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1月12日张德江副总理在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重点
张德江副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10.01.12)
同志们:
这次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十一五”以来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十二五”及2011年重点工作任务。刚才,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通报了“十一五”以来全国安全生产情况和2011年重点工作安排意见,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杨焕宁通报了“十一五”以来全国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情况及2011年重点工作安排意见。XX省、XX省和XX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分别作了发言。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十一五”开局之初的2006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坚持安全发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思想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保证上严肃认真。同年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亲自出席并作重要讲话,阐明了做好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10项重点任务。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及几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把安全生产作为重点进行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多次召开常务会、电视电话会、现场会、专题会等,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国务院安委会广泛组织开展了“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和“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年”活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安全责任落实,持续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以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为目标的安全执法行动深入推进。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组织督导下,近年来持续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限期整改、关闭取缔一大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企业,规范了安全生秩序。5年来,共关闭取缔非煤矿山2.12万处、烟花爆竹厂点1.57万处、非法建设项目1.06万处。2010年全国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业共计442.6万余起,依法关闭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单位和项目1.08万余处。通过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重特大事故比例下降30%以上,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
2、以煤矿安全攻坚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不断深化。深入开展煤矿瓦斯防治攻坚战,出台扶持瓦斯抽采、利用的一系列经济和技术政策,大力推进以先抽后采为重点的瓦斯统合治理,瓦斯抽采、利用量5年分别增长3倍和5倍。加大小煤矿整顿关闭力度,支持大型现代化矿井对小煤矿实行兼并重组,“十一五”期间,全国小煤矿由18145处降至9042年,实现了小煤矿数量压减至1万处以内的目标。同时,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道路交通、铁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消防、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一大批安全隐患得到治理。仅2010年就排查各类隐患936.3万项,其中重大隐患2.4万项,整改率82.1%,落实治理资金100余亿元。
3、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为核心的基础建设不断加强。5年来,全国通过国债资金支持、地方和企业配套、银行专项贷款、安全费用提取和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了安全技术装备。初步建成31个国家级实验室和94个省级安全检测检验中心,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关键技术的研发应用,建设一大批煤矿安全“双百”工程、“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平安畅通县区”等示范项目,积极推进矿山紧急避险、客运车辆动态监控、水上交通防碰撞等系统的安装。进一步加强劳动技能培训、职业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高等教育,广泛开展煤矿班组安全建设活动,宣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得到不断提高。
4、以加强监督管理为关键的协作联运机制进一步健全。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组织推动作用,不断完善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着力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所有的省、市人民政府和96.6的县级政府设立了安全监管机构,安全监管装备条件得到了逐步改善。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切实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在事故抢险救援中,各有关方面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运”,密切协调配合,最大程度地减少了人员伤亡,5年来,近万名遇险被困人员得到安全解救。
5、以安全生产法为基础的安全生产法制体系不断完善。大力推进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衔接配套的国家和地方性法规建设,发布了刑法修正案
(六)和相关司法解释,出台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上百个部门规章,31个省(区、市)均制定了《安全生产条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台了实施意见,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持。
6、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为主旨的安全文化建设持续开展。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和安全文化创建工作,每年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多次举办安全生产论坛、“安康标”竞赛等系列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先进经验、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建立健全了隐患及事故举报奖励制度,及时公布事故查处结果和安全生产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发展城市和安全社区建设,全社会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形成了有利加强安全生产社会舆论氛围。
通过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的不懈努力,全国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实现“四个显著下降”。一是事故总量显著下降。2010年全国共发发生事故36.3万起,比2005年的71.8万起下降49.4%。二是事故死亡人数显著下降。2005年全国事故死亡人数为12.7万人,之后每年连续下降,2008年事故死亡人数首次降到10万人以下、2009年降到9万人以下、2010年又降到8万人以下,比2005年减少了37.4%。三是重特大事故显著下降。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由2005年的134起、2049人,分别减少到2010年85起、1438人,分别下降了36.6%和52.8%。四是反映安全发展状况的主要相对指标显著下降。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71%、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事故死亡率下降73%。基本实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提出的到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
这些成绩是在能源原材料需求旺盛、建设项目大量增加、人流物流更加频繁、各类自然灾害和重大挑战极不严峻的形势下取得的,实属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努力、真抓实干的结果,也是各行各业广大干部职工攻坚克难、艰苦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慰问。
二、保持清醒的头脑,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
我们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看到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2010年虽然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保持下降趋势,同比分别下降4.2%和4.4%,但是,从事故伤亡情况看,仍有7.9万余人在各类事故中失去生命,总量仍然很大,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出现反弹,全年发生重大事故74起,死亡1028人,同比分别上升19.4%和23.1%,特别重大事故11起、死亡410人,同比分别上升120%和40.4%。从地域和行业领域来看,全国分别有14个和18个省级统计单位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上升。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铁路交通、建筑施工、工矿商贸其他和火灾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仍超过千人。事故多发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我国现阶段生产力水平相对落后等深层次因素,也有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安全发展意识不够强。有的地方经济发展与安全发展失衡,不同步、不协调,出现一头重一头轻、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一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投入标准低,安全工作打了折扣。有的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兼并重组中,盲目抢速度、赶时间、追效益,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一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不严,甚至是漠然置之。二是安全法治手段不够硬。突出表现在非法违法行为仍屡禁不止,经过连续两年的“打非”专项行动,非法违法行为事故比例大幅度下降,但仍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反映了一些地方“打非”工作态度不坚决、执法不严、打击不力,有的以罚代管,有的不敢碰硬,有的纵容包庇,致使一些企业铤而走险,非法违法行业禁而不绝,甚至死灰复燃。三是安全工作基础不够牢。在目前全国430万个生产经营单位中,中小企业约占90%以上,煤炭等高危行业“小散乱差”的状况未得到根本性改变。一些小厂小矿技术装备水平低,员工素质低,安全管理形同虚设。也有一些大型国有企业,设备老化、管理滑坡,致使安全基础弱化、隐患严重。四是安全整治措施不够实。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专项整治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全面、不彻底。对一些重大隐患没能从技术上采取有力措施、资金配套上加大投入,也没能从监督检查上严格把关、应急管理上严密防范,致使源头治理没有取得实效。一些企业对“三超”、“三违”现象治理不严,甚至视而不见、放松纵容,最终酿成大祸。五是安全管理和监督不够严。一些地方监管体制不完善,手段和方法不科学,联合执法机制不健全,工作的主动性、及时性、有效性还有明显差距。一些地区基层监管力量薄弱,专业人员匮乏、执法装备设施不足,影响了监管效果。一些企业安全管理不扎实、现场管理不严格、班组安全责任不落实,导致事故多发。
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认识,高度警惕,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念,切实增强做好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统筹安排好“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阶段,也是安全生产状况保持持续稳定好转的关键时期,做好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总结了我国“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绩,明确了“十二五”时期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提出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同时强调,要加大公共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健全事故预防预警和应急体系。
做好“十二五”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主题把握主线,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事故预防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主攻方向,把规范生产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把科技进步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支撑,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管,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是。安全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安全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努力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继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亿元gdp事故死亡率下降36%以上,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死亡率下降26%以上,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下降28%以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32%以上,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稳定好转态势。
为实现这一奋斗目标,需要各地区、各单位、各单位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科学分析本地区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新形势、新问题,科学把握经济社会运行和安全生产工作新规律、新特点,统筹谋划好安全发展宏观战略,统筹安排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总的来讲,要建立和完善“六大体系”,着力提高“六个能力”:一要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二要建立完善覆盖全面、监管到位、监督有力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着力提高监察执法和群防群治能力;三是建立完善与工业化、信息化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着力提高技术装备的安全保障能力;四要建立完善门类齐全、配套完备、针对性强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着力提高依法依规安全生产能力;五要建立完善反应迅速、机动灵活、处置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着力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六要建立完善面向基层、贴近实际、载体多样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四、扎实做好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
2011年是“十二五“时期开局之年,是建党90周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重点抓好“三深化”、“三推进”:
1、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搞好安全生产,关键在企业,重点在“一把手”,重中之重在于安全责任落实到位。一要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切实强化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者的责任,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固本强基的重要举措,纳入企业发展战略,永续推进。持续加大企业安全投入,足额提取好安全费用,落实技术改造和隐患治理资金,积极参加安全责任保险。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及时现场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二要确保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领导干部加强经济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认真落实省、市、县、乡行政首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关口前移,使监管工作深入到企业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及时纠正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及时责令停产或依法予以关闭。三要确保安全问责制度落实到位。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加大安全奖惩力度,加强对事故多发地区、单位的约谈、通报和检查督导。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处和追究事故责任,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无论涉及到哪个部门哪级干部,都要严肃追究,绝不姑息,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及事故后逃逸的行为,要依法从重从快查处。
2、深化依法监管,持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重点要抓好以下“四个环节”。一要认真总结前两年打非成果。分析研究薄弱部位,确定下一步打非重点,对非法违法生产突出的地区和企业,要与司法机关密切配合,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联合执法,统一周密部署,增强打击实效。二要进一步加大惩治力度。对“打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三要注重效果跟踪监管。着力强化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政府的“打非“责任,查清斩断非法生产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经济链条,彻底根除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铲除安全生产领域的黑恶势力,防止前纠后犯、死灰复燃,防止新的非法违法行为发生。四要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建立全国安全生产信息联网查询系统,对非法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曝光。
3、深化专项整治,狠抓隐患排查治理。继续抓好事故总量和重特大事故集中的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铁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工矿商贸其他及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重在预防、深挖隐患,强力整治,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特别是要深入煤矿瓦斯综合防治、小煤矿兼并重组和整顿关闭,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加大道路“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力度,从严整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经常化、制度化,纳入安全监管和企业日常生产的重要内容,建立跟踪督促整改制度,对重大隐患层层挂牌督办,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放过、该取缔关闭的绝不手软、该异地搬迁绝不拖延,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要强化源头治理,严格执行安全许可制度,严格行业资格,严格把关,不具备安全条件不准投入生产和建设。
4、推进科技进步,提高安全保障和救援能力。
一要认真分析研究工业化、信息化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新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安全技术创新体系。完善国家和省级安全生产科技机构建设,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研发,尽快推出一批具有我国知识产权的安全技术装备和工艺。加快国务院23号文件确定的安全避险、监测监控、自动控制等系统和装备建设、确保近期投入应用。二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抓紧制定各行业领域落后安全技术淘汰目录,促进安全设施装备更新改造。加快7个国际级和14个区域矿山救援基地以及其他行业领域国家救援基地建设,充分运用应急救援的科技成果,配备性能可靠、机动性强的装备设施,加快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管理机制,搞好应急演练,切实增强事故救援实战能力。
5、推进安全达标,强化安全基层基础。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是有效防范事故的重要手段,是安全基础建设的本质要求,要以安全标准化达标为载体,全面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一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企业广泛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加快有关标准制定工作,充分考虑各行业企业实际情况,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促进企业安全基础不断强化。二要借鉴煤矿等行业企业班组安全建设的经验做法,切实加强各行业领域班组安全建设。充分发挥班组安全生产前沿阵地作用,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坚决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三要加强安全培训。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岗位培训、全员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改革企业招用工制度,进一步扩大安全学科建设,培训高素质、技能化的安全专业人才。四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第10个“安全生产月”和“安全万里行”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行规和政策措施,促进各项安全文化建设。
6、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构建安全防范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是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有序可控的重要保障。一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抓紧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明确安全生产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促进安全基础的不断加强。各地区、各部门制订的各专项规划,也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与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保持密切衔接。二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项经济政策。认真落实安全费用提取、安全风险抵押和责任保险制度,加快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实施好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认真执行工亡职工赔偿。研究制定安全产业政策,加快高危行业企业整合重组,提高行业安全发展水平。三要全面加强安全法制建设。抓紧制订修订《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基层和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制教育,为安全生产提供法律保障。四要加强监管监察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科学执法和廉洁执法,不断提高监管监察效能。
最后强调一下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去年一季度,全国连续发生4起特别重大事故,教训非常深刻。温家宝总理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专门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中办、国办也印发通知,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深入开展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品等行业领域的安全大检查,严密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别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和大型集会活动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等各环节监管防范措施。要加强公路、铁路、民航、水运等交通安全工作,细致周密做好“春运”期间的动力安排、旅客疏导,确保人员安全出行,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幸福、和谐、安康的节日。
安全生产责任重大。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顽强拼搏,勇于进取,扎实工作,继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努力为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16页 共16页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