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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十五章 学前教育体制比较,第一节 学前教育机构的地位和功能,第二节 学前教育机构的类型和特征,第三节 学前教育的行政管理,1,第一节 学前教育机构的地位和功能,一、学前教育机构的地位,(一)学前教育机构纳入学制的概况,21,世纪,多数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已将学前教育机构纳入学制。,在少数发达国家和很多发展中国家,由于种种原因,学前教育机构至今还没有纳入学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学前教育的发展。,2,各国学前教育机构基本都经历了由民间兴办,到时引起社会和政府部门重视,到以法律的形式确立其在学制中的地位的过程。,但美国例外。美国学前教育机构在学制中的地位得到法律承认是在,20,世纪,60,年代末以后。,一般来说,世界各国学前教育机构纳入学制的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各国政治、经济、文化历史传统及各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水平等,但其中一个关键的因素是政府的重视程度。,3,(,二)学前教育机构在学制中的地位,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学前教育机构在学制中的地位较高。如:英国、美国、以色列等。,在其他一些国家,如比利时和法国,也已经将学前教育作为一定程度的义务教育来实施,在法律上规定了学前教育的免费性质。,一般说来,学前教育机构在学制中的地位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以法国为代表的国家将学前教育视为初等教育阶段的组成部分;美国、俄罗斯、日本等,4,多数国家则将学前教育作为一个独立的阶段。无论是哪一种表现形式,都奠定了托幼机构在整个学校教育体系中的基础地位。,但是,各国学制中的学前教育所指年龄范围有所不同,如俄罗斯指,0,6,岁,法国指,2,6,岁,日本指,3,6,岁,英国指,2,5,岁。就属于学校教育系统的学前教育机构而言,各国也不一样,有相当一部分隶属于社会福利或卫生部门的学前教育机构是不属于学校教育系统的。,5,从世界范围来看,尽管多数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已经将学前教育机构纳入学制,但总体来说,学前教育机构在学制中地位不高,学前教育不具有强制性,还属于非义务教育。在一些学前教育发展较快的国家,学前教育也还未被正式纳入免费义务教育的范畴。总之,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世界范围内,学前公共教育在学制中的地位不断得到巩固和提升,但与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其他教育阶段相比,学前教育仍是最薄弱的环节。,6,二、学前教育机构的功能,(一)保育和教育的功能,19,世纪上半叶的学前教育机构具有明显的慈善性质,保育的成分较突出,而教育的内涵不足。,从,19,世纪下半叶开始,学前教育机构逐渐重视教育的功能。,20,世纪以后,学前教育的教育功能日益凸现。,20,世纪六七十年代,美、英、日等发达国家为满足国家竞争对人才发展的需求,强调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功能而忽视了其保育功能。,7,20,世纪,80,年代以后,许多国家已经认识到学前教育机构不仅应注重保育的功能,强调对儿童进行照管和养护,以解除家长的后顾之忧;也应注重教育的功能,强调发展儿童的智力,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因而,许多国家通过相关的法规和文件,明确学前教育机构的性质,强调它是一个具有保育和教育双重功能的机构。,8,(二)促进社会公平和发展的功能,20世纪80年代以后,世界各国在继续强调学前教育机构保育和教育功能的同时,开始注重学前教育机构在促进社会公平和发展方面的功能。,9,第二节 学前教育机构的类型和特征,一、学前教育机构的类型,二、学前教育机构的特征,各国学前教育机构不仅基本类型不同,而且各种类型的学前教育机构的名称、服务领域及行政体系也颇有差异。但学前教育本身所具有的特性,使各国的学前教育机构在名称和功能上具有如下一些基本特征。,10,1.活动性,2.多样性,(1)从管理的角度看,可分为三种:非营利性的公立机构、半官半民机构、营利性私立机构。,(2)从适应家长不同需要的角度出发,可分为:寄宿制、全日制、半日制、计时制等。,(3)根据幼儿生理、心理及年龄的不同特点,有为一般儿童开办的,也有为残疾儿童开办的,还有为超常儿童开办的。,11,学前教育机构多样性的特点也是与学前教育多功能的性质相适应的,学前教育的功能主要有保育功能、教育功能及补偿功能等。,3.准备性,学前教育除了注重幼儿身心发展外,也注重为幼儿进入初等教育阶段作准备,其主要目的在于力图解决好幼儿园与小学的衔接问题。在这方面,普遍的做法是设置“小学预备班”等机构,将5岁左右幼儿的教育纳入正规教育体系的最初一级。一些国家则试图通过改革学制,设置跨越儿童期与幼儿期的教育机构,以实现幼小的衔接。,12,第三节 学前教育的行政管理,学前教育的行政管理,主要是指国家各级教育行政机关对学前教育的管理活动。,一、学前教育的行政体制,(一)学前教育行政体制的类型,任何一个国家的学前教育行政体制都是在中央之下设置地方各级学前教育行政机构,形成纵向多层次的教育行政系统。,13,根据中央和地方学前教育行政机构设置的特点和权力分配,可把世界各国学前教育行政体制中的权力结构形式分为以下三种类型。,1.地方分权制(美国、德国),特点:把学前教育事业看作是地方的公共事业,地方的自主思想占统治地位,学前教育权归地方所有,学前教育方针、政策、规划由地方自行决定,学前教育事业由地方政府或公共团体独立自主地经营管理,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等均由,14,方规定,中央不作统一要求。学前教育经费主要由地方支付,中央只起援助、指导的作用。,2.中央集权制(法国),特点:把学前教育事业看作国家的事业,国家直接干预学前教育,学前教育方针政策、发展规划、教育内容甚至教学方法都要由中央统一规定,而地方的学前教育事业必须接受国家的指导、监督,地方必须遵循中央政府的方针政策,地方自主权居次要地位。,15,3.中央和地方相结合的学前教育行政体制(英国、日本),特点:学前教育行政由中央和地方共同管理,但中央的权力和责任主要是制订政策和法令法规,有的国家也设立学前教育机构并直接管理,而发展学前教育和管理学前教育机构的权力主要归地方,学前教育经费由国家和地方共同解决,即便是地方管理的学校,国家也提供相当数额的拨款。,16,(二)学前教育行政体制的均权化,20,世纪,90,年代以来,许多国家的教育行政体制都在改革,出现了教育行政体制均权化趋势。,所谓均权化,是指过去实施中央集权制的国家在逐步加强民主,给地方以更我的权限,而过去实行地方分权制的国家则逐步加强中央的权限,由中央统一管理涉及到全国利益的教育事业,从而逐步走向权力的合理分配,调整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17,二、学前教育机构的行政管理,(一)学前教育机构行政管理的类型,两种类型:一是将保育和教育分开管理的分管型;二是将保育和教育统一管理的整合型。,将保育和教育分开管理的国家,大多以儿童的年龄为依据。也有一些国家主要以学前教育功能为依据进行行政管理(英国、丹麦)。,18,采用分管型,可能产生以下问题:,1.,由于不同学前教育机构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所招收的儿童年龄有所差别,形成了既互相联系又有较大区别的学前教育机构行政管理形式,会造成托幼机构教育的不统一、不一致。,2.,学前教育是保育和教育二者的有机结合,保育系统和教育系统各执一方,造成了二者的脱节。,19,3.保育系统的学前教育机构与教育系统的学前教育机构差异较大,可能产生不平衡的问题。,保育和教育整合管理,则将学龄前的保育和教育置于一个部门管辖之下,有利于确定清晰的学前教育目的,并且制定出相关的政策及预算,以确保资源得到合理的使用。(芬兰、瑞典),20,(二)学前教育机构行政管理的整合化,20,世纪,90,年代以来,从“人人拥有同质机会”的价值观和教育资源最优化的现实需要出发,一些分管型的国家开始改革学前教育机构和管理形式,出现了学前教育机构行政管理的整合化趋势。,所谓整合化是指将学前教育机构进行统一或协调管理,以提高学前教育政策和目标的一致性,更好地为儿童、家长和社会服务。,21,整合化并不意味着分管型向整合型的完全转换。有些国家只是对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协调管理,并未进行统一;有些国家正处于从分管型管理向整合型管理的过渡期;还有的国家只是在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进行部分的整合管理。,整合或协调保育和教育的过程会面临以下挑战:,1.,如果教育保育分别由不同部门管理,那么,要提高学前教育机构的保育和教育的品质,就需要部门之间有良好协调。,22,2.市场导向会使幼儿保育和教育形式更趋多元化和复杂化,从而增加整合或协调的难度。,3.一些国家从分开管理转向整合管理的出发点往往建立在“参与学前教育,让其为儿童入小学作准备”的政策定位上,易出现将学前阶段视作“教育”阶段的倾向。,尽管学前教育机构的整合管理会出现一些问题,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学前教育机构行政管理的整合化是学前教育发展的主要趋势之一。,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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