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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及帐务处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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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及帐务处理 一、出口退税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和退税率 准确地计算出口退税,必须正确地确定计税依据和适用退税率。 1.计税依据 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指计算应退税额的计税金额或计税数量。 (1)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产品购进金额。如果出口货物一次购进一票出口,可以直接从专用发票上取得;如果一次购进多票出口或多次购进、多票出口, 不能具体到哪一票业务时,可以用同一产品加权平均单价乘以实际出口数量计算得出。如果出口货物是委托加工产品,其退税计税依据为用于委托加工的原材料购进金额和支付的 加工费金额。 (2)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消费税应税货物的购进金额或实际出口数量。可根据出口情况,从消费税缴款书中直接取得或计算得出。 2.退税率 出口退税的退税率是,根据出口货物退税计税依据计算应退税款的比例。包括增值税退税率、消费税退税率或单位产品退税额。 由于消费税退税率或单位产品退税额与征税完全相同, 关天出口产品的增值税退税率因较为复杂而多变,请到查询增值税退税率产品目录。并及时关注增值税退税率变化通知。 (二)计算方法 准确地计算出口退税,必须掌握正确的计算方法。一般来说,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等于计税依据乘以退税率,当期(次)应退税额等于当期(次)各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的总和。但对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由于进口料件给予了免税,因此应计算抵减部分退税额。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一般贸易、加工补偿贸易和易货贸易出口货物 应退税额=计税依据×适用退税率 2.委托加工收回后出口的货物 应退税额=原材料金额×退税率+工缴费金额×14% 3.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 应退税额=计税依据×退税率-销售进口料件应抵减退税额 销售进口料应抵减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退税率-海关对进口料件实征增值税税额 出口退税计算的关键是,正确确定出口货物的计税依据和退税率。对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销售进口料件应抵减退税额,由于加工后的货物是分次出口的,核销期很长,很难具体确定哪一次出口货物该抵减多少退税额。因此,一般由主管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在开 具"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后,从企业应退税款中扣除。 (三)具体计算实例   某化工进出口公司1997年1月购进及出口货物的有关资料如 下(年初无库存):   1.购进柠檬酸40000公斤,金额273504.27元,税额46495.73元,已出口20000公斤;   2.&127;购进盐36000公斤,金额9230.77元,税额1569.23元,尚未出口;   3.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免税进口烟胶250吨,其中200吨转售给某轮胎厂加工轮胎,销售金额1440000元,税额244800元,已开具"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另50吨以委托加工方式加工轮胎。购进轮胎300条,金额965897.40元,增值税额164202.56元,消费税额96589.74 元;委托加工收回轮胎100条,支付工缴费金额120000元,增值税额20400元,工厂按同类产品价格代收代缴消费税32196.60元。购进和委托加工收回的轮胎已全部出口;   4.购进蒽醌3000公斤,金额175641.03元,税额29858.98元,已出口1000公斤;   5.购进林可霉素1250公斤,金额487179.50元,税额82820.52元,已全部出口;   6.购进汽油200000升,金额360000元,增值税额61200元,消费税额40000元,已出口100000 升(72000公斤);   7.购进薄荷油20吨,金额3000000元,税额510000元,已出口10吨;   8.购进扑热息痛10000公斤,金额211965.81元,税额、36034.19元,已全部出口;   9.购进乳胶手套240000双,金额866640元,税额147328.80元,已出口100000双;   10.购进分散蓝1500公斤,金额43589.75元,税额7410.26元,已出口。   在出口退税凭证、手续齐全,出口货物货源真实的前提下,应退税额的计算步骤如下:   (1)确定计税依据   根据本月购进和出口货物的情况,各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分别为:   ①柠檬酸 273504.27/40000×20000=136752.14(元)   ②轮胎及加工费 965897.40元和120000(元)   ③蒽醌 175641.03/3000×1000=58547(元)   ④林可霉素 487179.50元   ⑤汽油 360000/200000×100000=180000(元)   ⑥薄荷油3000000/20×10=1500000元   ⑦扑热息痛 211965.81(元)   ⑧乳胶手套 866640/240000×100000=361100(元)   ⑨分散蓝 43589.75元   本月应退消费税的出口货物有轮胎和汽油,其计税依据为1287864元和100000升。   (2)确定退税率   出口货物的退税率,可从《出口退税工作手册》的《出口货物征税与退税税率对照表》 中取得,该公司本月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率除薄荷油为6%、轮胎工缴费为14%外,其余 均为9%,轮胎消费税退税率为10%,汽油消费税单位退税额为0.2元/升。   (3)计算应退税额 本月出口货物应退税额为:   ① 柠檬酸   应退增值税额=136752.14×9%=12307.69(元)   ② 轮胎   应退增值税额=965897.40×9%+120000×14%=103730.77(元)   应退消费税额=1287864.00×10%=128786.40(元)   ③ 蒽醌   应退增值税额=58547.00×9%=5269.23(元)   ④ 林可霉素   应退增值税额=487179.50×9%=43846.16(元)   ⑤ 汽油   应退增值税额=180000.00×9%=16200(元)   应退消费税额=100000×0.2=20000(元)   ⑥ 薄荷油   应退增值税额=1500000.00×6%=90000(元)   ⑦ 扑热息痛   应退增值税额=211965.81×9%=19076.92(元)   ⑧ 乳胶手套   应退增值税额=361100.00×9%=32499(元)   ⑨ 分散蓝   应退增值税额=43589.75×9%=3923.08(元)   ⑩ 销售进口料件应抵减退税额=1440000.00×9%=129600(元)   该公司1997年1月按出口货物名称、数量计算应退增值税额326852.85元,扣除销售以 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烟胶应抵减退税额129600元,实际应退增值税197252.85元;应退消费税148786.40元,合计应退税额346039.25元。 (四) 帐务处理 消费税148786.40 借:应收出口退税 148786.40 贷:商品销售成本148786.40 收到出口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148786.40  贷:应收出口退税148786.40 如果发生退关时,应补缴税款148786.40元,则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出口退税 148786.40  贷:银行存款   148786.40  借:商品销售成本 2200  贷:应收出口退税 148786.40 企业在收到出口货物退回的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的退货或者退关补缴已退回税款的,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借 银行存款197252.85 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97252.85 如果发生退关,则 借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97252.85 贷 银行存款197252.85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请 一、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请 纳税人将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后,可以按月申报办理出口退税。纳税人填写《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将退税申报数据生成退税申报软盘连同下列资料报送至进出口管理分局综合管理科“文书受理窗口”: 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 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申报明细表》 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申报明细表》 4、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5、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6、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7、出口货物销售账复印件;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审核 1、综合管理科收到企业报送的软盘及单证资料后,对软盘数据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则要求纳税人重新生成软盘数据,同时还对其他单证资料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则转调查科处理;对于审核无问题的,将软盘及单证资料转审核科; 2、调查科收到综合管理科转来的资料发函调查,有问题的依法处理,无问题的转审核科; 3、审核科对上述单证资料及软盘数据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报分管副局长审批; 4、分管副局长批准后,相关资料转计统科,由计统科制作《税收收入退还书》。 三、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注意事项 (一)办理出口退税登记。外贸企业需按照规定到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办理《广东省出口企业税务登记证》。 (二)相关法律责任。按照《征管法》的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为规避风险、维护企业信誉和利益,以事前管理为重点,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使业务、单证、财务更好的衔接起来,特制定此流程。       一、所有的业务在正式签约前业务部要填写《合同评审表》(见附件1)       1、《合同评审表》要求填写真实、完整,准确,不得随意更改。       2、《合同评审表》由各相关部门人员会签。会签后复印件由办公室、业务部及总经理留存,正本交财务部存档。       3、已经会签的《合同评审表》作为合同盖章和财务部发放核销单、付款的重要依据。 二、签订外销合同和购货合同       办公室盖章要依据已经会签的《合同评审表》和购货合同内容进行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盖章。合同正本交财务部存档。       三、信用证项下,催证、审证、改证并了解生产进度。       业务员认真仔细审查信用证的内容是否与合同一致,有无苛刻条款,如有不能接受的条款应及时通知客户改证;前T/T项下催收货款,同时督促生产确保按期交货。       四、办理商品出入库手续       《入库单》(见附件2)由业务部填制,注明增值税发票号及相关内容,经业务员、检验员、仓库保管员、财务经办人员签字后,业务、仓库、财务各留一份;《出库单》(见附件3)由业务部填制,注明出口发票号及相关内容,经业务、仓库、财务签字后,业务、单证、仓库、财务各留一份。       五、办理商检、安排订舱       单证部备齐单据,经审核无误后到商检局办理商检、取得有关证书(熏蒸消毒证书及木托换证凭单,发往欧盟的货物办理原产地证书或普惠制原产地证书),联系货代租船订舱。       六、申领核销单       核销单上填写出口企业名称、组织代码,加盖三个公章,申领人和核销员办理领单签字手续,注明核销单号码、申领日期、出口口岸,网上备案。       七、制作报关资料、报关、发货       报关单、出口货物明细单、装箱单和重量单、出口发票、报关委托书及商检单等报关单证,要齐全、正确、及时、清晰、美观,经他人复核无误后盖章。寄送报关单证至货代办理报关。       八、确认提单、办理保险,制作、审核、议付单据       严格按要求认真确认、制作各种单据,并由他人审核。财务根据审核无误的单据到银行办理议付;D/P项下办理托收;后T/T项下催收货款,收汇后,财务与业务双向反馈。       九、业务、单证人员按《提供单据明细表》(见附件4)要求的时间填写《单据交接表》(见附件5)向财务交接单据,注明单据号码和份数,双方经办人员签字。       十、做销售       财务凭出库单、出口发票、提单副本做销售,记账时注明出口发票号。       十一、核销       核销员网上交单后凭结汇水单、海关盖章后的核销单和出口货物报关单(核销专用)、出口发票到外管局办理核销手续。核销后和办税员办理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交接手续,核销员要复印一份存档。       十二、退税       办税员及时凭出口发票、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普通发票、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第二联)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第二联)挑选信息后连同《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出口退税进货凭证申报表》、《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退税申报软盘到税务局办理退税。       十三、信息反馈       1、业务运作过程中若发生退货、理索赔等问题,业务部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报告,说明详情并提出处理办法,及时解决问题。       2、单证部门每周填制《购货、出货情况明细表》(见附件6)及时与财务进行核对。       3、如退税资料和信息等发生问题,办税员要及时向财务负责人和业务部、单证部反馈,及时解决问题。              本操作流程自2003年 月 日起执行,对于未尽事宜将不断补充完善。      (注:此流程为外贸企业出口业务,生产企业出口可参照执行。) 库存商品下设:     库存商品-出口     库存商品-进口     库存商品-内销     应交增值税下设:     应交增值税-应交出口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应交进口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应交内销增值税 、预估购进(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其余单证齐全,需要做出口销售核算)     预估购进     借:库存商品 100     贷:应付帐款 100          出口销售(假设退税率为13%)     借:应收外汇帐款 1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          借:主营业务成本-库存成本 100      贷:库存商品 100          借:应收出口退税 13      贷:应付帐款 13     借:主营业务成本-不退税转入 4     贷:应付帐款 4     (预估购进,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应交增值税-进项,同样,这里出帐也就不能出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以及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对于该进项税金,通过应付款反映。这是在帐务处理非常容易出错的地方。)   :::::::      预估购进除了这种做法,我按下面的做法可以吗?      借: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帐款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一、企业会计的基本假设有哪些? 我国的会计假设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四个基本假设。 (1)会什主体:会计主体也称会计实体或会计个体,是指会计信息所反映的特定单位。会计主体这一假设,明确了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它将企业的经济活动与其他单位的经济活动、企业的经济活动与企业投资者的经济活动区分开来,使企业的会计核算正确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向会计信息使用者准确提供所需要的会计信息。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并非同一概念。一般而言,法律主体必然是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 (2)持续经营:持续经营是指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企业将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经营下去,不会停止,也不会大规模削减业务。只有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前提下,企业才会按原有目的去使用其资产,按现时的承诺去偿还其负债;企业在会计信息收集和整理上所使用的会计程序和会计方法才能保持稳定,才能作到正确的记录和报告,为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 (3)会计分期:会计分期是指将一个企业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成连续的、长短相同的期间,据以编报财务报告,从而及时地向各方面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会计期间按年度划分,以公历年度为一个会计年度,即每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为一个会计年度。每一会计年度还具体划分为季度、月份。 (4)货币计量:货币计量是指会计主体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采用货币作为计量单位,记录、反映会计主体的经营情况。会计核算采用货币计量,使会计核算的对象——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统一地表现为货币资金运动,从而能够全面、综合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其变动情况。因为,企业拥有的资产种类繁多,其计量单位有可能不同,会计上应进行综合反映。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最理想的计量手段就是货币,它是一般等价物,是衡量商品价值的共同尺度。作为计量手段,货币币值应当相对稳定,才能准确计量经济活动,因此,货币计量是以币值稳定为其前提条件的。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企业的经营活动一律通过人民币进行核算反映。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可以以某种外币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报表时应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一、 会计核算遵照哪些原则? 会计原则是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则,是对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是进行会计核算的指导思想和衡量会计工作成败的标准。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了13 项会计核算原则,具体分为三类:一是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一般原则,包括客观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贯性、及时性、明晰性原则等;二是会计要素确认、计量的一般原则,包括权责发生制、配比、历史成本、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等;三是起修正作用的一般原则,包括谨慎性、重要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  二、 我国目前对外汇账户的开立和管理规定有哪些?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境内机构可以向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申请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1)经有权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具有涉外经营权或有经常项目外汇收入;(2)具有捐赠、援助、国际邮政汇兑等特殊来源和指定用途的外汇收入。开立外汇账户境内机构应当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外管局申请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1)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申请书;(2)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3)有权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外业务经营许可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或者有关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证明材料(如结汇水单等);(4)组织机构代码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5)外管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什么是结汇制和售汇制?它对会计核算有何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和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6月20日发布的《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境内机构外汇收入应当及时调回境内,并予以结汇,这些外汇包括:(1)出口或者先支后收转口货物及其他交易行为收入的外汇。其中用跟单信用证、保函和跟单托收方式结算的贸易出口外汇可以凭有效商业单据结汇,用汇款方式结算的贸易出口外汇持出口收汇核销单结汇。(2)境外贷款项下国际招标中标收入的外汇。(3)海关监管下境内经营免税商品收入的外汇。(4)交通运输企业(包括各种运输方式)及港口(含空港)、邮电(不包括国际汇兑款)、广告、咨询、展览、寄售、维修等行业及各类代理业务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收入的外汇。(5)行政、司法机关收入的各项外汇违规费、罚没款等。(6)土地使用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的外汇,但上述无形资产属于个人所有的,可不结汇。(7)境外投资企业汇回的外汇利润、对外经援项下收回的外汇和境外资产的外汇收入。(8)对外索赔收入的外汇、退回的外汇保证金等。(9)出租房地产和其他外汇资产收入的外汇。(10)境外捐赠、资助及援助收入外汇。(11)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应当结汇的外汇。 售汇制是指境内机构的贸易及非贸易经营性对外支付用汇,持与支付方式相应的有效商业单据和所列有效凭证从其外汇账户中支付或者到外汇指定银行兑付,具体有:(1).用跟单信用证/保函方式结算的贸易进口购汇, (2).用跟单托收方式结算的贸易进口付汇, (3).用汇款方式结算的贸易进口付汇 (4).进口项下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5%或者虽超过15%但未超过等值10万美元的预付货款付汇,(5).进口项下的运输费、保险费付汇, (6).进口项下不超过合同总金额2%的暗佣(暗扣)和5%的明佣(明扣)或者虽超过上述比例但未超过等值1万美元的佣金付汇,(7).进口项下的尾款付汇, (8).有关资料费、技术费、信息费等从属费用付汇, (9).从保税区购买商品以及购买国外入境展览展品的用汇, (10).专利权、著作权、商标、计算机软件等无形资产的进口付汇,(11).出口项下对外退赔外汇, (12).对外承包工程所需的投标保证金付汇,由于结汇制与售汇制的规定,当会计核算中两种不同货币兑换时,以及外币往来帐户核算中采用“即期汇率” 核算时,会对汇兑损益的金额产生影响。  四、出口业务涉及的单证 由于出口方式不同出口货物品名不同,所以具体涉及到的单证很多,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单证:(1)、货运委托书(Entrusting Order Cargo Transport)。 ( 2)、出口货物报关单。( 3)、外销商品发票(Commercial Invoice)(4)、装箱单(Packing List)。 (5)、细码单(Sea Shi Pme NT)。 ( 6)、原产地证书(Declaration)。(7)、提货单、(8)、出口收汇核销单。(10)、出口商品检验证书。(11)、其他单证如银行结汇水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用缴款书、纺织品出口还需要纺织品出口证明申请书等单证。  五、运输提单的管理内容: ①海运提单上收货人名称与信用证内容应相符合。②海运提单上所列货物是否与信用证内容相符合③海运提单上装货港与卸货港是否符合信用证的规定。④是否按信用证规定证明运费已付及支付金额。⑤是否按信用证规定已签字或背书。⑥是否已提交了全套有效运输提单。  六、装箱单的审核管理内容: ①装箱单上的内容与货物的实际包装是否相符合。②装箱单上所填列的内容是否与发票、提货单等单据上填列的内容相一致。③装箱单上的日期是否与发票开列的日期有矛盾。  七、并列式账户: 这种并列式账户的借方是“主营业务成本”,货方是“主营业务收入”,其余额实际上是“销售毛利”。该种账户格式的优点是可以清楚地看出一单一货出口的盈亏,防止重转、漏转成本和漏付、重付境外费用,有利于汇总核算和编制出口主要商品销售利润(亏损)表。但当发生实际要支付的海外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及发生了销售的退货退回时就不能用反冲分录来登账后进行冲销,因为借贷双方不是同一种经济内容,所以其冲销销售成本分录必须作成: 借: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出口销售成本(红字) 借:库存商品(在途物资)             (蓝字) 而冲销销售收入的分录必须作成:     贷:主营业务收入——自营出口销售收入(红字)     贷: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蓝字) 这也是根据进出口企业自身特点而创造出的一种习惯做法。  八、出口业务所涉及主要单证有哪些?各种单证的管理主要有哪些方面? 由于出口方式不同出口货物品名不同,所以具体涉及到的单证很多,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单证(1)、货运委托书、(2)、出口货物报关单、(3)、外销商品发票、(4)、装箱单、(5)、细码单、(6)、原产地证书、(7)、提货单、(8)、出口收汇核销单、(9)、出口许可证、(10)、出口商品检验证书、(11)、其他单证如银行结汇水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用缴款书、纺织品出口还需要纺织品出口证明申请书等单证。 出口业务的单证涉及到出口业务的全过程,加强对出口业务单证的管理,是提高会计核算工作质量的重要手段。1、出口业务合同的管理,出口业务合同的管理应做到:①不论何种出口业务,企业在对外签订各项出口业务合同之前,原则上均应由财会部门对所要订立合同的内容进行测算。②企业的业务、财会、储运、生产、单证及其他相关部门,都应制订以履行合同为中心的制度或管理办法。③在结算方式上,对一般正常的单边出口业务合同,可以在采用固定合同格式的基础上,统一规定使用即期信用证的方式。④凡对改变原合同所规定的货款结算方式或其他影响出口货款收取的,事前必须要征得财会部门的同意。⑤在日常出口业务合同的管理中,企业内各部门凡收集到与出口业务合同履行与结算有关的国内外有关文件及规定,均应及时与财会部门沟通。   九、自营出口销售收入应在什么时候入账?为什么自营出口销售收入要一律以FOB价格为核算基础?不同销售价格条件下的国外费用在账上怎样处理? 自营出口销售收入的实现,不论是海、陆、空、邮寄出口,原则上均应以取得运单并向银行办理交单后作为出口销售收入的实现。按照海关业务的国际惯例及出口销售价格条款的特殊性,我国为了使销售收入的记账口径一致,规定不论出口成交是使用哪一种价格条款,出口商品销售收入的入账金额一律以离岸价(FOB价)为基础,凡按离岸价以外的价格条款成交的出口商品,其发生的境外运输费、保险费及其佣金连同以外汇支付的银行手续费等费用支出,均应冲减商品出口销售收入。  十、信用证方式适用于什么场合?它有哪些优缺点? 信用证(L/C)是银行对出口方作有条件支付的一个书面承诺,表明银行为进口方承担一个向出口方支付信用证所规定的金额的责任,其付款条件是出口方能符合信用证中所规定的一切条款。所以,就此意义上来说信用证是银行给予进口方的一种信用,同时也是开证行和出口方之间的合同关系,一旦开出信用证,开证行即负有对出口方作第一顺位付款的有条件的义务,所以,银行对信用证负有第一性(即第一顺位)的保证付款责任。其中“有条件的义务”指的是要完成对货物、日期、价格等在信用证中指出的要求。此外,对跟单信用证来说,银行只认单证,不管货物,也即银行对出口货物的流转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对外出口业务中,为确保安全收汇,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出口货款的结算方式应尽可能采用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为原则。  十一、出口退税的地点: 进出口企业自营(委托)出口的货物,由进出口企业向其所在地主管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的货物,报经其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再向其主管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两个以上企业联营出口的货物,由报关单上列明的经营单位向其所在地主管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企业在异地设立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须汇总到总机构所在地办理退(免)税;对于独立核算,且有出口经营权的分支机构可在其所在地申报办理退(免)税;其他特准予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如外轮供应公司等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由企业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  十二、小规模纳税人应退增值税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和委托出口的货物,出口销售的本道环节一律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不予办理抵扣或退税。但小规模纳税人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凭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退税。退税额按下列公式确定: 退税计算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金额 应退税额=退税计算依据×退税率  十三、向境外投资的货物退(免)税规定 从事境外加工贸易业务的企业在经进出口部门批准后,作为实物性投资的出境设备、原材料和散件享受出口退税优惠政策,退税率按国家统一规定的退税率执行。进出口企业向境外投资的设备、器材、原材料、散件等实物,按一般贸易的出口货物计算应退税额。 应退税额 = 购货发票列明的金额×适用退税率  十四、是出口货物退(免)税,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作用有哪些?它应遵循什么原则? 所谓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对报关出口货物退还在国内生产环节按税法规定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或免征应纳税额。它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并为各国普遍接受的一种税收措施,其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的公平竞争。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作用有:优化出口商品结构,促进了对外贸易和吸引外资的健康持续发展,出口退税由中央与地方共同分担后,明确了地方在出口退税中承担的责任,充分调动了地方政府参与打击和防范出口骗税行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规范出口退税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出口货物退(免)税所应遵循的原则有:(1).公平税负原则。即中央与地方、地方与中央,中资企业与外资企业在税负负担上应公平一致。(2).属地原则。即企业出口退税在所在地出口退税机关办理申请手续。(3).宏观调控。由国家商务部及各级商务部门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及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出口退税机制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和办法。  十五、代理进口与自营进口有何不同?在会计分录上有何特点? 代理进口业务会计核算的最大特点是代理企业处于中介服务地位,他纯粹是接受其他企业委托,以订立代理合同形式进口。由于代理进口不垫付资金,代理进口所发生费用,一般由委托方负担境内外直接费用,受托方承担间接费用包括开证费,不承担赢亏,所以,代理进口业务处理一般用应收、应付处理。  十六、 什么是费用要素?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费用要素是指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耗费按其经济内容的分类。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将各种耗费按其经济内容分类,分为劳动资料消耗、劳动对象消耗和活劳动消耗三个方面。为了具体反映工业企业各种费用构成和水平,还可以在此基础上将工业企业费用进一步划分为下列九项费用要素: (1)外购材料,指企业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一切由外部购进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半成品、辅助材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2)外购燃料,指企业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从外部购进的各种燃料。 (3)外购动力,指企业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一切由外部购进的各种动力。 (4)工资,指企业为生产经营而发生的职工工资。 (5)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指企业按照工资的规定比例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6)折旧费,指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7)利息费用,指企业应计入财务费用的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减去利息收入后的差额。 (8)税金,指应计入管理费用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 (9)其他支出,指不属于以上各要素的费用支出,如差旅费、加工费、租赁费、邮电费、外部加工费、修理费、保险费等。 十七、什么是产品成本项目?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按其经济用途可以分为计入产品成本的生产费用和不计入产品成本的期间费用两大类。计入产品成本的生产费用进一步按其经济用途分类,称为产品成本项目。就制造业而言,通常分为以下四个成本项目: (1)直接材料,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主要材料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 (2)燃料及动力,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和自制的燃料和动力。 (3)直接工资,指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按生产工人工资和规定比例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4)制造费用,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但不便于直接计入产品成本,因而没有专设成本项目的费用(如机器设备的折旧费用),以及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各项费用(如机物料消耗、车间厂房折旧费、办公费等)。  十八、制造费用包括哪些?其分配方法有哪些? 制造费用的归集通过开设“制造费用”总账和明细账进行,用以核算和监督制造费用的发生和分配情况。在发生各项制造费用时,应根据各种付款凭证和前面述及的材料、工资、折旧费、辅助生产费用等各种费用分配表,记入“制造费用”总账及其所属明细账相关费用项目的借方以及上述有关科目的贷方。 归集在“制造费用”借方的各车间、部门当月发生的制造费用,月末应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其中车间制造费的分配对象是车间内生产的产品,分厂制造费用的分配对象是分厂内生产的产品。当车间或分厂只生产一种产品时,应将制造费用直接计入该产品的成本。车间或分厂生产多种产品时,则制造费用是各种产品共同发生的间接计入费用,应采用适当的分配方法分配计入各产品的成本。制造费用的分配方法主要有: (1)生产工人工时比例法 (2)生产工人工资比例法 (3)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法  十九、 在产品成本计算方法有哪些? (1)不计算在产品成本法 不计算在产品成本法,是指月末虽然有在产品,但在产品数量很少,价值很低,且各月月末在产品数量相差不大,因而可以不计算在产品成本的方法。在此方法下,某种产品当月发生的生产费用,全部计入当月完工产品的成本。此方法适用于月末在产品数量很少的企业或车间。其目的是简化核算工作。如发电、采煤、自来水生产等企业可以采用这种方法。 (2)在产品按年初(固定)计算法 在产品按年初(固定)计算法,是指各月末在产品成本按年初数计算且固定不变。每月完工产品成本即为当月发生的生产费用。这种方法适用于各月末在产品数量较少或较多,但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动不大,月初、月末在产品成本差额对完工产品成本影响不大的产品。例如冶炼企业的高炉炼铁和平炉炼钢、化工厂及其他有固定容器装置的在产品,数量比较稳定,可以采用此种方法计算在产品成本。但每年年终的在产品成本,必须根据年终实际盘点的在产品数量重新计算,以保证产品成本核算的相对准确性。如果物价变动较大,年初(固定)在产品成本可能失实,应慎用此法。 (3)在产品按所耗原材料费用计算法 在产品按所耗原材料费用计算法,是指月末在产品只计算原材料费用,其他费用全部由完工产品成本负担。某种产品的全部生产费用,减去按原材料费用计算的在产品成本后的余额,就是该种完工产品的总成本。此种方法适用于在产品数量较多,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动较大,但原材料在产品成本中所占比重较大的产品。如纺织、造纸、酿酒等企业的产品,都可采用此种方法,以简化核算工作。 (4)约当产量法 约当产量法是先将月末实际结存的在产品数量按其完工程度折合为相当于完工产品产量(即在产品约当产量),然后按照完工产品产量与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的比例分配计算完工产品成本与月末在产品成本的方法。 (5)在产品按定额成本计算法 在产品按定额成本计算法,是指月末在产品成本按其数量和事先核定的在产品单位定额成本来计算。 (6)在产品按完工产品成本计算法 在产品按完工产品成本计算法,是指月末在产品视同完工产品,与完工产品平均分摊费用。这种方法适用于月末在产品已经接近完工,只是尚未包装或尚未验收入库的产品。因为此时的在产品成本已经接近完工产品成本,为了简化核算手续,可以将在产品视同完工产品,按完工产品与在产品的数量比例分配各个成本项目的费用,以计算完工产品与期末在产品成本。  二十、品种法成本计算 长江发电厂属于单步骤的大量生产企业,只生产电力一种产品。工厂设有燃料车间、锅炉车间、汽机车间和电机车间四个基本生产车间,另外还设有一个修理辅助生产车间和若干个管理科室。     企业以煤为燃料进行火力发电,工艺特点主要表现为:通过燃料煤燃烧对锅炉中的水进行加热,形成高温高压的蒸汽,推动汽轮机快速旋转,借以带动发电机转动,从而产生电力。由于整个工艺过程不能间断,又只生产电力一种产品,而且生产中发生的一切生产费用都是直接费用,可以直接计入电力产品成本,因此,成本项目可以按照生产费用的经济性质和经济用途结合的原则进行设置。     该厂为进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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