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消防安全管理概述(一)消防安全管理特征消防安全管理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并具有全域性、全时性、全过程性、全员性和强制性等特征。(二)消防安全管理主体消防法确定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消防工作原则。(三)消防安全管理的对象消防安全管理的对象,即消防安全管理资源,主要包括人、财、物、信息、时间、事务等六个方面。(四)消防安全管理的方法二、典型场所的消防安全组织(一)人员密集场所(1)人员密集场所可根据需要设置消防安全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实际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2)人员密集场所应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员的
2、数量不应少于场所从业人员数量的30%。志愿消防队白天和夜间的值班人数应能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应依托志愿消防队建立微型消防站。(二)文物建筑(1)距离消防救援站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应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文物建筑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应建立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并配备消防装备,开展火灾防控工作。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应定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2)微型消防站的设置要求:1)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车辆迅速出动的位置,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2)根据扑救火灾和应急救援的需要配备消防装备
3、器材。3)人员配备不宜少于6人。4)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岗位并明确职责,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站长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5)应建立值班备勤制度,分班编组执勤,确保24小时值班备勤。6)接到火警信息后,应在1min内核实火情,3min内到达现场处置。7)应纳人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三、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履行下列职责:(1)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进行消防工
4、作检查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实。(2)保证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火灾隐患整改、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等消防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费用应当保证适当比例用于消防工作。(3)按照相关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并持证上岗。(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保证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等符
5、合消防技术标准。(5)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6)根据需要建立专职或者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训练演练,加强消防装备配备和灭火药剂储备,建立与消防专业队伍联勤联动机制,提高扑救初起火灾能力。(7)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履行单位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明确承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并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备案,组织实施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经过消防培训。(2)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3)安装、使用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和敷设电气
6、线路、管线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规定,并定期维护保养、检测。(4)组织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5)根据需要建立微型消防站,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区域联防联控,提高自防自救能力。(6)积极应用消防远程监控、电气火灾监测、物联网技术等技防物防措施。(三)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除履行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研究本单位消防工作,处理涉及消防经费投入、消防设施设备购置、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2)鼓励消防安全管理人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
7、格,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特有工种人员须经消防安全培训;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应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书。(3)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应当根据本单位火灾危险特性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储备足够的灭火救援药剂和物资,定期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4)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应急逃生设施设备和疏散引导器材。(5)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定期开展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6)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四)大(中)型建筑,尤其是各类综合体建筑中,大量存在两个及两个以上产权单位、租赁单位共同使用建筑的情况,为了方便管理,建筑产权、使用单位通常将这类建筑委托物业服务单位统一管理。这类建筑中的相
8、关单位,按照下列要求履行职责:(1)建设(产权)单位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并提供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或者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已备案的证明文件资料。(2)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管理单位等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消防专有、共用部位,以及专有、共用消防设施的消防安全责任、义务。(3)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确定责任人或者委托管理单位,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道进行统一管理;其他单位对各自使用、管理场所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4)物业服务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
9、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等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立即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5)建筑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管理单位要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物、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确保施工区和使用区的消防安全。四、人员职责1.自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1)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1)应持证上岗,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2)核实、确认火警信息,火灾确认后,立即报火警并向消
10、防主管人员报告。随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3)及时确认故障报警信息,排除消防设施故障,不能排除的,立即向部门主管人员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4)应严格执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做好消防控制室的火警、故障记录和值班记录。(2)自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人员1)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操作规程。2)按照制度和规程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有关阀门处于正确状态。3)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人员报告。4)做好消防设施运行、操作故障和维护保养记录。2.单位员工职责(1)主动接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遵守消防安
11、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熟悉本工作场所消防设施、器材及安全出口的位置,参加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3)清楚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和自救。(4)每日到岗后及下班前应检查本岗位工作设施、设备、场地、电源插座、电气设备的使用状态等,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并向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报告。(5)监督其他人员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吸烟、使用大功率电器等不利于消防安全的行为。3.典型场所特殊岗位人员职责(1)人员密集场所1)保安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主管人员报告。发现火情,应及时报火警并报告主管人员,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协助灭火救援。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2)电气焊工、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及操作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执行有关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作业前审批手续。落实相应作业现场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报火警,实施扑救。(2)仓储场所。仓储场所的保管员应履行下列职责:1)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和消防安全知识。2)掌握防火安全制度。3)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4)掌握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