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委托拍卖合同书委托人信息委托人:深圳市某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深圳市某某街道某某路1号电话:0755-12345678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账户:1234567890123456拍卖人信息拍卖人:深圳市某某拍卖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深圳市某某街道某某路2号电话:0755-8765432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账户:1234567890123456合同条款委托内容甲方将其所有权或处分权所涉及的财产,委托给乙方进行拍卖。拍卖要求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尽可能详细的财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产名称、型号、数量、质量状况、产地、来源、权属状况、权属证明文件等。2.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拍卖起始价,并允许乙方对其进行调整。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财产的所有权或处分权证明文件,并保证提供的所有文件真实有效。4.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财产的交付方式、时间以及卖方需承担的费用。5. 甲方应提供财产的产权归属或者其他权属状况证明文件。6. 甲方委托乙方拍卖费用为 5% (税前),甲方应在拍卖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7. 甲方委托乙方接收平台佣金费用为 1% (税前),甲方应在拍卖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8. 如果财产流拍,乙方不收取拍卖费用。拍卖流程1. 乙方进行财产登记和价值评估工作。2. 乙方公布财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型号、数量、质量状况、来源、权属状况等。3.
3、乙方组织财产展示并接受竞拍报价。4. 乙方拍卖结束后,将结果通知甲方并确定成交方。5. 乙方向甲方出具财产交接清单,标明成交方应当承担的费用和应当交付的资产。财产交接1. 交易完成后,甲方应当将拍卖成交的财产交付给成交方,并提供相应的产权、权属证明文件。2. 成交方应当在约定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3. 成交方应当自行承担财产交接过程中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委托方和拍卖方签署后生效,并自签字日期起计算。在签署本合同前,任何方式的口头或书面协议均无效。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应该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本合同的执行以及因本合同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任何一方发现或认为存在争议时,应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一方月之内未能解决,应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合同解除本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1. 甲方自行收回拍卖物品;2. 因为不可抗力和其他无法预见或无法避免的情况,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3. 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本合同。合同解释权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委托方和拍卖方共同所有。签署甲方签字:_乙方签字: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