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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质量检查表格参考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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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质量自检及竣工验收表格的内容及应用 钢结构新规范颁发实施已二年,经过二年的过度与准备,施工单位对新规范的要求已有所熟悉。为此,市质监站规定自今年一月份施工的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均按新标准规定进行。协会为配合新规范验收的需要,根据新规范的要求,参照《建筑钢结构工程施工手册》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规范标准表格文本及填写说明》的有关内容要求,并在听取和经过有关专家意见和审查的基础上,编制了按新规范要求的质量自检和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用检查表格各一套,其中对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竣工用表格,报经市质监站有关领导审查,同意作为本市钢结构工程竣工验收用表格。钢结构用自检及竣工用表格内容和应用分别作如下介绍: 一、钢结构(网架)制作、安装质量自检检查表格 1、钢结构(网架)制作表格内容除规范规定的钢柱、焊接实腹梁、桁架、墙架、檩条、支撑、平台、构件外形主控尺寸、H型钢拼接焊缝,以及原材料、焊接材料、连接用紧固件进场验收等记录、网架工程零部件坯件和加工精度等检测记录外,还根据有关工程实际和特点补充了焊接实腹梁构件(包括屋架梁、焊接楼层梁、轧制H型钢梁的加工质量检查记录等有关表格)。 2、钢结构件安装质量检查记录,有基础轴线标高、地脚螺栓中心偏移,和有关钢结构件安装记录表格外,新规范还增加了钢屋架(托架)钢梁及受压弦杆垂直度和侧向弯曲,现场安装焊缝组对间隙的允许偏差,单层、多层、高层钢结构主体结构垂直度和平面弯曲度等各种检测表格。 二、 钢结构(网架)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格,其主要表格名称如下: (一) 钢结构工程使用原材料进场有关项目检查记录; (二) 单层、多层、高层钢结构整体垂直度和平面弯曲; (三)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四) 有关工程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项目检查汇总记录。根据《建筑钢结构工程施工手册》1044~1051页所列表格内容,对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项目分列为下列单项检测记录: 1、 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见证取样、送样检测项目检查记录; 2、 焊缝质量见证检测项目检查记录; 3、 高强度螺栓施工质量见证检测项目检查记录; 4、 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柱脚见证检测项目检查记录 5、 网架结构工程螺栓球节点、支座、挠度见证检测检查记录; 6、 钢结构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主要构件变形见证检测项目检查记录; 7、 钢结构单层、多层和高层分部(子分部)工程主体结构尺寸见证检测项目检查记录: (五) 钢结构工程分部(子分部)有关观感质量检查项目检查记录; (六) 钢结构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4批,27张表格); (七) 钢结构(网架)工程强制性条文检验项目检查记录; (八) 钢结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九) 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 其他有关检查记录(如工程使用原材料监理报审表(为竣工交工资料)、焊接工艺评定报告、扭矩扳手标定记录,焊钉焊接工艺评定报表及焊接端质量鉴定证明以及工程验收中述及有关质量验收的检查资料)。 三、钢结构件(钢网架)制作、安装质量自检记录填写的有关要求 (一) 制作、安装质量自检表格实测项目的填写及检查程序 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规范标准表格文本及填写说明》的要求,制作、安装自检表格填写的基本要求,按表格所列内容填写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制作或安装数量、抽查批次、抽查数量等基本要求外,还应对检查项目实测值中各项超差数值作出标记。对实测值超过企业标准而未超过国家标准的数值用符号“O”将该数值圈住作标记;超过国家验收规范的数值用符号“△”将该数值圈住作标记。同时,还应对每张检查表格的检测值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分别统计其质量检查情况和合格率,以作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合格与否的依据。 为在检查表格中便于分辨强制性条文、主控项目与一般项目内容,因而在表格右上角所注的条文编号下作了记号:条文编号底部所注“”为强制性条文的主控项目,“——”为主控项目,条文编号下无标注记号的为一般项目。 制作、安装自检记录由班组长或专业工长填写,专业质量员核查认可。 制作、安装质量自检记录是反映施工质量的主要依据之一,是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检查验收的基本依据,各施工单位应重视做好自检工作,以真实、客观地反映出构件制作、安装质量。 (二) 工种交接记录和工程隐蔽部位验收记录 1、工种交接记录 按照新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除对施工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进行自检外,还应对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其检验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签证,上、下道专业工种的班组长和专业质量员分别在交接记录相关栏目签字。 2、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检查记录内容及检查程序 对焊后封闭部位的焊缝、高强度螺栓连接面、网架高强螺栓拧入螺栓球长度、网架支座、柱底板垫块设置、构件除锈、网架支座地脚螺栓与过渡板连接、埋件与地脚螺栓连接、钢柱与杯口基础安装连接等在施工后隐蔽的项目,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后方能隐蔽,并做好记录,经专业班组长(专业工长)、质量员签字后,交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证。 四、 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资料检查内容 (一) 强制性条文内容及检查程序 根据规范规定,强制性条文检验项目有十二条,其内容如下: 1、(4.2.1)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 2、(4.3.1)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3、(4.4.1)钢结构连接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钢网架用高强螺栓、普通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钉、锚栓(机械性和化学试剂型)地脚螺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 4、(5.2.2)焊工必须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5、(5.2.4)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法》GB11345或《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的规定。 焊接球节点网架焊缝、螺栓球节点网架焊缝及园管T、K、Y形节点相关线节点焊缝,其内部缺陷分级探伤方法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焊接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JBJ/T3034.1、《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JBJ/T3034.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的规定。 一级、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应符规范表5.2.4的规定(规范14页)。 6、(6.3.1)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单位应按规范附录B的规定分别进行高强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试,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应单独进行摩擦面抗滑系数试验,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7、(8.3.1)吊车桁架不应下挠。 8、(10.3.4)单层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表10.3.4(37页)的规定。 9、(11.3.5)多层及高层钢结构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表11.3.5(44页)。 10、(12.3.4)钢网架结构总拼装完成后及屋面工程完成后应分别测量其挠度值,且所测挠度值不应超过相应设计值的1.15倍。 11、(14.2.2)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对涂层厚度无要求时,涂层干漆膜总厚度:室外应为150μm,室内应为125μm,其允许偏差为-25μm。每遍涂层干漆膜厚的允许偏差为-5μm。 12、(14.3.3)薄型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厚层防火涂料涂层的厚度,80%及以上的面积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且最薄处厚度不应低于设计要求的85%。 强制条文是钢结构工程验收的主要项目,是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建设标准,是保证工程质量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因此工程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如违反强性条文,就是违反国家法规,就要受到处罚(见建设部2000年8月21日第81号令,17至21条)。 检查程序 强制性条文验收时,应有证明其检验项目的合格依据。施工单位的专业班组长、工长负责自检,填写检查记录,合格后交专业质量员或项目负责人核定,并均在检查栏目内签名,再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并作出检查结论后由监理工程师签名。 (二)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内容及检查程序 2001规范依据工程质量“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增加了对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及质量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应有自己的施工技术企业标准、工艺标准和相应的质量管理措施,以加强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因此,在工程开工之前落实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并对现场质量管理项目进行检查。根据500205-2001规范编制专家所规定钢结构施工企业的现场质量管理项目的有下列内容: 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项目内容: ⑴施工许可证、施工资质 ⑵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及质量责任制 ⑶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⑷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 ⑸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⑹设计、工艺文件及审查情况 ⑺施工组织设计及审批 ⑻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交底 ⑼施工技术标准 ⑽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⑾检验仪器及设备 ⑿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 2、 项目检查程序 工程在开工之前,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填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记录后,并将有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附后,请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验收核查,并签署核查结论,签名认可,返还施工单位。如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改正,否则不许开工(见规范标准表格文本第三页)。 (三) 钢结构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内容 1、 检验批质量验收项目内容 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项目规范中划分为十三项,因《建筑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规范标准表格文本》对检验批项目划分时,对钢结构零部件加工及网架结构安装检验批中有关网架零部件加工的项目另增编为“钢网架零部件加工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为此,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项目增为十四项。其内容为: (1) 构件焊接 (2) 焊钉焊接 (3) 普通紧固件连接 (4) 高强度螺栓连接 (5) 钢结构零部件及部件加工 (6) 钢网架零部件加工 (7) 构件组装 (8) 预拼装 (9) 单层钢结构安装 (10)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 (11) 网架结构安装 (12) 压型金属板 (13) 防腐涂料 (14) 防火涂料 分项工程检验批是最小的验收单元,也是最基本的验收工作内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以至单位工程的验收,都是建立在检验批合格的基础上。因此,必须认真做好检验批质量的验收工作。 (四) 有关涉及工程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项目内容 1、 见证取样、送样检测项目 钢材及焊接材料复试(4.2.2,4.3.1) ⑴钢材复试:根据规范规定,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试,其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及设计要求。 ⒈ 国外进口钢材(当具有国家进出口质量检验部门的复验商检报告时,可不再复验); ⒉ 钢材混批; ⒊ 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⒋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弦杆或梁用钢板为主的受力构件); ⒌ 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 ⒍ 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主要是指对质量证明文件为复印件,有伪造嫌疑的;质量文件证明文件不全的钢材、质量证明文件中的项目少于设计要求的钢材)。 ⑵焊接材料复试(4.3.1) 规范规定对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其重要项目为(规范P119页): ⒈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的一、二级焊缝; ⒉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的一级焊缝; ⒊ 大跨度结构中的一级焊缝; ⒋ 重级工作制吊车梁结构中的一级焊缝; ⒌ 设计要求的。 ⑶高强度螺栓紧固轴力和扭矩系数复验(4.4.2,4.4.3); ⒈扭剪型、高强螺栓紧固轴力和标准偏差复验(按出厂批) ⒉大六角头高强螺栓扭矩系数和标准偏差复验(按出厂批) ⑷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复验(制作时试验、安装前复试,2000T 为一批,不足2000T为一批计)(6.3.1) ⑸网架节点承载能力试验(12.3.3) 对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跨度40M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钢网架结构,且设计有要求时,应按下列项目进行节点承载力试验,其结果应符合以下规定; ⒈ 焊接球节点应按设计指定规格的与其匹配的钢管焊接成试件,进行轴心拉压承载力试验,其试验破坏荷载值大于或等于1.6倍设计承载力为合格; ⒉ 螺栓球节点应按设计指定规格的最大螺栓孔螺纹进行抗拉 强度保证载荷试验,当达到螺栓的设计承载能力时,螺孔、 螺纹及封板仍完好无损为合格; 2、 见证检测项目: ⑴焊缝质量见证检测项目 ⒈一、二级焊缝内部缺陷(5.2.4) (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检验,当超声波不能对缺陷做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 ⒉ 焊缝外观缺陷(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等缺陷,并按规范附录A1表A.0.1和其他有关条纹规定检查) ⒊ 焊缝尺寸 焊缝尺寸及偏差按规范附录A1表A.0.1 要求。 ⑵高强度螺栓施工质量见证检测项目; ⒈大六角头连接副终拧质量(6.3.2条);(在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终拧完成1h后、48h内进行,检查结果应符合规范附录B的规定 ); ⒉ 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未在终拧中拧掉的梅花头用扭矩法或转角法进行终拧,并作标记; ⑶钢网架结构工程见证检测项目 ⒈网架螺栓球节点(6.3.8) 网架总拼完成后,高强螺栓与球节点应紧固连接,高 强螺栓拧入螺栓球的螺纹长度不应小于1.0d(d为螺栓直 径),连接处不应出现空隙、松动等未拧紧情况; ⒉ 锚栓紧固 网架支座锚栓紧固应符合设计要求(12.2.4) ⒊ 垫板、垫块(12.2.3) 支承垫块的种类、规格、摆放位置和朝向必须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⒋ 二次灌浆(10.1.7) 在形成空间刚度单元后,应及时对支座或基础顶面的空隙进行细石混凝土、灌浆料等二次浇灌; ⒌ 网架结构挠度(12.3.4) (网架结构总拼装后及屋面工程完成后,分别测量其挠度值,所测挠度不大于设计值的1.15倍。跨度24M以下测下弦中央一点,24M以上测下弦中央一点及下弦各向四等分点)。 ⑷钢结构工程柱脚见证检测项目 1.锚栓紧固(10.2.1,12.2.4) 地脚螺栓的规格及其紧固应符合设计要求(P33页) 2.垫板、垫块(12.2.3) 柱脚支承垫块的种类、规格摆放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钢结构钢垫板面积应根据基础混凝土抗压强度、柱脚底板下细石混凝土二次浇灌前柱底承受的荷载和地脚螺栓(锚栓)的紧固轴力计算确定;垫板设置,靠近地脚螺栓的柱底板加劲板或柱肢下。每根地脚螺栓侧设1-2组垫板,每组不得多于5块,垫板与基础面和柱底面的接触平整、紧密。斜垫板叠合长度不应小于垫板长度的2/3,二次浇灌混凝土前垫板间应焊接固定)。 ⑸主要构件变形 1.钢屋(托架)、桁梁、钢梁、吊车梁等垂直度和侧向弯曲矢高(P36页,10.3.3条); ⒉ 钢柱垂直度(应符合规范表11.3.2规定,P84页); ⑹主体结构尺寸 ⒈整体垂直度(规范10.3.4,H/1000,且≯25.0),高层、多层(H/2500+10≯50.0) ⒉ 整体平面弯曲(规范10.3.4,L/1500,≯25),高层,多层(L/1500,≯25.0); (五) 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项目内容 1、 普通涂层表面(14.2.3) (构件表面不应误涂、漏涂、涂层不应脱皮和返锈等;涂层应均匀,无明显皱皮、流坠、针眼和气泡等; 2、 防火涂料表面(14.3.4,14.3.5,14.3.6) ⑴薄型防火涂料涂层表面裂纹宽度不应大于0.5mm;厚涂型防火涂料涂层表面裂纹宽度不应大于1mm; ⑵防火涂料基层不应有油污、灰层和泥沙等污垢; ⑶防火涂料不应有误涂、漏涂,涂层表面应闭合无脱层、空鼓、明显凹陷、粉化松散和浮浆等外观缺陷,乳凸已剔除。 3、 压型金属板表面(13.3.4) (压型金属板安装应平整、顺直,板面不应有施工残留物和污物。檐口和墙面下端应呈直线,不应有未经处理的错钻孔洞)。 4、 钢平台、钢梯、钢栏杆 (合格标准:连接牢固、无明显外观缺陷)。 对有关涉及钢结构安全和功能的检验资料的复查是重视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强化验收手段的体现。 五、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项目的划分及质量标准 (一) 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及合格质量标准 1、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 : ⑴单层钢结构按变形缝划分; ⑵多层及高层按楼层或施工段划分; ⑶钢结构制作可根据制造厂(车间)的生产能力按工期段划分检验批; ⑷钢结构安装可按安装形成的空间刚度单元划分; ⑸压型金属板工程可按屋面、墙面、楼面等划分; ⑹对原材料及成品进场的验收可以根据工程规模及进料的实际情况合并或分解检验批; ⑺对工程量较少的分项工程可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检验批的划分比较灵活,可由监理(建设)和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可事先商定。 2、 检验批合格质量标准 ⑴主控项目必须全部符合规范规定,不允许有不符合要求检验 结果(主控项目对检验批质量有决定影响的项目,如达不到要求,该检验批质量就不合格)。 ⑵一般项目其检验结果应有80%及以上的检查值符合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余20%的超差值不应超过其允许偏差值的1.2倍(规范第4页3.0.5条); ⑶质量检查记录、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应完整。 (二) 钢结构分项工程的划分及合格质量标准 1、分项工程划分 按照2001规范(P115页)3.0.4条规定,钢结构分项工程是按主要工种、材料等进行划分。钢结构工程划分为十个分项工程,即: ⑴钢结构焊接; ⑵紧固件连接(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铆钉、拉铆钉、自攻螺栓等); ⑶钢零部件加工; ⑷单层钢结构安装; ⑸钢结构涂装; ⑹钢构件组装; ⑺钢构件预拼装; ⑻网架结构安装; ⑼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 ⑽压型金属板。 2、分项工程合格质量标准: ⑴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均符合规范合格质量标准; ⑵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资料应完整。 (三)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及合格的质量标准 按照《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4.0.3条(P6) 规定,分部工程划分原则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如地基与基础、建筑装饰装修、主体结构等)。 ⒈钢结构分部工程的划分(GB50205-2001,P115;GB50300- 2001,P36): 当所有主体结构为钢结构时,钢结构工程为分部工程。 ⒉钢结构子分部工程的划分: (1)当主体结构分部工程有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等时,钢结构工程为子分部工程; (2)当子分部工程较大或复杂时,可将其中相同部分的工程或能形成独立体系(空间刚度单元)的工程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⒊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合格质量标准(50300-2001,P38) ⑴ 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⑵ 质量控制资料(符合规范15.0.5条规定)、文件应完整; ⑶ 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结果应符合本规范相应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 ⑷ 有关观感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相应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 ⑸ 相应的质量控制资料必须完整。 六、 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程序 根据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0300-2001规定 和参照《钢结构施工手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规范标准表格文本及项目填写说明》的要求,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的规定如下: (一) 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程序 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由钢结构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建设 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的质量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等一起进行验收。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以及质量控制资料进行逐项检查验收。当主控项目必须全部符合有关专业工程验收规范规定,一般项目符合规范合格规定,验收资料文件完整,检验批质量符合规定时,施工单位质量员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批验收记录,质量员代表施工企业逐项检查评定合格的,在“施工单位检验评定记录或结果”栏内标注“√”的合格符号,又在“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栏内填写“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满足规范规定要求”的评定结果,施工班组长(或专业工长、施工员)、专业质量员分别签名,以示承担责任。 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在“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或结果”栏内注以“合格”的验收结果;对不合格的项目暂不签注“合格”结果,(但应做标记)待施工单位处理后再行验收。监理(建设)单位对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后,在“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栏内签署“同意验收”的结论,并由监理工程师或由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名。 同时,对检验批各种质量控制、检测资料,认真做好整理、登记、保管工作。 (二)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程序 1、验收程序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 人)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分项工程验收是在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分项工程项目的验收,是将分项工程检验批的项目内容分别归纳、汇总到所在的分项工程项目内。一个同一项目的分项工程会有多个相应的检验批组成。如焊接分项工程就有钢柱、屋架梁的制作焊接、安装焊接,同时,还根据生产批量的前后和安装的不同区域又分为多个检验批。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格的填写 表格表头所列工程名称等各栏项目内容,施工单位“验收评定结果”栏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员填写,对检验评定合格的检验批在施工单“验收评定结果”栏内标注“√”的合格符号,然后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检查,并在“验收结论”栏内填写“合格”的结论,同时,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名。 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对分项工程各检验批检查项目内容逐项审查,对同意项在“监理”(建设)“单位验收意见”栏内填写“合格”结论,不同意项暂不填写,待处理后再验收,但应做标记,并注明暂不验收的意见,对同意验收的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在“验收结论”栏内签署“同意验收”结论,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名。 (三) 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程序和内容 1、 验收程序 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在其所含各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按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内容要求自行检查评定合格后由项目经理将验收记录表及相关资料交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设计(地基与基础及主体结构验收)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验收,并按表格要求作记录。 2、 表格填写 ⑴表名:根据实际验收的分部或子分部项目,划去不是验收项目名称的部分(分部或子分部)。 ⑵表头:表头部分填写的工程名称,与检验批、分项工程的名称相一致,有分包单位时填写分包单位全称(与合同及图章相一致)。主体结构不进行分包。 3、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内容为分项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观感质量四个部分。 ①“分项工程名称”按分项工程第一个检验批施工先后顺序填写,写明该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数,并将分项工程评定表按顺序附在后面,对分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和文件、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项目报告等内容,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在“施工单位检查评定”栏内分别注以符号“√”合格标记,对不合格的项目标注“×”的不合格标记,有“×”的项目经返修合格后在再交监理验收。 ②质量控制资料 按分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提交的文件和记录内容,进行逐项核查,对符合要求的,在“施工单位检查评定”栏内注“√”合格标记,再送监理或建设单位验收。监理单位总监理师组织审查,在符合要求后,在“验收意见”栏内签注“同意验收”的意见。 ③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验和见证检测 项目的验收程序: ⒈安全和功能的各单项检验、检查项目 应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质量员约同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检查检测,其结果是否符合有关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单位对符合合格规定的项目,在“检查结果”栏内注以“√”的合格标记,在“检查结论”栏内填写“合格”的结论,质量员(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监理工程师对同意验收项目,在监理“检查结论”栏内签署“同意验收”的结论后签名。 ⒉安全及功能检验和见证检测项目检查汇总记录 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检查表格所列检测项目是否符合合格规定,符合合格规定的项目,在“检查结果”栏内注以“√”的合格标记,在“检查结论”栏内填写“合格”结论,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后,由项目经理将检查结果送监理(建设)单位验收(“检查结论”的填写要求,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规范标准表格文本及填写说明》的第9页)。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按项目内容逐项进行核查验收。检查检测报告结论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检查程序、方法内容、检测机构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抽查的结论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经核查符合要求的,在监理“检查结论”栏内签注“同意验收”的结论。同时,在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的“验收意见”栏同样签署“同意验收”的意见。如个别项目的检验结果达不到合格要求,可由施工单位整改处理,符合合格要求后再行验收。 ④观感质量验收 观感质量验收,是对分部(子分部)项目有代表性部位,由施工单 位项目经理组织项目质量员、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自检,合格后填写检查记录表格,在“检查评定”栏注以“好”、“一般”、“差”的检查结果评价,由项目经理或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名后交监理或建设单位验收。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在听取有关人员意见后,以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为主,共同确定观感质量的评价。如符合合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检查意见”栏内签署“同意验收”意见,并签名。 观感质量等级的评价,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规范标准表格文本及填写说明》第8页第4条确定为“好”、“一般”、“差”三种(“好”,在符合验收规范的基础上,能达到质量精致;“一般”,能符合验收规范要求;“差”,指勉强达到验收规范要求)。 对观感质量有影响安全、功能的缺陷,以及超过偏差限值,或明显影响观感效果的缺陷时,以能修理的则修理,当难以修理时,如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可采用协商解决的方法进行验收,但要在验收表上注明协商意见。 七、 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应提供的有关验收资料 按照《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对钢结 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应提供的文件和记录中,应有下列验收项目的验收记录: 1、 钢结构(钢网架)工程竣工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 2、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3、 有关工程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项目检查记录汇总表: ⑴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见证取样、送样检测项目检查记录; ⑵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焊缝质量见证检测项目检查记录; ⑶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高强度螺栓施工质量见证检测项目检查记录; ⑷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柱脚见证检测项目检查记录; 螺栓球节点 ⑸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支 座 见证检测项目检查记录; 网架结构挠度 ⑹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主要构件变形见证检测项目检查记录表; ⑺钢结构单层、多层及高层分部工程主体结构尺寸见证检测项目检查记录; 4、 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观感质量检验项目检查记录; 5、 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6、 分项工程所含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7、 强制性条文检验项目检查记录及证明文件; 8、 隐蔽工程检验项目检查记录; 9、 原材料、成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性能检测报告; 10、 不合格项目的处理记录及验收记录; 11、 重大质量、技术问题实施方案及验收记录; 12、 其他有关文件和记录。 八、 验收规范的有关基本规定(P4) 1、 新规范规定钢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钢结构工程资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施工现场应有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 2、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必须采用经计量检定、校正合格的计量器具。 3、 钢结构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① 采用的原材料及成品应进行进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原材料、成品应按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见证取样、送样; ②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③ 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4、 钢结构工程(钢网架)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进行。钢结构分部(子分部)中分项工程、划分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规定执行。 5、 当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正符合规范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①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构(配)件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② 经有资质检测单位检验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③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予以验收; ④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处理技术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⑤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需要的钢结构分部工程,严禁验收。 九、 表格编制说明 钢结构(网架)构件制作、安装质量自检记录和分部(子分部)工程竣工验收用表格的内容及应用,虽然按照《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2-2001为依据参照国家有关专家编制资料的有关要求编制而成,并根据有关钢构件具体情况,补充了焊接H型梁构件和单层、多层、高层建筑中焊接及轧制H型钢构件的制作几何尺寸检查记录表格。但因钢结构工程结构形式各异、构件形状不尽相同,规范所列构件形式不能完全与各种构件形状相符。因此,在生产实际中遇到与规范所列构件形状不符时,施工单位应根据不同构件形式,依据设计和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另行编制构件几何尺寸质量检查记录。 各种构件几何尺寸检查记录,一般应附有各种检查构件形状示意图,在示意图上注明检查构件编号、数量、施工图编号、检测项目所在部位的代号。其示意图标注的检测项目部位编号,必须与检查记录表格中的检测项目编号相同,以能反映检查项目所在构件位置。 由于钢结构工程2001规范质量验收资料在本市还刚开始应用,尚缺乏应有实践,并由于编制时间仓促,以及工作水平有限,对所编钢结构(网架)工程制作、安装、竣工用检查记录表格必然存有不完善或不适应工程应用实际,希望各施工单位及时提出宝贵意见,并加以纠正。在大家的指导、帮助下使钢结构工程新规范所要求的质量检查资料表格更趋完善,以适应实际验收的需要。 上海市金属结构行业协会 冯 关 兴 200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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