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案件授权委托书一、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全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住址): 委托人(联系电话):二、受托代理人信息 受托代理人(全称): 受托代理人(执业证号): 受托代理人(住址): 受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三、案件信息 案件名称: 案件时间: 案件地点: 案件概述:四、委托事项 委托人特此授权受托代理人代表委托人进行以下事项: 1. 受托代理人有权向有关刑事案件调查机关提供委托人的相关证据材料,并要求对方进行调查取证; 2. 受托代理人有权向有关刑事案件审判机关提出上诉、抗诉等法律诉讼行为,并代表委托人进行法庭辩护; 3. 受托代理人有权参与委托人与其他相关方进行谈判、调
2、解等非诉讼解决办法,并代表委托人签署相关协议; 4. 受托代理人有权向相关司法机关申请对委托人进行司法保护,以确保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5. 受托代理人有权代表委托人办理与案件有关的所有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收取证据材料、办理相关文件、提供法律咨询等; 6. 受托代理人有权对案件进展情况向委托人进行报告,并根据委托人的意见和要求进行相应的法律行为; 7. 受托代理人有权委托相应的律师、鉴定人等专业人员参与案件处理,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8. 受托代理人有权代表委托人与媒体、公众进行沟通,并控制相关信息的发布。五、费用 1. 委托人同意支付受托代理人因代理案件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鉴定费、交通费等。费用支付方式和具体金额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 如果案件最终导致委托人胜诉,受托代理人有权在代收讼费后自费扣留合理费用。六、委托期限及解除 1. 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完成委托事项; 2. 任何一方在委托事项完成前解除委托的,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注明解除原因和解除日期。七、其他事项 1. 本委托书经委托人和受托代理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双方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相关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3.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代理人各持一份。委托人(盖章): 受托代理人(盖章):委托人(签字): 受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