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 项目部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行逐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及安全奖罚制度,做到在计划、安排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安排安全工作;在生产工作的同时,检查、考核安全工作。第四条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任,项目安全副经理为副主任,项目部其他领导和各单位、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处理安委会的日常工作。第五条 项目部成立以各单位、
2、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成立以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第六条 管理职责一、安委会是项目部安全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监督和协调,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程局和白鹤滩水电站业主筹备组及监理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2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或工作例会,研究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和解决对策。3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主持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规划、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安全经费、安全考核奖(罚)、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解决方案等的审定工作。4建立健全安全体系,
3、支持安全工作,指导项目部的安全生产。5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检查和各种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行安全文化建设。6指导、监督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的实施,协调处理施工单位重大安全文明施工问题。7督促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保证安全体系的正常运行。8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安全事故前兆的处置、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决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及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9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决定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制定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安全措施。二、项目部决策层的安全职责1经理:全面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管体系;组织制定安
4、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安全工作规划、投入、重大举措进行决策,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投入;对项目部各单位、办公室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项目部EOHSMS的实施及有效运行;组织对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2分管安全副经理: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协助经理并直接领导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工作,检查、督促项目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主持召开项目部的月、季、年或专题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以及安措费、安全月报等日常安全管理资料的审批工作;督促EOHSMS的贯彻实施;协调与地方、业主、
5、监理和工程局等对口部门的工作。3分管生产副经理:对生产系统的EOHSMS工作负责;督促分管办公室履行相应安全职责,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在分管范围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4分管物资设备副经理:对物资设备管理系统的EOHSMS工作负责;督促分管办公室履行相应安全职责,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在分管范围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加强特种设备、车辆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5总工程师: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技术及管理工作;组织编制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技术措施及各项应急救援预案,审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安全措施;参加安全事故调查,负责技术层面的鉴定及整改方案或措施的审定;参加并协助分管安全副经理召开安全生产情况分
6、析会。6工会主席:贯彻并监督执行国家及总工会有关EOHSMS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群众在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中监督的作用;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负责组织开展环境与职业健康保护和劳动竞赛活动,营造环境与职业健康氛围。三、各职能办公室安全职责:各办公室正职是办公室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级人员到施工现场都要加强自我保护防范意识。在各自管理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接受安全管理办公室的监督。1安全管理办公室(1)负责处理安委会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业主、监理等上级部门的文件和会议精神。(2)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协助领导组织和推动安全文明生产的实施,行使安全监察
7、职责,负责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3)负责项目部的安全规划、计划及安全月活动方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制定和贯彻落实。(4)支持、指导、监督管理各办公室及队(外协)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5)负责项目部各厂区、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及隐患整改的验证,以及对外、对上部门的协调、沟通、反馈工作。(6)负责项目部安全费用、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7)负责队(项目部)劳保用品、安全器材需用计划及领用的审批,以及有关用品、器材的验收工作。(8)负责厂级安全教育的培训和上岗证(临时上岗证)的制作、发放,以及安全违章人员教育学习的实施。(9)负责对各队厂、外协单位的安全生产
8、工作考评,以及日常奖罚的实施。(10)负责对爆破作业进行审批和现场监督、检查;洞顶锚固、施工排架等安全设施的验收组织。(11)负责对班前会、预知危险活动、安全施工措施和上岗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的监督检查。(12)履行项目部安全监察职能,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有权下令停止危险部位的工作,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危险源的整改。(13)负责监督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的组织与整改。(14)协助相关办公室做好安全设施的规划、布置、验收工作,负责审核安全设施工程量。(15)负责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定期进行演练,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建立重大危险源的台帐。(16)负责现场爆破作业的警戒监督、协调。(1
9、7)负责对火工材料、重大危险源及应急器材、用品维护的日常监管。(18)按照工程局E&OHSMS标准,做好项目部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贯彻实施工作。2生产管理办公室:(1)坚持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编制施工生产计划,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协调工作;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部署安全工作。(2)对公共区域或公共施工区域的文明施工进行规划,对各施工区域的文明施工进行督促落实,创建文明施工区。(3)对能够改善劳动条件的工程项目必须纳入生产计划,并视同生产任务优先加以安排。(4)认真落实保证安全生产采取的技术措施。对安全办提出的较大的安全隐患整改项目,均由生产办负责统一安排并协助安全办督促检查落实完
10、成。(5)在施工现场的生产指挥调度中不发生违章指挥现象,发现险情时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向安全办通报和向相关领导报告。(6)安排施工作业时,必须重点考虑施工设备能力及周边环境,并有责任向施工单位通报危险源,以引起施工单位的重视。(7)督促各施工(外协)单位的文明施工工作,创造安全的施工环境。(8)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协调和上下交叉作业的施工协调。(9)负责挂靠外协队的安全管理。(10)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3质量技术管理办公室:(1)负责安全施工措施的制定和应急预案的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安全施工措施。(2)负责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详细记录。(3)安全设施执行联合验收制度
11、,负责使用前的技术验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送安全办。(4)负责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治理尘毒、消除不良环境、改善劳动环境等方面技术措施的制订。(5)组织制定新工艺、新技术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6)安全办提出的需进行书面设计的整改项目由技术办负责设计,对隐患提出整改措施。(7)安全设施执行联合验收制度,负责使用前的质量验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送安全办。(8)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质量检查、检验,防止不合格品用于施工生产,并作好各项检查原始记录。(9)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查、检验过程进行审核,防止因程序方法错误导致安全事故。(10)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4设备物资管理办公
12、室:(1)负责协助技术办对自行制造的设备或改造设备的监制和出厂验收工作,并出具书面材料送安全办和相关办公室。(2)负责制订、审核、发布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规程。(3)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装、维修、验收取证、检验检测等工作,及时将设备安装、维修、验收取证资料报送监理、业主,并将复印件送安全办建档备案。(4)保证所采购的机械设备满足安全要求,具有产品合格证。(5)督促落实设备检查、维护、保养,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6)负责机电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7)负责大型设备安装、拆除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验收工作。设备投入使用前以书面通知安全办和相关单位。(8)定期组织机械设备及车辆的
13、安全大检查,确保安全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机械设备不得带病作业。(9)负责安全器材定期检验的对外联系。(10)负责仓库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安全、消防管理。5综合管理办公室:(1)积极宣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配合安全办开展安全活动。(2)负责车辆交通的安全管理和驾驶员的培训教育工作。(3)负责生活区消防安全的检查与整改落实。(4)负责生活区域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工作。(5)负责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6)负责办理项目部员工的暂住证和外协队民工体检。(7)负责机动车辆的上户、办证及保险理赔工作。(8)负责项目部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取证、复审工作。(9)负责防暑降温用品的采购、发
14、放。(10)负责食堂的安全卫生,做好传染病等防疫工作。(11)负责新分大、中专生和技校生入场教育的实施。(12)负责项目部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理赔事宜。(13)负责项目部工伤员工的工伤认定申请及上报工作。6经营管理办公室:(1)负责因生产安全原因引发的索赔事宜。(2)负责分包项目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合同中应约定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3)及时提醒外协队将安全资质复印件等相关资料送至安全办建档备案。(4)结算安全措施费用。7财务管理办公室:(1)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专项台帐。(2)保证安全经费的支付。(3)负责安全奖罚的兑现。(4)负责处理因工负伤人员的费用收支工作。四、施工单位
15、安全职责1大队长(厂长):是所在队(厂)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建立健全、贯彻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执行项目部的安全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与例会;对本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及时报告本单位发生的安全事故;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2分管安全副大队长(副厂长):领导本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与例会;贯彻执行项目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会议精神;组织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安全月活动和中队(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的开展;主持召开本单位安全例会和安全事故的调查
16、处理;负责本单位高危作业审批表、作业程序书方案和动火工作票报批前的审定工作;对挂靠队伍的入场教育、技术培训、工作提示、警示教育和班前会、预知危险活动的开展,以及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3安全员:(1)负责本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对挂靠队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2)参加项目部安全办组织的安全检查与例会。(3)对项目部各类安全检查及监理、业主安全检查、考核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和书面反馈。(4)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周报、月报、例会以及安全文件和有关会议提出的要求进行落实反馈。(5)按项目部规定时间报送本单位安全月报、安全月总结、安全培训计划和安全工
17、作总结。(6)对各中队或车间开展班前会、安全交底、工作提示、警示教育、预知危险活动、安全培训教育以及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7)负责高危作业审批表、作业程序书方案、动火工作票的报批和安全设施的验收、现场违章的查纠,以及高危施工项目的安全交底、工作提示、警示教育和现场监护。(8)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台帐的建立、更新等。4中队长:(1)对本班次作业区域的安全安全工作负责,不的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2)开展有针对性的班前会、预知危险活动,做好作业前安全交底、施工中安全提示和高危作业、事故后的警示教育。(3)负责班组级(第三级)安全教育的实施、安全施工措施的监督落实和作业过
18、程的违章查纠,以及日常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的落实。(4)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协助上级分析、调查事故。(5)有权拒绝上级下达的违反安全规定和有害健康的生产指令。(6)对班组的安全违章负有连带责任。5班组长:(1)贯彻项目部及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要求。认真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根据本班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2)组织本班的日常安全工作,开展好班前五分钟安全会、预知危险活动。(3)认真执行作业程序书制度。(4)组织本班组员工学习安全规程、制度,对新进场和调入的员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5)根据施工环境、不同时段和气候变化,以及安
19、全施工措施的具体要求,做好安全交底、工作提示和警示教育,提出针对预知危险的行动目标。(6)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向上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报告,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搞好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7)组织本班组人员认真执行“班组六项循环”活动。(8)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对班员的安全违章负有连带责任。6生产工人:(1)认真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技术,提高劳动技能及熟练程度,积极参加各类安全学习、岗位培训,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制度,自觉抵制“三违”。(3)根据班前会要求和当班预知危险活动提出的行动目标,做好防护用品、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与作业过程的正
20、确使用。(4)自觉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5)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6)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现场管理人员予以处置。(7)对自己、他人和作业周边的施工安全负责。第三章 管理措施第七条 安全例会1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由项目部分管安全领导主持,安委会全体成员参加,总结本月安全生产的经验教训,通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月安全生产的任务和工作重点。做好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经项目部领导审批同意后及时下发贯彻落实。2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安全办主任主持,各队(厂)、外营单位分管安全领导
21、参加,对上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通报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要求,对下周安全工作进行布置安排。3对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及例会,各队厂、外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安全领导应按时参加,如有事应提前请假,并安排接替人员,不得无故缺席。4各队(外协)单位应每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及时改进工作。5对安全例会安排的工作各单位应认真落实并做好闭合工作。第八条 班前会、预知危险活动和作业程序书1各施工单位作业班组在施工开始前应组织召开班前五分钟安全会,传达上级安全工作精神,布置当班施工任务,提出具体问题,说明作业重点和要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填写班前会记录,与会人员逐一签名确认。2班前会结束后,各作业班组应及
22、时开展预知危险活动,作业人员共同指出可以预想到的危险,针对危险制订对策措施,并总结今天的行动目标。3正式作业前,各作业班组应编制作业程序书,制订具体的作业程序,预想重点注意事项和要领,作业人员按作业程序规范作业。第九条 安全检查1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大检查,每月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安全办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在当周安全生产周报上反映。2对项目部在隐患整改通知单和安全生产周报中提出的问题,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安排整改并及时书面反馈安全办。3各队厂、外营单位对监理、业主和工程局等上级单位在各类检查、考核中提出的问题应认真组织整改并及时
23、反馈项目部安全办。4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整改单位要采取临时性措施,并制定整改措施计划报安全办批准后分阶段实施。5安全办及各队厂、外营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的登记、整改、验证程序,以保证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第十条 安全宣传、培训、学习1项目部及各队(厂)、外营单位应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学习和培训,积极营造安全生产氛围,提高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员工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2由项目部安全办每月出一期宣传专栏,宣传国家、地方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国家的安全生产形势;宣传三峡开发总公司、项目部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宣传项目部安全理念;交流安全管理经验;传授安全基本知识;讲评现场
24、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事故案例和曝光违章现象。3项目部每年6月安全月期间开展一次安全宣传活动(包括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生产座谈会、安全演讲比赛等内容)。4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学习,并下发学习材料指导各队(厂)的安全学习。5各队(厂)每月初应制订月安全学习计划上报安全办。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中队干部的安全学习,中队应每月至少组织两次班组长、班组的安全学习,各班组应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学习。6新入场人员应参加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经安全办审查后办理上岗证,做到全员持证上岗。其中,一级教育由项目部负责,二级教育由各队(厂)、外营单位负责,三级教育由各中队或车间负责。培训内容与要求按项目部有关规定执行。7各队厂
25、、外营单位应对作业人员每月组织12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培训。8转岗人员由使用单位组织进行转岗安全培训。9对严重违章人员和每月两次违章人员下发停工令,停工学习,经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复工。10所有的培训学习都应严格建立培训档案,做好学习记录(包括培训时间、地点、人员签名、内容等),并上报安全办存档。第十一条 安全施工措施1一般项目的安全措施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分管安全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单位技术人员交底后实施。2重要临时设施、重要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多单位)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部技术办或安全办负责编制,在安全办、生产办、设备办等办公室会签和总工程师
26、批准同意后,由技术办、安全办、设备办等办公室和施工单位共同交底后执行。3施工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及作业指导书应符合以下要求:(1)针对项目施工的特点指出危险点和重要控制环节及对策。(2)明确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3)明确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时应采取的预防、应急措施。5施工前应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认可。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人员、施工人员均应参加安全交底。负责安全交底单位应做好交底记录并及时存档。第十二条 施工(外协)队伍管理1项目部对外协队伍管理实行“准入”制度,各外协队应遵守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服从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及监督、检查。(1)对外协队伍的安全资质审
27、查由经营办、安全办共同进行。凡符合有关要求的与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安全责任,规定奖罚条款。(2)实行安全风险抵压金制度。各外协队应按项目部规定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3)各外协队应与劳务人员个人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或协议,对各劳务人员基本状况进行审查,建立、健全劳务人员的人事档案,并将全体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合同及基本状况资料报送安全办备案。(4)各外协队应为所属员工统一办理工伤保险。(5)各队厂、外营单位对挂靠外协队的安全管理应按所属中队对待,严格管理,从严要求,并承担安全监管和连带责任。(6) 各施工单位应加强现场管理,自设警戒,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其施工现场、作业工作面。(7)施
28、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培训,佩证上岗,进入现场后在指定的部位进行施工作业,严禁脱岗、串岗、睡岗和空岗。(8)各施工、(外协)队之间要相互帮助、相互协作,严禁推诿扯皮、打架斗殴和酒后闹事(9)外协队伍使用的劳务人员,应身体健康,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持有身份证和暂住证,年龄、身体条件应满足岗位要求,具备与施工作业相适应的劳动技能。2、各外协队从业人员在100人(含100人)以上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做好以下安全管理工作:(1)应当及时与所属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但不得有悖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2)加强员工劳动保护,
29、及时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3)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应当立即纠正。(4)对新入场人员应当及时组织三级教育,做到先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再安排入场作业。(5)禁止违法用工。(6)应当及时妥善地处理好各类安全事故及其善后工作。3对不服从安全管理,或没有达到用工条件,或违章作业造成重大险情的劳务人员,项目部实行“清退”制度。4对安全素质达不到要求,或不服从安全管理,或不履行安全生产协议书规定,或发生死亡事故的外协队,项目部实行“清退”制度。第十三条 高危作业管理1高危作业实行审批制度,作业前由施工单位填写高危作业申批表,经项目部安全办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2临时
30、存放民爆器材、油料等严禁烟火作业场所动火作业实行动火票制度,作业前由施工单位填写动火工作票,经项目部安全办、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并落实防护、警戒、监护和应急措施后方可施工。3由各队厂、外协单位填报的高危作业审批表、作业程序书方案和动火工作票,在报请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审批前应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安全领导审批。第十四条 重大危险源管理1各单位应按工程局E&OHSMS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策划管理程序开展危险源调查、登记、评价。2对重大危险源应制订管理方案、运行控制程序、应急预案,加强员工的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3各施工(外协)队应建立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隐患及时安排整改,使其
31、处于受控状态。4各单位应做好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不断提高应急救援管理水平。第十五条 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一、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基本要求1对安全管理工作积极热情,爱岗敬业;2具有一定现场施工、管理经验; 3了解现行安全法律、法规的方针、政策,熟悉业主、监理、项目部在安全管理方面的管理制度及公司安全生产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管理1各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作服装按照分局劳保用品管理办法由安全管理办公室统一发放、统一着装;2项目部安全办对各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月、季、年考核管理,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安全奖金;3对于考核不合格或不称职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2、安全管理办公室建议调离岗位或更换;第十六条 重点预防与过程控制管理一、将安全生产的重点放在预防和过程控制,有效控制各种安全风险、环境因素、不文明施工行为。1做好重大危险源的重点监控和日常监管;2把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和薄弱环节纳入控制重点及早预防;3着力完善并及时跟进有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措施;4认真制定降低设备运行、人员作业风险和环境影响的规避对策及措施。二、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必须做好现场防护,并设置相应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三、施工单位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服装和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
33、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1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2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指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3施工过程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四、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五、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国家有关规定
34、及时报废。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1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宣传学习、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素质,增加广大员工遵守标准规程的自觉性。2积极推行标准化施工和标准化管理,坚持施工向标准化看齐,管理向规范化推进,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管理的盲目性、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3加强标准化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员工的作业行为,做到管理有制度,操作有标准,现场布设、安装、堆放有规范。第十八条 劳动保护管理1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卫生制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对从事职业危害的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防止和减少职业危害。2项
35、目部(施工厂队、外协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使用。不得以货币或者其它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3项目部及外协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第十九条 安全管理文化建设一、项目部确立“以人为本,安全至上,源头管理,过程受控,常抓不懈,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文化理念,各单位要广泛宣传教育和积极引导,使之成为各级领导和广大员工的共识,并在日常管理中贯彻执行。二、把安全管理文化建设作为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大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引导各级领导和广大员工共同参与,营造“以人为本、安全至上、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36、。三、积极推行人性化管理,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激发施工单位自主管理的积极性。1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强化管理,秉公办事,避免以违章罚款代替管理的粗放型管理。2正确对待和分析违章现象,分清管理责任和个人责任。属于个人原因明知故犯的,应对当事人罚款教育;属于管理原因的,应对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处罚。3在罚款的同时应告知违章者或违章单位如何整改,避免因为不知道错在哪里而继续违章。四、项目部、施工厂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对安全生产违章人员进行相应的警示教育和违章教育学习。五、积极倡导安全生产管理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转变,由事后处理向事前管理转变,由被动应对向主动应对转变。1认真总结和借鉴安全生产先进经
37、验,不断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2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完善监督约束机制,积极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3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施工进度与安全生产的关系。第四章 文明施工管理第二十条 按照“规范、标准、整洁、有序、创新、提高”的原则,制定文明施工的组织管理和技术措施。第二十一条 对临时设施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实施总布置及标准化管理。第二十二条 制定文明施工专项措施和日常措施,同步计划、布置、检查、总结现场生产和文明施工,落实文明施工措施,做到文明生产,生产文明。第二十三条 风、水管线布设要安全、合理、规范、有序,做到整齐美观,不得随意架设,不得存在安全隐患,不得影响施工。风、水管路应及时消除“
38、跑、冒、滴、漏”现象。1.洞室开挖需采用移动式或风冷式空压机供风,使用空压机带储气罐供风必须取得地方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检验合格证、许可证后方可使用。2.供风钢管每8m设25插筋加固。供风管道统一涂为红色。3.现场施工用水及地下水应及时排除,严禁无序排放。如人行道路确与水不能分开时,要铺设不小于60cm宽的马道。4.供、排水管道设支架架设,间隔5m左右设角钢支架,供水管道颜色统一涂为绿色,排水管道统一涂为黄色。第二十四条 施工设备、材料必须在指定地点平稳、有序、整齐摆放,不得影响交通通行及相关工程施工。1露天摆放的钢材、水泥、保温被、架子管等材料应堆放整齐,采取上遮下垫、防雨淋、防日晒等
39、防护措施,并满足标准化要求。2.各类机械设备、施工车辆(交通工具除外)必须实行“三统一、一强制”的管理,即“统一停放、统一调度、统一保修”、“强制保险”。3. 施工车辆出渣时应设挡板且装渣量要合适,沿途不能掉渣并按指定的地点倒渣。4. 要礼貌行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超载,服从交警及现场指挥人员指挥。5. 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单位标识清晰。下班后要对车辆冲洗擦试干净,按指定位置停放整齐。6. 设备安装、拆除过程中应设置明显的安全围栏、警告标志。设备安装不得占用公共通道。7. 设备安装、运行、保养、检修、拆除应有相应的制度和措施。二十五条 现场施工用电1. 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工作面一
40、律采用箱式变压器;地面工程施工现场原则采用箱式变压器,使用其它形式变压器,必须经过筹备组工程管理部批准。2. 动力线与照明线要分开架设,不准随意爬地或绑扎成捆。3. 施工供电线缆架空设置,其高度不得低于5,并满足电压等级要求。需要进行大件运输的部位,其安全高度还应满足大件运输的要求。4. 地下工程隧洞照明应在隧洞两侧拱肩部位敷设绝缘电线,采用白色节能灯;主体工程明挖工作面要求集中设置探照灯式照明系统。二十六条 施工道路及安全通道1. 施工现场无道路条件的必须搭设钢梯及马道。马道净宽不得小于0.6,两侧需有扶手,道面需有防滑条,钢梯宜用花纹钢板焊制的钢踏步。如场地特别狭小不能搭设马道,可以焊钢爬
41、梯,但必须有封闭式护栏。2. 钢梯、爬梯及马道要加强维护,并及时清扫上面的杂物、混凝土、泥浆等。危险处必须有醒目标记及安全防护措施。3. 所有排架作业部位均需设置安全通道,并设相应的安全网。4. 主体工程明挖边坡要求所有高边坡顶部外边缘设置高1.2m混凝土安全挡墙;作为主体工程施工通道的马道,外边缘设置不低于1.2m高的钢管安全护栏;永久建筑物范围内的马道路面砌筑浆砌石找平,永久建筑物范围外的马道路面浇筑0.2m 厚混凝土找平。5.本标段的施工道路承建施工队需安排专人维护,要保证路基坚实稳定、平整、无积水、无块石,路面宽度及坡度满足道路运输要求。7. 各施工单位对所属施工面交通路段需不定期进行
42、洒水降尘防止粉尘污染。8. 主要道路要做到无障碍运行,各支线及施工厂区要具有雨季车辆运行不污染主路的措施,以保证主要道路整洁。二十七条 渣料及施工垃圾管理1.渣料分有用料和无用料,各施工队必须严格按要求将渣料运至有用料渣场和无用料渣场分类倾倒,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粉尘污染,严禁混倒、乱倒或石渣下江。2.各项施工工序应合理安排,防止发生干扰。凡下道工序可能对上道工序产生损伤或污染的,必须对上道工序采取保护或覆盖措施。3.施工区、值班室周围及生产设施区的生产、生活垃圾应经常清理,集中堆放,并清运至指定地点。4.施工结束后,按要求及时清除材料和生产垃圾,全部拆除不必要的临时防护设施和其它临时设施,将工
43、地及周围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5.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实行责任区划片管理,按照“谁施工谁负责,谁施工谁维护”的原则。6.各施工队需加大对现场文明施工的人员投入,大力推进标准化工作面建设。7.各施工队施工区域必须按要求设置“五图一牌”及各类安全警示、标识牌,并对安全警示、标识牌的完好负责,损坏后要及时更换。第五章 环境保护管理第二十八条 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工程局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第五分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及白鹤滩水电站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在施工中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噪声、振动
44、、固体废弃物以及施工照明对作业人员和环境的危害及污染。第二十九条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同时,严格按“三同时”的要求编制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1在下达、实施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中,制定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并严格执行。2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环境管理,包括施工技术、施工组织、施工材料、施工设备都要从源头开始进行控制,全过程进行监督,尾端进行治理。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干净整洁,做到无积水、无淤泥、无杂物,材料堆放整齐。各种设备运转正常。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3环境管理实行“谁施工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努力从源头上和施工中控制污染源和环保违章行为。第三十条 针对工程实际,将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以及环境
45、保护法律、法规知识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对员工进行环保培训教育。第三十一条 对施工过程所产生的施工、生活垃圾,实行统一规划、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第三十二条 施工现场应设置满足卫生需要的垃圾桶和公共厕所,并安排专人负责清扫,保持环保设施的正常使用及周围的环境卫生。第三十三条 施工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粉尘是环境污染的主要污染来源,各施工队应认真加强预防和综合治理。第三十四条 噪声控制。优先选用低噪声的工艺和设备,对产生强烈噪声和振动的污染源进行防治,为处于噪声污染区域的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第三十五条 水土保持。承建工程施工期间挖、填、平整场
46、地以及土石方的堆放,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方案和施工时间段严格管理,防止局部水土流失。第三十六条 加强对生活住宅区、职工食堂、办公区、排水沟的综合治理工作,使其满足环保、水保及职业健康规范要求。第三十七条 各施工队需倡导清洁生产、节约能源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员工积极参与资源的综合、重复利用工作,达到节能减排低碳施工标准。第六章 事故管理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事故,是指在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3#公里上游段工程项目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交通事故等。第三十九条 事故的分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按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