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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学生安全基本要求
为加强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安全工作,增强学生安全意识,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特制定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学生安全基本要求:
一、要求学生做到“十不六要”
1、不迟到、早退,不无假单独行动。
2、不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3、不吸烟。
4、不违反考生注意事项,不与监考教师及工作人员顶撞。
5、不焚烧废纸。
6、不攀爬车辆、围墙、栏杆及树木。
7、不买零食,不喝生水,不吃变质、不洁、不熟的食品和野果。
8、不在公路上学骑自行车,不得骑摩托车,不得违反交通规则。
9、不乘坐无证及超载的交通工具。
10、不准下河、溪、池、水库中游泳、洗澡、戏水等。
11、要靠公路右边行走;横穿公路,务必看清四周来车。
12、要做好考试的各项准备,带好准考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安排。
13、要准时参考,考后按时回家。
14、要远离有害、有毒等危险品,严禁意外事故发生。
15、要熟悉考点环境、安全通道和安全场所。
16、要团结友善,互相帮助,文明礼貌。
二、以上“十不六要”,要求学校教师、考点工作人员及监考教师、家长(监护人)共同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互相监督,保证初中毕业会考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顺利进行。
三、本基本要求未尽事宜,按省、市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及安全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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