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Q/YYTH 20424—2005
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
Q/DM 20407—2017
2017-01-01实施
2017-01-01发布
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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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M 20407—2014
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1 目的与范围
为了加强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安全及合法权益,落实职业病防治的各项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及企业生命财产安全,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健康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2017年职业病危害防止计划和实施方案。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基本要求、隐患排查治理方式和上报等内容。
本计划与方案适用于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 术语及定义
3.1 职业病
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4 职责
4.1 分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是职业危害防治的主管领导,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4.2 安全环保处是职业危害防治的归口管理处室。
4.2.1 负责职业危害防治、记录、汇总、上报、督办、复查、验收和考核工作。
4.3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小组
组 长:陈俊彬
副组长:焉 僖
成 员:葛方秋、廖性天、刘 祥、刘子仲、余建荣、钟晓勇、刘播、赵海燕、冯子栋
办公室主任:刘 祥
办公室副主任:廖性天
成员:刘子仲、余建荣、钟晓勇、张峰林、杨关培、于家超、邢向亮、李冬煦、唐博、刘宇、金述茂
5 职业危害防治目标与计划
5.1 职业危害防治目标:
5.1.1 发生职业病例为零。
5.1.2 职业危害告知率达100%。
5.1.3 作业场所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标识设置率达95%以上。
5.1.4 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检查率达100%。
5.1.5 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培训率达100%。
5.2 职业危害防治计划:
5.2.1 组织公司全体职工,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全体职工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5.2.2 普及职业病防治相关的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增强职业危害场所作业人员的责任和权益意识,使职工逐步掌握职业卫生相关知识。
5.2.3 加强对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管理要求,完善职业卫生资料,落实职业卫生各项资料。
5.3落实职业卫生的各项工作:
5.3.1 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5.3.2 落实职业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要求。在试生产阶段,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5.3.3 根据相关法律的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组织病签订职业健康安全责任状。
5.3.4 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5.3.5 编制各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对入职职工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5.3.6 做好职业健康培训工作,制定年度职业健康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新入职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培训。
5.3.7 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5.3.8 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做好职工的上岗前、在职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体检率达到100%。
5.3.9 做好职工个体劳动保护工作,按照《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要求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选型、配备以及劳保用品正确穿戴的监督管理工作。
5.3.10 委托符合国家资质的职业健康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职业健康安全验收评价,做好职业健康安全评价验收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
5.3.11 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标识;在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5.3.12 建立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及检修台帐,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维修。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5.4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
5.4.1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搜集企业适用的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等。
5.4.2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并讨论通过后,进行实施。对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不断的完善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5.4.3 制定职业健康安全培训计划,收集并制定职业健康培训资料,根据计划要求开展多种形式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工作。
5.4.4 职业病危害告知。根据各个岗位,制定各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会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种类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绝不隐瞒。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5.4.5 对新入职员工,要求进行职业健康安全体检,未进行体检或体检中存在职业禁忌症者禁止上岗;统筹安排2017年度在职职工在岗体检工作;对离岗职工做好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5.4.6 根据各岗位的生产特点,制定符合实际需求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对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的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发放、正确穿戴等方面的监督工作。
5.4.7 对职业健康验收评价机构进行资质审查,并如实提供企业相关资料,配合完成职业健康验收评价工作。
5.4.8 根据各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统计应设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标识,对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标识设置不完善的工作岗位,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完善。
5.4.9 定期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7 考核管理
7.1 本计划与方案的执行情况由安全环保处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执行公司相关考核规定。
附加说明:
本制度制(修)订人:金述茂
本制度审核人:刘 祥
本制度审定人:陈俊彬
本制度批准人:汪云川
本制度于2017年1月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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