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种鸽买卖合同卖方(甲方):武城县瑞翔鸽子养殖专业合作社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立本合同。第一条:品种种鸽品种: 月龄: 第二条:数量 计量单位数量: 计量单位: 对 第三条:质量标准1、甲方应提供引种证明和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2、种鸽标准:健康无病,无残次,符合相关行业标准。第四条:价款(人民币,下同)单价: 总金额(大写) (小写: )第五条:结算方式乙方预付定金 元(大写)余款提货时一次性结清。第六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1、交货地点:山东省武城县甲马营优质种鸽繁育基地。2、交货时间: 年 月 日3、交货方式:乙方
2、自提,运费亦由乙方自己承担。第七条:验收验收在交货前进行,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第八条:技术服务1、应乙方要求,甲方给予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并负责引种后的技术指导;2、应乙方要求,甲方协助乙方购买养鸽用具、药品等。第九条:违约责任供需方谁违约,谁承担违约责任,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武城瑞翔鸽子养殖专业合作社 乙方:地址:山东武城甲马营优质种鸽繁育基地 地址: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联系电话:05346391432 联系电话: 手机:13953455086 手机:年 月 日引种证明兹有: 于 年 月 日引进我社 品种种鸽 对。特此证明。(查询电话:05346391432)武城县瑞翔鸽子养殖专业合作社 年 月 日引种证明兹有: 于 年 月 日引进我社 品种种鸽 对。特此证明。(查询电话:05346391432)武城县瑞翔鸽子养殖专业合作社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