
(含竣工图) 文件 资料
施工单位
土建工程竣工、设备完成试车调试
现场监理工程师组织初验
合格?
同意验收
总监师组织全面检查、验收
质量监督站备案
签署工程验收证书
支付工程款
工程交接
使用、保修
不合格
合格
是
否
六、
等及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和要求。
七、项目进度控制措施
、本工程监理工作重点与难点分析及拟采用的对策
第四节、施工阶段安全监理
工程项目在施工阶段,安全监理人员要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理。
1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 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4 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
5 定期组织安全综合检查,按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6 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的要责令其停工整改。
7 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8 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9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
10 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
11 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12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13 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14 现场监督与检查。
15 如遇到下列情况,在报经业主同意可下达“暂时停工指令”:
15.1 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
15.2 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15.3 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15.4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15.5 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15.6 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第五节 项目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报监理审批。其内容包括:
7.1.1 确定电耗进线、分配电箱等位置及线路走向。
7.1.2 负荷计算,导线截面选定。
7.1.3 绘制有关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系统图。
7.1.4 有安全用电措施和防火措施。
7.2 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查
现场电工应符合国标GB5360-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中规定的人员,并持有近期考核技术证件者。
7.3 外电架设及防护监督
7.3.1 在建筑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的边缘之间必须符合最小安全操作距离的规定。
7.3.2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必须满足最小垂直安全距离的规定。电线、电缆敷设应符合规范规定。
7.4 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监督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有关设备应按规定作接地和接零保护。
7.5 配电箱开关箱检查监督
配电系统应按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配电原则设置,并必须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器。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匀应标明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场所,周围不应堆放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电箱应有防雨措施,有门有锁。
7.6 现场照明检查监督
单相四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设漏电保护器。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按规定作保护接零。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室内灯具不应低于2.4米。
7.7 导电灰尘场所或灯具离地高度低于2.4米场所照明,电源电压应使用安全电压,安全电压应符合国家规定。
7.8 用电档案检查监督
7.8.1 施工单位应有专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用电安全检查安装调试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7.8.2 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和管理。可指定电工按时填写,内容齐全,清楚无误。
第六节 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应根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主要做好以下监督管理工作。
1、督促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告示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2、乙炔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距离不得小于30m,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3 现场用电、防雷设施等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146-88规定。
4 施工现场应有与119专用电话、标设明显警示
第七节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监督管理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活动,是建筑施工现场保证安全施工,以人为本,创建文明卫生环境的有效方法,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规划和要求,主要做好以下监督管理工作。
1 施工现场有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的总平面布置,健全的现场施工管理制度。
2 施工现场大门整齐,“门前三包”落实,现场围墙规划。
3 施工现场安全纪律牌等应悬挂在明显位置。
4 施工现场暂设工程井然有序,室内外整洁卫生。
5 施工现场材料、设备、构件等堆放整齐、道路无阻塞、供、排水系统畅通。
6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7 夜间施工,应向有关管理部门申办夜间施工许可证,与业主联系,是否影响居民生活和干扰居民正常作息时间。应尽量做到减少夜间施工噪声的措施。
第八节 项目的建设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在本项目的施工过程中,由于大量的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会产生噪声和废气、废水,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将带来大量的建筑垃圾;施工总平面中的生活区产生一定的生活污水和垃圾等,有可能引起生态资源的变化。针对上述情况,项目监理部将协助和督促承建单位制定如下措施:
1 施工现场设置围栏,定期、定时沿围栏周边喷淋洒水、减少扬尘扩散。
2 施工现场多余土方及时清运、洒水,运输白灰、水泥、土方、施工垃圾等易产生气尘的车辆要覆盖,以防止弥散,搅拌机等设备增安消音装置并设置在棚内,以减少噪声对现场附近的干扰和影响;施工场地、生活区域内设立化粪池、固定垃圾箱等定期处理 。
1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1.1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议、施工图会审会议。
1.2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和前提,也是保证工程顺利施工的主要步骤,各有关单位应认真执行。
1.3设计技术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了解熟悉本专业的施工图低、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1.4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时,设计单位必须派负责该项目的主要设计人或了解设计情况的工地代表出席。
1.5设计单位必须提交完整的正式施工图纸。对施工单位急需的重要的分项专业图纸必要时也可提前交底与会审。
1.6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前,各有关单位包括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和监理部必须事先指定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看图、初步审查,并代表本单位提出书面意见。
1.7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工作的程序:
(A)先由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工艺布置与结构设计特点、工艺要求、施工技术措施和有关注意事项。
(B)各有关单位提出图纸中的疑问、存在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C)设计单位答疑。
(D)各单位对问题进行研究与协商,拟定解决问题的办法。
(E)写出会审纪要,并经各方签字。
1.8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项目监理机构内先进行施工图会审。对施工图中存在的差、错、漏、不交圈等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报建设单位,并转交设计单位。
(A)对一般民用和小型公共建筑工程,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驻地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进行审核,报监理单位总工程师审阅及工程部备案。
(B)对结构复杂、工程量大、特殊重要工程,先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驻地项目监理人员进行初审,然后报监理单位总工程师组织技术专家组进行会审,形成审核文件后由项目监理机构报建设单位。
(C)对个别工程,也可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监理单位技术顾问组指派有关专业技术顾问成员与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共同审核施工图纸。
1.9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包单位组织图纸会审,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审图记录,经项目监理机构汇总后,书面报建设单位。
1.10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工程师参加设计技术交底会:
(A)了解建设单位对工程的设计要求,施工现场自然条件、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情况。
(B)了解工程设计的主导思想、建筑艺术要求与构思。
(C)土建施工(基础、主体结构、装修)以及设备安装要求。
(D)对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要求。
(E)工程施工的难点及质量控制的重点部位。
(F)施工过程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等。
1.11设计单位对承包单位和项目监理机构提交的图纸会审记录应予以答复,对施工图纸中一些不明确、疏漏等问题进行澄清和更正。
1.12在设计技术交底会上确认的设计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确认,会后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
1.13当工程项目的施工图纸分期分批供图时,应通过建设单位确定分批进行设计交底的时间安排。
1.14承包单位负责整理设计交底会议纪要。总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技术技术交底会议纪要、施工图纸会审纪要进行签认。根据建设单位委托,项目监理机构可代行整理会议纪要。
1.15施工图纸审查意见和建议成文后,须一式三份,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两份报建设单位,一份项目监理机构留存。
1.16设计图纸经过确认后,施工单位方可施工;未经会审和确认的施工图不得据以施工。
1.17凡直接涉及国内设备制造厂家的工程项目及施工图,视情况由项目法人邀请制造厂家代表到会进行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凡涉及国外设备制造厂家由项目法人会同总体设计单位确定技术交底方式。
1.18图纸会审会议纪要经与会各方签字同意后,应作为设计文件存档。
2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2.1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将编制好的施工组织设计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提交建设单位和监理机构会审。
2.2承包单位在开工前,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工程的规模、特点等),结合自身的资源状况,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3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A)发、承包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
(B)设计单位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C)国家及行业颁发的规程、规范、标准和政策以及国内外设备资料标准。
(D)现场具体条件,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4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内容:
(A)工程概况。
(B)主要施工方案和重大技术措施、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点。
(C)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包括交通运输干线和施工排水系统)。
(D)施工综合进度网络图(包括开工、竣工日期、工序工日、关键路线、阶段形象进度及施工进度)。
(E)施工技术和物资供应计划(包括设备、材料、半成品、加工制配件)。
(F)施工图交付进度。
(G)主要施工机具配置和劳动力计划。
(H)主要施工力能供应(包括水、电)。
(I)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的安排。
(J)保证施工安全(包括消防、防飓风、防雨等),保证质量的计划、措施,保证文明施工。
2.5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涉及本专业有关内容的技术可靠性和工艺性进行审查并签字。
2.6需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重新组织审查并审核、签认。
2.7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机构签发给承包单位,同时报送给建设单位。
2.8承包单位应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如果需对其内容做较大变更时,必须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批。
2.9施工组织设计在实施过程中,承包单位如需做较大变动时,仍应报审。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签发。
2.10对于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于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后,还应报送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必要时还应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和有关专家会审。
2.11对于规模大、工艺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分批供图的工程项目,经建设单位批准可分阶段报审施工组织设计。
2.12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单位还应编制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并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批。
2.13简单的单位工程、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施工技术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但审批程序不变。
3分包单位资格审核制度:
3.1对分包单位资格审查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或拟分包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完成。
3.2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单位。承包单位对部分分部、分项工程实行分包必须符合施工合同的约定。
3.3分包单位确定前,承包单位应将分包单位工程及拟选择的分包单位的情况,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连同分包单位资质材料、分包单位业绩材料、分包单位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等附件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批。
3.4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报审表及其附件进行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是与分包部分主项专业一致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其审查重点是审查分包单位的专业能力是否胜任分包工程。审查后,在相应栏目签注审查意见并签字。
3.5项目监理机构对承包单位报审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的审批,不应超过3天。
3.6分包单位的资格符合有关规定并满足工程需要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予以确认。
3.7分包合同签订后,承包单位应将分包单位合同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备案。
3.8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承包单位存在转包、肢解分包、层层分包等情况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即时予以制止,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
3.9总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单位的资格的确认,不解除承包单位应负的责任。
4施工测量放线审核制度:
4.1施工准备阶段的施工测量放线,是指开工前的交桩复测及承包单位建立的控制网、水准点系统。
开工前的交桩是建设单位的责任。交桩后承包单位必须进行复测,并对所交的桩位进行确位。
4.2承包单位应编写施工测量方案,连同施工测量方案,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以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一起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认可。
4.3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认可后,承包单位按报送的施工测量方案对建设单位交给承包单位的红线桩、水准点进行校核复测,并在施工场地设置平面坐标控制网(或控制导线)及高程控制网。
4.4承包单位对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自检后,填妥《施工测量放线报审表》,并附上完整的测量依据材料及放线成果,报项目监理机构。
4.5项目监理机构收到报验申请后,应对报验内容及附件详细审查,并会同承包单位有关人员对报验的测量放线成果全部进行现场实测查验。符合规定,应予以签认。
4.6当承包单位对交验的桩位通过复测提出质疑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即时报告建设单位,应通过建设单位约请政府认可的规划勘察部门或勘察设计单位复测红线桩及水准点预测的成果,最终完成交接桩过程,并通过会议纪要的方式予以确认。
4.7项目监理机构对承包单位的《施工测量放线报审表》审核批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并签字,盖项目监理机构章。
5工程开工申报制度:
5.1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之前,必须具备完善的开工条件。
5.2承包单位认为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具备开工条件时,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
5.3《工程开工报审表》由负责该项工程的施工单位填写,并在开工前报送监理机构。
5.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下列内容:
(A)当地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已签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他有关行政许可的手续均已办理。
(B)征地拆迁工作能够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需要。
(C)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已齐备。
(D)施工现场道路、水、电、通讯和临时设施已满足开工要求,地下障碍物已清除或已查明。
(E)施工组织设计已经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
(F)测量控制桩已经项目监理机构复验合格。
(G)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已按计划到位,施工人员、施工机械、设备、料具已按需要进场,主要建筑材料供应已落实,并满足开工的需要。
(H)承包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已建立。
5.5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具备开工条件时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并报送建设单位备案。
5.6如果委托监理合同约定,需经建设单位审批《工程开工申请表》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工期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6项目监理机构签发制度:
6.1工程例会及会议纪要签发制度:
a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b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均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所规定的第一次工地会议的主要内容,完成各自的工作。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建设单位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c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签字和盖章。
d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针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度、合同管理事宜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工地例会包括的主要内容应符合本监理单位相应工作标准的要求。工地例会的周期,每月不少于一次。
e例会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定稿,打印成文,送各方代表签字和各方单位盖章。纪要格式采用《工地例会纪要》。
f经各方签章的会议纪要,分发各有关单位。自工地例会召开之日起,至分发到各有关单位不应超过7天。
6.2整改通知单签发制度:
(1)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应填写“整改通知单”。
(2)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工程师填写的“整改通知单”进行审核、批准。
(3)整改通知单的主送单位应就通知单中的问题的处理结果,向监理部发送“整改复查报审表”。
(4)监理工程师应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并对“整改复查报审表”的内容进行书面确认。
(5)“整改通知单”和“整改复查报审表”均应存档列入“监理文件包”。
6.3监理工程师备忘录签发制度:
a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就有关意见未被建设单位采纳并可能给工程带来一定不良后果或有关指令未被承包单位执行的最终书面说明。
b指令签发是各专业监理人员在旁站、巡视或验收中发现问题,经指令承包单位仍不能及时、有效改正的,或发现由于非施工承包方因素可能给工程造成不良后果并对向建设单位建议而未被采纳的,应及时向项目总监汇报并拟稿,交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签发,送交有关单位及人员。
c备忘录是监理工作中的一种手段和强制措施,也是监理工程师利用法律来免责的一种途径,应及时合理地使用备忘录。
d备忘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必要时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查同意后签发。
7经济技术签证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程项目各类经济技术签证的管理,防止各种可能的错误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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