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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评价标准及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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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质量安全管理 评价标准及规程 一、简述 质量安全管理评价是诚信综合评价的一部分,其评价权重占诚信综合评价总权重的40%。质量安全管理评价由工程质量管理评价、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价和企业良好评价、企业不良评价组成,其中:工程质量管理评价权重为40%,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价权重为60%。 二、工程评价 工程评价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14个)的工程质量管理评价和工程安全监督机构(14个)对各工程的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价组成。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广州市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评价标准》及《广州市监理企业工程质量管理评价标准》(详见附表2、附表4,由市质监站制定)对其监督范围内的每一项工程至少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检查评分,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全市范围内所有承接工程最新一次检查评分的得分平均值乘权后为其工程质量管理评价最终得分。得分按每半个月一个计算周期进行计算,计算日固定为每月15日和每月最后1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工程安全文明监督机构根据《广州市施工企业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价标准》及《广州市监理企业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价标准》(详见附表3、附表5,由市安监站制定)对其监督范围内的每一项工程至少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检查评分,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全市范围内所有承接工程最新一次检查评分的得分平均值乘权为其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价得分。得分按每半个月一个计算周期进行计算,计算日固定为每月15日和每月最后1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质量监督员(或安全监督员)按照上述规定的评价频率对所监督的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进行诚信评价打分;评价打分结果须于当天内上报所在部门负责人签认,并最迟于次日完成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及由部室专人登录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诚信评价系统完成输入工作。诚信评价打分表原件由部室专人负责归档保存,以备核查。 三、企业评价 企业评价由广州市城乡建委和各区(县级市)建设局按照广州市城乡建委负责制定的《广州市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评价标准》(附表1)实施企业良好评价和企业不良评价,发生评价表中行为随时评分,得分每日计算。 四、得分汇总 由计算机系统将建筑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每日的工程质量管理评价、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价和企业评价相加,得出其质量安全管理评价最终得分。得分超过100分的,计100分,得分低于0分的,得0分。 附表1:广州市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评价标准 项目 子项 评价标准 项目 评价 工程质量管理评价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广州市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评价标准》及《广州市监理企业工程质量管理评价标准》(详见附表2、附表4,由市质监站制定)对其监督范围内的每一项工程至少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检查评分,检查评分在检查评分后1个工作日内记录入广州市诚信综合评价体系中。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全市范围内所有承接工程最新一次检查评分的得分平均值乘权,即为其当次计算周期的工程质量管理评价最终得分。 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价 工程安全文明监督机构根据《广州市施工企业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价标准》及《广州市监理企业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价标准》(详见附表3、附表5,由市安监站制定)对其监督范围内的每一项工程至少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检查评分,检查评分在检查评分后1个工作日内记录入广州市诚信综合评价体系中。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全市范围内所有承接工程最新一次检查评分的得分平均值乘权,即为其当次计算周期的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价最终得分。 企业良好评价 通报表扬 企业受区(县级市)建设局通报表扬1次得3分,受广州市建委通报表扬1次得5分,受广州市人民政府通报表扬1次得10分,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建设部通报表扬1次得20分,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有效期1年。 企业不良评价 企业不良评价 重大事故 施工企业:承担安全总责工地或施工责任区域内安全发生重大以上质量或安全事故,相应将企业工程质量管理评价或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价得分清零,有效期2年或至事故被认定为非建设工程责任事故的书面文件送达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次日止。 监理企业:监理区域内安全发生重大以上质量或安全事故,相应将企业工程质量管理评价或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价得分清零,有效期2年或至事故被认定为非建设工程责任事故的书面文件送达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次日止。 其他事故 施工企业:承担安全总责工地或施工责任区域内每发生1次较大质量安全事故扣20分,每发生1次一般质量安全事故扣10分,有效期1年或至事故被认定为非建设工程责任事故的书面文件送达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次日止。 监理企业:监理区域内每发生1次较大质量安全事故扣20分,每发生1次一般质量安全事故扣10分,有效期1年或至事故被认定为非建设工程责任事故的书面文件送达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次日止。 通报批评 企业受区(县级市)建设局通报批评1次扣3分,受广州市建委通报批评1次扣5分,受广州市人民政府通报批评1次扣10分,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建设部通报批评1次扣20分,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有效期1年。 整改不力 施工企业:建设项目不符合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经责令整改未按时完成的,1次扣10分,其中造成重大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扣20分,发生之日起1年内有效。 监理企业:建设项目不符合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经责令整改未按时完成的,造成重大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扣10分,发生之日起1年内有效。 弄虚作假 假造监管部门证件、印章、文件的,1次扣20分,向监管部门提交的文件资料弄虚作假的,1次扣10分,有效期1年。 严重违章 施工企业:违反规章,造成重大危险源失控的,1次扣10分,有效期1年。企业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的,1次扣10分,有效期1年。 监理企业:危险性较大施工安全设施方案未经审批评审开始建设、或未经验收投入使用、或使用中危险状况超过预警值,监理企业不报告监管机构,不责令停工,造成重大危险源失控的,1次扣10分,有效期1年。企业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转包、违法分包业务的,1次扣10分,有效期1年。 逃避监管 拒不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的,或被依法责令停工整顿,擅自开工的,1次扣10分,有效期1年。 违章出土 施工企业:承担安全总责工地违反散体物料运输“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1次扣10分,有效期1年。 监理企业:监理工地违反散体物料运输“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1次扣5分,有效期1年。 无证夜施 施工企业:无证夜间施工的,被投诉3次以上的扣5分,有效期1年。 监理企业:------ 拖延工期 施工企业:拖延重点工程项目工期的,1次扣5分,有效期1年。 监理企业:------ 其他行为 被记录其他不良行为的,1次扣1分,有效期1年。 附表2:广州市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评价标准 工程名称: 检查部室: 施工企业: 施工企业编码: 序号 分值 项目 子项 评价标准 1 2.5 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及项目落实质量责任制情况 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资格符合相应要求,人员配备到位情况;项目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情况。 □符合 2.5 □基本符合 1.8 □不符合 0 2 2.5 项目经理到位情况 项目经理参加例会记录、签认各种施工记录及专项施工方案、参加中间验收等的情况;监督员在日常监督中连续三次抽查项目经理到位的情况。 □符合 2.5 □基本符合 1.8 □不符合 0 3 2.5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及执行情况 按管理制度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严格执行 □符合 2.5 □基本符合 1.8 □不符合 0 4 2.5 施工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配置及实施情况,对操作人员的质量技术交底情况 施工现场按规定配置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质量技术交底卡准备、齐全、有效、及时 □符合 2.5 □基本符合 1.8 □不符合 0 5 2.5 企业对项目的检查记录 企业对项目定期进行检查,检查有针对性 □符合 2.5 □基本符合 1.8 □不符合 0 6 2.5 质监站及监理单位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处理及落实情况 质量问题处理、落实及时,整改措施有效 □符合 2.5 □基本符合 1.8 □不符合 0 7 2.5 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变更、洽商 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变更、洽商应符合程序,记录完整,签章齐全。重大设计变更重新报审情况。 □符合 2.5 □基本符合 1.8 □不符合 0 8 2.5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质量有证明文件和试验报告 质量证明文件和材料的检验批次、结果满足规范要求。 □符合 2.5 □基本符合 1.8 □不符合 0 9 2.5 施工试验检测报告(记录) 混凝土试块、砌筑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及统计评定、钢筋焊接、机械连接、钢结构焊缝质量检测报告等符合要求。 □符合 2.5 □基本符合 1.8 □不符合 0 10 2.5 施工记录 工程定位、基槽验线、楼层标高、轴线、垂直度、沉降观测等测量复核记录;混凝土施工记录;预应力张拉、灌浆记录;内容完整、记录真实。 □符合 2.5 □基本符合 1.8 □不符合 0 11 2.5 地基基础质量验收情况 地基基础检测方案进行了审批,检测报告符合相关要求,办理了地基基础分部验收登记手续。 □符合 2.5 □基本符合 1.8 □不符合 0 12 2.5 建筑节能(土建部分) 建筑节能备案表进行公示、有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监理有专项监理细则。样板间(件)验收确认情况。 □符合 2.5 □基本符合 1.8 □不符合 0 13 3.5 模板质量及安装、拆除情况 模板的外观及安装质量,及时更换模板,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按施工方案进行。 □符合 3.5 □基本符合 2.5 □不符合 0 14 23.8 钢筋安装质量 钢筋数量、间距满足设计要求; □符合 3.5 □基本符合 2.5 □不符合 0 楼面钢筋安装进行弹线; □符合 3.5 □基本符合 2.5 □不符合 0 保护层定位措施得当,采用塑料垫块或马凳支架型式符合要求; □符合 3.5 □基本符合 2.5 □不符合 0 大直径钢筋采用机械连接; □符合 2.8 □基本符合 2 □不符合 0 柱节点箍筋间距、数量满足要求。 □符合 3.5 □基本符合 2.5 □不符合 0 悬挑结构钢筋保护层厚度。 □符合 3.5 □基本符合 2.5 □不符合 0 纵向钢筋、梁筋定位情况符合要求 □符合 3.5 □基本符合 2.5 □不符合 0 15 2.8 预应力钢筋 检查预应力筋张拉锚固,外露预应力筋的处理及锚具封闭 □符合 2.8 □基本符合 2 □不符合 0 16 13.3 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垂直构件和水平构件不应采用一次浇筑施工工艺; □符合 3.5 □基本符合 2.5 □不符合 0 混凝土泵管应设置支架,不得直接放在楼面上; □符合 3.5 □基本符合 2.5 □不符合 0 楼面上应铺设施工便道,不得直接踩踏在钢筋面上; □符合 2.8 □基本符合 2 □不符合 0 混凝土梁柱节点超过两个等级时,采取收口网进行分隔的措施,并留置混凝土试件。 □符合 3.5 □基本符合 2.5 □不符合 0 17 3.5 施工缝的处理 施工缝的留置有专项施工方案,对混凝土柱节点施工缝进行处理。 □符合 3.5 □基本符合 2.5 □不符合 0 18 3.5 混凝土的养护 混凝土淋水养护及时,楼面混凝土未达到1.2N/mm2前(气温低于15℃、48小时内;气温高于15℃、24小时内),不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现场有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 □符合 3.5 □基本符合 2.5 □不符合 0 19 19.6 混凝土的外观质量 没有蜂窝孔洞现象; □符合 3.5 □基本符合 2.5 □不符合 0 不存在跑模、胀模、烂根、夹渣现象; □符合 3.5 □基本符合 2.5 □不符合 0 楼梯间剪力墙接槎平顺; □符合 3.5 □基本符合 2.5 □不符合 0 楼面不存在压槽现象; □符合 2.8 □基本符合 2 □不符合 0 蜂窝、孔洞的修补有施工、监理的检查记录。 □符合 2.8 □基本符合 2 □不符合 0 楼面上没有踩踏脚印。 □符合 3.5 □基本符合 2.5 □不符合 0 20 扣60分 施工企业资质情况 施工企业具备相应资质;施工企业未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施工企业未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不符合 扣60分 检查评分 100分 工程质量管理评价最终得分 =检查评分×40%×40% 注:本计算周期内无工程质量管理评价的企业,其检查评分按50分计算。不计负分。 建设单位人员签名: 监理单位人员签名: 施工单位人员签名: 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3:广州市施工企业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价标准 工程名称: 检查部室: 施工企业: 施工企业编码: 序号 子项 评分标准 扣分 1 对分包单位工程不进行安全总承包管理。 本项不符合要求的扣20分。 2 1.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不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 2.不在现场实际履行职责;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的。 第1项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 第2项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第3项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 3 1.对工人三级安全教育不落实; 2.平安卡持卡率低于85%; 3.作业人员超过30人以上项目无设置农民工学校。 第1项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 第2项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 第3项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4 施工现场围蔽不符合要求。 本项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 5 1.施工地面无硬地化处理(市政工程项目部须满足要求); 2.施工现场内裸地无防扬尘措施,无洗车槽; 3.泥头车管理违反“一不准进,三不准出”; 4.建、构筑物内施工垃圾未采用密闭输送管道清运的。 第1项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 第2项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 第3项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 第4项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6 1.地面积水、排水不畅通;材料未按规定堆放; 2.现场分区不合理,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而且消防用电不符合要求; 3.生活区管理混乱卫生差,未开展卫生防病工作的; 4.不符合消防要求。大门外按规定需张挂的标牌不齐全,无门卫管理制度; 5.施工现场没有重大危险源公示; 6.施工扰民经有效查实一次。 第1项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第2项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第3项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第4项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 第5项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第6项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7 1.专项技术方案及应急预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并履行审批; 2.施工现场实物与方案不符; 3.未按规定进行验收; 4.未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 第1项不符合要求的扣20分; 第2项不符合要求的扣20分; 第3项不符合要求的扣20分; 第4项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8 使用不合格起重设备、施工机具及安全防护用品。 本项不符合要求的扣20分。 9 1.“四口”、“五临边”防护存在安全隐患; 2.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第1项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 第2项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10 1.伪造或提供不实工程建设相关文件、资料; 2.对行政执法部门整改意见,整改不及时或未落实整改; 第1项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第2项不符合要求的扣20分。 11 其他违反有关工程质量(指安全防护措施部分)、安全强制性条文的行为。 本项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 12 本次检查前施工现场出现一般等级以上安全事故。 本项不符合要求的扣40分。 检查评分 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价最终得分 = 检查评分×60%×40% 注:检查评分基础总分为100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本计算周期内无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价的企业,其检查评分按50分计算。 建设单位人员签名: 监理单位人员签名: 施工单位人员签名: 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4:广州市监理企业工程质量管理评价标准 工程名称: 检查部室: 监理企业: 序号 分值 项目 子项 评价标准 1 8分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及到位情况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符合相应要求,人员到位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符合相应要求,但人员没 到位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不符合相应要求 □ 8分 □ 5分 □ 0分 2 10分 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审批内容的执行情况 按规定编制、审批,并严格执行 按规定编制、审批,但执行不认真 未按规定编制、审批 □ 10分 □ 7分 □ 0分 3 10分 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情况 认真进行审查 不认真进行审查 未进行审查 □ 10分 □ 6分 □ 0分 4 8分 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情况 严格进行核查 不严格进行审查 未进行核查 □ 8分 □ 5分 □ 0分 5 16分 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 严格实施见证取样制度 不严格实施见证取样制度 未实施见证取样制度 □ 16分 □ 10分 □ 0分 6 16分 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 严格按规定实施旁站监理 实施旁站监理,但不严格到位 未实施旁站监理 □ 16分 □ 10分 □ 0分 7 16分 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严格按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不严格按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不按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 16分 □ 10分 □ 0分 8 16分 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 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手续齐全,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及时,资料齐全 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手续不全,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资料不全 不按规定签发质量问题通知单,质量问题整改结果不复查 □ 16分 □ 10分 □ 0分 9 扣60分 监理企业资质情况 监理企业具备相应资质;监理企业未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监理企业未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 扣60分 检查评分 100分 工程质量 管理评价 最终得分 =检查评分×40%×40% 注:本计算周期内无工程质量管理评价的企业,其检查评分按50分计算。不计负分。 建设单位人员签名: 监理单位人员签名: 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5:广州市监理企业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价标准 工程名称: 检查部室: 监理企业: 序号 子项 评分标准 扣分 1 监理合同未明确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条款的; 本项不符合要求扣20分。 2 1. 施工现场未完善安全生产监理制度的,未明确安全监理责任人员的; 2. 未按规定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3. 对严重危及安全的作业和设备的使用,未及时发出停工(停用)指令,并且未通知建设单位和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第1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 第2项不符合要求扣20分; 第3项不符合要求扣20分。 3 1. 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 2. 伪造或提供不实工程建设监理文件、资料; 第1项不符合要求扣10分; 第2项不符合要求扣10分。 4 1. 对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没有在24小时内发出整改通知书的; 2. 对发出整改通知书未跟踪落实,或者工地拒不整改,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3. 未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或未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的; 第1项不符合要求扣10分; 第2项不符合要求扣20分; 第3项不符合要求扣10分。 5 1. 未按有关规定对单列的安全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的; 2. 工地因安全原因被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责令停工整改后,未督促其落实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 第1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 第2项不符合要求扣20分。 6 1. 未按规定对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项验收; 2. 现场施工作业与专项方案不符未有跟踪处理; 第1项不符合要求扣10分; 第2项不符合要求扣20分。 7 1. 所监理的工程项目,在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检查中被停工且监理人员有失职行为的; 2. 发生安全事故未能及时报告安监站; 第1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 第2项不符合要求扣20分。 8 对行政执法部门整改意见督促整改不及时或未督促整改; 本项不符合要求扣20分。 9 1. 未对变更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批的; 2. 未履行职责,导致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记录不齐全或监理周报未能如实反映工地安全状况的; 第1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 第2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 10 本次检查前施工现场出现一般等级以上安全事故 本项不符合要求扣50分。 检查评分 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价最终得分 = 检查评分×60%×40% 注:检查评分基础总分为100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本计算周期内无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价的企业,其检查评分按50分计算。 建设单位人员签名: 监理单位人员签名: 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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