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国立台北科技大学
文 件 名 称:质量纪录管制程序
文 件 编 号:G00P06
制 定 单 位:秘书室
制 定 日 期:89.06.16
分发
单位
教
务
学
务
总
务
秘
书
会
计
人
事
技
研
图
书
电
算
进
修
部
进修
学院
军
训
系
所
修 订 纪 录
修订日期
单据编号
修订内容摘要
页次
版本/次
C05P01-02A
文件编号
G00P06
文件名称
版本
A
制定单位
秘书室
质量纪录管制程序
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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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制订质量记录管理权责方法,以利质量系统的有效运作及证明,并确保质量系统记录易于阅读识别及查阅,作为日后质量改善和追溯之依据。
二、范围:本校于质量系统下,各相关部门运作产生之各项记录与报表、窗体均适用之。
三、权责:各项记录之填写及保存。---各相关单位。
四、定义:无。
五、作业内容:
5.1 质量记录之产生:
5.1.1 表格之设计由各相关单位按作业需求负责设计之,以扼要简明完整为原则,并随同程序作业规划书,一同经各部门会审通过后实施。
5.1.2 表格之修改依『文件与数据管制程序』之修定方式,经授权人员核准后始得修改。
5.1.3 旧有之外制印刷式窗体(本程序未实施或未修改前),如不影响主要功能,可以用完后再使用新格式窗体。
5.1.4 表格所列项目由使用人员依作业实施情况填写,且依各程序规定有核准权限之人员审查、核准后始为有效之正式文件,然后由承办人员依规定分送各相关单位,各相关单位依程序文件规定处理完毕后,将记录按文件类别或编号、日期、性质收集存盘以便调阅,并须制作『质量文件总览表』,以便管理。
5.2 质量记录储存:
5.2.1 各单位专责人员自行保管,各式记录于收集一定周期后或记录累积过多时,须予以打包储存,保存周期内应适当存放,并适当标识以利调阅避免遗失。
5.2.2 所有质量记录保存期限,参照『质量文件总览表』。
文件编号
G00P06
文件名称
版本
A
制定单位
秘书室
质量纪录管制程序
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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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所有计算机相关之质量数据均须转书面记录保存,若无法或无必要转成书面记录,得以电子媒体加以储存,并保持最新版本,由各单位相关人员,负保管之责。
5.2.4 若为传真之记录如有必要保存时,则应另行影印保存。
5.2.5 到期之记录由负责保管部门予以销毁。
六、相关文件:
6.1 文件与数据管制程序。
七、使用窗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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