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连洞初级中学建设项目附属设施边坡治理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 招 标 编 号:HNJS2016-GC-0114 招 标 人:永顺县连洞初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6年2月 湖南长沙目 录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备案表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第六章 图 纸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 投标函部分格式第二部分 商务标部分格式第三部分 技术标部分格式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备案表招标编号:HNJS2016-GC-0114 序号项目名称内 容1建设单位永顺县连洞初级中学2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李传胜联系
2、人彭先生3项目名称连洞初级中学建设项目附属设施边坡治理工程4工程项目情况1、连洞初级中学建设项目附属设施边坡治理工程已由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2014】211号文件批准建设,并经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2016】29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采用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代理招标;2、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3、资金来源:上级拨款;4、出资比例:100%;5、建设地点:永顺县灵溪镇连洞村;6、建设规模:边坡挡墙、锚杆、锚索及排水沟等,总投资约309万元;7、工期要求:90日历天;8、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9、保修要求
3、: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执行;10、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11、标段的划分:共设一个标段;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3、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14、合理定价:3088517.43元;1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6、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5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项目负
4、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6公告发布媒介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7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8法定代表人张小妹9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查意见年 月 日第一章 招标公告连洞初级中学建设项目附属设施边坡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JS2016-GC-011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连洞初级中学建设项目附属设施边坡治理工程已由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2014】2
5、11号文件批准建设,并经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2016】29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永顺县连洞初级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连洞初级中学建设项目附属设施边坡治理工程;2.2建设地点:永顺县灵溪镇连洞村;2.3规 模:边坡挡墙、锚杆、锚索及排水沟等,总投资约309万元;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2.5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执行; 2.7招
6、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2.8 标段划分:共设一个标段;2.9 合理定价:3088517.43元;2.10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1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
7、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4.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5.投标诚信保证金5.1 按州政发20141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规定,投标人应 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投标诚信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为:玖拾万元整(¥900000.00元)。5.2 截止时间:2016年3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8、5.3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诚信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诚信保证金无效。5.4 投标诚信保证金托管专户账号由投标人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点击应项目招标公告右上角的“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按钮,自动获取保证金子账号。5.5 投标诚信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9日9:002016年3月4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
9、(网址:),点击进入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在对应项目招标公告下方的“相关附件”中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 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于2016年3月12日17:00前(北京时间)以不署名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里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左侧的“在线质疑”专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上发布
10、,敬请留意。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要求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
11、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顺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3-5223772。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其他详见招标文件。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永顺县连洞初级中学地 址:永顺县灵溪镇连洞村联 系 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390743392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环保中路188号长沙国际企业中心7栋B单元602号联
12、系 人:杨女士 电 话:13787916662 传 真:0731-88914816邮 箱:30341393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 标 人:永顺县连洞初级中学地 址:永顺县灵溪镇连洞村联 系 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3907433922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环保中路188号长沙国际企业中心7栋 B单元602号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13787916662 传 真:0731-88914816邮 箱:3034139341.1.4项目名称连洞初级中学建设项目附属设施边坡治理工程
13、1.1.5建设地点永顺县灵溪镇连洞村1.2.1资金来源上级拨款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己落实1.3.1招标范围按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工作内容。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1.3.2计划工期90天(日历天)1.3.3质量要求保修要求质量标准:合格工程标准。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执行保修。1.4.1投标人资质条件和信誉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
14、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财务要求:不作资格条件;业绩要求:不作资格条件;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其它关健岗位人员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9.1踏勘现场不组
15、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召开地点: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投标人的提问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提问书面形式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和发布方式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3天前;招标人澄清文件发布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书面发布至各投标单位。1.11分 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2偏 离
16、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其他补充文件(如有),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招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提问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提问书面形式2.2.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22日9时3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不需确认,投标单位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不需确认,投标单位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3.1.1构
17、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日历天)3.4.1投标诚信保证金按州政发20141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投标诚信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为:壹佰壹拾伍万元整(¥1150000.00元)。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诚信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诚信保证金无效。(1)投标诚信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2)请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于2016年3月21
18、日17:00止前转入到投标诚信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3)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以投标人上一年度经会计事务所认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提供的情况为准;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投标人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如投标人能够提供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而没有提供,且造成评审计分有利于该投标人,应当按弄虚作假处理。3.5.3近
19、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年(指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止)不作资格要求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3 年(指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止)3.6.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适用于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处及招标人发布的合理价及其组成部分的每页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单位章。加盖的投标人单位章名称须与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单位名称一致。(2)投标人必须对招标人发布的合理价及其组成部分的每页都应由投标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其执业专用章,同时将该造价
20、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附在其投标文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属投标人本单位的,其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委托签章,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对合理价及其组成部分进行核对和确认,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证书和委托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投标文件中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当与被委托人名称一致。(3)上述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须本人亲笔签字,盖章必须为原章,副本可用正本复印。3.6.4投标文件份数共 九 份 ;其中,投标函部分: 三份 (1正2副)商务标部分: 三份 (1正2副)技术标部分: 三份 (1正2副)注: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根据招标人要求)再补充 二
21、份(含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3.6.5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不分册装订分册装订,共分 3 册,分别为:投标函部分:包括投标函目录的内容;商务标部分,包括商务标目录的内容;技术标部分,包括技术标目录的内容;每册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提倡双面打印。商务标部分中的综合单价分析表按以下要求提供:纸质版 一 份, 装订, 密封。电子版 份, 密封。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施工投标文件在2016年3月22日9时30分
22、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安排: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4)密封情况检查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交叉检查,并签字确认 (见附表2-2)5.2(6)开标顺序开标顺序: 随机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 人,专家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抽取终端中随机抽取 。分工: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
23、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但最终评审结果须全体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可。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3家 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30%注:其中包含20%的经济实力证明金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不适用)房屋建筑工程: (指结构、规模、面积、层次、跨度、工程地点等相近)道路工程: (道路等级、路面类型、工程地点等相近)桥梁工程: (结构类型、桥跨、工程地点等相近)其它市政工程: (专业、规模、工程地点等相近)10.1.2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等方面的
24、情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是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内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其有效期限统一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的时间计算。本省行政区域外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记录,作为我省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评标中的扣分依据: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在全国公布的;2.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建筑市场信息平台上统一公布的,其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结果运用与我省规定基本一致,且直接运用于招投标,在评标时采取单项次扣分的。对外省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结果运用与我省规定差别较大,且不直接运用于招投标,在评标中不
25、采取单项次扣分的(如只综合运用于信用等级评价),不作为我省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评标中的直接扣分依据。本省行政区域外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统一按照我省规定执行。当外省相关部门没有确定不良行为记录程度为一般或严重时,按照我省认定标准确认。省外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反映和提供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限内符合上述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和相关官方网站下载资料。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6个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不良行为的,以开标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发的相应前两期文件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24个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
26、生不良行为的,以开标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发的相应前八期文件为准)。10.1.3工程获奖情况(不适用)如果招标项目的工程类型与获奖工程的工程类型不一致,则该获奖工程不能加分(如房建获奖工程不能加到市政工程,市政获奖工程不能加到房建工程);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及面积没有达到相应奖项所要求的规模及面积时,该奖项不能加分;其中外省(市)的奖项以本省相应奖项的规模及面积要求为准,外省(市)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筑业协会评定的综合工程质量奖项按省优质工程奖加分,投标人如能提供每年该奖项工程数量控制在50项以内的有效证明文件,则该获奖工程按芙蓉奖加分;专业工程招标时,若为具有相应招标专业工程资质的总
27、承包资质企业或多项专业工程承包资质企业的工程获奖,且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含官方网站下载的表彰文件,下同)中不能体现相应招标专业工程时,则需提供承包合同且合同内容须包含该专业工程,否则该奖项不加分;若为不构成实体的专业工程(如土石方工程、场地平整、基坑支护工程等),则除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和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奖项可以加分外,其他所有奖项不加分。企业及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对同一工程的同类奖项(注:质量奖项、安全奖项为不同类型奖项)获奖加分、或企业同时通过省、市安全认证计分,只能按最高奖项(级)加(计)分,不得重复加(计)分。鲁班奖、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全国建筑
28、工程装饰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累计加分不超过3项。当芙蓉奖、省优质工程、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等累计加分不超过7项时,按第三章“信誉评审计分表”中评审标准加分;当芙蓉奖、省优质工程、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等累计超过7项时,超过7项部分按表中评审标准五分之一加分。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获奖工程加分的工程项目合计不得超过2项。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承担工程获奖加分,鲁班奖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最新(近)的2个年度为准,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以最新(近)的半年为准,其他奖项以最新(近)的1个年度情况为准,发布表彰文件的按文件
29、发布时间计算,没有发布表彰文件的按证书注明时间计算。本招标项目对所有奖项及类似工程均不加分。10.1.4企业安全认证以相关证书或公布文件注明的有效期为准10.2 合理价(适用于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合理价合理价为:3088517.43元(本合理价按招标人提供的永财评审【2016】001号确定的价格下浮5%后计取)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合理价清单及其组成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可对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异议;招标人对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若有调整,则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上公示。投标人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
30、文件规定的招标项目范围、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以及详细清单、工程量增减的计价原则等予以书面确认,投标人不提出书面确认的不得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程序,按废标处理。10.3 “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施工组织设计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不要求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
31、字样。10.5 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是,投标人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同时按本须知附表八“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0.6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身份验证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上人员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10.7开标时要求提交的原件开标时要求提交的证书及证明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4)(5)项无需提供(2)资质等级证书副
32、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5)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6)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7)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和学历证书;(9)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10)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11)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诚信保证金银行进账单;(12)关键岗位人员养老保险
33、证明;说明:(1)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2)投标人应将以上原件集中包装,内附原件详细清单,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原件不作密封要求。原件在评标结束后退还。(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按投标人实际配备的施工项目部岗位人员核查,但投标人必须满足本项目建设规模和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最低岗位人员配备标准。(4)投标人已按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要求已进行了原件备案的,其中 / 可不提供原件,但须提供已备案的证明材料。(5)已进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在开标时,以上其它原件均不须提供。10.8 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
34、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10.9 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10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11 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
35、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2 监 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3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
36、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4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1)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招标人和中标人须向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湖南省物价局 湘价服201433号 文件规定。(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合同约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币种:人民币。(3)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0.15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5.1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指项目
37、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2、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 湘建建201557号 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 湘建建201557号 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允许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应分不同标段按要求分别列出)。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 1 年内连
38、续 6 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5、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即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或结构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施工员具有施工员证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具有质量员证岗位资格证书。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7、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
39、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8、其他:/10.15.2 暂估价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10.15.3 其他要求(1)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中标候选人及其拟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
40、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3)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市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对弄虚作假的处罚投标人采取下述方式取得了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应当视其弄虚作假,取消其相应资格:(1)在投标文件中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许可证件、业绩、信用状况等资料,对中标结果有实质性影响且对其有利的;(2)所提供的许可证件、业绩、信用状况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对中标结果有实质性影响且对其有利的。投标纪律(1)投标人必须遵守招标人的一切会议安排,不得
41、以任何理由、任何手段非法干预、扰乱会场,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评审。(2)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评标期间,要保证其在开标会签到表上登记的联系电话通畅,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联系电话不通畅的,视为该投标人拒绝澄清、说明、补正。分段投诉原则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唱标小信封投标人需将“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另备一份,密封于同一小信封内,粘贴在投标函封套上,信封封口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重要提示在以上编列内容中使用“”符号则表示已选择的条款, “”符号则表示未选
42、择的条款。说明:本招标文件中复印件指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 总 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开标后资格审查和邀请招标的)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