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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公务员考试常识必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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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常识必备 公务员考试主管机关   我国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主管机关是国务院、人事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国家人事部负责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的各厅、委 、部、办、局等机关的录用考试工作,省级政府人事厅(局)负责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录用考试工作。   一、人事部   人事部负责招考的机构为考试录用司和人事考试中心。   (一)考试录用司   重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行;   (2)指引、协调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工作,制定录用人员计划并组织指引实行;   (3)统一组织和协调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主任科员如下非领导职务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录用工作和指引、监督录用的审批工作。   (二)人事考试中心   人事考试中心在原人事部考试录用中心和全国职称考试指引中心合并而成。负担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一系列考试业务、专业技术职务考试资格等有关考务的详细组织工作,如公布招考公告,命题制卷、考务人员培训、考务组织以及阅卷等一系列事务。   (三)考试的部分详细组织工作,人事部也可委托录用人员的国务院工作部门或省级政府人事部门负责。   二、省级政府人事厅(局)   重要职责包括:依照国家的公务员录使用方法规,制定本行政辖区内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要求;落实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指引和监督市(地)级如下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省级政府各工作部门录用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和审批工作;要求市(地)级如下国家行政机关录用考试的组织措施;承办人事部委托的有关考试工作。   为了确保招收公务员考试的公正客观,目前全国绝大部分省市区都成立了录用考试中心和其他暂时性机构,如主考机关,考试监督机关等,这些机构作了大量的实际考务工作和某些科研工作,大大缓解了政府人事部门的压力。 国家公务员的招考特点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所谓公开,指各级政府机关录用主任科员如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都必须面对社会,公开进行。国家定期公布考试公告,将录用政策、标准,招考部门、岗位、人数,报考资格,考试科目、时间、地点、措施、程序等向社会公开;并将考试成果、名次排列、录用情况等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报考人如对评分、名次排列有疑问,可要求有关方面复核。 所谓平等,指一切符合报考条件的公民都能够参加考试,享受进入公务员队伍、担任政府公职的平等权利和机会。中央国家机关如铁道部、海洋局、交通部、水利部、电力部以及海南省率先打破地区限制,面对全国招考。吉林、陕西、河北等省的某些市、县还打破身份限制,不少工人、农民、待业人员被招为国家公务员。 所谓竞争,指在公务员考试录用中,录用人数只占应试人数的一定百分比,而非只要符合某些标准就可通过的达标考试。应试者层层筛选,逐渐裁减,以自己的真才实学参加竞争。尤其是目前报考人数众多,录用名额有限,竞争尤为激烈,一般百分比为10:1到20:1,中央国家机关一般为12:1左右,陕西省曾经达65:1。 所谓择优,是考试录用制度的核心,是竞争考试的另首先。录用公务员通过竞争性考试,按照成绩排列名次,同时对个人的政治体现、思想道德品质、身体和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衡量考核,通过比较和筛选,最后选拔最符合要求的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 二、德才并重,考试考核相结合 公务员的录用标准是德才兼备,品能兼顾,即决定报考者是否被录用,必须从品德和才能两个方面全面衡量。德指政治思想体现和道德品质,才指本事,包括文化水平、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只有德才并重才能确保公务员的政治素质和行政才能,才能确保公务员队伍的本质特色。 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指公务员招考录用过程中,不但要以考试的形式了解报考者目前所具备的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等素质情况;还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标准的措施对考试合格者的一贯体现、过去经历进行考查、核算和评价。通过查看档案、群众调查等形式考查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体现、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内容。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确保了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落实实行,有效地预防了“高分低能”和“有才缺德”的不合格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成为我国考试录用制度的一大特色。 三、公务员考试录用范围特定 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我国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仅指主任科员如下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包括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和主任科员。因为高级职位尤其是领导职位上的公务员需要丰富的工作经验、领导才能和娴熟的业务知识。这些都必须通过较长时间的实践锻炼才能逐渐积累,而非通过一次考试所能证明。 四、党政群机关联合招考,全方位进行 公务员考录工作由人事部门一家负责逐渐过渡到由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联合实行。除了政府机关实行招考外,参考试行《条例》和参考管理的党群机关、社会团体补充工作人员也都纳入了公开招考范围。不但如此,人民法院、检察院系统、全额拔款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和国家金融机构都衽面对社会,公开招考。地措施院、检察院增员考试中,坚持高级人民 法院、高级人民检察院审核、人事部门审批的制度。实行参考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事业单 位也将按照和参考《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要求》增补工作人员。 五、对少数民族和转业军官报考者予以照顾 依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基本精神,在民族自治区政府和民族事务的工作部门录用公务员时,对他们予以照顾。或要求一定的录用百分比;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适当减少分数线;另外,计划录用的少数民族公务员只在少数民族中招考。 招考中对转业军官也实行照顾。转业军人一般实行转业干部内部有限竞争考试,考试科目和程序由人事部门与军转部门共同确定;参加社会公开招考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对于符合某些特定条件的,录用时予以尤其照顾。 六、严格的调控、监督和巡视 人事部对考试录用进行了有效的宏观调控,每年审定下达录用计划,并对录用成果进行审核立案。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地方考录计划的审批和录用的立案与审批。陕西省在录用考试中还对报名、考题进行公证,以确保监督和公平。 人事部聘任了一批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监督巡视员,负责巡视公务员招考各步骤的工作,调查了解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省市公务员录用制度的执行情况。发觉违纪、违规行为及时向录用主管机关反应情况。巡视员不受地区限制,凭聘书和巡视证可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监督。 《公文写作与处理》复习要点 有关公文写作的题一般都是依照要求撰写公文或修改公文。作文分数约是这部分分数的二分之一左右,尤其要重视请示、通知、通报等公文的详细要求。   写作时要防止出现下面的错误:   1.标题部分:标题是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组成。有的标题不全;有的文种不对;有的批转性公文不是法规条文仍用《》。   2.主送机关:有的是多头主送;有的是请示平级;有的是直接送领导人。   3.正文:有的是一文多事;有的正文引用发文不规范;有的正文数字该用阿拉伯数字,却用中文;有的是用词不当。   4.结尾:有的结尾不合作者本意;有的是不合公文格式要求。   5.标题上的发文机关与签订的发文机关不对应。   6.请示未获同意抄送下级。   7.该标明附件却未标出。   8.签订日期混用中文与阿拉伯数字,或直接用阿拉伯数字。   近几年公务员考试中出现过的《公文写作及处理》的知识点:   1.公文纸一般采取什么型号?印章的正确位置?   2.办理公文综述包括拟办、批办、承办、查办,对吗?   3.会商就是开会协商公文的制发吗?   4.需要清退的公文有哪些?   5.公文的特点,公文依照行文方向可分几类?   6.国务院与省级人民政府可利用条例这一文种吗?   7.文摘与综述可适当作些评述吗?   8.合理的文献传阅路线形式是什么?   9.函、简报是否属于正式公文?   10.签发分为哪几个? 《行政管理》复习要点 一、考生在复习时要注意案例分析。常见的案例有:   1.国家公务员回避制度,应当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范围,回避的类型。   2.有关任免事项的案例。搞清选任制、委任制、考任制、聘任制的特点。   3.国家公务员进口、出口的途径。 二、在复习时要尤其注意的知识点。   1.国家行政机关与非国家行政机关的辨别,其中有行政机关与权力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区分;行政机关与审判、检察机关的区分;公安、监察、司法行政机关与审判、检察机关的区分。   2.派出机构。派出机构的性质、级别、权限责任等问题。   3.级别大小的比较,国务院工作部门与地方机关及军队级别相对应:省部军是一级;司局厅师是一级;处县团是一级。   4.降职与解聘都不属于行政处罚。   三、近几年出现的考点:   1.行政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的百分比关系,政府内设部门的多少与行政层级的百分比关系。   2.单一制的国家的行政管理体制与联邦制国家的行政管理体制。   3.机构改革中的“三定”。   4.国家暂时机构和政府机构。   5.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6.国家公务员的重点考核内容。   7.国家公务员不得辞职的几个情况。   8.公务员申诉和控告。   9.行政监察机关依法拥有哪些权利。 《行政管理》知识体系   政府职能及其转变:政府职能的含义和作用             政府职能体系            政府职能转变   中国政府机构及其改革:政府机构概述              政府机构设置的标准              政府机构改革              现行各级人民政府的架构   国家公务员制度: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及其特色:公务员的概念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色             完善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国家公务员队伍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  职位分类与录用考核奖惩制度:职位分类制度                         录用制度                         考核制度                         奖惩制度           职务升降、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制度:职务升降制度                             任免制度                             培训制度                             交流制度                             回避制度           工资、保险、福利、辞职、            解聘、退休、申诉、控告制度:工资、保险、福利制度                         辞职、解聘、退休制度                        申诉控告制度   行政领导:行政领导的内涵        行政领导的产生方式        行政领导的职能与素质   行政决议与执行、行政监督与协调:行政决议:当代科学决议的趋势与标志                        当代行政决议体制的组成                        行政决议实行的模式                   行政执行:行政执行及其层级、伎俩                        行政执行的步骤                   行政监督: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体系                        行政系统的外部监督体系                        强化廉政勤政监督约束机制                   行政协调:行政协调的作用                        行政协调的类型及其机制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复习提纲 一、考生在复习时,一定要搞清哲学基本原理,并能用它来处理详细问题。   哲学原理有:   1.利用事物运动的绝对性和静止相对性相统一的原理,分析改革与稳定、政策调整与连续性的问题。   2.利用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分析论述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3.利用物质和意识、客观规律和主观能动性关系论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4.利用质量互变规律论述社会主义改革的渐进性。   5.利用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与个性关系分析论述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   6.利用矛盾的重要方面与次要方面,重要矛盾与次要矛盾关系分析初级阶段及其重要任务。   7.利用否定之否定规律论述社会主义前进性与波折性的问题。   8.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与规律和党的群众路线。   9.真理的相对性与绝对性与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10.社会意识的能动作用与精神文明建设。   11.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来论述社会主义改革的必要性。 二、复习时要注意区分、比较、归纳书中的基本概念、特性、观点   1.世界的本质问题与哲学的本质问题的关系。   2.哲学是有关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的科学,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关系。   3.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性是在实践性基础上,科学性与群众性的统一。   4.物质的惟一特性与固有属性。   5.主观唯心主义、客观唯心主义、旧唯物主义、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等哲学派别的观点。   6.认识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问题。   7.质与量与事物是否是同一的。   8.社会意识与社会意识形态的关系,社会意识与精神文明的关系。   9.阶级斗争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三、复习时还要尤其注意成语、格言、俗语等包括的哲学原理。 例如:“各瓜得瓜,种豆得豆”、“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只见树目,不见森林”等各包括什么样的哲学原理。 《马克思主义哲学》知识体系   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哲学的基本问题               马克思主义哲学   物质和意识:世界的物质统一性:物质观                  运动观                  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意识的起源、本质和作用:意识的起源                     意识的本质                     意识的作用                     物质和意识、客观规律和主观能动性的关系   物质世界的辩证图景: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世界永恒发展的一般规律:质量互变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             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                            法的实质和核心                           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   实践、认识、真理:认识和实践:实践、认识的主体和客体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            认识和真理:真理和谬误                  真理的客观性                  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实践是检查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唯物主义的社会历史观: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社会存在、社会意识                         二者的关系              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社会基本矛盾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及其运动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及其运动              阶级、国家、革命:阶级和阶级斗争                       国家和革命                       现阶段的两类社会矛盾                       人民民主专政              群众、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出色人物在历史上的作用                           人的本质和人的价值                           社会进步和人类解放 《法律》复习要点 《法律》在公务员考试中所占的百分比很大,是重点科目,因此学习时要花费比其他科目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一、法律部分内容诸多,概念、程序、特性、日期等轻易混同。 在复习时要尤其注意辨别,将有关内容进行比较。如“应当减轻”和“能够减轻”就有很大的区分。   二、在考试中一般都有一道案例分析题,分数是6~8分。 考生应注意如下几方面的案例分析。   1.行政处罚程序。   2.行政赔偿祈求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程序及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等。   3.行政复议,包括行政复议的范围、管辖、参加人及程序。   4.行政诉讼,包括受案范围、管辖、参加人、一二审程序、判决。   5.协议方面的案例。   6.代理方面的案例。   7.财产继承方面的案例等。   三、近几年公务员考试出现的知识点:   1.法与政策的区分与联系。   2.法律渊源和法律的历史发展。   3.法律的实行和执法。   4.法律关系和物质关系。   5.公民的政治权利是什么?   6.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是双重领导吗?   7.只有国家机关才是行政主体吗?   8.行政处罚与行政处罚同样吗?   9.行政裁决与行政仲裁的联系与区分。   10.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11.不能祈求行政复议的事项有哪些?   12.谁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13.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的标准。   14.犯罪必然受到刑罚吗?   15.法人成立的条件。   16.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情况。 《法律》知识体系   法理学:法的概念、特性与作用:什么是法                  法的作用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法与经济                     法与政治、政策                     民主与法制       法的制定:法律的立、改、废            立法的指引思想和基本标准            立法程序            法的渊源与分类            法律体系       法的实行:法的实行、执行与合用            法律效力            法律合用的要求、标准            法律关系            法律责任与制裁            法律监督   宪法:宪法基本理论:宪法的概念、特性、本质、作用             宪法监督             新中国宪法的沿革      国家性质:国体           人民民主专政           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           统一战线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经济制度:所有制           分派制度           经济体制      国家形式:政权组织形式(政体)            国家结构形式           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概述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行使权利的基本标准      国家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国务院           中央军事委员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民族区域自治与民族自治机关           “一国两制”与尤其行政区           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 行政法:行政法概述:行政法概念、渊源及特点             行政法关系              行政法的基本标准             行政法的作用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主体                行政相对方       行政行为概述: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性              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              行政行为的分类              行政行为的成立与合法要件              行政行为的无效、撤消与废止       抽象行政行为: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立法行为       详细行政行为:行政征收              行政许可              行政确认              行政监督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给付              行政奖励              行政裁决       行政协议与行政指引:行政协议                 行政指引       行政程序:行政程序的概念及特性            行政程序的基本标准            行政程序的重要制度       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行政违法                 行政责任       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概述            行政赔偿的范围            行政赔偿祈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赔偿程序            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概述及其特性            行政复议的基本标准            行政复议范围            行政复议的管辖            行政复议参加人            行政复议的程序       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概述            行政诉讼的基本标准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的管辖            行政诉讼参加人            第一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            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决定   刑法:刑法的性质、任务、基本标准和合用范围      犯罪的本质和概念:犯罪的本质               犯罪的概念和特性      犯罪组成:犯罪的客体           犯罪的客观方面           犯罪的主体           犯罪的主观方面      合法防卫和紧急避险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断      共同犯罪      单位犯罪      刑罚的概念和目标      刑罚的种类:主刑            附加刑      刑罚的详细利用:量刑              累犯              自首和立功              叛罪并罚              缓刑              减刑              假释              时效      犯罪的种类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犯罪:犯罪的种类                        贪污贿赂罪                        渎职罪   民法:民法的概念和基本标准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公民                法人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性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和分类                代理      物权与所有权:物权             财产所有权      债权:债的概念与特性         债的产生的依照         债的分类         协议         债的履行         债的终止      知识产权:什么是知识产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人身权:人身权的概念和分类          人身权的保护措施      财产继承权:财产继承权的含义            继承制度的基本标准            法定继承            遗产的分派标准      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性           一般民事责任的组成要件           民事责任的归责标准           民事责任方式      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的种类           诉讼时效的中断与中断 《邓小平理论》复习提纲 一、复习《邓小平理论》一定要同党的十五大报告结合起来。 十五大报告分十个部分:   1.世纪之交的回忆和展望。   2.过去五年的工作。   3.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和指引意义。   4.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大纲。   5.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战略。   6.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   7.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8.推进祖国和平统一。   9.国际形势和对外政策。   10.面对新世纪的中国共产党。   还要注意十五大修改党章的基本考虑是在党章中明确要求,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引思想。   二、复习时要着重掌握邓小平理论的形成和发展。   1.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   3.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及“三步走”的战略步骤。   4.改革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   5.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6.“一国两制”问题。在复习时还要注意与马克思哲学原理相结合。 三、在复习时要注意区分、比较某些轻易混同的概念、百分比关系等。例如:   1.商品是使用价值与价值两原因的统一,前者是商品的自然属性,后者是社会属性,其对立统一的关系表目前什么地方?   2.详细劳动和抽象劳动是生产商品同一劳动的两方面,而不是两种劳动。   3.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的百分比关系,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百分比关系。   4.流通中货币所需货币量与商品的价格总额、货币流通速度的百分比关系。   5.影响资本周转的原因。   6.股份有限企业与有限责任企业的区分。   7.商品高层与生产要素市场的区分。   8.几个类型的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在哪些情况下合用。   9.社会互助、个人储蓄是我国保障体系的内容。   四、如下知识点是近几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曾数次出现过的。   1.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该商品的劳动生产率的关系。   2.货币量基本的职能。   3.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前提条件。   4.货币是不是衡量商品价值的内在尺度。   5.影响资本周转的原因。   6.市场经济最基本规律。   7.非价格竞争。   8.市场机制的核心。   9.搞活企业的中心步骤。   10.期货交易采取的组织形式。   11.社会保障体系的内容及功效。   12.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经济职能。   13.国有大中型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重要形式。 《邓小平理论》知识体系 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 邓小平理论形成的历史背景 邓小平理论的精髓和首要问题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党的基本路线: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涵义和基本特性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 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和发展战略: 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 “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 社会主义当代化的战略目标和战略步骤 发展经济的战略对策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 建立当代企业制度,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 健全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和分派制度: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个人收入分派制度 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改革是社会主义的发展动力 坚持四项基本标准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政治确保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社会主义的外交战略 “一国两制”、统一祖国 公务员考试:十六届三中全会复习资料 一、从总体上把握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内容: 十六届三中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有关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有关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提议》并决定提交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其中,把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全会报告工作列为全会的第一项议程,表白了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为深入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党的活力的最新努力。而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有关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是深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大纲性文献,必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体制确保。 二、把握《中共中央有关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基本内容: 1.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作出的具备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决议,是对全党新的重大历史性考验。 要联系目前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发展的诸多有利条件了解这个问题。这些有利条件包括:连续数年的经济高速增加,为改革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广泛利益为深化改革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改革提供了一个愈加有利的国际条件;更为重要的是,有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的坚强领导。 2.“五个统筹”:要按照统筹城镇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友好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备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 全会还依据“五个统筹”的要求,提出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个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建立有利于逐渐变化城镇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形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当代市场体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行政管理体制和经济法律制度,健全就业、收入分派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可连续发展的机制。 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提出改革目标,体现了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体现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紧密结合、相互统一的战略思想,反应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在不停深化。 注意以多项选择题的方式考查“五个统筹”的详细内容以及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 3.“五个坚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十六大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坚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统筹兼顾,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连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五个坚持”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体现了以往改革的成功经验,对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具备重大意义。 注意以多项选择题的方式考查“五个坚持”的详细内容。 4.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重要实现形式。 全会以为,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积极履行公有制的多个有效实现形式,加快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停发展的趋势,深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 有关“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重要实现形式”是一个全新的提法,要注意也许作为选择题进行考查。 5.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重要内容。建立当代产权制度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构建当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当代产权制度的基本特性是:归属清楚、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 建立当代产权制度有利于维护公有财产权,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有利于保护私有财产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增强企业和公众创业创新的动力,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要注意也许以选择题的形式考查“所有制的核心和重要内容”、“当代产权制度的特性”、“建立当代企业制度的意义”等。 6.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要长期稳定并不停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 “双层经营体制”应当引起注意,也许以选择题的形式考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和“经营体制”。 7.要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要注意以多项选择题的方式考查社会信用制度的支撑、基础和保障。 三、把握《中共中央有关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提议》的基本标准: 修改宪法必须坚持四项基本标准,立足我国国情,充足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五个有利于”) 全会指出,现行宪法是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好宪法,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保障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当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应当保持稳定。同时,依照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依照法定程序,把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有利于宪法愈加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 要注意以选择题的方式考查“五个有利于”。 以上三个方面的内容,重要是针对考查形势与政策部分的选择题而言的。与十六届三中全会有关的考试内容,考生应当引起重视的尚有与之有关的分析题。因为十六届三中全会重要包括了“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宪法修改”两个议题,因此今年的分析题应当对有关这两个问题的有关原理有充足的重视。 “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重要包括《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中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两个章节。复习过程中,应当将十六届三中全会的有关表述与这两章的有关理论联系起来。 “宪法修改”中需要注意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十六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依照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依照法定程序,把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有利于宪法愈加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并且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有关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提议》将“提交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这充足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应当联系《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第八章“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中的有关原理深刻了解这一点。 公务员录用面试程序简介 公务员录用面试程序的基本结构如下: 1.入场抽签:主考人请工作人员叫考生入场,并由考生从题箱内抽签确定试题,把抽中的试题交主考人当场开封。 2.个人自述:主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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