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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18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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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当代中国经济研究)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2004 MBA 讲义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徐 茂 魁 编著 2004.02 第一章 中国“渐进式”的市场化改革 中国经济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新中国历经几十年的艰苦卓绝地探索才找到的正确道路,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重大贡献。在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中,有着明显的反市场传统,市场经济被解析为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经济的代名词。将市场机制引入社会主义,关键是解决公有制与市场的兼容。原苏东国家的改革实践及其学者对市场社会主义的论述,对此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在实践中却始终未能有突破性的进展。而这一历史难题,正逐渐被中国所破解。贯穿于中国经济改革的一条主线,就是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体制相结合,这是中国经济改革的主旋律。 一、社会主义理论中的反市场传统 社会主义制度是否还存在商品经济?马克思和恩格斯做出了否定的回答。按照他们的分析,商品经济是私有制和社会分工的产物,商品交换的实质是私人生产者之间的劳动交换关系。因此,当社会主义实现了生产资料的社会占有,商品市场就自然消亡了。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在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里,生产者并不交换自己的产品;耗费在产品生产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不表现为它们所具有的某种物的属性,因为这时和资本主义社会相反,个人的劳动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地作为总劳动的构成部分存在着。”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1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 马克思和恩格斯还高度评价了实行计划经济的历史意义。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自觉的组织所代替。生存斗争停止了。于是,人才在一定意义上最终地脱离了动物界,从动物的生存条件进入真正人的生存条件。”“一直统治着历史的客观的异己的力量,现在处于人们自己的控制之下了。只是从这时起,人们才完全自觉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这是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32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 马克思和恩格斯比其他任何学派的学者更深刻、更敏锐、也是更早地认识到了市场经济的缺陷,认识到了在全社会进行计划调节的必然性。他们对于资本主义市场文明的批判至今发人深省。但遗憾的是,他们由于受历史时代的局限,而没有能够得出一个更加科学、更加现实的构想来。他们对刚刚产生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面对市场经济出现的许多严重弊病,如严重的经济危机、工人阶级的贫困化、生产的无政府状态等,过早此得出了商品经济就要消亡的结论,同时也过高地估计了人的自觉性和计划调节的能力。“事实证明,这种观点是不符合实际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本来应该敲响的市场的警钟变成了丧钟。现在看来,这是一个历史的误会。” 张宇:《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联姻》第3页,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6年。 从此之后,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绝对不能相容,就成为一条马克思主义的定律被沿袭下来,消灭商品经济成为无产阶级革命的一项重要任务。而社会主义的生产被描述为一家集中管理的、自给自足的社会大工厂。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对工厂式的社会生产做了非常有名的说明:“全体公民都成了一个全民的、国家的‘辛迪加’的职员和工人。全部问题在于要他们在正确遵守劳动标准的条件下同等地劳动,同等地领取报酬。对这些事情的计算和监督已被资本主义简化到了极点,而成为非常简单、任何一个识字的人都能胜任的手续——进行监察和登记,算算加减乘除和发发有关的字据。” 《列宁选集》〔新版〕第三卷,第20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 。 实际上,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是由斯大林来完成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也是这一时期确立的。斯大林在晚年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认识有了一定变化,提出了全民和集体两种公有制的存在是保留商品经济的原因,而两种公有制形式又是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决定的,因此社会主义在短期内不可能消灭商品经济的著名论断。但是,斯大林总体上并未能突破计划经济的框架,他不承认生产资料是商品,不承认全民所有制内部存在商品交换,价格、成本和利润被说成是核算的工具。所以人们称斯大林的社会主义商品论为“外壳论”。 美国经济学斯蒂格利茨曾评价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三个主要观点:(1)劳动价值论,引出剥削;(2)社会人假定,即经济制度影响人的本性;(3)强调政治学与经济学的联系,“为谁生产”的问题由政治权利决定的。这是马克思构建社会主义理论的基石。同时,他认为“私有财产、价格和利润激励在市场经济中起着中心作用。如果苏联社会抛弃了这一切,用什么来代替它们呢?三个主要组成部分是中央计划、暴力以及政治控制和政治奖励。”(《经济学》860页) 二、原苏东国家对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探索 由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动力不足、运转不灵、效益不佳,迫使原苏东国家先后进行了引进市场机制的改革。在探讨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结合的过程中,原苏东的学者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由于他们的流派众多、内容浩博,只能对其脉络做简要的描述。 (一)兰格的计划模拟市场模式 把市场机制引入计划经济体制的最初理论,是波兰经济学家奥斯卡·兰格(曾当过芝加哥大学教授、波兰政府副主席)的计划模拟市场模式。它产生于30年代关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能否合理配置资源的大论战中。 以米塞斯、哈耶克(1974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为代表的一些经济学家提出,由于社会主义没有私有制和自由市场,不可能有合理的资源配置,所以计划经济是无效率的。他认为,私人企业制度和自由市场制度是最好的制度,而市场制度的基础是完全的个人自由主义,个人自由是自由主义的出发点。他的观点集中体现在1944年发表《通向奴役之路》,该书批评西方民主国家存在鄙视自由主义、崇尚社会主义的趋势,认为社会主义与法西斯十分相似。 针对这种观点,兰格等经济学家进行了系统的反驳。他在美国经济学家弗雷德·泰勒模拟市场“试错法”的基础上,于1937年发表了《社会主义经济》一书,形成了著名的兰格模式。兰格认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均衡是通过市场竞争的“试错法”实现的,价格的波动最终使供求均衡。社会主义社会消费品、劳动力是属于个人的,应由市场决定;生产资料是公有的,没有生产资料市场,其价格也不能由市场决定,但可以由中央机构根据“试错法”模拟市场来确定。其过程是:⑴计划机构先给出生产资料的一个“计算价格”;⑵如果这种价格与供求关系不符则会出现供求差额;⑶计划机构按照“错了再试”的原则,重新制定价格,最终使供求平衡。兰格指出,由于中央计划机构对整个国民经济的了解比私人企业要广泛得多,所以通过“试错法”实现的均衡比市场调节要快得多。 兰格模式的影响虽然很大,但其缺陷也是明显的。一是价格的决定过程非常复杂,中央计划机构试图模拟市场确定数千万种商品的均衡价格是根本不可能的;二是兰格模式中缺乏激励机制,它要求企业完全遵守投入要素组合成本最小化和产出规模使价格等于边际成本的两条行为规则,是不现实的;三是兰格模式中缺乏竞争机制,而没有竞争是不可能实现均衡价格的,也不可能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原南斯拉夫的自治制度 在原苏东国家中,将国有经济改革与市场机制结合的最早、也是最有特色的是原南斯拉夫。原南斯拉夫理论界的探索主要集中于社会所有制上,他们经常引用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的一段话:“国家真正作为整个社会的代表采取的第一个行动,即以社会的名义占有生产资料,同时也是它作为国家所采取的最后一个独立行动。那时,国家政权对社会关系的干预将先后在各个领域中成为多余的事情而自行停止下来。那时,对人的统治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国家不是‘被废除’的,它是自行消亡的。”他们认为,国家所有制并不是社会主义的目标,而只是建立社会主义的一种手段。尽管社会主义国家是代表人民的,但只要全面的经济组织任务仍掌握在国家手里,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凌驾于社会之上、劳动群众之上的官僚机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43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 原南斯拉夫所追求的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直接结合”的社会所有制。著名经济学家爱德华·卡德尔指出:“这种公有制既是全体工人的共同阶级所有制,同时又是任何从事劳动的个体所有制的形式。” 〖南〗爱德华·卡德尔:《公有制在当代社会主义实践中的矛盾》,王森译,第41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 1950年,原南斯拉夫开始实行社会主义自治制度,把企业交给劳动者集体直接管理和支配。但是,任何人对这些生产资料都不具有任何所有权,自治的社会所有制不是集体或集团所有制,更不是私人所有制。从1955年开始,原南斯拉夫逐步建立起自由商品经济,生产资料和其他产品一样可以自由交易。这样,投资、生产、分配等活动均由市场来调节,最终形成了南斯拉夫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 原南斯拉夫改革的特点是“新的探索受制于原有的探索”,而且这种探索“具有很强的实践性”。由于原南斯拉夫率先改革了国家所有制,大胆引进了市场机制,使国民经济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是,由于他们的自治制度产权关系模糊不清,联合劳动基层组织的“自治”按照其本身不可抗拒的逻辑,不知不觉地逐步演化为变相的集体所有制。再加上自由商品经济的无序发展,最终使经济运行陷入混乱之中。 (三)布鲁斯的分权模式 布鲁斯是波兰的另一位著名的经济学家。他在20世纪60年代针对兰格模式的缺陷, 提出了国家通过市场来引导企业决策,实现计划和市场相结合的分权模式。在这一模式中,宏观决策由国家掌握,微观经济决策则由企业受市场调节独立进行。 分权模式的提出,是建立在对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的理论分析基础上的。布鲁斯认为,社会所有制不同于一般的公有制,特别是国家所有制。国家所有制依国家的性质不同而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他指出:“所谓所有制,意味着所有制的对象由所有者为了他的利益(广义的)而加以处置。因此,要使所有制是社会的,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标准:即对所有制的对象的处置必须是为了社会利益,并且所有制对象必须是由社会来加以处置。” 布鲁斯:《社会主义的政治与经济》第108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 在这两个条件中,第二个条件又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是第一个条件的保证。社会实际支配生产资料,是指工人阶级实际上参预国家的管理和决策。因此,生产资料社会化的基本标准就是民主主义的标准。 布鲁斯强调,实现生产资料社会化必须克服管理机构的官僚主义化,“不断地现实地去扩大社会对于一些级别上的政治、经济决策的影响力,并且发展一些生活领域,特别是经济活动中的社会自治”。 布鲁斯:《社会主义的政治与经济》第118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 为此,就应建立分权模式,以减少权力集中,增加企业和地方单位的独立性。布鲁斯不主张彻底否定国家所有制,认为国有化是实现社会化的通道,其具体途径就是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民主化。他不同意南斯拉夫的自治制度,认为这会导致集团所有制。 应当指出,在布鲁斯的模式中,实际上强调的还是计划经济的作用。他认为投资应由中央政府来分配,而不受价值规律的自发调节;他主张国家来决定价格、工资和利率,而不是由企业决定,这显然是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的色彩。 (四)锡克的集体所有制理论和计划市场模式 奥塔·锡克是前捷克斯洛伐克著名的经济学家,60年代曾任国家经济改革委员会主席和副总理,对该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影响很大。锡克对传统的国家所有制进行了尖锐的批评。他认为,国有制不能克服生产领域中扩大资本与增加工资之间的矛盾,因为它使企业与职工之间出现了从未有过的疏远,造成了企业领导的官僚化。职工无权参与企业的管理,不能直接参与企业成果的分配,他们自然不会关心资本的扩大。只有通过南斯拉夫式的集体所有制,才能解决这一矛盾。 但是,锡克所说的集体所有制与我国的集体经济并不完全一样。这种所有制要使每个职工都成为企业的共同占有者,都得到代表一定的资本份额证券,并能获得相应的利润分红或新增的证券。职工退休后,不再得到新的证券,但仍可按原有证券分得利润。职工死亡后,证券自动收回。可见,锡克所设想的是一种特殊的“股份所有制”,证券不可以转让和继承。在这种所有制下,国家的作用并没有取消,它“除了决定资本份额以外,还要给予股份所有制一定的限制。这些国家除了拥有税收手段(累进制财产税、所得税等)以外,还可以用法律形式规定支付分成的最高利润份额。要对个人手中掌握的股份加以限制,使它只能履行将余款以低股息(利息)存入储蓄所的职能,不能有别的职能。” 锡克:《论市场经济》,《经济学译从》1981年第11期第19页,北京。 可以看出,锡克设想集体所有制与原南斯拉夫的自治社会所有,既有相似之处。它们的共同之处,是对斯大林模式中的国家所有制进行了批评和否定,并对国有制的改革提出了相近的思路。但是,他们提出的所谓集体所有制改造的方案,实际上并不能解决国家所有制的弊病,反而却会使国有资产被搞得支离破碎,使国有产权关系更加模糊不清,带有浓厚空想社会主义色彩的。 锡克在社会主义市场理论方面也有独立见解,认为社会经济信息的复杂性和分散性,使得市场机制和商品交换成为必然。为了使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必须有一个自由竞争的价格机制。而价格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社会过程,是最先进的计算机技术也不可能替代的。他指出,社会主义经济运行中微观平衡,应由市场机制来解决,取消国家的指令性计划。只有宏观经济平衡,才应由政府有约束力的国民收入分配计划来实现。这样,就使得计划与市场实现有机的结合,并使计划严格局限在一些重要的宏观比例方面。 (五)科尔内的有调节的自由市场模式 原匈牙利科学院院士亚诺什·科尔内是世界知名的经济学家,曾担任过世界经济计量学会会长,联合国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席。他是最早主张更多地利用市场机制进行经济改革的东欧经济学家之一,并提出了国家宏观间接控制下的自由市场模式。他把经济模式分为行政协调和市场协调两大类。(1)行政协调,其特征是依赖上下级隶属关系,通过纵向的信息流和行政手段来控制经济运行。行政协调又可以分为ⅠA 和ⅡA 两种。ⅠA 是直接行政协调,以指令性计划为特征;ⅡA 是间接行政协调,国家借助行政权力通过各种手段迫使企业接受政府的微观政策。(2)市场协调,其特征是靠企业间横向信息流和市场力量来协调经济运行。市场协调又可以分为ⅠB 和ⅡB 两种。ⅠB 是无控制的市场协调,经济运行几乎完全受市场自发调节;而ⅡB 是宏观控制下的市场协调,这也是发达国家通行的市场模式。科尔内认为60年代的匈牙利经济处于ⅡA 阶段,改革的方向是朝着ⅡB 过渡。 科尔内的另一个重要贡献是分析了社会主义“短缺经济”的体制根源。他指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具有强烈的数量冲动和无限的扩张冲动,造成了不可遏制的投资饥渴。原因在于增加投资可以获得种种好处,而无需承担风险,因为企业的预算约束是软化的。造成约束软化的根源是国家与企业父子关系。政府对企业的父爱主义意味着绝对的保护和安全,也意味着家长式的干预和管束。因此,他预见到社会主义市场化改革是十分艰巨的,甚至认为计划与市场的结合搞不好会集中了二者的缺点。后来到东欧政局剧变之后,他在《走向自由经济之路—从社会主义体制转移、匈牙利的例子》一书中,把这种改革的艰巨性极端化了,重申哈耶克在《通向奴役之路》一书宣扬的观点,即只有私有制下的自由市场经济才是合理的。“所不同的是他论述了怎样走经济自由之路,认为‘父爱主义’、‘软约束’及短缺问题,通过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改革是没有出路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加市场经济的市场社会主义也是没有出路的。” 李义平:《体制选择分析》第69页,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 显然,科尔内的这一命题是应当商榷的,是有待历史来检验的,但他前期的论述还是十分深刻而有意义的。 这样,东欧的学者们从模拟市场开始,经过长期的探索,最终得出了社会主义必须实行自由市场经济的结论。然而,与东欧学者丰富多彩的理论模式相比,除原南斯拉夫外,其他国家的改革实践却显得迟缓而缺乏生气。改革的决策者们在两个至关重要的难题面前退却了:一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二是适当发展非国有经济以促进国有经济的改革。它们始终未敢打开这两道关键的闸门,担心市场经济和非国有经济的自我繁殖力,会冲垮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一切堤坝,造成无人能够驾驭的混乱的局面。同时,他们也未找到国有企业与市场兼容的有效形式,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之路。而这些关键性的难题,正在被中国的改革慢慢地解开。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提出与发展 当东欧国家先后展开经济改革之时,中国却进行了十年的文化大革命。中国对于社会主义市场问题的认识,是从1979年经济改革后才开始的。中国的改革不仅起步晚,而且起点低,改革是在没有系统理论的基础上展开的。然而在短短的十几年里,中国的市场理论和市场化改革一起,跨越了其他国家二、三十年所经过的路径,完成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同时,中国正在探索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初步找到了国有经济与市场兼容的具体形式。在这一过程中,新理论、新观点层出不穷,日新月异;东欧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的观点还来不及消化就被吸收了;一种新的观点刚刚开始流行很快就被扬弃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前所未有的伟大社会工程在中国全面展开。 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进展得太快,因而难免显得粗糙和幼稚。基础理论薄弱,理论缺乏深度,研究方法落后,照搬照抄严重,这些问题是不利于理论的发展。但是,这并不能否定理论研究对中国改革的积极推动作用。中国市场化改革的最大特点就在于理论同实践的紧密结合,理论同实践的互相推动。没有系统周密的理论,没有固定不变的模式,注重在实践中探索,注重吸收各国的成功经验,这也许正是中国改革不断深入的秘诀所在。因此,如果我们沿着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结合这一脉络,仍能寻找到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发展过程。这个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阶段 中国改革之初,首先把希望的目光投向了东欧,决心仿照他们的市场化改革。但由于传统体制的影响根深蒂固,所以人们十分谨慎地对待市场问题。1979年3月,陈云同志提出“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模式。他指出:“整个社会主义时期经济必须有两个部分:⑴计划经济部分(有计划按比例部分);⑵市场调节部分(即不作计划,让它根据市场供求的变化进行生产,即带有‘盲目’调节的部分。第一部分是基本的、主要的,第二部分是从属的、次要的,但又是必需的”。 陈云:《计划和市场问题》,载《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6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 陈云同志的这一思想在当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几乎被引入这一时期的所有重要文献。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报告中更加明确地指出:“我国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有计划的生产和流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体。同时,允许对于部分产品的生产和流通不作计划,由市场来调节,也就是说,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由国家统一计划出一定的范围,由价值规律自发地起调节作用。这一部分是有计划生产和流通的补充,是从属的、次要的,但又是必需的、有益的。” 1979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扩大国有企业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关于国有企业实行利润留成规定》等5个文件,实行了“放权让利”的改革。在实行利润留成和扩大企业自主权之后,企业在计划、销售、劳动人事、工资奖金等方面有了较大的自主权,初步改变了企业单纯按计划生产、不了解市场、不关心盈亏的局面。与此同时,在国有企业中普遍推行了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的,把“责、权、利”紧密结合起来的经济责任制,使企业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国家、企业和个人的收入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总的来说,这一时期的改革仍是在传统体制中进行的,指令性计划依然被看作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特征,计划与市场的兼容被解释为相互对立的“板块”式结合,国有企业的运行仍在政府的严格控制之下。当时还出现了“脑体倒挂”的问题。 (二)“有计划商品经济”阶段 1984年10月,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理论,标志着我国对于社会主义市场问题认识的一个重大突破。《决定》指出:“改革计划体制,首先要突破把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明确认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必须自觉依据和利用价值规律,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我国计划体制的基本点可概括为:“第一,就总体说,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即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而不是那种完全由市场调节的市场经济;第二,完全由市场调节的生产和交换,主要是部分农副产品、日用小商品和服务修理行业的劳务活动,它们在国民经济中起辅助的但不可缺少的作用;第三,实行计划经济不等于指令性计划为主,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都是计划经济的具体形式;第四,指导性计划主要依靠运用经济杠杆的作用来实现,指令性计划则是必须执行的,但也必须运用价值规律。” 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的提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一次重大突破。它抛弃了把社会主义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对我国的市场化改革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这一理论还具有明显的不足:一是只承认社会主义是商品经济而不承认是市场经济,仍把市场经济当作资本主义特有的;二是把发展市场体系仅仅理解为发展商品市场,而未包括生产要素市场,对于市场机制的理解过于简单、过于狭窄。 同时,《决定》还明确指出:“增强企业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依照所有权同经营权适当分离的原则,扩大国有企业的自主权。“要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这些规定,确定了我国国有经济改革的基本思路,即国有企业的改革,采取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的模式,而绝不搞私有化或各种形式的“企业所有制”。 (三)“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阶段 1987年10月, 党的十三大报告在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市场机制问题进行了新的概括和说明。报告指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在这个问题上应该明确几个基本观念:第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本质区别,在于所有制不同。第二,必须把计划工作建立在商品交换和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国家对企业的管理应逐步转向以间接管理为主。第三,计划和市场的作用范围都是复盖全社会的。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总体上来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报告还指出:“社会主义的市场体系,不仅包括消费品和生产资料等商品市场,而且应当包括资金、劳务、技术、信息和房地产等生产要素市场;单一的商品市场不可能很好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要逐步建立少数重要商品和劳务价格由国家管理,其他大量商品和劳务价格由市场调节的制度。” “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模式,是对于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的重大发展。它的意义在于:(1)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区别不在于市场与计划的多少,而在于所有制不同,把经济制度同经济体制区分开来;(2)在“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模式中,强调计划与市场不是“板块”式结合而是有机结合,计划和市场都是复盖全社会的,计划应建立在市场机制基础上;(3)市场的地位大大加强了,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应当包括生产要素市场,大量商品和劳务价格应由市场调节,逐步健全以间接管理为主的宏观经济调节体系。 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报告继续强调“按照所有权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搞活全民所有制企业。”提出“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具体形式,可以依产业性质、企业规模、技术特点而有所不同。”应当不断改进和完善现行的承包制和租赁制,继续试行股份制,一些小型国有企业可以有偿转让给集体和个人。 1989年以后,我国进入“治理整顿”时期,为了实现经济和政治的稳定,政府加强了对经济运行的行政控制,直接计划调节的作用有所加强。在这种特殊的政治经济环境下,提出了“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运行机制。(中央对改革目标提法的每一个细微的变动,都是经过众多人的深思熟虑才得出来的,凝结着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智慧。) (四)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改革目标阶段 1992年春天, 邓小平同志在南巡讲话中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问题做了精辟的论述。他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这个精辟论断,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使我们在社会主义与市场的兼容问题上的认识有了重大的突破。过去,我们把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把计划经济等同于社会主义经济,认为搞市场经济就是搞资本主义,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指的是资源配置的两种方式,而不是从社会经济制度的角度来区分的。历史的经验证明,市场经济有利于调动人们的生产积极性,有利于促进技术创新,有利于明晰产权关系和降低交易费用,最终是可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邓小平同志首先提出来的社会主义也要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思想,这是我党的第二次思想大解放,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重大发展。 1992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大,正式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现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应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同时也要看到市场有其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必须加强和改善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这标志着中国的经济改革进入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阶段。 1993年11月,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和大力推进市场化改革的具体部署。特别是《决定》对“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论述,更是引人注目。《决定》指出:“以公有制为主的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决定》还指出:“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规范的公司,能够有效地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有利于政企分开、转换经营机制,企业摆脱对行政机关的依赖,国家解除对企业承担的无限责任;也有利于筹集资金、分散风险。”这就确定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 (五)确定国有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阶段 1997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大,高举邓小平理论旗帜,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是一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盛会。这次大会提出了我国今后社会经济发展的整体构想,指明了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经济改革的总体方案。江泽民同志在报告中,对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理论做了精辟的论述,在一些重要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上做出了重大的发展和突破。这主要包括:(1)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2)要全面认识公有制的含义和主体地位,“公有制占优势,要有量的优势,更要重视质的提高。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扩张力上。”(3)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资本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要积极提倡劳动者的劳动和资本联合为主的股份合作制。(4)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要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培育和和发展多元化投资主体,推动政企分开和企业转换经济机制”。(5)把国有企业改革同改组、改造、加强管理结合起来,“抓大放小”,对国有企业实行战略性改组。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形成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6)积极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机制,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这样,中国的经济改革在经过十几年的艰苦跋涉,终于谱写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乐章。 四、中俄经济体制改革比较分析 在二十世纪最后的二十年中,苏联东欧的巨变彻底改变了世界政治、经济版图,同时也使得市场经济制度在全球再一次得到扩张。而中国在保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上的市场化改革在各方面取得举世瞩目的成果。学术届习惯上将原苏联的改革称之为“激进式”改革,而将中国的改革称之为“渐进式”改革。尽管中俄两国最终选择了不同的社会制度,但在是否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问题上却面临同样的选择。现在就中俄经济改革进行对比分析。 (一)中国和苏联经济改革的初始条件比较 中俄两国所面对的改革的初始条件有很大的差异,但是有一点却是相同的,在与资本主义的长期竞争中,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比显现出其很大的弊端,而这些弊端的后果集中的体现在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两国人民生活水平有着明显的差距。在80年代初期,苏联的人均GNP为2300$,中国只有300$左右,而美国为19000$。正是计划经济的弊端引起的差距促使两国向市场经济转型,但在初始条件方面两国有着很大的区别。 俄罗斯改革前,苏联建成了工业社会,80%的人口在城市。但是,苏联解体前,经互会市场的贸易模式基本上是以俄罗斯作为一方同其他国家作为另一方之间交换。俄罗斯主要提供矿产和重工业产品,经互会其他国家主要提供轻工、农业和制成品。苏联解体后,原来的市场分工遭到破坏。当然,这种破坏是历史的必然,因为经互会市场的产品质量和产品成本竞争力已经迅速落后于世界市场的产品。 中国80%的人口在农村。这种情况也许在今后50年内甚至更长的时间内也很难根本改变。中国工业在改革前初具规模,但劳动生产率非常落后。中国的工业化程度远远低于前苏联、东欧国家,计划经济体制的严密性和集中程度、国有经济的比重也远远低于前苏联、东欧国家,而非国有经济发展在农村和城市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和可以利用的资源,这是中国实行“周边推进、增量改革”战略的重要原因。 从短期来看,中国的改革条件总体来说比俄罗斯要优越一些。首先,改革前苏联的计划经济体制比较完善,中央对国民经济的统治较为牢固;而中国由于经济落后、生产力发展不平衡,计划经济体制并不十分完善。其次,中国工业布局比较完整,全国一盘棋,基本不依赖国外市场;而俄罗斯在改革前属于经互会一盘棋中的一只棋子,工业体系不十分完整,同时,由于在改革前苏联还要同美国争霸世界,所以俄罗斯的重工业比例比中国大得多。但从长期来看,中国的改革条件不如俄罗斯。因为,俄罗斯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素质比中国要高得多,同时资源比中国丰富而人口比中国少得多。如果说世界市场吸纳俄罗斯制造业产品的能力有限,那么,世界市场吸纳中国的富裕劳动力和工农业产品两者的能力更有限。 (二)中国和苏联经济改革的过程比较 从事后来看,由于俄罗斯和中国改革的初始条件不同,两国改革的进程也不同。俄罗斯改革的决策者认为改革必须全面推进,因为“过鸿沟不能分两步跳”, “经历很短的噩梦时期,然后享受未来的繁荣”。而中国则采取了“摸着石头过河”的较为稳健的道路,因为“十月怀胎,才能一朝分娩”。这里将两国在转轨过程中面对同样的挑战而做出的不同的对策进行对比。 在从中央计划经济转向更多地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时,两国都遇到了一些挑战:如何提供有效的激励;如何创建市场竞争主体;如何转向市场价格;以及在这个过程中如何保持足以维持充分公共服务水平的政府收入等。两国的改革措施有着很大的区别。(参见斯蒂格利茨《经济学》) 1.关于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尽管在计划经济的早期时候,一种集体责任和革命热情可以弥补个人激励的缺乏,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缺乏个人激励引起了损失,使工农业劳动生产率停滞。为了解决激励机制的问题,中国首先是在农村实行了个人承包责任制,使农业产出显著增加,此后又将承包制扩大到城市,再逐步转到市场激励的道路上来。原苏联改革一直未找到有效的激励机制,仍然沿袭“政治鼓励”来加以刺激,但效果一直不佳,后来则转向经济制度向资本主义的全面转变。 2.关于市场竞争主体的创建。原苏联在长期改革未果的情况下,把私有化作为了改革的核心,推行了“大私有化”和“小私有化”的方案。而当俄罗斯正在将经济转型的经济注意力集中在现有国有企业的私有化上时,中国则把注意力集中在新企业的创建上,这种战略被证明是极为成功的。到1998年,非国有企业部门已占GDP的40% 。在这20年间,正是这些企业引起了绝大部分经济中的增长(实际上,到1996年,将近有三分之一的国有企业是亏损的)。中国的所有制改革战略隐含着这样的思想:一是创建有创新性的新企业比改革无效率的、官僚主义的国有企业要容易一些;二是新企业的突然出现能创造竞争,而竞争——比私有财产更重要——是刺激经济效率和创新的因素。同时,规定原国有企业分属不同的地方政府和部门所管辖,类似“诸侯经济”,这有利于发展市场竞争。 3.关于转向市场价格。转向市场价格即转向由稀缺性和成本决定的价格,是转型初期两国所面临的最困难的挑战之一。例如,能源和原材料的价格特别低,不能真实反映买方和卖方企业的实际经营成果。相对于俄罗斯的全面放开价格,中国又采用了一种独特的解决方式——价格双轨制。在这种制度下,现行的价格适用于改革前的基本定额,但允许超过定额的产量以市场决定的价格自由交易。对效率而言,重要的是边际量的价格。因此,如果边际量的价格是“正确的”,“未被扭曲的”,那么,这些价格就能传递与稀缺性一致的正确信号,即关于哪种物品的生产应该增加、哪种物品的生产应该减少的正确信息。然而,通过使边际量之下的价格——即基本定额的价格——不变,中国避免了各企业分配和总利润与亏损的巨大变动,这就为企业调整到适应新价格体制提供了时间。价格的双轨制被逐渐替代,而单轨制——市场自由决定的价格——适用于大部分商品。 4.关于增加政府收入的途径。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可能使政府预算十分紧张。国有企业面临新企业的竞争压力,其利润不断减少。在某些情况下,国有企业从政府收入的来源变为政府收入的消耗,即为了继续经营下去而需要政府补贴。中央政府想要保持对各省与各地方政府从事企业活动的有力激励而限制了自己的税收。同时,随着以前由公社与国有企业承担的社会服务现在不得不日益变为由国家提供,转型本身也增加了对政府预算的新需求。 中国处理这些问题成功的关键是迅速的经济增长,尽管税收在GDP中的百分比显著下降了(从1978年的将近15 %下降到1995年的5 %),但经济规模的迅速增加意味着总税收实际上增加了。而俄罗斯在转轨之前就已经存在着巨额赤字,这说明缺乏一套有效的税收制度。改革开始后,俄罗斯没有采取得力措施建立起一套新的税收制度,任由税收收入的流失,偷漏税一直很严重,税收的平均上缴率为50 %,导致其税收收入总是徘徊在低水平。而由于实行激进改革,政府的各类转移支付却大幅增长,这就导致了巨额的中央预算赤字。俄罗斯政府为解决财政赤字,不得不压缩自己的财政开支,实行紧缩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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