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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中级经济师-工商管理专业知识学习讲义020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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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知识链接:狭义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主要是指公司内部股东、董事、监事及经理层之间的关系,广义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还包括与利益相关者(如员工、客户、存款人和社会公众等)之间的关系。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由四个部分组成:   1.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由公司股东组成,所体现的是所有者对公司的最终所有权;   2.董事会,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公司的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做出决策,维护出资人的权益;   3.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的财务和董事、经营者的行为发挥监督作用;   4.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是经营者、执行者。   本章主要框架       第一节 企业领导体制及其发展   一、企业领导体制的内涵和作用   (一)企业领导体制的内涵   企业领导体制是企业自主建立的、通过企业领导权限划分而形成的组织结构和规章制度的总和。    内涵(掌握): 领导体制建立在企业领导权力划分的基础之上 领导权力的划分是通过建立严格的自上而下的领导权力体系,对不同机构、部门和岗位的权力范围和责任大小进行明确的界定,从而形成组织内部有序的领导隶属与分工协作关系 领导体制通过建立企业领导组织机构加以实现 领导组织结构是通过特定的职务、职责、职权及相互关系构成的结构体系,从而形成了领导机构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和联系方式。 企业领导体制的核心是制度规范 领导制度是直接规范领导者行为的准则和规范体系,是领导功能的制度化表现形式。企业领导制度也是以企业的领导权力为中心内容,以实现企业管理目标为主要职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或制度设置。   (二)企业领导体制的主要作用   1.科学的领导体制是企业领导活动有效开展的组织保证。   这种组织保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它可以协调领导机构和领导人员的内部分工;   二是它可以协调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关系。   2.科学的领导体制是提高企业整体领导效能的重要因素。   企业效能=目标方向×工作效率,决定领导活动效能的目标方向和工作效率都与特定的领导体制有直接的关系。   3.科学的领导体制是规范企业领导行为的根本机制。   二、现代企业领导体制的基本构成   从功能角度进行分析,企业领导体系的构成主要包括决策系统、参谋系统、执行系统、监控系统与信息系统等几部分,各部分之间相互联系并相互作用。 (一)决策系统 决策系统是企业领导系统的核心,是进行领导决策和战略设计的指挥部,一般由企业的最高领导组成。 (二)参谋系统 参谋系统是为战略决策系统服务的,是领导系统的参谋部。参谋系统的主要工作:(1)提出战略决策的建议;(2)提供战略决策需要的信息和备选方案,供决策系统选择并确定,对各项政策进行论证,提出会审意见和具体实施方案;(3)根据决策方案的执行情况,随时提出咨询意见,帮助领导者随时对战略决策进行调整和部署。 依据企业的实际需要,企业参谋系统可以在组织外部也可以在组织内部。 (三)执行系统 企业执行系统的任务是履行并落实战略决策和行动方案,因此,企业内部各级直线部门和职能部门及其主管人员构成了执行系统的主体。 (四)监控系统 监控系统根据各种信息随时对企业决策的执行进行分析,对企业领导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必要的指导和协助。在具体的活动中,企业监控组织及人员对计划和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对比,以尽早发现决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出现各种偏差,以保证领导目标的实现。了解现代企业监控系统的根本任务。 (五)信息系统 有效的信息系统是现代企业领导体制现代化的必要前提。企业领导信息系统的基本要求是及时、准确、全面和经济。   三、企业领导体制的发展(熟悉)   西方国家企业的领导体制大致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家长制”领导、“经理制”领导、职业“软专家”领导、专家集团领导。 (一) “家长制”领导 工厂的老板既是资产所有者,又是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企业的一切都由老板说了算,主要局限于生产管理、工资管理和成本管理。延续到1840年左右。 (二) “经理制”领导 工业革命后。表现为企业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担任企业管理的经理人员,通常是从那些精通本企业生产过程的技术专家中选出。这种管理体制又称为“硬专家”转行领导体制。 (三) 职业“软专家”领导 19世纪末20世纪初,由具有专门管理知识和特长的职业“软专家”来担任企业领导。 (四) 专家集团领导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现了集体领导的趋势。与企业高层次集体领导形成一致的是,大批“智囊团”、“思想库”应运而生。这种“谋”与“断”相对分离的集体领导方式,标志着现代领导体制已经发展到一个更高的阶段——专家集团领导   【例题1·单选题】(2009年)工业革命后,美国历史上最早由职业经理人通过专门管理机构进行管理的行业是( )。   A.海运业  B.纺织业  C.钢铁业  D.铁路业   [答疑编号716020101]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美国历史上第一家由全部拿薪水的经理人员通过专门的管理机构来管理的行业是铁路业。   四、我国企业领导体制的改革(熟悉)   (一)行政一长负责制(1951-1956年):   其主要内容:(1)厂长由国家经济机关委派,对企业的生产行政工作负责,厂长领导下的工厂管委会讨论和决定厂内大事,厂长拥有最后决定权;(2)企业党组织对企业的思想政治领导负有完全的责任,对生产行政工作起监督保证作用;(3)贯彻实行厂长负责制与管理民主化相结合的原则。   弊端:厂长权利过大;不同厂长能力不同,差异过大;   (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1956-1966年)   建立以党委为核心的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领导制度。凡是重大的问题都应当经过集体讨论和共同决定,凡是日常的工作都应当由专人分工负责。   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是针对“一长制”提出来的,它强调企业中党组织的领导作用。   弊端:以党代政、党政不分、权责分离   (三)“革命委员会”制(1966-1976年)   (四)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的恢复与改革   1978年,中共中央明确提出建立和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厂长分工负责制,规定党委行使决策权,厂长负责管理权。但是,在具体实践中暴露了许多弊端:一是权责分离,二是以党代政。   从l981年起,少数企业进行了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的试点。在此基础上,中共中央制定了“党委集体领导,职工民主管理,厂长行政指挥”的原则,作为我国工业企业领导制度的根本原则。   (五)厂长负责制的试点和全面推行   1984年10月,中共中央正式肯定了厂长负责制。1986年,要求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中全面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l988年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立法程序,从法律上确定了企业的法人地位和厂长(经理)负责制。   (六)以股份制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此后,中共十五大又进一步肯定了股份制在公有制实现形式中的重要地位,并重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使企业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    第二节 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   公司制企业的出现,使得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发生了分离。   ·所有者是指企业财产所有权(或产权)的拥有者,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等权利。   ·经营者是指控制并领导公司(日常)经营事务的人员,他们是公司中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      一、公司所有者   (一)公司的原始所有权   (掌握)原始所有权是出资人(股东)对投入资本的终极所有权,主要表现为股权。   (掌握)股权的主要权限:①对股票或其他股份凭证的所有权和处分权(馈赠、转让、抵押等);②对公司决策的参与权(通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③对公司收益参与分配的权利(包括股息红利,剩余财产分配)。   (二)公司的法人财产权   公司法人财产,是由在公司设立时出资者依法向公司注入的资本金及其增值和公司在经营期间负债所形成的财产构成。   (掌握)法人财产权的特点:法人财产是公司产权制度的基础,它具有三个特点:   ①公司法人财产从归属意义上讲,是属于出资者(股东)的;   ②公司的法人财产和出资者的其他财产之间有明确的界限,公司以其法人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③一旦资金注入公司形成法人财产后,出资者不能再直接支配这一部分财产,也不得从企业中抽回,只能依法转让。   特别注意:公司对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拥有独立支配的权力,即公司拥有法人财产权(或称法人产权)。公司产权制度是以公司在法律上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为前提的。   【例题2·单选题】(2008年)公司制企业有明晰的产权关系,其中对全部法人财产依法拥有独立支配权力的主体是( )。   A.股东  B.公司  C.董事会  D.经营层   [答疑编号716020102]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公司对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拥有独立支配的权力,即公司拥有法人财产权(或称法人产权)。公司产权制度是以公司在法律上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为前提的。   【例题3·单选题】(2009年)公司的原始所有权是出资人(股东)对投入资本的终极所有权,其表现为( )。   A.法人产权  B.股权  C.监事会  D.执委会   [答疑编号716020103]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原始所有权是出资人(股东)对投入资本的终极所有权,其表现为股权。   (三)公司财产权能的两次分离(熟悉)   公司财产权能的分离是以公司法人为中介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两次分离。第一次分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出资人与公司法人的分离,即原始所有权与法人产权相分离。第二次分离是具有经济意义的法人产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这种分离形式是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最高形式。      1.原始所有权与法人产权的分离:公司所有权本身的分离   ·公司出资者的所有权转化为原始所有权,失去了对公司资产的实际占有权和支配权。   ·公司法人拥有法人资产,对所经营的资产具有完全的支配权,即法人产权。法人产权是指公司作为法人对公司财产的排他性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转让权。这是一种派生所有权,是所有权的经济行为。   原始所有权与法人产权的分离后,股东作为原始所有者保留对资产的价值形态——股票占有的权利;法人享有对实物资产的占有权利。这样,原始所有权与法人产权的客体是同一财产,反映的却是不同的经济法律关系。原始所有权体现这一财产最终归谁所有;法人产权则体现这一财产由谁占有、使用和处分。   2.法人产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只具有经济意义的法人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公司法人产权集中于董事会,而经营权集中在经理手中。   经营权是对公司财产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是相对于所有权而言的。与法人产权相比,经营权的内涵较小。经营权不包括收益权,而且经营权中的财产处分权也受到限制,一般来说经理无权自行处理公司资产。公司的经营权被赋予了职业经理。   【例题4·单选题】(2009年)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决定经理职权的机构是( )。   A.股东大会  B.董事会  C.监事会  D.执委会   [答疑编号716020104]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董事会决定经理的职权。经理的职权范围通常是来自董事会的授权。   二、公司经营者   (一)公司经营者及其特征   经营者是指在一个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企业中承担法人财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对法人财产拥有绝对经营权和管理权,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由企业在经理人市场中聘任,以年薪、股权和期权等为获得报酬主要方式的经营人员。   现代企业经营者的五个显著特征:(熟悉)   ①经营者的岗位职业化趋势,已经形成企业家群体和企业家市场;   ②经营者具有比较高深的企业经营管理素养,能够引领企业获得良好的业绩;   ③经营者必须具备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   ④公司中经营者的产生基于有偿雇佣,是公司的“高级雇员”,即受股东委托的企业经营代理人;   ⑤经营者的权力受董事会委托范围的限制。   (二)经营者对现代企业的作用   1.经营者人力资本有利于企业获得关键性资源,包括信息、资金、技术、人才等。   2.经营者人力资本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增强。   3.经营者良好的人力资本有利于企业团队合作能力的培养。   4.经营者良好的人力资本有利于完善公司管理制度。   (三)经营者的素质要求   1.精湛的业务能力   尤以决策能力、创造能力和应变能力最为重要。其中创造能力是一个经营者的核心能力。   2.优秀的个性品质   在品质上应具备理智感(坚定信心和乐观精神)和道德观。   3.健康的职业心态   ①自知和自信;②意志和胆识;③宽容和忍耐;④开放和追求。   (四)经营者的选择方式(熟悉,了解不同方法优缺点)   经营者是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对经营者的选择至关重要。科学的经营者选择方式应该是市场招聘和内部提拔并举。   (五)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   企业家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报酬激励、声誉激励和市场竞争机制三个方面。 1.报酬激励 主要有年薪制、薪金与奖金相结合、股票奖励、股票期权等,尽可能使企业家收入与企业绩效挂钩。 注意:股票奖励是奖金的替代形式,其不同之处在于,其激励动力来自未来的企业经营效益;股票期权是一种比较复杂的长期激励形式。 2.声誉激励 给予社会地位,满足心理要求 3.市场竞争机制 市场竞争机制是企业家激励约束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企业家市场、资本市场和产品市场的竞争。 市场对企业家的约束和激励可归纳为两个方面:第一,市场竞争机制具有信息显示功能;第二,市场竞争的优胜劣汰机制对企业家位置形成直接的威胁。   【例题5·单选题】(2008年)某企业采用股票期权来激励经营者,这种激励属于( )。   A.报酬激励   B.声誉激励   C.内在激励   D.社会价值激励   [答疑编号716020201]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报酬激励主要有年薪制、薪金与奖金相结合、股票奖励、股票期权等。   三、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掌握)   在现代企业中,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经营者作为意定代理人,其权力受到董事会委托范围的限制;   ·公司对经营人员是一种有偿委任的雇佣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人员之间的相互制衡关系   ·股东作为所有者掌握着最终的控制权,他们可以决定董事会的人选,并有推选或不推选直至起诉某位董事的权利。   ·董事会作为公司最主要的代表人全权负责公司经营,拥有支配法人财产的权力和任命、指挥经营人员的全权,但董事会必须对股东负责。股东大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经营人员受聘于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意定代表人统管企业日常经营事务,在董事会授权范围之内,经营人员有权决策,他人不能随意干涉。      概述:第三节到第六节的整体结构   概述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 第三节 股东结构 股东概述 股东会 股东大会 权利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第四节 董事会 董事会概述 董事会(3-13人) 董事会(5-19人) 独立董事 董事会(3-13人) 第五节 经理机构 经理机构概述 经理机构 经理机构 经理机构 第六节 监督结构 监事会概述 成员不得少于3人; 或者设1-2名监事; 成员不得少于3人 不得少于5人,由国有资产监督部门派出    第三节 股东机构   一、股东概述   (一)股东的含义   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资本的一定份额并享有法定权利的人。(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二)股东的分类和构成 1.发起人股东与非发起人股东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发起人。发起人是指参加公司设立活动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的人。 发起人股东的特点: 第一,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①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②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③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股份转让受到一定限制。《公司法》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第三,资格的取得受到一定限制。一是自然人作为发起人应当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二是法人作为发起人应当是法律上不受限制者;三是发起人的国籍和住所受到一定限制。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公司,其发起人必须一半以上在中国有住所。 2.自然人股东与法人股东 自然人和法人均可成为公司股东。 自然人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作为参加有限责任公司组建的设立人股东,应当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法人股东:企业法人(含外国企业)和社团法人、各类投资基金组织、代表国家进行投资的机构。   【例题6·单选题】(2008年)依照我国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内不得转让。   A.四年  B.三年  C.二年  D.一年   [答疑编号716020202]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公司法》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三)股东的法律地位(熟悉)   1.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   特点:①必须履行出资义务;②股东作为出资人是公司资本的提供者,全体股东的出资总和即公司的资本总额;③股东享有股东权。即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是公司经营的最大受益人和风险承担者   ①股东是典型的投资者,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投资主体。公司的经营结果同股东利益最为密切,股东是公司经营利益的最大受益人;②股东既是公司经营的最大受益人,也是公司经营的最大风险承担者(风险大于债权人和职工,股东收益不确定、股利和剩余财产分配在债权之后)。   3.股东享有股东权   股东享有股东权是股东最根本的法律特征,是股东法律地位的集中体现。广义的股东权是股东对公司权利义务的概括,狭义的股东权即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利——获得财产收益和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   4.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除无限公司股东、两合公司(注:两合公司是指由1人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与1人以上的有限责任股东组成的公司,其中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清偿责任,有限责任股东则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债务负有限清偿责任)的无限责任股东外,公司股东均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债务的直接承担者,股东仅以其出资额(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间接承担责任。   5.股东平等   所有股东均按其所持股份的性质、内容和数额平等地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四)股东的权利(掌握)   股东除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外,主要享有以下权利: 1.股东会的出席权、表决权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关,股东会会议是股东行使权利的场所 2.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提议权和提案权   3.董事、监事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4.公司资料的查阅权 股东可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记录、财务会计报告,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的权利 5.公司股利的分配权 通过盈余分配获取股利是股东出资的收益权,是股东权的核心 6.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 清偿债务之后按出资比例和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7.出资、股份的转让权   8.其他股东转让出资的优先购买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9.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企业新增资本时,原有股东优先认购 10.股东诉讼权 直接诉讼权(自身权利受侵害)、派生诉讼权(公司权利受侵害)   (五)股东的义务(掌握) 1.缴纳出资义务。(最重要的义务) (1)缴纳出资义务的内容。股东在公司设立和公司增资扩股时,依照法律、公司章程、出资(认股)协议规定的出资形式、出资数额、出资期限、出资程序交付认缴的出资。 (2)不履行缴纳出资义务的责任。公司成立之前违反股东出资义务的,应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3)不得抽回出资义务。公司登记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2.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 3.遵守公司章程 遵守公司章程是股东最基本的义务 4.忠诚义务 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禁止损害公司利益;二是考虑其他股东利益,三是谨慎负责地行使股东权力及其影响力。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   (一)股东会的性质及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掌握)。   (掌握)股东会的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8)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股东会的种类及召集(熟悉)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分为三种:首次会议、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首次会议 是指公司成立后召集的第一次股东会议。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首次会议内容: 1)讨论并通过公司章程;(2)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3)选举公司监事会成员或监事; 定期会议 是指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定期召开的股东会会议 临时会议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   (三)股东会决议(掌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决议,另一种是特别决议。 普通决议 针对一般事项。需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特别决议 针对重要事项,包括:修改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例题7·多选题】(2008年)应交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的事项有( )。   A.修改公司章程   B.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C.修改公司投资计划   D.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   E.变更公司形式   [答疑编号716020203]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特别决议包括:修改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行使公司的最高决策权。   (一)股东大会的性质及职权(掌握)   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这是由股东在公司中的地位决定的。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职权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   (二)股东大会的种类与召集   1.股东大会的种类(熟悉)   股东大会会议由全体股东出席,分为年会和临时会议两种。 股东年会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临时股东大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①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l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例题8·单选题】(2008年)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每年召开的最低次数应当是( )。   A.一次  B.二次  C.三次  D.四次   [答疑编号716020301]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例题9·多选题】(2009年)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类型包括( )。   A.大股东会议   B.定期股东会议   C.股东年会   D.临时股东会议   E.特别会议   [答疑编号716020302]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会议由全体股东出席,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熟悉)   (1)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①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②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开和主持。   (2)股东出席会议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3)临时提案的提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则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股东大会会议的决议方式(掌握)   (1)股东行使表决权的依据   股东所持股份是股东权的计算依据。一股一权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行使股权的重要原则。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2)普通决议与特别决议的表决方式   股东大会的决议可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普通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绝对多数通过。   ·(3)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例题10·单选题】(2009年)下列股东大会的事项中,适用于累积投票制的是( )。   A.修改公司章程   B.选举董事监事   C.确定分红方案   D.减少注册资本   [答疑编号716020303]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四、国有独资公司的权力机构(掌握)   国有独资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因此其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第四节 董事会   一、董事会制度   (一)董事会的地位(掌握)   在公司的实际经营活动中,董事会已不再单纯是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而是兼有进行一般经营决策和执行股东大会重要决策的双重职能。   ·在决策权力系统内,股东大会仍然是决策机构(限于重大决策),董事会是执行机构。   ·在执行决策的系统内,董事会则成为决策机构(限于一般决策),经理机构是实际执行机构。   ·董事会处于公司决策系统和执行系统的交叉点,是公司运转的核心。      (二)董事会的性质(掌握) 1.董事会是代表股东对公司进行管理的机构 (1)董事会的成员——董事由股东选举产生,董事既可以是股东,也可以是非股东。 (2)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向股东会汇报工作,接受股东(通过监事会)的监督。 (3)董事会必须代表股东利益,反映股东意志,其行使职权不得违背股东制订的公司章程,不得违背股东会决议。 2.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 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负责管理、执行公司业务和公司事务。作为业务执行机构,董事会对内管理公司的内部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交易活动,实施法律行为。 3.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 需要由董事会做出决定的事项: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公司管理机构的设置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等。 4.董事会是公司法人的对外代表机构 一般来说,董事会可以对外代表公司。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章程规定,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董事长及执行董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主流。 5.董事会是公司的法定常设机构 根据各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小规模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董事)   【例题11·多选题】(2009年)作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董事会是公司的( )   A.最高权力机构   B.咨询参谋机构   C.执行机构   D.对外代表机构   E.法定常设机构   [答疑编号716020304]   『正确答案』CDE   『答案解析』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经营决策机构、对外代表机构、法定常设机构和代表股东对公司进行管理的机构。选项A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   (三)董事会会议   1.董事会会议的形式(熟悉)   董事会会议有定期会议与临时会议两种形式。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定期会议的召开期限没有规定,交由公司(章程)自行决定;但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   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情形: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2.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熟悉):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或者副董事长、半数以上董事推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开会十日前通知所有董事)   3.董事会的决议方式(掌握)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两个原则:   ·第一,“一人一票”的原则;   ·第二,多数通过原则。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做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通过。   这两个原则结合起来,即董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董事数额多数决”。   【例题12·单选题】(2009年)根据我国公司法,召集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A.10  B.15  C.20  D.25   [答疑编号716020305]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我国《公司法》,召集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四)董事会的职权(掌握)   1.董事会作为股东会的常设机关,是股东会的合法召集人。   2.作为股东会的受托机构,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要务。包括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   4.为股东会准备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应由董事会草拟制订,由股东会审议批准。   5.为股东会准备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提交股东会做出最后决议。   6.为股东会准备增资或减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由股东会做出最后决议。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董事会拟订方案,由股东大会做出特别决议。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除公司的基本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外,公司的其他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均由董事会决定。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   (一)董事会的组成及董事的任职资格(掌握)   我国《公司法》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为3—13人。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以及公司制企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相同,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②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③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④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⑤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二)董事的任期与义务(熟悉)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对公司业务具有决策权、管理权,有些情况下可以对外代表公司。   (三)董事会的性质及职权(掌握)   董事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机构和决策机构,是对内执行公司业务、对股东会负责,对外代表公司的常设机构。在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公司、董事所要代表的利益比较一致的情况下,允许公司只设一名执行董事来执行相应的事务。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其职权与前述董事会的职权相同。此外,董事会还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四)董事会的议事规则(掌握)   董事会会议召集和主持的规定同前述内容相同。   董事会会议可以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按照章程规定的期限定期召开。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一般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涉外企业法有特殊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   (一)董事会的组成及董事的义务   1.董事会的组成(掌握)   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的成员为5~19人。董事会成员应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l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的法定职权主要包括两项:主持董事会会议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2.董事的义务   就董事的具体义务而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均可作如下概括:忠实义务和注意义务。   (1)忠实义务   ①自我交易之禁止。即董事不得作为一方当事人或作为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的代理人与公司交易。当然,这种禁止也非绝对,若在公司章程中得以认可或经股东大会同意,则可视为合法。   ②竞业禁止。即董事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③禁止泄露商业秘密。   ④禁止滥用公司财产。如董事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将公司资金借贷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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