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製單部工作流程
1.0 簡 介
製單是本公司按客人對某訂單之要求,而製訂的一份製造規格標準,亦是營業部與生產部的橋樑。製單部根據營業部所給的一切客來訂單資料及覆辦,作出整理及分析後,編製出一份能迎合各生產地區需要的製單,以作為大貨生產規格的依據 。
2.0 適用範圍 ; 此流程適用於經由旭日集團各營業組別接單及排單于集團屬下工廠生產之訂單。
3.0 相關流程 ; 沒有
4.0 定 義
製 單 : 經製單部及營業部共同核準的製造通知單,分發予各部門作為有效之生產規格標準。
5.0 內 容
5.1 分配工作
上司須按照製單編排緩急先後,順序分發給每位同事進行造製單的工作。但若接到急單,須抽調人手,必要時更會加班來應付工作。
5.1.1 輸入資料進電腦
輸入電腦「製單管理」系統資料包括客戶名稱、製單編號、款式、合同編號、負責製造該張製單的同事名字及造製單日期(若收資料時沒有合同編號,則不需輸入電腦)。此外,要留意該訂單是新單還是翻單,然後才委派同事進行造製單的工作。
5.1.2 新單
(I) 新單是指需要覆辦的製單 。
(II)上司可按各同事的工作量及資歷來委派新單予同事們。
5.1.3 翻單
(I) 翻單是指不需要覆辦的製單。
(II)上司原則上會委派原先負責該款式之同事進行造製單的工作,但若該同事因太多工作、放假或離職 ,則會委派其他同事工作 。
5.1.4 翻款
(I) 翻款款式的舊單相同,但不同口岸生產須再覆辦。
(II)與5.1.3的(II)相同。
5.2 整理資料
當接到上司分配工作的資料,即是營業部交來的訂單資料及覆辦後,便可進行造製單的工作。
5.2.1 檢查訂單排期
首先從船期表內找出所需要的生產口岸,把船期抄下。若有中國合同也需一同抄下,並核對營業部交來的訂單資料與船期表上的資料是否相符,如不相符,須與營業部商討解決。
5.2.2 整理訂單資料
造製單前須大致查看該訂單的款式,並在過往的製單中尋找出相同客戶及款式相近的製單,作為參考之用,以求達到用語統一、節省時間及減少錯漏的目的。然後取出存有該客戶以往製單資料之電腦磁碟,複製檔案及輸入新的電腦製單。
接著,仔細查看訂單資料,核對資料及圖樣與辦是否相符。若發現問題,須與營業部商討解決。營業部在資料上作出修改和補充。若營業部未能即時答覆,則須在製單內寫上記號或疑問,待較後時間解決。
5.3 編製製單
5.3.1 新單資料輸入電腦的基本步驟 (電腦操作方法見「電腦製單操作系統」操作方法):(I) 於製單每一頁的右上角輸入製單編號。
(II)製單的第一頁輸入的項目主要有 :
a) 造製單的日期、客戶名稱及類別、辦單編號、客戶訂單號碼、客戶款式號碼、製造品名稱、數量、落貨日期、尺碼表號碼、色號及中國合同。
b) 成品處理方法及尺碼表。輸入尺碼表時要注意到跳碼是否合符常規,若發覺有疑問,須與營業部商量。
c) 車間總數及包裝分配。
d) 包裝方法。
e) 電腦牌、吊牌、腰咭等物料的名稱位置。
f) 裝箱要求。
g) 箱嘜及側嘜資料。
備註 :
[1] 以上各點如資料內容不需要,則不用加於製單內。
[2] 如上述資料未能在第一頁完成,便會在其他頁數出現。
(III)第二頁輸入的資料可分為上半部及下半部。
上半部包括 :
a) 布料名稱、組織及成份、線球、拉鍊及鈕資料,以及主嘜名稱。
b) 嘜頭名稱及位置下半部開始是成品製造程序 :
製造過程是要因應服裝的種類與款式而定。原則上是依循車間的先後次序而有條理地列出正確的製造方法及步驟 。
(另外,若客人有特別規定如包裝及裁法等要求,須於製單上註明。)
(IV) 第三及第四頁的內容是 :
緊接第二頁輸入未完成之製造程序。至於要用多少頁紙及長短則要視乎款式的複雜程度來決定。
完成以上步驟後,便可把製單存檔及編印出來。
5.3.2 翻單資料輸入電腦的步驟
方法只需取出翻款的製單作出適當修改便可,步驟大致與新單相同,不同之處是第一頁之左上角處加上「覆辦可參照那一張製單」一項便可,以及不用重新覆辦。如翻單與舊單有部份造法不同 (只限製造規格內容),則必須在製單第一頁左上角加上「指明哪一位置之不同造法」便可。
5.3.3 繪劃製單圖
繪劃製單圖的目的是要把成品的款式用圖清晰地表達出來,同時某些製造方法及尺寸亦可在圖上加以說明。
通常客人提供的資料都附有圖樣。如該圖樣與製造的要求吻合並且清晰,則可影印原資料圖,否則要作出適當的修改或重新繪劃圖樣。製單圖須包括前後幅全身圖。若有需要,還須提供前後袋圖、某部位放大圖、包裝摺法圖及位置圖等。
5.3.4 覆辦
若為新單,須進行覆辦程序。覆辦是對照製單,同時要與製單吻合,檢查覆辦的造法與製單內容是否一致。檢查的步驟如下 :
(i) 將製單內容與覆辦對照。檢查覆辦的嘜頭,若欠嘜頭,須在辦的正確位置劃上;若位置錯誤,則需作出更正。
(ii) 檢查製造方法。若有錯誤,須於辦及覆辦布上指出其錯處。
(iii) 檢查尺寸。若尺寸與製單不符,須於辦上註明。
(iv) 檢查手工。若手工欠佳,則於辦上註明需改善的地方。
5.3.5 覆核製單
文員製造出來的製單必須經高級文員或以上的同事覆核。高級文員或以上職級的同事其覆核的工作須由自己負責。
覆核製單時,覆核員須將客人所要求的資料詳細看一遍,了解內容,以便核對製單上的資料。核對過的資料會用鉛筆剔一剔以表示無問題;若遇到疑問或錯誤,就用鉛筆劃上代號或以文字註明,留待解決問題 。接著,覆核覆辦,核對製單內的造法內容與覆辦是否相符或造法是否需要更改來迎合各生產口岸的車間工具。及後,覆核員將製單的資料與客人的資料互相逐點核對,而在核對過程中遇有疑問時,須和負責造該單的同事 (造單者)互相研討。若就此也未能解決問題,便須向上司討教,尋求解決方法。
最後,覆核員完成核對製單,便將此份製單交回造單者,並向其解釋製單上有錯誤的問題,以便其能夠了解箇中的情況去進行更正。造單者完成更正後,覆核員便將製單再覆核。如一切無誤的話,造單者及覆核員須各自簽名及註明完成日期,而該份製單則再交回造單者。
5.3.6 交營業部覆核
把製單及覆辦交給營業部覆核。待營業部覆核後,交回製單及覆辦予製單部,並簽名作實。如需要修改,造單者需先影印一份備存,然後根據營業部之指示於製單上作出適當的整理,並檢查已修改的製單及覆辦是否更改正確。接著交高級文員或以上的同事查核一次,確保不會出錯。如製單資料一切無誤,便可以發給各有關部門,並修正電腦檔案的資料。
5.3.7 分發製單
製單部需按製單分發情況制訂分發表,並由製單部主管批簽確認作為分發製單的依據。
將製單發予各有關生產口岸及部門 :
所有製單完成後,按分發表將製單分發予各有關部門。
5.4 翻譯製單
5.4.1 凡孟加拉的製單,須於製單派發後七天之內譯成完整的英文製單,以便口岸生產。若英文與中文製單有不相符之處,一概以中文製單為準。
5.4.2 當製單發出後,造單者自行將製單翻譯成英文製單,完成後,與中文製單核對一次,然後交高級文員或以上之同事覆查。如一切無誤的話,則可派發給有關部門 (見本流程 5.3.7分發製單) 。 5.5 更改製單資料
當收到各部門派發的業務通告,一律使用紅筆來更正製單上的資料,好使再造翻款時 ,能減少出錯 。
5.6 流程圖 :
6.0 附 件
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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