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与受理
为规范我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与受理的工作,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及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监督范围
(一)凡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道路、桥梁等工程建设项目,须由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备案)前,到海南省各级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二)各级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范围如下:
1、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出口路、国省道及省和国家立项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以及省交通运输厅立项的专用公路项目新建、大修及改建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由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简称“省质监局”) 具体负责。
2、省政府有关下放工程项目,如农村公路(县道、乡道和村道)及市县立项的公路工程等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由各市县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二、监督申请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海南省有关规定向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一)向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书》1份(格式见附件一),包括《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公路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登记表》及和质量监督申请其他资料(另册装订)。
1、提交《海南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4份(格式见附件1),包括登记书中的各附表4份。
2、提交《公路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登记表》4份(格式见附件2),包括登记表中的各附表4份。
3、提供项目工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建设程序批复文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合同文件、工作计划等管理文件,项目安全生产专项费用预算文件(不低于合同价投标价的1.5%)、建设工程一切险的复印件1份(见附件3)。
(二)在工程开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把《单位工程划分表》,《项目管理单位工作计划》、《监理工作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三)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将现场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形成书面材料(《建设项目质量安全责任登记人员变更审批表》)提交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格式见附件4)。
(四)各表格填报要求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文件填报说明》(附件5);表格下载网站地址:海南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办事指南
三、监督受理
质量监督机构在收到《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后,将及时对资料进行审查。
(一)审核流程
1、建设单位申报至省质监局档案室→公路监督科先按《质量安全监督申请资料初审表》(详见附件二)进行初审(包括项目是否属我局监督范围以及资料数量是否齐全,不符合的当场退回,无须登记)→初审通过,则档案室进行扫描登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书》传上OA(2天)→由局领导批转公路监督科科室负责人(2天)→公路监督科安排人员对相关报监材料进行审核,同时转送安全科与检测科审查(各1天)→各科室在OA上作出符合性审核意见并转回公路监督科科(2天)→公路监督科负责汇总各科室意见(2天)。
2、各科室OA上作出的符合性审核意见中若有一科室审查不通过,则由公路监督科拟文《暂不受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的通知》(详见附件三),所有意见一次性告知,完整返还申请资料;对不符合交通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的项目,同时抄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各科室在OA上作出的符合性审核全部通过,则由公路监督科科室负责人核批(1天)→报局分管领导审批(2天)→由公路监督科拟定监督负责人及监督组成员,并报局报局分管领导确定(1天)→通知质量监督负责人起草发出《质量安全监督通知书》(详见附件四)(7天)。
4、《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书》传上OA至办理结束,全部流程时间要求20天内完成。
(二)对于审查不符合报监条件的交通建设项目,经整改完善符合申请条件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重新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三)《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通知书》由项目质量监督负责人拟稿,并由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人审核批准,发至建设单位,作为办理项目施工许可的依据。《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
1、成立项目质量监督组(以下简称“监督组”),并明确组成人员,项目监督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省质监局对海南省内受理质量监督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监督负责制的管理模式。
2、联系方式: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1号,海南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邮编:571100
电话:0898-65902781,传真:0898-65909127
(三)《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通知书》发出后,监督组应当向参建单位进行现场质量监督交底,并进行记录及时归档。质量监督交底由监督组根据项目特点组织编写,现场发给各参建单位,并进行解读。质量监督交底主要包括:监督依据、监督检查内容、监督工作程序与标准、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及方式、监督检查结果处理要求、参建单位配合要求等。
(四)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办理程序图
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办理程序图
核发监督通知书
资料补充,重新申请
不予受理
报告交通 主管部门
省质监局审查
告知
建设(代建)单位提出申请
(五)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的,不得批准开工。
(六)对已开工或已完工但未按照规定办理质量监督登记手续的工程,省质监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建设单位予以处罚。
(七)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详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相关法律及文件》(附件五)
五、强制监督
建设单位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擅自开工的,质量监督机构责令停工及限期补办手续,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同时可按中间质量监督检查的流程开展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送交通主管部门。
附件一
XX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书
(质量监督机构) :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及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4号)等规定,特向贵局申请办理 (项目名称)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现提供该工程概况和有关资料(见附件),请审核。
附件1:《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
附件2:《公路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登记表》
附件3:质量监督申请其他资料(另册装订)
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1:
海南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登
记
书
项目名称: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海南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制
,
附表1-1
工 程 概 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工程地点
建设依据
工程技术标准
工程概(预)算
(万元)
工程建安费
(万元)
工程合同价
(万元)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完工日期
工
程
概
况
项目业主联系人
姓名: 电话: 传真:
监督登记书一式四份,建设单位,主管单位各一份,质监局两份。
附表1-2
公路工程规模基本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审批单位
批准文号
批准时间
项目立项
工可批复
初步设计审查
施工图设计批复
建设里程(km)
设计时速(km/h)
路基宽度(m)
桥隧比例(%)
工程概算(万元)
建安费(万元)
合同价(万元)
批准工期(月)
合同工期(月)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交工时间
桥梁工程
隧道工程
特大桥(座)
累计长度(m)
特长隧道(座)
累计长度(m)
大桥(座)
累计长度(m)
长隧道(座)
累计长度(m)
中桥(座)
累计长度(m)
中隧道(座)
累计长度(m)
小桥(座)
累计长度(m)
短隧道(座)
累计长度(m)
涵洞(道)
累计长度(m)
大型挡土墙(座)
累计长度(m)
合同段施工、监理单位数量
施工合同段(个)
施工单位(家)
监理合同段(个)
监理单位(家)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填报日期:
附表1-3
XX(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组织机构情况表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部门设置数
建设单位总人数
设置部门
部门
部门负责人姓名
部门人数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填报日期:
附表1-4
XX(项目名称)监理合同段一览表
序号
合同段
监理单位
负责人
上岗监理人数
持部证人数
持省证人数
所管辖施工合同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填报日期:
附表1-5
XX(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段一览表
序号
合同段
起止桩号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合同金额(万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填报日期:
附表1-6
XX(项目名称)监理单位人员一览表
总监办名称: 所属企业名称: 资质等级:
合同规定人员
现场到位人员
姓名
监理证号
培训证号
姓名
年龄
性别
所学专业
学历
职称
执行专业
监理证号
监理
年限
培训证号
总监
副总监察院
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
试验检测人员
进场人员变动说明: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填报日期:
附表1-7
XX(项目名称)施工单位人员一览表
项目经理部名称: 所属企业名称: 资质等级:
合同规定人员
现场到位人员
姓名
项目经理证书号
专业
学历
职称
姓名
年龄
性别
专业
学历
职称
执业专业
项目经理证书号
施工
年限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副经理
专业
工程师
试验检测人员
非专业
技术人员
进场人员变动说明: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填报日期:
附表1-8
XX(项目名称)主要结构物一览表
序号
合同段
结构物名称
桩号
长度(m)
结构形式
工程主要技术特点、难点
注:此表填写项目的特大桥、大桥、中桥和隧道的工程信息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填报日期:
附表1-9
海南省交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承诺书
海南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 是我单位为项目法人的交通建设项目,现该项目正式向贵局提出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为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在工程建设的监督期内,我们愿意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和海南省关于交通建设项目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来管理工程项目,全面履行业主的职责。
二、 对于我们管理中有在的不足,监督部门发现指出后,我们将严格按照监督部门的意见整改。
三、我们将积极配合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缺陷进行监督,对监督部门发现缺陷及从业单位和人员存在的不足,我们将采取措施积极改正,并采用经济手段对存在不足的从业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对于本项目与工程竣(交)工验收有关的质量检测工作,我们将主动配合监督部门进行检测。
五、我单位违反以上承诺时,愿意接受监督部门的处罚,包括监督部门拒绝对我单位所管理的项目不进行工程质量等级鉴定和拒绝出具相关监督报告的惩罚。
以上为我单位就 (项目名称) 交通建设项目所做出的承诺。
承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项目名称)
公路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登记表
海南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
年 月 日 附表2-1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登记表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质量责任人
在岗时间
承担质量责任内容
责任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身份证号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项目技术总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
证书编号
项目部门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
证书编号
项目工程师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
证书编号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年 月 日
注:本表由项目法人填报,内容可增加。
附表2-2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单位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登记表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质量责任人
在岗时间
承担质量责任内容
责任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身份证号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
证书编号
项目技术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
证书编号
项目部门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
证书编号
项目工程师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
证书编号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年 月 日
注:本表适用于代建项目,由项目代理建设管理单位填报,内容可增加。
附表2-3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单位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登记表
项目名称: 合同段:
单位名称
承担工作内容
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
质量责任人
在岗时间
承担质量责任内容
责任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职称及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及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地质勘察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及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测量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及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分包责任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及证书编号
项目法人审核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年 月 日
注:本表由勘察单位填报,内容可增加。如有分包,勘察单位应填写本单位负责该分包工程管理的责任人。
附表2-4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登记表
项目名称: 合同段:
单位名称
承担工作内容
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
质量责任人
在岗时间
承担质量责任内容
责任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身份证号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及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专业设计组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设计
人员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复核
人员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审核
人员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分包责任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及证书编号
项目法人审核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年 月 日
注:本表由设计单位填报,内容可增加。如有分包,设计单位应填写本单位负责该分包工程管理的责任人。
附表2-5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登记表
项目名称: 合同段:
单位名称
承担工作内容
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
质量责任人
在岗时间
承担质量责任内容
责任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及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副总监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及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驻地监理工程师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及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专业监理工程师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及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监理员
姓名
身份证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项目法人审核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年 月 日
注:本表由总监理单位和驻地监理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填报,内容可增加。
附表2-6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登记表
项目名称: 合同段号:
单位名称
承担工作内容
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
质量责任人
在岗时间
承担质量责任内容
责任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身份证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单位技术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及证书编号
项目
经理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及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项目副经理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及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项目技术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及证书编号
项目部门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及证书编号
各专业工程师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及证书编号
分包责任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及证书编号
监理单位初审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法人审核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年 月 日
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内容可增加。如有分包工程(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施工单位应填写本单位负责该分包工程管理的责任人。
附表2-7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试验检测单位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登记表
项目名称: 合同段号:
单位名称
承担工作内容
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
质量责任人
在岗时间
承担质量责任内容
责任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身份证号
单位技术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及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及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项目技术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及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试验检测工程师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及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试验员
姓名
身份证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项目法人审核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年 月 日
注:本表由第三方试验检测单位负责填报,内容可增加。
附表2-8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专业分包单位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登记表
项目名称: 合同段号:
单位名称
承担工作内容
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
质量责任人
在岗时间
承担质量责任内容
责任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身份证号
单位技术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及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项目
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及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项目技术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及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各专业工程师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及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总包单位确认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初审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法人审核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年 月 日
注:本表由各专业分包单位分别填报。填表人为施工分包单位时需监理单位初审。内容可增加。
附件3:
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其他资料
(另册装订)
一、建设程序审批文件
可行性研究批复文件、初步设计及批复文件及施工图设计及批复文件。
二、建设单位文件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合同文件(代建合同)及主管部门下达的建设计划文件。
三、设计单位文件
设计单位合同文件及设计代表授权委托书。
四、监理单位文件
监理招投标文件、监理合同文件、监理工作计划、监理单位资质证书、监理人员资格证书。
五、施工单位文件
施工招投标文件、施工单位合同文件、施工单位资质证书、施工主要人员资格证书。
六、安全生产文件
施工单位安全资质、“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主要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建设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专项费用预算文件。
七、其他相关资料
附件4:
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登记人员变更审批表
(通用表)
项目名称: 合同号:
单位名称
离岗质量责任人
离岗时间
承担质量责任内容
责任人签字
离岗人职务或何专业、分项等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及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到岗质量责任人
到岗时间
承担质量责任内容
责任人签字
到岗人职务或何专业、分项等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及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审批单位意见
盖 章
签字: 年 月 日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年 月 日
注:本表由变更人员单位填报,内容可增加。“审批单位意见”栏按原质量责任登记表或汇总表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所变更岗位如不需要职称或执业资格,可不填写。
附件5:
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文件填报说明
一、《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书》由建设(代建)单位负责填报,要求按填报单位的文件格式拟文,以正式文件报送,并注明附件名称。
二、项目法人在成立后应及时填写《海南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4份)。
三、《海南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中的,封面要填写建设项目名称,登记时间与“申请书”一致。附表1-1~附表1-9均由建设单位按内容逐项填写,并明确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传真(传送有关文件),填报日期与“申请书”一致。
四、项目法人在成立后应及时填写《公路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登记表》(各4份),其他从业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后工程实施前,根据项目法人提供的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结合所承担的工程合同内容填写《公路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登记表》的相关内容。对于工期比较长的项目,从业单位个别作业内容难以确定责任人的,该作业责任人可在实施前填报。
五、《公路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登记表》由项目法人、代建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分别填写,建设(代建)单位负责汇总与审核,填表单位要盖公章,各责任人要签字。填报文件将纳入工程档案,并列入交工验收资料目录。项目法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详细划分责任单位各岗位、各环节责任人的具体职责,其中,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应分解到分项工程。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中的责任人所承担的质量责任内容应能够覆盖整个工程建设项目,不得缺漏。项目法人对质量责任登记表的完整性负责。对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应将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填入“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栏内。
六、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公路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登记表》中的“在岗时间”栏应填写质量责任人在本项目的任职起始时间,待质量责任人完成该责任内容或在实施该责任内容过程中调离后,责任单位应及时填写质量责任人的任职截止时间,并及时报告有关各单位。
七、如从业单位的相关人员更换的,从工作交接或书面任命日期起算接替人员的责任,并填写《公路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登记人员变更审批表》报相关单位审批。如未在15日内完成变更审核表的,视为人员擅自离岗,责令整改,或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进行相应处罚。
八、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成后,申请竣工验收前,项目法人或代建单位负责组织各从业单位对各责任人的任职时间进行统计汇总(汇总表格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定,须由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报送该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九、施工单位(总承包)委托的试验检测单位,由监理和项目法人(或代建单位)负责审核;监理单位委托的试验检测单位,由项目法人(或代建单位)负责审核;项目法人(或代建单位)委托的试验检测单位,由质监机构负责审核。
十、若有建设单位对填报要求未能理解,请查阅交通运输部质量监督总站和海南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网站,或与省质监局相关业务部门联系。
附件二:
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资料初审表
工程项目名称: 属( )/不属( )我局负责监督项目
序号
项目
份数
审查
备注
1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书
工程概况
4
2
基本情况一览表
4
3
建设单位组织机构情况表
4
4
监理合同段一览表
4
5
施工合同段一览表
4
6
项目监理单位人员一览表
4
7
项目施工单位人员一览表
4
8
主要结构物一览表
4
9
公路工程质量安全承诺书
4
10
质量安全责任登记表
公路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登记表
4
11
质量监督申请其他资料
建设程序审批文件
工可批复文件
1
审批及设计文件
12
初步设计及批复文件
1
13
施工图设计及批复文件
1
14
建设单位文件
建设合同(代建合同)
1
招投标及合同文件
15
设计单位文件
设计合同
1
16
设计代表授权委托书
1
17
监理单位文件
监理招投标文件
1
18
监理合同
1
19
监理工作计划
1
20
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1
21
监理人员资格证书
1
22
施工单位文件
施工招投标文件
1
23
施工承包合同
1
24
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1
25
施工主要人员资格证书
1
26
安全生产文件
施工企业安全资质
1
包含在合同文件中
27
“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1
28
建设工程一切险
1
29
安全生产专项费用预算文件
1
包含在设计文件中
30
其他
报监资料电子文档(除设计图外)
1
注:1、分别装订与填报,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合同附件中应含《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及招投标文件(*)
2、属√不属╳,有打√无打╳,有一个╳即退回
审查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关于暂不受理XX(项目名称)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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