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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房屋管理所桨栏路11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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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广州市民政局房屋管理所桨栏路112号 危房改造工程 资 格 审 查 文 件 招 标 人:广州市民政局房屋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05年6月 目 录 一、 工程概述 二、 投标人资质的要求 三、 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 四、 资格预审评审办法 五、 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六、 资格预审申请书附表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广州市民政局房屋管理所桨栏路112号危房改造工程 1.2 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桨栏路112号 1.3工程概况:拟建的广州市民政局房屋管理所桨栏路112号危房改造工程,位于广州市荔湾区桨栏路112号,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 1.4 工程造价:本招标工程造价约240万元 1.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6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1.7 资金到位情况:全部到位 1.8 本工程工期为160个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2.1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2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与本工程内容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施工企业。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要求: 3.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式一份,于 2005年6月23日下午4:30前送交至下述地址及联系人手中。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址: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生 电话:020-83397336;传真:020-83189713。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3.2 申请人须递交与其资格有关的基本资料,否则将导致其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3.3申请人在申请文件中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详细,以便招标人作出正 确判断。如招标人核查发现有虚假填报的将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权利(如在本工程资格预审完成后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该单位投标资格,且不再增补投标人)。 3.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要求: 为了资格预审工作能顺利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按以下要求的目录顺序编排, 并设置页码和装订成册。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目录如下: ⑴ 资格预审申请函。(按格式填写) ⑵ 企业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正本使用原件)。 ⑶ 资信证明:广州市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证书的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ISO质量管理体系及银行信用等级;重合同守信用等有关企业信誉的有效文件。 ⑷ 2002年~2004年企业业绩:完成同类工程业绩情况和获奖情况,需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获奖证书、已完成工程的业绩证明文件等)。 ⑸ 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管理的管理架构、项目经理及主要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的业绩。(提供项目经理证和职称证复印件),项目经理、主办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近三个月的社保单(原件备查);业绩经验情况; ⑹ 2003年~2004年企业财务状况:提供相关文件。 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拟配备的主要设备用于本项目机械设备一览表,备注栏写明“自有”或“租赁”及进退场日期、设备完好情况; ⑻ 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四、资格预审评审办法: 4.1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大于或等于5家、少于或等于12家时,取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家时,从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所有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2家为正式投标人,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家时依法从新组织招标。 4.2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通知申请人。 4.3招标人将对被确认的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发出邀请,以规定的时间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参加摇珠程序,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的)及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迟到的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被视为放弃摇珠权利。 4.4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结果不做任何解释。 4.5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申请人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4.5.1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未提供或无效或达不到本资格预审文件第二条 的资格要求; 4.5.2申请人未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规定格式原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的); 4.5.3申请人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5.4申请人未提供或不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5.5申请人没有提供三级或以上项目经理证或相应级别建造师证及其职称证的; 4.5.6申请人提供的三级或以上项目经理证或相应级别建造师证不符合穗建筑[2003]11号文的规定; 4.5.7申请人未提供在广州地区2002年至今完成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类似工程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以上的施工企业承建对应的房建工程)。 4.5.5项目经理、主办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近三个月不是本公司员工; 4.5.6申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7申请人在过往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的;(以 4.5.8申请文件填写的内容、所报数据和材料不真实; 4.5.9申请文件在递交截止期后递交。 五、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招标人(广州市民政局房屋管理所)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资审委)负责资格预审,资审委由招标人自行确定的有关技术、经济、财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成员为5人。 资审委成员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专业水平,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认真、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评委如出现不同意见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投标申请人是否最终通过资格预审。 资审委在完成资格预审后,向招标人提供由全体资格预审委成员签字的书面资格预审报告。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报告进行盖章确认,并将该报告提交给评标委员会作为评审参考依据。六、资格预审申请书附表 资格预审申请书 致:广州市民政局房屋管理所 1、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作为代表,并以 (申请人的名称) (以下简称:“申请人”)的名义,在充分理解《广州市民政局房屋管理所桨栏路112号危房改造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的基础上,本申请文件签字人在此以“广州市民政局房屋管理所桨栏路112号危房改造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我方充分理解下列情况: 2.1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的投标,投标时必须核实所有为资格预审时递交的资料。 2.2 你方保留如下的权利: ●修改任何招标合同的规模及金额;在这种情形下,只有达到修改后合同相应资格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并通过摇珠的投标人才能参与该合同的投标; ●拒绝或接受任何申请; ●取消资格预审和废除全部申请。 3、下述签字人在此声明,申请文件中所提交的报表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申请文件中如有虚假的资料,我司愿意自动放弃本次投标,而不管我司是否已被通知通过资格预审,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赔偿由此造成的贵校的一切损失。 申请人(加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第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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