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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汇编以及安全生产管理概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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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本页为作品封面,下载后可以自由编辑删除,欢迎下载! 精 品文档1【精品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汇编以及安全生产管理概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由中华人名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有与2002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实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上次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

2、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第二章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

3、责任:一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四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资金投入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第十九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

4、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第三十一条:国家

5、对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工艺、设备。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承担的责任。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第四十六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

6、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令、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积极状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第四十八条: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单位。第四十八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

7、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九: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节选)2006年6月29日由中国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通过并公布施行)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五条:安全生产设施后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8、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一百三十九条: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后果的,对直接负责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后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

9、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12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设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四条:设单位、勘察单位、设

10、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气、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第八条:建

11、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第十二条:勘察单位第十三条:设计单位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单位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

12、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责任。第十五条: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备。第十六条: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禁止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第十七条 :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

13、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第十八条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范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不得继续使用。第十九条 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

14、法取得相应的等级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0万U豆体验卡卡号:50D890668267e3349e33密码:686d03401eefba96faba奖品名称:500万U豆体验卡卡号:50De7a00c543af387fc0密码:b26488ce65abc1787202奖品名称:500万U豆体验卡卡

15、号:50Dbac63885c802fd52e密码:3d1c344384327b85efff奖品名称:500万U豆体验卡卡号:50Dd97f0765bdf6998a3密码:48db1c14e42a2b321fac奖品名称:500万U豆体验卡卡号:50D61215eb41ae3cc919密码:25bffae5346e7b7d2548奖品名称:100万U豆体验卡卡号:10D1cab621456ab278ab密码:709f65f32865af2559c2奖品名称:100万U豆体验卡卡号:10D8f1d6a4b953f3474e密码:6e2e4017cce30dc7e055奖品名称:100万U豆体验卡卡号:10Dd1fc6d6dd529b6892密码:a5dbdd8338f91d2c0701奖品名称:100万U豆体验卡卡号:10D08377b71d4374262b密码:1d7a7c21ebd99b798a54-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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