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同创集团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doc

上传人:胜**** 文档编号:819450 上传时间:2024-03-25 格式:DOC 页数:56 大小:145.50KB 下载积分:11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同创集团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6页
同创集团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 同创集团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 六大理念 战略目标: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 指导思想:面向市场 科技创新 质量取胜 发展思路:用能人 建新制 科技创新 多种经营 管理思想:以人为本 以人定制 以制理事 以制管人 集团精神:图强 变革 诚信 团队 工作作风:决定的事就要快干 干成 干好 八大核心理念 企业使命:造福员工 服务社会 战略目标:建设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际型建筑企业集团 发展思想:选贤任能 建立新制 精干主业 开拓创新 锤炼精品 质量方针:精益求精 锤炼精品 兑现承诺 真诚服务 企业精神:图强 变革 诚信 团队 工作作风:决定的事就要快干 干成 干好 经营方针:立足航天 面向市场 服务为先 质量取胜 经营理念:标新立异 追求完美 企业精神:图强 变革 诚信 团队 司 训:我忠实自己的职责 我的疏忽和错误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 经营理念:认认真真兑现自己每一项承诺 企业形象:以质量赢人 以工期感人 以造价服人 以诚实交人 企业作风:决定的事就要快干 干成 干好 质量方针:精益求精 建造精品 兑现承诺 真诚服务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以人为本 营造绿色建筑 服务宗旨:诚实 守信 及时 满意 贯标二十四字方针:学习文件 分解指标 注重过程 严格考核 加强培训 以人为本 目 录 1 总 则 9 2 术 语 9 3 安全生产 11 3.1 一般规定 11 3.1.1 安全报监 11 3.1.2安全生产责任制 12 3.1.3安全生产资金保障 12 3.1.4安全隐患 13 3.1.5目标管理、 13 3.1.6安全技术管理 13 3.1.7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5 3.1.8安全检查 16 3.1.9 安全教育培训 16 3.1.10班前安全活动 16 3.1.11 特种作业人员 17 3.1.12 应急救援与安全事故报告处理 17 3.1.13安全警示 17 3.1.14 交通安全 18 3.2 落地式与悬挑式脚手架 18 3.3 附着式(整体提升式)脚手架 20 3.4 基坑支护 20 3.5 模板工程 21 3.6 “三宝”、“四口”与“临边”防护 21 3.7 施工用电 22 3.8 起重机械设备(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塔吊) 22 3.9 起重吊装 23 3.10 施工机具 23 4工程质量 24 4.1 一般规定 25 4.2 现场物资管理 26 4.3 现场准备 28 4.4 现场质量管理 29 4.5 质量检查验收 37 4.6 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 39 5 文明施工 39 5.1一般规定 39 5.2施工现场管理规范 40 5. 2.1 大门及门卫 40 5.2.2现场围挡 40 5.2.3建筑物围挡 41 5.2.4标志牌 41 5.2.5道路硬化 42 5.2.6材料堆放 42 5.2.7场容场貌 43 5.2.8排水系统 43 5.2.9现场防火 43 5.2.10易燃、易爆、油品及化学品的管理 44 5.2.11 员工着装和安全帽管理 44 5. 2.12 信息管理 44 5.3 办公生活设施管理 45 5. 3.1 临建设施 45 5.3.2 办公设施管理 45 5.3.3职工宿舍 46 5.3.4 职工食堂 46 5.3.5 厕所 47 5.3.6其他设施 48 5.3.7卫生、防疫与急救设施 49 5.4营造良好文明氛围 49 5.4.1文明教育 49 5.4.2综合治理 49 5.4.3宣传娱乐 50 5.4.4班组建设 50 6 环境保护措施 50 6.1防尘措施和防止运输遗洒 50 6.2施工现场道路 51 6.3噪声控制 51 6.4废水管理 52 6.5限制光污染 52 6.6降耗节能 52 7 分包管理 54 7.1 承发包管理(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 54 7.2 从业人员管理 55 7.3 工人权益保护 55 7.4 供应单位管理 56 8 资料收集 56 8.1 一般规定 56 8.2 安全管理资料的管理 56 8.3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 57 1 总 则 1.0.1 为统一和提升企业形象,规范、科学管理施工现场,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标准中未尽事宜,应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1.0.3 本标准规定了项目部的职责和管理行为,并应与公司签订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作为考核的依据。 1.0.4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应组织有关人员策划,确定目标,建立环境、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管理职责。应对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文明施工、临建设施搭设、场容场貌、卫生管理、消防管理等内容策划。 1.0.5施工过程中应收集有关照片和音像及文字资料。 1.0.6本标准由公司安全生产处和技术质量处负责解释。 2 术 语 2.0.1 安全生产 为预防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活动。 2.0.2 危险源 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2.0.3 “三宝” 建筑施工现场作业区工作人员佩戴的安全帽、安全带以及用于安全防护目的的安全网。 2.0.4 “四口” 建筑施工现场的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预留洞口。 2.0.5 起重机械设备 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塔吊、吊篮等垂直运输机械设备。 2.0.6 建材抽检 材料进场后,对涉及使用功能质量的建材产品进行现场抽样检测。 2.0.7 设备安装抽检 设备安装工程完工后,对涉及安全和功能的项目进行现场抽样检测。 2.0.8 结构抽检 主体工程验收前,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混凝土强度、砂浆强度及钢筋的规格、数量、位置等进行现场抽样检测。 2.0.9 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 民用建筑工程竣工后,对室内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现场取样检测,检测的主要项目为室内甲醛、氨、苯、TVOC(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组成极其复杂,其中除醛类外,常见的还有苯、甲苯、二甲苯、三氯乙烯、三氯甲烷、萘、二异氰酸酯类等,主要来源于各种涂料、粘合剂及各种人造材料等)的含量。 2.0.10 标准养护 混凝土试块在温度为20±3℃,相对湿度为95%以上的标准养护室中养护28天;水泥混合砂浆试块在温度为20±3℃,相对湿度60%~80%标准养护条件下养护28天;水泥砂浆和微沫砂浆试块在20±3℃,相对湿度90%以上的标准养护条件下养护28天。 2.0.11 同条件养护 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同条件自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d时所对应的龄期,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2.0.12 见证取样与送检 项目经理部的取样人员在监理(建设)单位人员的见证下,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现场取样、封样,共同送至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0.13见证取样送检 施工单位在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有见证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活动。 2.0.14建材产品 建筑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 2.0.15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2.0.16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3 安全生产 3.1 一般规定 3.1.1 安全报监 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做好如下工作: 1、配合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 2、依据《建筑法》和有关规定,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3、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备案手续;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1.2安全生产责任制 1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生产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和相应措施。 2施工现场应配备安全生产、技术质量管理有关的标准规范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悬挂在操作岗位前。 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通过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建筑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1万平方米以上,5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至少2人; 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 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安装总造价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 1亿元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 4 项目部应创造必要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及时向建设单位索要地下管线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资料,制定预防和安全保护措施,不得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强行施工。 5施工现场有多个施工单位的,应当有效协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3.1.3安全生产资金保障 项目经理应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专款专用,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的投入。 3.1.4安全隐患 施工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制定纠正预防措施,情况严重的,应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二级公司、区域公司负责监督所属项目部实施安全隐患整改,安全生产处负责监督直属项目部实施安全隐患整改 3.1.5目标管理、 所有开工工程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项目部应对安全目标指标逐级进行分解,并落实到人。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指标,划分安全责任,并有明确的奖罚办法。 3.1.6安全技术管理 1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负责组织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安全科长编制《不可容许风险清单》。项目副经理负责对不可容许风险,制定管理方案和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2主任工程师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临时用电方案,二级公司总工程师/技术质量处审核,安全生产处会签,总工程师审批,监理审定。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技术保障措施。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要根据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要求,结合施工的总体部署,选择相应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操作工艺和机械设备。 4主任工程师负责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二级公司总工程师/技术质量处审核,安全生产处会签,总工程师审批,监理审定。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实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按公司《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有: a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b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c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d起重吊装工程; e脚手架工程; 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 f拆除、爆破工程; g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特种设备施工;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6m以上的边坡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 可,尚无技术标准的工程。 5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二级公司总工程师/技术质量处审核,安全生产处会签后,必须由专家论证审查的有: a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b地下暗挖工程; c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d 30米以上高空作业工程; e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f不在上述范围之内,但施工中危险性较大,采用非常规做法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生产处组织5人以上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的专业能力应与论证审查方案的课题相一致,如:深基坑工程方案论证审查应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岩土工程师和结构工程师。项目经理负责聘请5人以上专家,二级公司总工程师和主任工程师参加论证审查会。 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二级公司总工程师和主任工程师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经技术质量处审核,公司总工程师、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 6项目部应严格落实检查、验收制度,对重点环节和重点内容进行重点监控,严禁随意变动经过审查的施工方案。 3.1.7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 施工作业前,项目技术主管应将分部分项工程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生产科、安全科、工长、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 安全技术交底应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细化和补充,对操作者讲明安全事项,要有针对性、指导性。 3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交底和接收双方签字确认,接收人应逐一签字,严禁代签字。 3.1.8安全检查 1施工期间,安全员每日跟踪检查;项目副经理每周组织安全、生产管理有关人员对工程的安全状况重点检查;项目经理每半月组织安全科、生产科等有关人员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二级公司和区域公司每月进行一次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每月将安全生产情况上报安全生产处。 2安全生产处进行季度、季节性、节假日前后及重点工程重点部位的不定期检查,监督项目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核。 3 项目负责人必须掌握当天的天气情况。六级风以上及雨、雪等恶劣天气,项目负责人及主管生产、安全的管理人员必须立即对施工现场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或停工。 影响施工作业环境的异常天气下,施工现场应停止施工。 4 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进行整改,做好书面记录,并存档。 3.1.9 安全教育培训 1 项目部必须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 项目部安全科应对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3 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前,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4 施工现场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教育培训情况,受教育者应签字确认,严禁代签字。 3.1.10班前安全活动 1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2 各班组每天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活动,针对当天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提示防范,并做好记录。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班前安全活动进行检查、指导、管理。 3 在工人上岗的必经之路,应设置安全警示镜、防护用品正确佩戴示意图及警示标牌。上岗前,安全管理人员在警示镜旁检查工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 3.1.11 特种作业人员 .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证书原件应存放在现场,以备查验,做到人、证相符。 2 项目部应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进行评价,并登记造册。 3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和年审,不合格的不能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3.1.12 应急救援与安全事故报告处理 1 项目部必须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足应急物资、器材和车辆,保证通讯畅通,并定期组织演练。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的应急预案有:土方坍塌应急准备和预案、模板脚手架坍塌应急准备和预案、中毒应急准备和预案、火灾应急准备和预案以及机械事故、高空坠落、触电急救措施。 2 项目部应建立工伤事故档案,每月向公司主管部门上报安全事故情况,公司每季度向集团公司上报安全事故情况。 3 发生事故时,项目部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主动配合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严禁隐瞒不报或拖延报告。 4 项目部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 3.1.13安全警示 1 施工现场应使用人性化安全警示用语牌。 2 警示用语牌应在施工现场的作业区、加工区、生活区等醒目位置设置。 3警示用语牌要统一规范,满足数量和警示要求。 4安全标志应针对作业危险部位悬挂,并绘制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不得将安全标志不分部位、集中悬挂。安全标志应符合《安全标志》(GB2894-1996)的要求。 3.1.14 交通安全 1 车辆必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按期进行检验。 2不疲劳开车,严禁酒后驾车及醉酒驾车。 3.2 落地式与悬挑式脚手架 3.2.1落地式与悬挑式脚手架施工应严格按公司《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设计与管理标准》HJB 004—2007标准执行。落地式与悬挑式脚手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搭设要求、基础处理、杆件间距、连墙杆设置、设计计算书、施工详图及大样图等内容。 3.2.2 严禁使用木、竹脚手架和钢木、钢竹混搭脚手架,严禁使用单排脚手架。 3.2.3 钢管、扣件进场时,供应单位必须出具证明其产品合格的相关资料,项目部材料科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证明材料及验收记录应存档备查。 严禁不合格钢管、扣件进入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时,搭设人员应对钢管、扣件进行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扣件的紧固程度进行检查。 3.2.4 脚手架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安全管理、生产管理、技术人员及搭设人员进行联合验收,并履行验收签字手续。脚手架在下列阶段必须进行检查验收: a脚手架基础完工后、架体搭设前; b每搭设完10-13米高度后; c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d达到设计高度后; e遇有六级风、雨雪天气后; f停用超过1个月。 3.2.5 脚手架基础必须夯实平整,设置木垫板、钢底座和纵横向扫地杆,并保证排水良好。 3.2.6脚手架高度在7m以上,架体应与建筑物结构拉结。垂直距离不超过4m,水平距离不超过6m,应设置拉接点,拉接点应采用刚性拉接,拉结应可靠牢固,拉结点应设明显的严禁拆除的标志。 3.2.7 按规定设置剪刀撑,剪刀撑必须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剪刀撑的角度必需符合规范要求。 脚手架高度在24米以下的,各组剪刀撑间距不大于15米;脚手架高度在25米以上的,剪刀撑必须连续设置。 3.2.8 操作层脚手板必须满铺,固定牢固,材质符合要求;操作层应设18厘米高的挡脚板,并居中设一道防护栏杆,并在护栏内侧加设一道小孔安全网。主体施工中,还应从拆模层到施工作业层加挂小孔安全网加强防护。严禁擅自拆除密目式安全立网等安全防护设施。 3.2.9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应采用工字钢,并进行计算,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3.2.10架体内设首层安全防护层,每隔两层且高度不超过10米设层间安全平网,操作层下设随层安全平网。安全平网应架设牢固、封闭严密。 3.2.11内立杆与建筑物距离大于15厘米必须进行封闭。 3.2.12卸料平台制作、安装必须符合《悬挂式卸料平台制作与安装管理标准》(HJB002--2005)。应设置荷载标志牌,平台底板应满铺,固定牢固,材质符合要求。卸料平台必须有独立的支撑系统,严禁与脚手架架体作受力连接。 3.3 附着式(整体提升式)脚手架 3.3.1 附着式(整体提升式)脚手架必须使用登记备案产品,产权单位应有相应的安装资质。由其产权单位负责编制施工方案,产权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后报公司审定。产权单位负责安装后,由产权单位分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3.2 每次升降前后,施工、安装单位必须对安全装置、保险设施、提升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符合要求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作业、使用。 3.3.3 主框架必须在每个楼层设置连接点,钢挑架与墙体应连接牢固。 3.3.4 必须设置防坠落、防倾斜装置,且不得少于两处,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3.3.5 挂架、爬架、悬挑架除用安全密目网全封闭处理外,内侧还需满挂小孔安全网防护。 3.4 基坑支护 3.4.1基坑开挖前,项目部必须对基坑周边环境、土质等情况进行安全评估,按照本标准3.1.6条4的要求编制、审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按照本标准3.1.6条5的要求论证审查,并严格按方案组织施工。 3.4.2 基坑开挖应按规定进行放坡,不具备放坡条件的要根据现场情况,对坑壁进行加固与支护。 3.4.3 对深基坑的加固与支护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方案应经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报公司总工程师审定后执行。 3.4.4基坑内应搭设上下通道,方便作业人员上下通行。基坑边的作业人员应有安全立足点,禁止垂直交叉作业。 3.4.5基坑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并满足施工、防汛要求。 3.4.6基坑周边应设置防护栏,严禁堆放土石方、料具等荷载较重的物料,对周边原有建筑物、公共设施等必须设置观测点,专人负责,及时观测,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 3.5 模板工程 3.5.1 模板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按照本标准3.1.6条4的要求编制审批,高大模板工程按照本标准3.1.6条5的要求论证审查和审批,审定后方可组织施工,并应严格按方案施工。 3.5.2 模板支撑材料的材质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立柱底部设置垫板,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立杆间距符合设计要求。 3.5.3 模板施工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要求,堆料均匀。 3.5.4 模板存放高度不得超过1.8米,大模板存放必须要有防倾倒措施。 3.5.5 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必须达到规定强度要求,经现场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批准后,方可实施。拆除时必须划定警界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并由专人监督执行。 3.6 “三宝”、“四口”与“临边”防护 3.6.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3.6.2 建筑物必须采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架体内按规定设置安全水平网。 3.6.3 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高挂低用。 3.6.4 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必须使用登记备案产品。 3.6.5 楼梯口必须设置牢固稳定的防护栏。 3.6.6 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防护门,应采用定型化、标准化、工具化产品。井内每隔两层且高度不超过10米应设安全水平网,网内不得有杂物,不得进行硬防护。 3.6.7 通道口必须搭设双层防护棚。通道口两侧设防护栏,挂立网。 3.6.8 预留洞口必须用坚实盖板盖严,固定不移位。 3.6.9 临边防护栏应设置上下两道,上杆距地高度为1.0~1.2米,下杆距地高度为0.5~0.6米,刷黑黄相间警示色。 3.7 施工用电 3.7.1按照本标准3.1.6条2的要求编制、审批临时用电方案。严格按照公司《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计与管理标准》HJB 003—2007标准执行。 3.7.2施工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备用电要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电箱设置、线路敷设、接零保护、接地装置、电气联接、漏电保护等各种配电装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3.7.3配电箱、电缆、漏电保护器等电气产品必须使用合格产品。 3.7.4外电线路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防护,防护措施应同时满足供电部门要求。 3.7.5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电器测试仪器,电工必须每天巡回检查。漏电保护器测试每周不少于一次,各类电器的绝缘、接地电阻测试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雨雪天气后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维修纪录。 3.7.6配电室地沟盖板应使用不燃材料,配电柜前地面应铺绝缘橡胶板。 3.7.7配电箱不宜集中布置,应尽量靠近用电设备,开关箱与用电设备的距离不应超过3米。配电箱、开关箱前方不应有障碍物,方便操作。 3.7.8建筑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石板闸刀开关、瓷插式熔断器和HK1、HK2、HK2P、HK8型闸刀开关。 3.8 起重机械设备(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塔吊) 3.8.1 建筑起重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安装前,项目部安全科应对设备的技术档案进行检查。安装完后,应由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机构检测,办理起重机械使用准用证后,方可使用。使用单位应将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拆装、检验日期的有关信息上报公司主管部门。起重机械的设备基础混凝土强度不得小于C35。 3.8.2 安装拆卸单位必须取得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按照规范要求编制安装拆卸施工方案,经安装拆卸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报设备使用单位,由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监理单位审定后,组织实施。 3.8.3 拆装作业前拆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全面安全技术交底;拆装过程中,应划出警戒区域,拆装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全过程监控。 3.8.4 设备的产权、安装和使用单位必须对起重机械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根据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对使用中的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司机或操作人员应对安全限位、保险装置和钢丝绳、吊索等易损部件每天进行检查,确保灵敏可靠,对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塔吊的接地应定期检查。安全员应定期检查。 3.8.5 多台塔吊作业时必须满足安全距离要求,并采取有效的防碰撞措施。 3.8.6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塔吊司机应持证上岗,按规程操作。司机操作室和塔吊下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 3.9 起重吊装 3.9.1 起重吊装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吊装施工前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划定危险作业范围,设置警示标志,设专人实行全过程监护。 3.9.2 吊装前应对起重机械的安全保险装置、钢丝绳、索具、卡扣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有效,并按规定试车。 3.9.3 被吊物件必须合理存放,确保稳固安全,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有可靠立足点。结构吊装时,应设置移动式节间安全平网。严禁采用淘汰机械起重吊装。 3.10 施工机具 3.10.1 机具传动部位必须设置防护罩,不得使用倒顺开关。机具使用前应经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固定施工机具应搭设防护棚。机械管理人员负责建立机械管理台帐,编制维修保养计划。 3.10.2 平刨应设护手安全装置,圆盘踞应设分料器、防护挡板。严禁使用平刨和圆盘锯合用一台电机的多功能木工机具。木工棚应有防风、防雨和降噪措施。 3.10.3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作保护接零,电缆线不得有接头,操作人员应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 3.10.4 钢筋冷拉作业区应设置警戒区和防护栏,制定相应的降噪措施。钢筋对焊作业区应有防护棚,采取防止火花烫伤的措施。 3.10.5 电焊机必须设置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二次线长度不得超过30米,无破皮老化现象;接线柱应设防护罩。 3.10.6 搅拌机应选址合理,固定牢固,轮胎不得支承在地面或其它物体上。钢丝绳和保险挂钩应符合要求,操作手柄应设保险装置。搅拌机棚应有防风和降噪措施。 3.10.7 气瓶应有防护帽、防震圈,色标明显,按要求设置存放柜,不得平放。使用时应距离明火10米以上,不同种类气瓶间距应大于5米。 3.10.8 潜水泵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必须小于15毫安,负荷线应采用专用防水橡皮电缆。 3.10.9 水磨机具和打夯机手柄应绝缘,用电线路不得拖地。操作人员应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一人操作,一人把线。 3.10.10 振捣器具应使用移动式配电箱,电缆长度不超过30米,操作人员应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 3.10.11固定施工机具处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并有使用人,维修人,监督人标识。 4工程质量 4.1 一般规定 4.1.1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完善开工手续,配合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完善开工报告。 4.1.2项目部必须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和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钢结构、幕墙等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建筑工程设计荷载增加、结构改动、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方案未经设计院确认的,不得施工。 4.1.3项目部应建立健全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目标指标进行量化分解,落实责任人,制定考核办法,在施工前与公司签订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新技术应用目标责任书。质量目标分为:合格、市级建筑结构示范工程、省级建筑优质结构工程、市级质量奖(如雁塔杯)、省级质量奖(如长安杯)、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创质量奖的工程,应在开工之初到建筑业协会或联合会申报建筑优质结构工程认定备案。 4.1.4单位工程开工前应进行工程策划,主体及装饰装修阶段应进行专项策划。确定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及作业的指导书。 4.1.5主任工程师负责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塔吊、施工电梯)、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预应力、钢结构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技术质量处/二级公司总工程师审核,安全生产处会签,总工程师审批后,报监理单位审定。深基坑工程和高大模板工程等还应经专家论证审查。若施工条件发生变化,主任工程师应及时修订施工方案,经监理(建设)单位审定后执行。 4.1.6技术科应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开展QC小组活动。凡准备申报质量奖的工程,必须创省新技术示范工程和市建筑结构示范工程,省建筑优质结构工程。 4.1.7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应设岗定人,保证岗位齐全,必须配备安全员、质检员、试验员、资料员、材料员、施工员等管理人员,应具备岗位能力的要求。 4.1.8技术主管应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资料应办理签字手续并归档。特殊过程的作业指导书应经主任工程师审批。 4.1.9。特种工应持证上岗,施工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后上岗。生产科组织施工作业人员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和技术交底进行施工。生产科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成品保护,防止碰伤、缺损、污染。 4.1.10开工时,生产科应向建设单位做防水无渗漏承诺,并报公司一份备案。 4.1.11质量科进行检验策划。划分检验批,同条件试块和标养试块留置计划,材料复试和检验计划,见证取样与送检计划等。施工中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及时整理施工技术资料,内容应真实、完整。做好施工过程资料的收集。 4.1.12申报质量奖的工程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标准,做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 4.2 现场物资管理 4.2.1项目部生产科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向材料科提供《物资需用计划》一式三份。材料科结合库存量编制《物资采购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后,采购员在合格的物资供方采购,做到按计划采购。 4.2.2材料科必须熟悉工程合同的有关规定,材料供应办法,结算办法,主要材料使用厂家的要求,建立健全现场材料管理的责任制,严格按照平面布置堆放整齐,要成行、成线、成堆,经常保持堆料场地清洁整齐,标识清晰。 4.2.3材料科应积极收集材料采购的信息,对物资供方进行调查评定,评定后选择的物资供方,经项目经理同意后,报经营管理处/二级公司/区域公司批准,经营管理处每季度将调查评定的物资供方通告各单位,每年底对使用物资的供方进行评价,评价合格的即列入下一年度物质供方的合格名单。 4.2.4材料人员要增强辨别假冒伪劣产品的能力,严防供应商以次充好,确保采购的材料质量好、安全、绿色环保。 4.2.5物资进场时,材料科应组织技术科和生产科等有关人员验证,对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材质证明文件、炉批号、生产许可证等质量证明文件进行确认,对产品的型号、规格、尺寸、外观及数量进行查验,验收合格后方准予以进场,不合格的应立即退货。 4.2.6需送检的建材产品,由试验员在监理的见证下进行现场取样送检复试,合格后方可入库。取样人员应在试样上或其包装上做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确保见证取样送检过程的规范性,并对送检样品的真实性负责。 4.2.7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送检人应按照见证取样与送检的规定,在监理(建设)单位见证下,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件)、材料取样、封样,共同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4.2.8未经检验、检验结果未出来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必须标识清楚,做好管理,严禁使用。 4.2.9项目部应与监理(建设)单位共同确定双控材料和试块(件)的种类、批次、数量、检验单位。 4.2.10材料使用要做好发放登记,明确谁发放、谁领取、数量及使用部位,未使用完的材料应当天归库管理,严禁在施工现场乱放或带回宿舍存放。 4.2.11进场物资应按类分区存放,危险化学品应设专库(柜),材料状态应标识清楚,以防误用。 4.2.12露天堆放的物资要堆放整齐,做好防雨、防雪、防潮、防冻、防火、防污染措施,确保材料不变质、损坏。 4.2.13对于顾客财产(甲供物资、设备、仪器等)项目部应做好进场验证、登记、标识和检验复试工作,并保管好。 4.3 现场准备 4.3.1 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实际需要配备足够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包括检验和试验设备、计量和测量装置(如仪器、仪表和量尺)等,建立台帐并保存校验记录,保证使用仪器的有效性。 4.3.2 施工现场必须设标准养护室(箱),选用的规格和数量应根据工程的规模、结构形式、工序要求及试块留置数量确定,混凝土、砂浆试块的养护温、湿度应达到技术标准要求。养护箱或恒温恒湿控制仪必须进行定期校验。 4.3.3施工现场必须在搅拌机具旁设置计量设备,悬挂计量标志牌。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或8层以上采用微机自动计量,小于10000M2或8层以下应采用电子计量,计量设备应具有法定计量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合格证明,并定期校准。 4.3.4 混凝土、砂浆搅拌前必须取得由检测(试验)单位出具的配合比通知书,施工现场所用材料发生变化或冬期施工前,应委托检测(试验)单位重新设计配合比。 4.3.5施工现场应按规定留置标准养护试块和同条件养护试块。同条件养护试块的留置组数应满足施工期间确定结构构件混凝土强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环境建筑 > 施工管理/施工技术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