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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11∕T 24-2022 乐山市山坪塘工程技术规范(乐山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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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93.160CCSP59B5111四川省(乐山市)地方标准DB5111/T242022乐山市山坪塘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codeofLeshanpondengineering2022-04-21发布2022-05-01实施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前言山坪塘作为我市丘陵区、山区的重要小型水利工程,对当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环境改善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代水利对山坪塘的建设、维护、管理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好、用好、管好山坪塘是丘陵、山区水利建设的重要任务。为规范我市山坪塘在工程建设、管理、维护等方面的工作,使其更好地满足农田灌溉、水产养殖、工业蓄供水、生态园艺景观

2、等需求, 按照现行水利工程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等规定,以及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14)等要求,编制本规范。本标准由乐山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乐山市水利管理处、乐山市水利电力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曾智鸣、党杰、刘川、高大勇、冯玉容、朱若愚本标准参编人员:王忠、冉杰、刘彬、刘贵东、刘骏、杨成涛、 余艳红、 李灵、 何麟、 罗健、侯小勇、 姜巧澍、 夏敏、 唐勇、 黄磊、黄璞玉、曾东财(按姓氏笔划排序)本标准主要审查人:李继福、楼豫红、刘世贵、杨俊、吴忠伦、王皓洁、黄正根本标准解释单位:乐山市水利管理处目次1总则12术语与定

3、义33建设任务与工程规划63.1建设任务63.2工程规划64工程等级和设计标准114.1工程等别114.2水工建筑物级别114.3洪水标准115基本资料135.1水文135.2工程地质145.3区域地形和位置图145.4其他资料146地质勘察166.1一般规定166.2区域构造术稳定性及地震176.3山坪塘蓄水区勘察186.4坝地枢纽区工程地质勘察196.5天然建筑材料勘察226.6勘察成果资料237工程水文247.1防洪标准247.2调洪计算及特征水位确定248水工建筑物设计258.1工程布置258.2挡水坝设计258.3溢洪道设计298.4放水设施设计318.5其他建筑物设计349山坪塘维

4、修整治359.1安全鉴定359.2大塘和中塘的维修整治359.3小塘维修整治3510施工组织3710.1基本要求3710.2挡水坝施工3710.3溢洪道施工3910.4放水设施及其他设施施工4011工程管理4111.1基本要求4111.2运行管理4211.3安全检查4311.4日常维护4511.5山坪塘升级和报废4711.6档案管理47附录 A山坪塘病害整治设计图(典型一)49附录 B山坪塘病害整治设计图(典型二)53附录 C山坪塘病害整治设计图(典型三)57附录 D山坪塘工程管理记录表6111总则1.0.1为规范我市山坪塘工程的建设、管理、维护等项工作,以充分发挥其农业灌溉、水产养殖、生产生

5、活供水、生态环保、景观等作用,特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所指山坪塘,为丘陵、山区进行水资源开发利用,总库容(V)在 0.05 万 m3V10 万 m3的小型蓄水工程。1.0.3本规范适用于乐山市行政区域内山坪塘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及运行管理等工作。1.0.4本规范性主要引用下列标准:GB/T 1182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50979橡胶坝工程技术规范GB 18306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SL 189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 251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SL 25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3溢洪道设计规范SL 282混凝土拱

6、坝设计规范SL 319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SL/T 792水工建筑物地基处理设计规范JTG D60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NBT 35027水电工程土工膜防渗技术规范1.0.5本规范主要引用下列参考资料:2中小型水库设计(中)(辽宁省水利勘测设计院编)小型水库设计(四川省水利勘测设计院编)四川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设计图集 (四川大学、四川省农水局)1.0.6乐山市山坪塘工程技术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32术语与定义2.0.1山坪塘指对当地水资源进行开发利用,总容积在 0.05 万 m310 万 m3的小型蓄水工程,本规范根据山坪塘的蓄水总库容和拦水坝高度按大塘、中塘、

7、小塘区分。2.0.2大塘指蓄水总库容(V)在 5 万 m3V10 万 m3,或拦水坝高度(H)H15 m 的山坪塘。2.0.3中塘指蓄水总库容(V)在 1 万 m3VH5 m 的山坪塘。2.0.4小塘指蓄水总库容(V)在 1 万 m3V0.05 万 m3,且拦水坝高度(H)H5 m 的山坪塘。2.0.5集雨面积:即指山坪塘挡水坝以上雨水汇集平面面积。2.0.6总库容对应山坪塘校核洪水位(最高水位)时的库容,为最大蓄4水库容。2.0.7正常库容对应山坪塘正常蓄水位(通常为溢洪道堰顶高程)时的库容,为蓄满水时的库容。2.0.8死库容对应山坪塘死水位(通常为放水设施最低放水位)时的库容,通常为山坪塘

8、不可利用的库容。2 2.0.9兴利库容兴利库容即有效库容, 为山坪塘死水位至正常水位之间的库容,这部份库容的蓄水量才能够发挥兴利作用。2.0.10挡水坝指修建在天然河道或山谷中,拦截水流、抬高水位、调蓄水量的挡水建筑物。2.0.11溢洪道从蓄水工程中专门用于向下游泄放洪水, 以保证工程安全的水工建筑物。2.0.12放水设施指从蓄水工程中向外泄放兴利用水, 以发挥工程效益的水工建筑物。52.0.13水利工程管理指对已成水利工程的运用、操作、维修和保护工作,以充分发挥工程作用。2.0.14维修养护指在不改变原有规模和标准的情况下, 对已建成交付使用的水利工程进行维修、保养和修复,恢复、维持或局部改

9、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的设计功能。63建设任务与工程规划3.1建设任务根据当地的用水需求, 新建山坪塘工程的建设任务一般为农业灌溉、 水产养殖、 生产生活供水、 生态环保、 景观等。供水主要为周边群众生产生活供水及小型工业企业供水, 灌溉一般为塘周区域农业灌溉,通常与水产养殖结合,生态景观为近年来通过水塘为城乡生活区、 休闲区提供水面及湿地景观。 应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 提出工程的开发建设任务,多任务综合利用时还应分清供、用水主次顺序。山坪塘整治或改扩建工程一般仍应维持原有建设任务,若有新的用水需求,可变更其建设任务。3.2工程规划3.2.1应概述河流(河段)及所在区域的水利规划成果,简要

10、说明本工程在地区水利建设中的任务和作用, 说明其建设来源及规划的符合性。3.2.2区域水资源现状及开发利用分析由于山坪塘工程一般规模较小,蓄水量不大,分析的区域和范围以县域和工程所在设计流域为主, 确保体现工程建设地点的具体特性。区域水资源现状应在项目区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最新调查和收集的资料,简述山坪塘工程供水范围内水资源概况及其开发利用情况, 主要包括地表水与地下7水资源量、水资源总量及可利用量,供区现状供、用水量状况及水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等。在区域水资源现状及开发利用基础上, 分析项目区水资源可利用水资源量及供区范围内用水量要求, 提出直观的丰、平、枯、特枯年型水资源供需

11、平衡成果,为山坪塘建设及河流水资源配置提供依据。对山坪塘来水分析, 通常采用丰、 平、 枯设计代表年法。其中灌溉为主的山坪塘平、枯、特枯年型一般选择来水频率为P=50%、P=75%和P=90%年份,特殊供水要求下,特枯水年型也可选择P=95%。3.2.3山坪塘水源分析山坪塘水源一般可分为当地河流(湖泊)水源及引调水源, 当地水源分析应包括山坪塘坝址以上多年平均来水量及不同频率年来水量。 引调水源应包括调水工程基本情况及不同条件下的调水计划,即可引调水天数和引调水量等。来水水源分析应包括水量及水质,以及蒸发、冰情等。来水量计算时, 当有较长系列水文资料时应按水文分析计算要求, 将分析结果按时间情

12、况修正后比拟移用于设计流域。当缺乏水文资料时, 可利用地区水资源调查评价等成果,按实际情况修正后借用其成果资料。水质评价可按用水水质要求, 采用相对应的水质评价标准和方法,对取水水源的水质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价。泥沙应简要提出坝址以上流域多年平均悬移质和推移质输沙量成果。83.2.4库容的确定1山坪塘建设依据其具体的地形地质条件及可能的库容空间,进行简单的兴利调节计算或枯水年供需分析,考虑一定的蒸发和渗漏损失, 经方案比较后可确定其库容及特征水位。2对于大塘和中塘,山坪塘兴利调节计算或调节库容分析应依据下列资料:1)库容曲线和库容面积曲线。2)山坪塘死水位及死库容。3)供水量、供水过程及供水保证

13、率。4)年入库水量及径流计算成果。5)引调水源应有引调水天数、引调水量及过程。3对于小塘的库容确定,可适当简化。3.2.5塘址选择及工程布置1新建山坪塘1)塘址选择:塘址即山坪塘所在地址,包括集雨区域中坝址以上,校核洪水以下的面积范围,由坝址决定。应当根据山坪塘建设任务,水资源量,供用水情况,地形和地质条件,以及蓄水淹没情况,建设投资,运行管理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选定合适塘址(坝址) 。2)工程布置:工程布置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水文、地形、 地质、 供用水等条件, 对组成山坪塘枢纽工程的挡水坝、溢洪道、放水设施及附属设施等位置和功能进行合理布置。首先应根据地形、地质、水文、筑坝材料、交通、经济等条

14、件选定挡水坝的类型(土坝或混凝土坝等) ,在塘址位置进9行挡水坝工程布置, 再按工程的防洪标准结合挡水坝和坝址处地形地质情况布置溢洪道, 如塘址周边有合适垭口及排洪通道,可考虑溢大坝与洪道分开单独布置;无此条件可将溢洪道布置在岸边, 但要考虑溢洪对大坝的安全影响并采取加固措施。放水设施应根据用水要求和挡水坝情况,选定合适的平面位置和放水型式, 尽可能将放水设施布置在主坝体以外,不与坝体发生关系。新建山坪塘应修建与周边道路连接的上坝通道,其宽度应不小于挡水坝坝顶宽度;中塘和大塘应在坝址设水位观测水尺,大塘应设挡水坝位移观测桩,并配置管理用房, 用于管理人员暴雨期间防汛值守和存放运行管理物质。2维

15、修整治山坪塘1)病害情况调查:对于需要进行整治的山坪塘应认真进行病害情况调查,包括挡水坝是否防洪达标,结构是否安全等;溢洪道、施水设施是否满足防洪和运行要求,以及结构是否安全; 管理设施(上坝道路、 观测水尺、 管理房等)有无破损失修等。2)工程布置:山坪塘的整治维修原则上保持现有工程布置状况,但可根据病害情况,以及整治设计补充调查的水文、地质情况,并结合整治后的用水要求,整治投资情况等,对溢洪、放水、管理设施等适当调整位置和功能。3扩、改建山坪塘扩、 改建山坪塘的塘址选择与工程布置基本与新建山坪塘一致,但在工程布置中应充分利用现有工程的相关设施10(挡水坝、通道、管理设施)进行整合,以提高经

16、济效益,并在补充水文、 地质、 用水调查等资料基础上进行合理布置。114工程等级和设计标准4.1工程等别山坪塘的工程等别按照 SL 252 确定,对于大塘,可参照 V 等工程,小(2)型规模。4.2水工建筑物级别山坪塘的永久性和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应参照水库工程进行选择,根据 SL 252 规定,在工程等别低于 V 等时,永久性和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级别按 5 级。4.3洪水标准山坪塘的洪水标准按照大塘、 中塘、 小塘区分(见表4.3)。表 4.3山坪塘洪水标准表山坪塘类别总库容(V)(万 m3)坝高(H)(m)设计洪水重现期(年)校核洪水重现期(年)土石坝混凝土坝、浆砌石坝大塘5V10H152

17、0200100中塘1VH5105020小塘1V0.05H510202012表 4.3(续)山坪塘类别总库容(V)(万 m3)坝高(H)(m)设计洪水重现期(年)校核洪水重现期(年)土石坝混凝土坝、浆砌石坝注 1:山坪塘类别应根据总库容和坝高中的其中一项按最高指标确定,当山坪塘位于城市、社区、村庄或重要防洪目标等上游 500 m 以内时,除按上述标准外,其洪水标准应不低于下游影响区域的防洪标准。注 2:山坪塘的消能防冲标准由永久性泄水建筑物级别决定,5 级建筑物的消能防冲按 10 年一遇洪水标准确定。135基本资料5.1水文5.1.1流域概况1应收集流域自然地理概况、河流特征及人类活动情况。2收

18、集流域或工程地区气象站分布与观测资料,提出具体气象特征值。5.1.2基本资料1调查流域及周边水文测站分布、观测情况,以及设计依据站、参证站的水文测验和资料整编情况。2简要说明水文测站和资料整编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基本资料质量作出评价。5.1.3径流在对设计依据站径流系列及其代表性分析后经修正移用, 提出山坪塘坝址处径流计算成果, 并分析成果的合理性。无资料地区可根据当地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 经修正后比拟移用于工程地区,成果仍需进行合理性分析。5.1.4洪水1概述流域暴雨洪水特性。2有实测洪水流量资料时,应在代表性分析基础上进行频率计算,比拟移用后提出设计洪水成果(包括设计洪峰流量、洪水总量及洪

19、水过程线) ,并根据施工要求提出分期施工洪水成果。143无水文资料地区,可采用四川省水文局编制的“四川省暴雨统计参数图集” ,采用推理公式计算洪水方法计算不同频率洪水流量。5.1.5泥沙提出坝址以上流域多年平均输沙量、 多年平均含沙量及颗粒级配成果。5.1.6水位流量关系曲线提出坝址(下)天然情况下的水位流量关系曲线。5.2工程地质简述工程场地区域地质条件、 地质构造区域稳定性及地震动参数。5.3区域地形和位置图应有现状年山坪塘的塘址和坝址实测地形图, 塘址地形图包含坝址以上的集雨区域,比例按 110000 或 1:2000;坝址地形图比例应采用 1500 或 1:200,高程系统应采用198

20、5 国家高程基准, 坐标系统应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山坪塘位置图以坝址为基点, 所在区域通常以县级行政区域图为底图,准确到所在镇(乡)、村,大塘可在位置图上补充注明山坪塘的河流水系。5.4其他资料对于大、 中塘工程, 应调查现状年的山坪塘所在区域(应以山坪塘发挥兴利作用的区域为单位,通常以其所在镇、乡或村为单位)的社会经济状况,如面积、人口、耕地、农作15物种植状况、已成水利工程状况、群众年均收入等,以及区域的交通、通信等状况。166地质勘察6.1一般规定6.1.1山坪塘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宜遵守下列要求:1工程地质勘察前,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及工程特点,因地制宜有针对性有针对进性进行工程地

21、质勘察。2以地质测绘为主,优先采用坑探、物探、轻型勘探和现场简易试验,坝高 15 m 以上机械勘探,钻孔揭示地下岩土性质、渗透吕荣值,综合利用重型勘探,加强资料的综合分析。3选择工程场地应尽量避开存在严重渗漏(岩溶发育地段)和大型滑坡体、泥石流、崩塌体等重大不良地质问题地段,重视采用工程地质类比和经验分析方法。4应根据山坪塘规模,对大塘细化,小塘简化地勘工作。6.1.2工程地质勘察,宜符合下列要求:1勘察方法应以收集分析资料和地表地质调查为主,必要时可进行局部地质测绘和勘探。 对重要的或地质条件复杂的山坪塘, 则应进行全面地质测绘和必需的勘探。2根据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确定建筑物区的勘察深度,地

22、质条件简单的场地, 可只进行剖面地质测绘和必要的物探或坑(槽)探。3场地岩、土地基的物理力学参数,可采用工程地质类比和经验判断方法确定, 必要时应进行室内试验或现场试17验。6.1.3工程地质勘察内容,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调查区域构造稳定性,对工程场地的构造稳定性作出评价,确定地震动参数。2查明山坪塘周边水文地质条件及岸坡稳定性,蓄水后对渗漏及稳定问题,提出工程处理措施建议。3查明坝址枢纽区各类建筑物工程地质条件,提出建筑物设计及地基处理方案地质资料及建议。4初步确定天然建筑材料再进行详细勘察。天然建筑材料勘察储量按实际设计需用量的不小于 2.0 倍控制。5勘察资料应及时整理和分析,编制相应工

23、程地质勘察报告及图件。6.2区域构造稳定性及地震6.2.1区域构造稳定性调查包括下列内容:1收集本区已有的区域地质资料,确定工程区所属大地构造部位、单元、位置,对区域及场地的构造稳定性进行评价。2根据 GB 18306 确定工程区的地震动参数。6.2.2区域构造背景评价宜符合下列要求:1收集与利用区域地质图,调查研究山坪塘坝址区周围半径不小于 25 Km 范围内的区域性断层及其活动性,综合分析工程场地地质构造稳定性。2按 GB 18306 规定,确定工程区地震动参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在 0.2 g 及以上的地区, 地震地质条件特别复杂,坝高 15 m 以上,可重点复核工程场地地震动参数。186

24、.3山坪塘蓄水区勘察6.3.1山坪塘蓄水区勘察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查明蓄水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对可能渗漏问题作出评价。2查明蓄水区岸坡稳定性,对潜在不稳定岸坡的工程地质条件作出评价,提出处理措施方案建议。6.3.2山坪塘蓄水区渗漏勘察包括下列内容:1查明相对隔水层及主要透水层(带)的岩土性质、厚度、产状和延伸分布情况,相对隔水层的封闭条件和连续性。2查明渗漏层(带)的地下水位、透水性、渗透稳定性, 评价因渗漏可能引起的危害。3查明渗漏地段泉井分布位置、高程及地下水补排关系。4查明天然铺盖层的物质组成、厚度以及渗透特性。5估算可能渗漏地段的渗漏量,对防渗处理措施提出建议。6提出防渗处理范围、深度和

25、工程措施的建议。6.3.3不稳定边坡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查明岩质边坡或土石混合边坡的地层岩性、岩体结构、 地质构造、岩体风化、卸荷和节理裂隙切割状况,特别是控制性结构面的产状、性质、延伸情况及其组合关系。2查明土质边坡的土体类型、各类土层的分布、厚度、颗粒级配和物理力学性质, 蓄水位以下土体浸水软化崩解特性,河岸水上、水下天然稳定坡角及浪击带稳定坡角。193查明边坡地下水的赋存特点和水流活动情况。4进行岸坡工程地质分类,预测和评价蓄水位的岸坡稳定性和可能变形破坏或塌岸的范围、规模、方式,以及变形失稳后可能产生的影响。6.3.4山坪塘蓄水区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 l

26、:10001:500 ,近坝岸不稳定边坡应单独进行工程地质测绘, 测绘范围应包括渗漏层(带)的可能入渗、出逸区和渗漏量估算所必须的范围在内、边坡稳定性评价有关的地区。2宜采用坑探、物探方法、钻探综合勘探,探测透水层(带)分布位置及厚度,边坡可能失稳分布位置及厚度;渗漏勘察剖面宜垂直和平行地下水流向, 不稳定边坡勘察剖面宜平行和垂直边坡可能失稳方向布置, 钻孔数量及间距可根据地质情况确定, 渗漏勘察孔内进行抽、压水相关实验,钻孔深度应进入相对隔水层或当地河流枯水位以下 10 m15 m 或进入相对隔水层一定深度。3岩、土物理力学参数可按工程地质类比法提供,必要时可进行室内物理力学性质试验。6.4

27、坝址枢纽区工程地质勘察6.4.1岩基坝址区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查明河床及两岸覆盖层的厚度、组成物质及分布情况。2查明坝址区地层岩性、岩体完整程度及物理力学性质, 应重点查明控制性软弱岩层、 软弱夹层等的分布、 性质、厚度、 产状、 延续性和组合关系, 评价其对坝址稳定的影响。203查明岩体风化带和卸荷带的厚度及其性状,查明边坡的稳定状况,对开挖边坡的处理提出建议。4查明坝址区的水文地质条件, 提出防渗处理的建议。5对坝基岩体进行工程地质分类,提出各类岩体的物理力学参数,并对坝基的综合工程地质条件进行评价。6.4.2土基坝址区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查明场地地形地貌特征、古河道、暗河、古冲沟、古

28、塘、地下坑穴、埋藏谷等具体位置、范围及埋深。2查明坝址区土层分布、成因、厚度,重点查明粉细砂、软土、淤泥层、膨胀土、湿陷性黄土等特殊土层的分布情况、厚度、结构组成特征及其工程地质性质,分层提出物理力学性质参数。3对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在 0.l g 及以上地区的饱和可能液化土层,进行地震液化评价。4查明坝基透水层、相对隔水层的埋深、厚度、分布范围、地下水位及其变化规律,调查坝前表层土的性质、分布、厚度、颗粒组成、渗透性及渗透稳定性,研究其作为天然铺盖防渗的可能性。5查明基岩浅埋区河床和两岸基岩埋藏和风化深度,基岩面起伏变化情况及防渗线部位基岩透水性。6当坝基、两坝肩地层透水性较强而不能清除时,宜采

29、用灌浆进行处理:基岩采用帷幕灌浆,第四系采用充填灌浆。防渗标准根据地层透水率(吕荣值 lu) ,由设计根据山坪塘功能决定。 防渗标准建议值: 5 lu10 lu; 其他 10 lu15 lu。6.4.3坝址区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21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宜选用 1:10001:200。测绘范围应包括坝(闸)址及其附近所有水工建筑物场地、坝肩绕渗部位和下游冲刷区及淤积区。2沿建筑物轴线或防渗线应布置主勘探剖面线,必要时可布置辅助勘探剖面线。 各勘探剖面线宜采用物探方法探查,并应有坑探和钻孔控制。主勘探剖面上坑、孔间距,孔间距不宜大于 50 m, 可根据地质条件变化加密或放宽孔距。辅助勘探剖面上

30、的坑、孔间距可根据具体需要确定。3当基岩埋深小于 1 倍坝高或 1 倍坝底宽度时, 钻孔深度应进入基岩相对隔水层;当基岩埋深很大时,钻孔深度宜为建基面以下 1.5 倍坝高。在钻探深度内如遇有对工程不利影响的特殊性土层时,还应有一定数量的控制性钻孔,钻孔深度应能满足稳定、变形和渗透计算要求。4土层的渗透系数和允许渗透比降宜由室内试验结合工程地质类比法提供, 对坝址有影响的主要透水层应进行抽水试验或注水试验, 必要时宜进行渗透变形试验,基岩钻孔应进行压水试验。当坝高大于 15 m 时,应进行压水(注水)试验。5对河水、地下水和土体应取样进行腐蚀性分析,试样数不应少于 2 件。6对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31、 O.l g 及以上的坝址区的可液化土层,应进行标准贯入、室内实验等试验,作出液化评价。7岩土物理力学参数应在试验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工程地质类比法提供。226.5天然建筑材料勘察6.5.1勘察前应明确勘察精度,所需建材种类、数量和特殊要求。天然建筑材料勘察宜按 SL 251 执行,根据工程特点和料场的具体条件,对某些技术要求可适当简化。对外购天然建筑材料的质量,应进行检验复核。6.5.2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收集已开采天然建筑材料料场资料,如继续采用该料场天然建筑材料,应进行复核。2构造简单、岩性单一、岩相稳定块石料产地,经经验判断,岩石强度及质量指标远超过设计要求时,可用工程地质类比法

32、提供岩石物理力学性质参数。3经现场调查,对分布广、表面覆盖少、有用层厚且稳定的天然砂、砾料产地,经验判断质量符合要求且较为稳定时,勘探工作应简化,取样试验工作可适当减少,每 一料场取样不宜少于 2 组。4根据需要,对砾质土料、基岩全风化土料、开挖弃渣料等可筑坝建筑材料的勘察,应进行专项勘察。5当土料的需要量不多,而料场储量丰富且经普查类比其质量符合要求时,勘探取样和试验工作可适当减少。6天然建筑材料勘察成果资料包括,天然建筑材料的储量、质量、开采运输条件等问题评价,当天然建筑材料成为影响坝型选择的关键时,应进行专项勘察。6.6勘察成果资料6.6.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应由正文、附图和附件三部分组2

33、3成。1正文应全面论述本次勘察工作获取的各项成果,依据地质条件和试验资料进行综合分析, 并针对建筑物的特点进行工程地质评价。2要求附图准确、内容实用、数据可靠、图文相符。3附件及试验资料是报告重要内容的补充文件,应准确、清楚。6.6.2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正文应包括下列内容:1绪言应包括工程概况和设计主要建筑物布置方案、主要指标, 勘察任务、 勘察工作概况和完成的勘察工作量等。2区域构造稳定性及地震动参数。3水库区工程地质条件应包括水库区的地质概况和主要地质问题,对水库区的工程地质条件作出评价等。4坝址区工程地质条件应包括选定坝址的工程地质条件主要工程地质问题, 其他建筑物区工程地质条件和主要工程

34、地质问题评价及处理措施建议,5天然建筑材料应分述各料场储量和质量评价及开采、运输条件等。6结论和建议应包括水库区主要工程地质问题评价、各建筑物区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评价及处理措施建议、 施工地质工作重点的建议。247工程水文7.1防洪标准山坪塘的洪水标准按照大塘、中塘、小塘区分,见本规范表 4.3 山坪塘的洪水标准表。7.2调洪计算及特征水位确定对大、中塘工程,应依据设计和校核洪水流量、洪水总量及相应入库洪水过程线, 按照拟定的泄洪设施及泄流曲线,进行调洪计算,确定山坪塘工程的设计和校核洪水位,以及相应的出库洪水流量,并复核下游防洪安全要求。当山坪塘库容较小,属于小塘规模(总库容在 0.05 万

35、m31 万 m3)时,可直接以设计、校核洪峰流量作为出库洪水流量,按满库时工况,确定溢洪道宽度,计算设计、校核洪水位。258水工建筑物设计8.1工程布置山坪塘的工程布置应按本规范第 3 章工程规划的工程布置内容确定主要建筑物布局。8.2挡水坝设计8.2.1挡水坝的类型主要采用土石坝、混凝土坝,部份生态景观水塘也可采用橡胶坝、闸坝等。8.2.2对于大塘(总库容 5 万 m310 万 m3,或拦水坝高度大于 15 m)的挡水坝,应当参照 SL 189、SL 319、SL 282、GB/T 50979 等相关规范进行工程设计。8.2.3对于中塘(总库容 1 万 m35 万 m3, 或拦水坝高度 5m

36、15m)和小塘(总库容 0.05 万 m31 万 m3,且拦水坝高度5 m)可进行简化设计,通常采用土石坝、闸坝方案。1坝顶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坝顶高程按照校洪水位加风浪爬高和安全超高决定,校洪水位的安全超高按不小于 0.3 m,在缺少风浪计算资料时,风浪爬高可按 0.5 m0.8 m 考虑;坝顶一般不建防浪墙,上游侧宜建 1.1 m 高的安全护栏,下游侧宜设路缘石。新建挡水坝的坝顶应预留沉降超高,预留值应按 SL 189的规定计算,无土工试验资料时,预留沉降超高可按坝高1%5%考虑,不计入坝的计算高度。2)坝顶宽度不应小于 3.0 m,坝顶兼作公路时,应26按照 JTG D60 要求进行

37、设计。3)坝顶路面宜采用 C20 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硬化,路面向下游倾斜 3%。2坝坡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土石坝坝坡应根据填筑土石料特性并参照 SL 189的安全系数要求进行设计,坡比(多级坝坡指平均坡比)可按表 8.2.3 初步拟定,再经稳定计算复核确定;如果稳定分析计算后的坝坡陡于表中数值, 仍应按照本表的最低坡比设置。表 8.2.3山坪塘土石坝内外坝坡坡比2) 坝高超过 12 m 时, 宜在下游坡设置工程管护马道,坝坡类型坝高 H(m)上游坝坡下游坝坡备注当地土料、土石料边坡5H151:2.01:2.51:1.751:2.0坝坡可按坝高增加而放缓,按填土容 重 增 大 ,强度增高而放

38、陡。51:1.51:2.01:1.51:1.75石渣料边坡5H151:1.61:2.01:1.51:1.8坝坡可按坝高增加而放缓;蓄水后易风化、软化石渣料坝坡应放缓。51:1.41:1.61:1.31:1.527宽度不小于 1.0 m,马道宜硬化并配置纵向排水沟,并与两坝肩排水沟连通。3防渗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粘土防渗。当地筑坝材料能够提供合格粘土料,且使用经济时,应参照 SL 189 设置斜墙、心墙防渗。2)土工膜防渗。当周边无合适粘土料,筑坝土料压实后渗透系数达不到小于 110-4cm/s 时,应按照 NBT35027 要求,在内坡采用复合土工膜防渗。3)混凝土或砖砌体防渗。当坝高较小

39、(H3 m) ,使用粘土或土地工膜不方便、不经济时,可采用上游坡迎水面现浇仰斜式C20混凝土挡墙或采用M7.5水泥砂浆砌MU15实心砖仰斜式挡墙,外表用 M10砂浆抹面压光防渗,但应注意对内坡夯实处理,防止不均匀沉降导致面板开裂失效。4)采用粘土、土工膜、混凝土(砖砌体)等方式防渗时,迎水面应全覆盖,防渗体周边必须与坝基、岸坡或其他建筑物形成封闭的防渗系统。5)防渗体顶部高程不能低于校洪水位,一般做至坝顶。4挡水土石坝上、下游均应设置护坡,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 上游护坡一般采用 C15 预制混凝土板(厚度 5 cm10 cm)干砌防浪蚀,应在内坡先浇筑 C15 混凝土格栅条(断面大于 0.2

40、0 m0.20 m),将坡面分成网格后在,栅格内设置垫层上铺防浪板;低坝(H3 m)也可利用内坡混凝土或砖砌体防渗面板结合护坡;护坡范围应从死水位以下 0.5 m1 m 直至坝顶。282)下游护坡宜采用草皮、碎石、块石或混凝土预制块等护坡,各型式护坡宜先在外坡浇筑 C15 混凝土格栅条(断面大于 0.20 m0.20 m),将坡面分成网格后设草皮、碎石、混凝土板等护坡。护坡范围从坝顶至坡脚排水,无排水的应设护脚。3)当坝轴线长度超过 50 m,或坝高超过 10 m 时,宜在后坡中部设置 C20 现浇混凝土或 M7.5浆砌实心砖管护梯步,梯步宽度 1.0 m2.0 m。4)下游坝坡为石渣料填筑时

41、坡脚可只设置护脚,护脚可采用 C15 混凝土预制板或块石干砌, 保护坝坡石渣料免受破坏,护脚高度按 1 m2 m。5排水应符合下列要求:1)坡面排水:下游坡左、右坝肩处应设置排水沟,其过水断面不小于 0.25 m0.25 m,可采用现浇 C15 混凝土或 M7.5砖砌,如有马道排水沟应接通。2) 坝体排水:下游坝坡为土料和或土石混合料填筑时,坝脚应设置排水设施,坝高 10 m 以上宜采用棱体排水,10 m以下可采用贴坡排水; 棱体排水的顶部宽度根据坝高和浸润线高度采用 0.5 m1.5 m,顶高程应高出下游最高水位或地面(下游无水时)至少 0.5 m,棱体反滤层应外包土工布与坝体分开;贴坡排水

42、的厚度(含反滤层)不应小于 0.5 m,高度应高于浸润线出逸点 1.0 m 或高于 1/2 坝高,且高度不小于 2.0 m,其反滤层应外包土工布与坝体分开。3)排水体(或护脚)底部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应低于坝体浸润线出逸点,断面尺寸不宜小于 0.25 m0.25 m,可采用现浇 C15 混凝土或 M7.5 砖砌。296坝体与岸坡和其他建筑物的连接坝体与岸坡及其他建筑物的连接应按 SL189 执行。1)坝体防渗体(粘土斜墙、土工膜、混凝土面板等)应嵌入坝肩的弱风化层不小于 0.5 m。2)其他建筑物(溢洪道、涵管等)在坝端与坝肩相连时, 连接部位应设置混凝土截水墙嵌入坝肩的弱风化层不小于 0.5

43、 m;其他建筑物(溢洪道、涵管等)与坝体连接时,进口端应与坝体防渗体(粘土斜墙、土工膜、混凝土面板等)应处理好接口,形成封闭。3)坝体与其他建筑物的结合部位应当有防止不均匀沉降措施。7坝基处理1)对砂砾石地基、岩石地基、软土地基等各类地基的处理应按 SL189 执行。2)当地基透水层较薄(深度小于 3 m)时,可设置截水槽处理,应将地基开挖至相对不透水层,将防渗体(粘土斜墙、心墙、土工膜、混凝土防渗面板等)延伸至相对不透水层内 0.5 m 以上;当地基透水层较厚(深度大于 3 m)时,宜在地表设置与防渗体相连接的防渗铺盖,铺盖长度不小于正常水头的 35 倍, 铺盖型式可与坝体防渗型式一致(如粘

44、土铺盖、土工膜铺盖等)。8.3溢洪道设计8.3.1泄洪流量对于大塘(总库容 5 万 m310 万 m3,或拦水坝高度大于15 m)和中塘(总库容1 万m35 万m3, 或拦水坝高度5 m3015 m),泄洪流量按照本规范第 7 章调洪计算确定的设洪和校洪下泄流量进行设计;小塘(总库容 0.1 万 m31 万 m3,且拦水坝高度5 m),可不考虑山坪塘的滞洪作用,泄洪流量按洪峰流量考虑。大塘和中塘在溢洪道工程设计中进口堰宽、 堰型有较大改变时,应按改变后的调洪计算重新确定泄洪流量。8.3.2对于大塘(总库容(V)5 万 m3V10 万 m3,或拦水坝高度(H)H15 m)和中塘(总库容 1 万

45、m3VH5 m)的溢洪道,应当参照 SL 253进行工程设计; 对于小塘(总库容 (V) 在 1 万 m3V0.05 万m3,且拦水坝高度 H20 cm) ,部份槽宽较小(宽度1.0 m)的泄槽可采用 M10水泥砂浆砌 MU15 实心砖(底板厚度24 cm,外表采用 M10砂浆抹面,厚 2 cm) ,边墙高度应高于校洪泄流水面线 0.3 m 以上,且不低于相应部位坝体。2)消力池宜采用 C25 混凝土现浇。8.4放水设施设计8.4.1放水方式。放水设施可采用卧管经涵管放水,或坝下涵管加出口放水闸阀型式,也可采用竖井闸阀放水。8.4.2流量及放水水位。放水设施的最小流量由用水需求(灌溉、供水、景

46、观等)决定,放水范围从死水位至正常蓄水位。8.4.3结构设计。卧管通常采用阶梯形放水,管底顺地形布置(坡度一般为 1:21:4),阶梯高度不宜大于 30 cm,宜采用内置钢管外包钢筋混凝土结构,放水孔一般为圆孔(孔60K-HC20明筋砼(砂琢石整蜃)o0l.lll.lllWTSL.IWPI(IH.19lp)If:C谢才系数,可按 C=1/nR(1/6);R水力半径,m;i涵管纵坡。8.4.6当采用有压涵管 (坝后闸阀式) 放水时 (见图8.4.6) ,管内设计放水流速按 1 / 以内控制以此确定管径(管径闸房望1渠 道|Wl消 力 池坝下涵管359山坪塘维修整治9.1安全鉴定对于大塘(总库容

47、5 万 m310 万 m3,或拦水坝高度大于15 m)和中塘(总库容1 万m35 万m3, 或拦水坝高度5 m15 m)以及位置重要的山坪塘,宜参照坝高小于 15 米的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试行) (水利部水运管20216 号发布)开展大坝安全鉴定,新建山坪塘可在竣工(或完工)验收后 5 年10 年内进行第一次安全鉴定,以后宜每 10 年内完成一次,在遭遇大洪水、强烈地震等或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情况后, 应及时由山坪塘业主组织安全鉴定,由具有水利水电勘察和设计丙级以上资质的单位对挡水坝等主要建筑物进行安全评价, 由山坪塘的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对安全鉴定达到三类坝的大塘

48、或中塘应当限制运用, 并及时开展除险加固工作。9.2大塘和中塘的维修整治对存在病害的大塘和中塘,应针对病害情况,参照第 8章规定开展维修养护。9.3小塘维修整治9.3.1对于小塘(总库容 0.05 万 m31 万 m3,且拦水坝高度5 ), 可按照 四川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设计图集36(四川大学、 省农水局2015.4) 的典型设计进行病害治理(见附录 A附录 C),典型之外的局部病害特殊情况,应进行针对性整治设计。9.3.2病害典型(一):1淤积严重,影响蓄水;2内坡无护坡,浪蚀严重,坝面不平整;3外坡凹凸不平,杂草丛生;4溢洪道防洪能力不达标,无衬砌;5放水卧管损坏,不能正常放水。9.3

49、.3病害典型(二):1淤积严重,影响蓄水;2内坡无护坡,浪蚀严重,上游坡偏陡,存在垮塌现象;3外坡凹凸不平,杂草丛生;4溢洪道防洪能力不达标,无衬砌;5涵管损坏,漏水严重。9.3.4病害典型(三):1淤积严重,影响蓄水;2坝体渗漏;3内坡无护坡,浪蚀严重,坝面不平整;4外坡凹凸不平,杂草丛生;5无溢洪道,防洪能力不达标;6放水设施损坏。3710施工组织10.1基本要求10.1.1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及施工程序组织施工。10.1.2项目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或建设单位(不施行监理时)审查同意后实施。10.1.3工程所需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等,应符合本规程或相关

50、标准的技术、质量要求,并经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格的专业质量检测单位检测、 检验合格。10.1.4工程施工时段尽量安排在冬季地表径流较小时段,合理设计导流方案。10.2挡水坝施工10.2.1坝基与岸坡的基础面清理及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地基开挖达到建基面, 应对基础面进行清理及处理。2清理软土地基时,应将地面上的草皮、竹、木、树根、乱石、淤泥、腐殖土、泥炭、坟墓及各种建筑物全部清除。对坡残积物、滑坡体等,应按设计要求清除。3岩石基础面的开挖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节理裂隙不发育、较发育、发育和坚硬、中等坚硬的岩体, 水平建基面高程的开挖偏差, 不应大于20 cm;在分台阶开挖时,其最下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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