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保转移委托书一、转移委托人信息: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现单位名称:现单位社保编号:现单位联系人及电话:二、受托人信息: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原单位名称:原单位社保编号:原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本人(委托人)因故将个人社会保险关系从原单位转移到新单位,特此委托受托人办理上述事宜,现将相关事项约定如下:1. 委托人信息:委托人为本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自行转移社保关系的权利。2. 受托人代理行为: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办理所有与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原单位和新单位提出转移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履行必要的手续等。3. 信息保密:委托人及受托人
2、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过程中获得的所有个人信息都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任何因违反保密义务引起的纠纷和后果,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4. 委托期限:受托人应自受到委托通知之日起,尽快办理社保关系转移事宜,保证整个转移过程的顺利。受托人应在_(日期)前,将转移结果及相关证明文件及时交予委托人。5. 委托费用:委托人自愿承担因社保关系转移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在转移过程中,受托人无需向委托人收取额外费用。6.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本委托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约束。如因履行本委托书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7. 委托书效力: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转移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委托人(签字/盖章):日期:受托人(签字/盖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