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防范工程施工管理制度安全防范工程施工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本制度是参照GB50348-2004的规范,制定了安全防范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是安全防范工程施工的基本依据。 2、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建(构)筑物安全防范工程的施工。 3、安全防范工程的施工,除执行本向度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施工准备1、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场、施工:1)施工对象已基本具备进场条件,如作业场地、安全用电等均符合施工要求。2)施工区域内建筑物的现场情况和预留管道、预留孔洞、地槽及预埋件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使用道路及占用道路(包括横跨道路)情况符合施工要求。
2、 4)允许同杆架设的杆路及自立杆杆路的情况清楚,符合施工要求。 5)敷设管道电缆和直埋电缆的路由状况清楚,并已对各管道标出路由标志。 6)当施工现场有影响施工的各种障碍物时,已提前清除。 2、对施工准备进行检查,符合下列要求方可施工:1)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齐全。2)施工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包括工程特点、施工方案、工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3)设备、器材、辅材、工具、机械以及通讯联络工具等应满足连续施工和阶段施工的要求。4)有源设备应通电检查,各项功能正常。三、工程施工1、工程施工应按正式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若确需局部调整和变更的,须填写“更改审核单”,或监理单
3、位提供的更改单,经批准后方可施工。2、施工中应做好隐蔽工程的随工验收。管线敷设时,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会同设计、施工单位对管线敷设质量进行随工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或监理单位提供的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3、线缆、光缆敷设应符合工程设计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4、工程设备的安装:1)探测器安装。各类探测器的安装,应根据所选产品的特性、警戒范围要求和环境影响等,确定设备的安装点(位置和高度)。2)紧急按钮安装。紧急按钮的安装位置应隐蔽,便于操作。3)摄像机安装。在满足监视目标视场范围要求的条件下,其安装高度:室内离地不宜低于2.5m;室外离地不宜低于3.5m。4)云台、解码器安装。云台的安
4、装应牢固,转动时无晃动。5)出入口控制设备安装。各类识读装置的安装高度离地不宜高于1.5m,安装应牢固。6)访客(可视)对讲设备安装。(可视)对讲主机(门口机)可安装在单元防护门上或墙体主机预埋盒内,(可视)对讲主机操作面板的安装高度离地不宜高于1.5m,操作面板应面向访客,便于操作。7)电子巡查设备安装。在线巡查或离线巡查的信息采集点(巡查点)的数目应符合设计与使用要求,其安装高度离地1.31.5m。8)停车库(场)管理设备安装。9)控制设备安装。控制台、机柜(架)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平稳牢固、便于操作维护。所有控制、显示、记录等终端设备的安装应平稳,便于操作。其中监视器(屏幕)应
5、避免外来光直射,当不可避免时,应采取避光措施。在控制台、机柜(架)内安装的设备应有通风散热措施,内部接插件与设备连接应牢靠。控制室内所有线缆应根据设备安装位置设置电缆槽和进线孔,排列、捆扎整齐,编号,并有永久性标志。5、供电、防雷与接地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摄像机等设备宜采用集中供电,当供电线(低压供电)与控制线合用多芯线时,多芯线与视频线可一起敷设。2)系统防雷与接地设施当接地电阻达不到要求时,应在接地极回填土中加入无腐蚀性长效降阻剂;当仍达不到要求时,应经过设计单位的同意,采取更换接地装置的措施。四、系统调试1、系统调试前应编制完成系统设备平面布置图、走线图以及其它必要的技术文件。调试工作应由项目责任人或具有相当于工程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主持,并编制调试大纲。2、调试前的准备。1)检查工程的施工质量。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如错线、虚焊、开路或短路等应予以解决,并有文字记录。2)按正式设计文件的规定查验已安装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等。3)系统在通电前应检查供电设备的电压、极性、相位等。3、系统调试。先对各种有源设备逐个进行通电检查,工作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并做好调试记录。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