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评审报告基本结构
贷款评审报告是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决策、合同签订、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和基础性文件,必须做到“编写规范、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用词准确、观点鲜明”。
评审报告基本结构如下:
l 封面(格式参见本手册附件5-1-1)
l 评审、复核、审议人员名单(格式参见附件5-2)
l 评审摘要表(格式及填写要求参见本手册附件5-3)
l 地理位置图(要求通过所附地理位置图能够明确表示出项目所处位置与周边重要地域的相互关系)
l 正文(正文的内容及要求详见本篇下篇)
l 附表
1、贷款优先等级打分表
2、风险分值表(包括市场风险评价表、贷款风险分析表、信用结构覆盖分析表)
3、总成本表(参考格式见附件5-4)
4、损益及利润分配表(参考格式见附件5-5)
5、全部投资现金流量表(参考格式见附件5-6)
7、借款还本付息表
l 附件(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选附下述文件)
1、借款申请书(主动开发项目可免附)
2、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我行已确认评级的客户免附)
3、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投资调整批复文件;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的批复文件
4、各项建设资金来源落实文件
5、还款资金来源落实文件[全部以项目(或企业)本身效益偿还贷款的,免附]
6、各项收费的批准文件
7、信用结构有关文件
8、会计师、律师、行业专家意见
9、评审会谈纪要或谈判备忘录
10、分行意见(非分行评审项目,格式要求参见附件5-7)
11、环境评价报告批复(无需批复时免附)
12、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第二章 评审报告版式要求
一、纸型要求
评审报告及附件采用A4型纸打印,地理位置图可使用A3型纸(横向)。
二、评审报告页边距
上:2.5cm 下:2.5cm
左:3.2 cm 右:2.1 cm
页眉:1.5 cm 页脚:1.5 cm
三、字体和字号
封面:格式见附件5-1-1。
正文:一级标题为黑体小四号,二级标题为楷体小四号,各级标题居中;正文为中文宋体小四号,数字字体为Times New Roman小四号,行距为1.2倍;分页时必须保证表格线及文字的完整(表格断页时需使用“标题行重复”功能)。
表格:中文、数字字体同正文,字号一般用五号,“文字内容”靠左,“数字内容”靠右,必要时可调整。
第三章 评审报告正文构成
正文基本构成如下:
项目背景
第一章 借款人评审
第二章 项目风险评审
第一节 项目政策、技术及建成风险
第二节 资金风险
第三节 市场风险
第四节 财务风险
第五节 项目风险评审小结
第三章 偿债能力评审
第四章 信用结构评审
第一节 企业信用
第二节 政府信用
第三节 市场信用
第四节 违约风险分担机制
第五节 信用结构评审小结
第五章 贷款风险度量和贡献度评价
第六章 评审谈判及“三师”意见
第一节 评审谈判
第二节 “三师”意见
第七章 评审结论与建议
第四章 复议贷款评审报告的编写
对经行贷款委员会审议后,认为需“复议”的贷款评审报告,评审人员需根据贷委员纪要有关要求进一步调查论证,编写复议贷款评审报告再次提交贷款委员会决策。
复议贷款评审报告除按常规贷款评审报告的格式及要求编写外,还应补充下列内容:
l 封面中应注明“复议”字样(格式要求参见手册附件5-1-2)。
l 在“摘要表”前增加一页“复议内容落实情况表”,表式如下:
复议内容落实情况表
项目名称
贷委会审议时间
贷委会审议结论
本次评审报告落实情况
结 论
第五章 谢绝贷款评审报告的编写
对评审不符合开发银行贷款条件的项目,按以下格式编写谢绝评审报告。
第一节 编写顺序
l 封面(格式要求参见本手册附件5-1-3)
l 评审、复核、审议人员名单(格式参见附件5-2)
l 正文
l 附表及附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选附)
第二节 正文基本结构
l 项目背景
l “第一章借款人评审”,主要说明借款人名称、信用等级评定情况
l “第二章项目风险评审”,主要说明项目建设规模、总投资、资金来源、申请贷款额、前期工作情况
l “第三章偿债能力评审”,主要说明偿债资金的来源及偿债能力
l “第四章信用结构评审”,主要说明项目的信用结构内容,包括企业信用、政府信用、市场信用等。
l “第五章问题及建议”,主要说明项目存在的问题,即谢绝贷款的主要理由,说明问题的所在、评审过程中评审部门所做的工作、与借款人商讨解决问题的过程、最终的落实情况等。
“谢绝”贷款评审报告原则上按上述章节进行编写,对于个别项目问题较为突出,不需涉及上述章节中所要求内容就可判断“谢绝”贷款时,可适当减化。
下 篇
——贷款评审报告编写内容及要求
阅读说明:
1、本篇按照通用贷款评审报告的章节顺序进行描述;
2、本篇中以“宋体”表示的内容,是评审报告中原则上需要体现的内容。以“楷体”表示的内容,是编写评审报告时需要参考与注意的部分。
项目背景
简要介绍如下内容:
项目的由来、特点、评审计划下达时间(文号)、是否属国债或国家“专项资金”项目、银行间竞争情况等;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一章 借款人评审
第一节 评审内容
一、简介
包括借款人名称、成立时间、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业务范围、贷款证号、主要产品(或服务)以及生产能力、股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二、借款人信用等级情况及与开发银行合作情况
开发银行对借款人信用等级的确认时间及“信用评级委员会会议纪要”期次、限额(信用贷款额度、以政府信用为基础的贷款额度)及有关问题的说明,最近一次复核时间与结论。
借款人与开发银行的合作情况,主要包括已贷项目名称、贷款时间、贷款额度、贷款余额(应说明项目处于贷款发放期还是贷款回收期)、贷款资产质量分类情况,以及评审人员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问题。
如项目较多,应列表说明,参考表式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贷款时间
贷款额度
贷款余额
发放期/回收期
资产质量
备注
1
2
3
…
合计
三、借款人财务会计信息
借款人财务会计信息采用表格与文字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论述,表格参考格式如下:
单位:万元
指 标
××年
××年
××年
最近月或季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总资产
总负债
其中:长期负债
所有者权益
应收账款 *
应付账款 *
存货 *
销售收入
利润总额
资产负债率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
现金流量偏离标准比率
经营净现金流量与负债总额比率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投资活动净现金流
筹资活动净现金流
注:
1、非加工行业借款人免于列出带“*”内容;
2、当借款人按照相关会计制度,既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又编制母公司财务报表时,需将“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数据分别摘录。分析借款人现金流量时,以“母公司报表”为主,分析其他指标时,以“合并报表”为主。
3、现金流量偏离标准比率:是衡量企业取得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折旧+摊销”的比重,一般来讲,该指标应在1左右。过低(小于0.6)时,应做出说明。
4、经营净现金流量与负债总额比率:比率越大,说明企业偿债能力越强。
5、现金利息保障倍数:是经营现金流量净额与利息支出之比。
根据上述表格,对借款人财务状况做出必要的分析说明,主要包括负债情况(主要为中长期)、应收账款情况、损益情况、现金流量情况、审计情况等;特别是与上一年相比变动幅度较大的数值和指标,需在评审报告中做出说明和解释。
四、关键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评审报告需对关键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出描述,主要包括姓名、业内工作经历(时间)及主要业绩情况。
注: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进行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借款人是否与其股东、子公司之间存在重大关联交易。如有,则需对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说明,并分析对借款人经营的影响。
对借款人以及我行贷款安全会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如国家有关政策对企业影响,企业是否面临改组、改制、诉讼等方面的问题,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六、借款人评审小结
主要包括借款人信用等级、风险限额等情况,并说明其作为我行贷款承担者是否可行的结论性建议。
第二节 要求
l 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具有贷款证。评审时,应根据借款人的贷款证,对借款人的负债情况进行核实。
l 借款人原则上应经开发银行信用评级并经信用评级委员会确认。为申请银行贷款而新成立的借款人,由相关分行(含企业局、总行营业部)按照开发银行信用评级的要求完成《信用评级报告》,作为《贷款评审报告》的附件同时上报。
l 借款人应为我行信用评级BBB—以上(含)信用等级的客户。
l 对于成立不到一年的借款人,应按股比由大到小的顺序对其前三家股东经济实力进行评审。评审内容、要求与借款人基本一致。
l 借款人(或主要股东)提供的企业财务报表原则上须经过开发银行认可的会计事务所审计。事业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可由政府审计机关审计。
l 借款人(或主要股东)的资产负债率一般不得超过70%,特殊类型的借款人(如电力、电信、民用航空等行业)可适当放宽(具体要求参见手册第六篇)。
l 借款人的或有负债总额不得超出其净资产,上市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
第三节 风险点提示
l 借款人隐瞒在其他银行的违约行为,隐瞒与上下游客户的经济纠纷。
l 企业产权不清,管理混乱,包袱沉重。
l 借款人营业执照经营期限(或剩余经营期限)短于我行贷款期限,需借款人出具书面承诺,在借款合同签订前变更为符合要求的经营期限。
l 借款人贷款项目所经营内容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需在贷款评审报告正式提交前落实变更。
l 借款人或有负债数额较大,超出自身的担保能力,或代偿的可能性极大。
第四节 简化评审规则
对于电力、电信、公路、铁路、石油、石化行业的优质客户(信用等级不低于AA-),可以免于叙述“管理层基本情况”。
第二章 项目风险评审
项目风险评审分为“项目政策、技术及完工风险”、“资金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四部分,评审内容、评审要求、风险点提示及简化规则分别介绍如下:
第一节 项目政策、技术及完工风险
一、 评审内容
(一)项目概况
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产品方案说明;
(二)项目政策风险
1、项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国家、地区在政策上的支持;
2、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对项目的税收、资本金、财政补贴、收费等优惠政策;
3、政策的变化趋势及对项目和贷款的影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防范措施。
(三)项目技术风险
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技术来源及研发情况。
2、技术内容。
3、技术指标、发展方向和先进性分析。
4、技术的应用情况。
5、技术研发、转让、引进合同(协议)的主要条款,技术保证措施。
对项目技术风险做出判断。
(四)完工风险
1、项目建设生产的条件,如规划、用地、立项(或可研、初步设计)等审批情况,能源、交通及原材料供应(情况)条件、配套工程建设的衔接等;
2、项目建设工程进度,如合理工期、施工进度计划、工程前期准备、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
3、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环境评价报告》的结论,是否符合国家、地方环境保护的要求。
二、要求
l 贷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开发银行信贷政策;
l 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政策与要求;
l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技术文件的编制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
三、风险点提示
l 项目不符合国家及开发银行的有关政策;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政策的要求;
l 项目的审批程序不合规;
l 项目的建设内容与审批内容不相符;
l 项目的配套工程未落实;
l 项目建设条件未落实,可能造成工期拖延或无法开工建设;
l 项目建设不合理,属于重复建设;
l 项目采用的技术属于国家淘汰技术或者技术经济指标落后于同行业标准。
四、简化评审规则
1、以公司融资方式为多个项目融资时,按项目不同行业分类描述即可;
2、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已批复可研报告的项目,可免于论述“项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第二节 资金风险
一、评审内容
(一)总投资
说明项目上报总投资(申贷时总投资的数额)及其中静态、动态投资及铺底流动资金数额,评审核定的总投资及其中静态、动态投资及铺底流动资金数额,并反映总投资的增减数额。
总投资评审对比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上报总投资
评审总投资
增减
合计
静态
动态
铺底流动资金
合计
静态
动态
铺底流动资金
(±)
1
……
2
……
合 计
评审中应说明评审总投资变动的内容和依据。
(二)资金筹措及到位情况
1、资金筹措
按照下列格式列出合计及分年的资金筹措计划。
资金筹措及到位计划表
单位:万元
资 金 来 源
合计及占比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
一、资本金
1、……
2、……
二、其他融资
1、……银行贷款
2、……
三、开发银行贷款
合 计
2、资金来源可靠性分析
分别对应“资本金来源”、“其他融资”两种形式并对应下列要求对资金来源的可靠性进行分析:
落实各项资金来源的要求
◇中央及地方预算内专项资金需有国家计委下达的投资计划;
◇中央各部委出资部分应有正式有效文件依据并应对其可靠性进行分析论证。
◇地方政府出资部分除应有政府或财政出资文件外,还应根据近几年其资金的来源与运用情况分析可靠性,特别应分析其承诺的原开行贷款项目的资金到位情况;
◇企业出资应分析出资的可靠性。
以未来实现的货币出资的,应根据出资人近三年的生产经营、现金流量以及现有长期债务的偿还状况,分析资本金的落实程度。
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的,应分析是否列入项目总投资、其所有权是否归出资人所有、估价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投资比例是否符合国家规定,且必须经过我行指定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比例不得超过投资项目资本金总额的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筹集资金的,应要求其提供国家有权部门批复文件及年度审批计划。
◇以行政事业收费等作为资金来源的,应提供有权部门的收费批文,判断其合法性及收费期限,测算收费额度并分析可靠性,如已开始征收,要分析已征收的实际情况,对实收率做出说明,以此预测该项资金来源的可靠性。
◇除开发银行贷款外的其他融资已使用的应写明融资渠道、金额、利率、合同签订日期、借款期限、宽限期、担保方式,对融资使用及归还有影响的其他条款也应做出说明。
◇尚未使用的其他融资中,至少应有具有相应权限的银行出具的书面意向承诺,利用外资应提供有权部门的批准文件,其他资金也应有有效的批准或承诺文件。
◇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计的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在投资后,接受被投资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
◇职工持股会暂不作为开行贷款项目的出资股东或借款人。
对于已经到位的资金,要说明资金的具体来源、到位时间、到位金额以及资金用途等情况。
二、评审要求
l 贷款项目以销售产品为主营收入来源,且必须支付一定数额的原材料费用才能正常生产经营时,需计算项目所需流动资金数,并将流动资金额的30%作为铺底流动资金计入项目评审总投资;
l 对具备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设计的项目,除在建项目已实际发生的变化而未经重新确认的外,不再对静态投资进行评审,仅根据有关规定对动态部分进行调整;
l 评审时应与借款人协商,明确项目出现超概算情况时的备用资金来源,必要时由借款人或出资方出具有效承诺;
l 坚持项目资本金制度,资本金比例除应符合开发银行有关规定外,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偿债能力,确定合理的项目资本金比例,设计合理的融资结构。
l 相关行业项目资本金比例要求如下:
行业分类
资本金比例
行业分类
资本金比例
电力
不低于20%
石化
不低于20%
铁路
不低于40%,特殊项目不低于35%
煤炭
35%,煤化工按相应行业
公路
不低于35%
水运
不低于35%
电信
扩容25%,购置20%
港口项目
移动通信项目
其他水运项目
固定电话项目
机场
不低于35%
通信设备买方信贷
枢纽和干线
广播电视传输网络
支线
高科技
-
航空公司
原则上不低于10%。资产负债率低于90%或银行间竞争激烈的大型骨干航空公司客户、资产负债率低于85%的中小型航空公司客户购买飞机项目,可不要求出资本金。
旅游
不低于35%
城建类
-
教育
不低于30%
城市轨道交通
不低于40%
医药
不低于30%
城市供气
不低于35%
医药生产、种植基地项目
城市供水
不低于35%
制造项目
城市供热
不低于35%
钢铁
不低于40%
公共设施管理
有色、黄金
不低于25%(电解铝不低于35%)
城市收费道路
不低于35%
化工
不低于30%
不收费道路与桥梁
不低于50%
建材
不低于30%(水泥行业不低于35%)
污水、雨水排放
不低于50%
电子
不低于20%
其他地产项目(主要指土地整理储备)
不低于土地评估价值的30%
机械
不低于20%
环境保护
汽车
不低于20%
污水处理
不低于40%
水利
-
垃圾处理等其他环保
不低于50%
重点城市防洪
不低于50%
水力枢纽发电项目
不低于20%
石油天然气
城市供水项目
不低于30%
“走出去”海外石油项目
不低于20%
外汇
参照人民币项目
引进国外LNG项目
站线不低于30%,运输船不低于20%
重组并购
-
原油和天然气产能建设项目
不低于20%
农业
不低于30%
国家石油战备储备
原则上不低于10%,国家另有规定除外
农业产业化
原油天然气长输管道项目
不低于35%
林业
城市天然气管网项目
不低于35%
速生林、生态建设及后续产业开发
不低于30%
纺织
不低于30%
林纸(林板)一体化
30~40%
l 开发银行贷款的主要条件(如利率、贷款期限、担保等)原则上与其他银行一致。
l 不同行业、不同阶段基本预备费的取值参考如下:
项目类别
可研阶段
初设阶段
火电项目
10%
6%
水电项目
10%~14%
6%~10%
煤炭项目
13%
10%
石油、化肥、矿山项目
12%
8%
水利项目
10%
5%~10%
机电轻工纺织项目
8%
5%
铁道项目
10%
5%
公路项目
9%
5%
港口项目
7%
5%
流通项目
5%~6%
5%
城市基础设施类项目
10%
5%
其他项目
8%~12%
5%~8%
l 现阶段,涨价预备费费率按“0”考虑。
三、风险点提示
l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弄虚作假。
l 投资概算(估算)存在漏项,没有打足,有资金缺口。
l 资本金比例不合理,不合规。
l 借款人虚增资产和利润,实际没有出资能力。
l 虽有较高的利润,主要为难以收回的应收账款,现金流量不足。
l 工程建设标准过高。
四、简化评审规则
1、优质客户(我行信用评级AA-及以上客户)的公司自身筹资能力(指依靠公司未分配利润、折旧、摊销作为资本金投入)可适当简化;
2、项目实际出资人为我行优质客户时(我行信用评级AA-及以上客户),免于分析出资人的出资能力,但出资承诺仍需出具。
第三节 市场风险
一、评审内容
(一)对项目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定位进行描述;
(二)项目的行业、产品或服务市场的历史和现状资料(主要包括“数量”和“价格”);
(三)通过各种市场分析与预测方法,判断市场未来产品或服务的“数量”需求;
(四)通过各种市场分析与预测方法,确定产品或服务的合理“价格”,并对“价格”的变化趋势做出预测;
(五)根据项目产品或服务市场竞争的特点,结合竞争区域内在(拟)建项目情况,判断项目产品或服务市场的竞争趋势;
(六)借款人在行业、产品或服务市场中目前占有的份额;借款人的竞争优势,包括在规模优势、技术优势、价格优势、销售优势等方面;借款人所占市场份额变化趋势预测。
(七)项目产品或服务市场风险因素,市场风险防范措施。
二、评审要求
l 针对行业(或服务)的不同,以及市场发育的程度、运营的机理、竞争的程度不同、价格形成的原则不同,应选择合适的市场预测方法,具体参见行业篇中相关介绍。
l 在评审中提倡采用多种市场预测方法以相互补充,以提高项目市场预测的准确率,主要方法参见本手册“第八篇—评审知识篇”。
l 对产品或服务“量”的分析应考虑市场供求状况、发展规划、竞争因素、政策影响等,对“价”的分析应考虑相对价格水平及价格波动因素等。
l 应采用“谨慎原则”对市场或服务的“量”和“价”进行预测。
三、风险点提示
l 市场供求关系及变化趋势分析不准确;
l 对于竞争性市场,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份额分析不充分,市场定位不明确;
l 市场分析采用的方法不准确,分析结果误差较大;
l 市场风险因素不明确,因素发生的概率和影响程度估计不足;
l 市场风险防范措施缺乏可行性和操作性。
四、简化评审规则
对于无效益的纯公益性项目可免于分析市场风险;
第四节 财务风险
一、“财务风险”评审内容
(一)基础数据
1、产品价格、产量、原材料的价格、工资福利、折旧大修(或维护费用)、销售费用等基础数据取值及其依据,并列表反映。参考表式如下:
项 目
取值
单位
主要原材料价格
……
人员工资及福利
折旧大修(或维护费用)
销售费用
产品(或服务)价格
项目生产所需原材料供求关系、价格波动较大时,应对原材料供应的可靠性、采用价格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2、产品或“服务”适用的税种、税目、税率和计征办法;
(二)项目盈利能力
计算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财务净现值(FNPV)和投资回收期(Pt),并列表说明。可根据行业财务评审需要,补充计算投资利润率、投资利税率和资本金利润率等盈利能力指标。并按如下格式要求列表反应:
财务评价指标
财务评价结论
内部收益率(FIRR)
财务净现值(FNPV)
投资回收期(Pt)
盈亏平衡点(生产能力)
投资利润率
注:以上指标只填写税后指标;财务净现值中折现率取值为中国人民银行当期5年期以上年贷款利率加两个百分点。
%提示:
l 内部收益率(FIRR):是指项目在计算期内各年净现金流量现值累计等于零时的折现率。表达式为:
l 财务净现值(FNPV):是指按规定的折现率,将项目计算期内各年的净现金流量折现到项目实施初年(基准年)的现值之和。表达式为:
l 投资回收期(Pt):是以项目税前的净收益抵偿全部投资所需的时间。计算式为:
l 投资利润率:是指项目生产经营期内平均年利润总额占项目总资金(固定资产投资与全部流动资金之和)的百分比率。计算公式为:
(三)不确定性分析
1、敏感性分析
一般对产品价格、经营成本、项目投资等进行单因素敏感性分析(敏感变动幅度可根据项目情况取值),如有可能,也可进行项目投资、价格、成本的多因素分析。必要时可对利率定价进行敏感性分析,外汇贷款项目应进行汇率敏感性分析。表示如下:
序号
项目
变动指数
财务内部收益率
财务净现值
投资回收期
正常值
1
项目投资
增加×%
减少×%
2
经营成本
增加×%
减少×%
3
产品售价
增加×%
减少×%
注:不同的行业应选择不同的“变动指数”进行敏感性分析。
2、盈亏平衡分析
对产品产量或产品价格进行盈亏平衡点测算。
%提示:
l 盈亏平衡点:在生产期正常生产年份,当销售额等于总生产成本费用和销售税金及附加之和时,最低需要达到的产量或生产能力利用率,称为盈亏平衡点。以生产能力利用率表示的盈亏平衡点公式如下:
评审时,以达产年数据为依据测算生产能力利用率。
二、“财务风险”评审要求
l 主要基础数据及边界条件的取值应有明确的依据。要根据行业要求和项目特点,参照设计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在调研、分析及咨询借款人(或同类型企业)的基础上,按照谨慎原则确定;
l 新建项目和改扩建项目应采用不同的财务评审办法。新建项目直接测算财务效益;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原则上按“有无项目法”或“增量法”测算财务效益,采用“增量法”时仍需对借款人的综合偿债能力进行分析;
l 需投保财产险时,应将保险费用支出列入成本。
三、“财务风险”风险点提示
l 借款人(或可研编制部门)为增加项目收益,提高项目可批性,提供(采用)数据时压低“成本”或提高“产品售价”,评审人员应注意进行核实;
l 当贷款项目或借款人确实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时,在经济效益分析时可以考虑,但要核实其合法性和时效性。
四、简化评审规则
对于无收益的项目,不必对其内部收益率、财务净现值、投资回收期等进行测算。
第五节 项目风险评审小结
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规模是否合理、建设条件是否落实、建设资金是否落实、产品(服务)是否符合市场需求、市场存在竞争优势、项目经济效益是否可行等结论性建议。
第三章 偿债能力评审
第一节 评审内容
一、项目偿债能力分析
对项目偿债资金来源进行说明,主要包括折旧、摊销、未分配利润以及其他可用于还款的资金等。
(一)测算项目偿债覆盖率
根据确定的还款资金来源,对应每年应偿还的贷款本金,测算每年的偿债覆盖率,并据此以当年还款额占总借款额的比率为权重计算平均偿债覆盖率。偿债覆盖率的计算公式为:
注:
1、上式中“可用于偿债的资金”一般指贷款项目计算年当年所提取的折旧、摊销及未分配利润;
2、如果贷款项目还有其他商业银行贷款时,“应偿还贷款本金”中应包括其他商业银行当年应还贷款本金;
3、“项目当年贷款利息”是指计算年当年需支付的长期贷款利息。
列表说明贷款还本期内项目每年的偿债能力,参考格式如下:
第×年
第×年
第×年
第×年
合计
1、还款资金来源
其中:折旧
摊销
未分配利润
……
2、应还本金
3、偿债覆盖率
在我行贷款期限内,当项目偿债能力较弱,应落实其他还款资金来源。
(二)测算贷款偿还期
贷款偿还期是指项目投产后,可用于还款的资金偿还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所需要的时间(按全额偿还贷款考虑)。其表达式为:
贷款偿还期=贷款偿还后开始出现盈余年份数-开始贷款年份+(当年偿还贷款额/当年可用于还款的资金额)
二、借款人综合偿债能力
(一)其他还款资金来源
有其他资金作为必要的偿债资金来源时,需对其他资金来源进行分析。分析内容包括:其他还款资金的名称、来源、期限、额度、方式、条件、落实可靠性等。
如有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财政性资金补贴作为我行贷款偿债资金来源时,参照以下形式进行分析:
在列出政府财政(或行业主管部门)近三年的收、支、负债、或有负债、各种硬性支出的基础上,适当考虑一定比例的增长的因素,对还款期内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资金平衡情况进行分析,进而论证其补贴能力。
%提示:
l 对政府财政的分析可参照下表:
政府财政近三年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决算数
上三年
上两年
上一年
一、财政总收入
(一)预算内
其中:中央及省级收入
地方收入
(二)预算外
二、可用财力
(一)预算内
1、上年结余
2、地方收入
3、税收返还收入
4、补助收入
5、其他
减:上交上级支出
(二)预算外
三、财政总支出
1、经常性支出
预算内
预算外
2、建设性支出
预算内
预算外
四、城建支出
城建经常性支出
城建基建支出
其中:预算内支出
预算外支出
财政负债
财政或有负债
注:预算内数据应以同级人大确认数或有关统计年鉴公布数为准;预算外数据以向上级财政上报数为准。同时,在评审报告中对具体来源做出说明。
l 对行业主管部门的分析可参照下表格式:
××部门近三年资金收支平衡表
单位:万元
科 目
上三年
上两年
上一年
一、总收入
1、…收入
2、…收入
二、总支出
1、经营性支出
2、建设性支出
3、偿还债务支出
……
三、结余
……
四、长期负债情况
五、或有负债
(二)综合偿债能力
在分析其他还款资金来源的基础上,对项目建成后借款人的综合偿债能力进行评审,同时要对各项偿债资金来源的可靠性进行分析,并测算借款人的综合偿债覆盖率。
列表说明贷款还本期内企业每年的偿债能力,参考格式同上表。
同时测算借款人的综合平均偿债覆盖率,对我行贷款还本期内最低的综合偿债覆盖率做出说明。
三、还款资金来源示意图
画出项目还款资金来源示意饼图,并标出各项还款资金来源的比例。例如:
四、现金流及偏差预测分析
评审预测可用于偿还贷款本金的现金流量与受综合不利因素影响而可能产生的最小现金流量进行比较,分析可能产生的负偏差,如极端情况不能满足还款要求,需落实其他还款现金流。
五、偿债能力评审小结
主要包括偿债能力的主要来源、贷款偿还期、偿债覆盖率等基本情况。
第二节 要求
l 除有特殊情况外,还款资金中未分配利润、折旧及摊销按100%用于偿还贷款;
l 分年及平均的综合偿债覆盖率的标准为:在现金流出现最大负偏差时的偿债覆盖率应大于100%,同时加工项目偿债覆盖率一般不得低于180%,其他项目一般不得低于130%,政府给予特许权经营(如供水、供汽、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项目不低于130%,垄断经营的项目(如电网等)不低于110%。当以财政补贴资金作为全部(或部分)还款来源时,按照偿债覆盖率130%分析财政的补贴还款能力;
l 如有其他商业银行与我行同时为项目提供贷款,测算偿债能力时,应将各家银行贷款一并考虑。
第三节 风险点提示
l 必须仔细研阅借款人提供的相关文件,切勿简单翻阅,更不能只看文件标题。有时文件具体内容中往往会附加一些约束条件,对我行贷款安全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l 当贷款项目或借款人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时,再核实其合法性和时效性的情况下,偿债能力分析时才可以考虑;
l 关注借款人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规定,原则上要求其“先还款,后分红”;
l 政府提供虚假的财政收支数据,多列城建支出的数额;
l 政府隐瞒财政负债(包括直接负债和间接负债);
l 政府出具承诺随意性大或未经必要的程序;
l 当地投资环境不好,信用观念差,政府承诺事项兑现率低。
第四节 简化评审规则
l 对于因项目而新组建借款法人,不再进行综合偿债能力评审;
l 项目自身没有收益(如环境保护项目、无收费的服务项目)或自身收益确实难以切割(如企业的中间产品),可以只进行借款人综合效益还款能力测算。
第四章 信用结构评审
信用结构主要分为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市场信用三部分,应根据每个项目特定的信用结构进行描述。
在评审时,如有多个保证人为同一笔债权提供共同担保,应明确是一般担保还是联带责任担保;如有混合担保,要明确违约时的清偿顺序。
第一节 政府信用
政府信用是指各级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运用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外资金、各种基金等)对我行借款人实施补贴,或给予政策支持。
一、评审内容
(一)财政性资金补贴
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财政性资金补贴主要满足借款人所建项目日常运行及还本付息的需要,一般以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对借款人正式发文承诺的形式予以明确。
参考承诺内容如下(此文应主送借款人,抄送国家开发银行):
××(借款人)公司受政府委托(或指定),负责筹资建设××等××个项目,鉴于这些项目难以依靠自身收益维持正常运行及还本付息,经政府研究并报经人大同意,从××年至××年(共计××年),每年从财政安排资金(资金来源包括土地出让收入、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等依法可用于、或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预算内、外资金)××万元对你公司予以补贴,补贴资金主要用于上述项目的正常运行以及相关银行贷款本息的偿还。
补贴资金划入你公司账户后,归公司所有。
同时,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应向开发银行出具《履约承诺》,参考内容如下:
政府将真实、全面履行在《关于××》(××号)文件中对借款人做出的补贴承诺,承担相应补贴义务;
如政府未真实、全面履行上述补贴承诺及相应补贴义务,使借款人的债权人(包括国家开发银行)的债权遭受损害,政府愿对上述债权人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资产回购协议
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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