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学学生食堂委托经营合同合同双方甲方:大学学生食堂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甲方”)乙方:食堂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乙方”)合同内容1. 委托经营范围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大学学生食堂,包括但不限于: 食品选择与配料; 菜谱制定; 食品加工、制作和供应; 食品销售及相关管理服务等。2. 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三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需延期或变更,需要双方协商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3. 委托经营方式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制定食品销售计划和采购计划,并按约定时间配送食品。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提供乙方所需的设备和场地,并保障其相关运作的顺利进行。4. 资金管理乙方负责食品采购、加工、雇用员工及管理等一切经济事
2、宜,承担经营风险。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但保证及时支付合同约定的管理费用。5. 管理费用甲方按月为乙方提供一定的管理费用,如管理费用的执行需要变更,需双方协商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6.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向乙方提供场地、设施及水电等必需资源; 协助乙方发展客源,扩大经营范围; 对乙方的经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以关心乙方的良好经营状况; 如有异常经营情况,有权终止本合同。7.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有效期内独自经营学生食堂,收取收益; 保证充足的食品供应、时效性和品质; 根据甲方要求提供食堂管理及销售数据; 保障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待遇。8. 违约责任 甲方若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管理费用,应按逾期支付的日利
3、率向乙方支付罚款; 甲方不得擅自更改乙方的管理权,不得爆破、挖掘食堂内部结构,如因此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乙方未按约定计划配送食品、品质不合格、服务欠佳等均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9. 合同解除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出现以下情况,可以由一方提出书面解除本合同: 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乙方未能按约定时间向甲方提供食品; 乙方员工违规经营,并经甲方通报不改正。本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已收到但未卖出的食品全部退还甲方,甲方退还乙方相应的支付款项。10. 争议解决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解决,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进行处理。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以上为大学学生食堂委托经营合同的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