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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盛霖同志在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工程治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李盛霖同志在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工程治理工作经验交流会
上的讲话
总结经验再接再厉
推动工程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工程治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李盛霖
(2011年10月13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工程治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两年多来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研究分析工程治理形势,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推动全系统工程治理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刚才,XX省交通运输厅和XX省衡大高速建管处等10个单位作了交流发言,从不同侧面介绍了开展工程治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和借鉴。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充分肯定工程治理成效,认真总结工作经验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出的重要决策,是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两年多来,在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的有力领导下,全系统各单位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在问题排查整改、开展监督检查、完善规章制度、关键环节治理等方面均取得了积极进展,交通运输系统工程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深入开展排查,及时发现和整改了一批突出问题
各单位坚持把问题排查整改作为开展工程治理的基础性工作,以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为载体,围绕执行建设程序、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安全和资金拨付使用等关键环节,采取建立台账、滚动排查等方法,确保应查不漏;运用项目自查、上级抽查等方式,深入准确查找问题;通过挂牌督办、跟踪整改等措施,保证问题整改到位。截至今年8月底,全系统共排查建设项目4705个,发现问题4868个,整改问题4202个。工程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系统共受理投诉举报440件,核查14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给予组织处理24人。通过深入的排查整改工作,发现和纠正了一批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了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些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积极创新工程治理工作方法手段,如XX省的“十查十治”、长江航务管理局利用信息技术强化治理工作等,这些措施都有力地保证了治理工作的实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有力保障了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坚持把强化监督检查作为确保工程治理成效的重要手段,把工程治理监督检查与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和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情况以及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紧密结合起来,整合监督力量,统筹安排部署,创新方式方法,保障了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交通运输系统的贯彻落实。据统计,工程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部属单位共对2000多个项目进行了重点抽查。部先后组织工程治理、扩大内需、建设市场、招投标、工程质量安全等各类督查组60多批次,对全国200多个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开展了监督检查,对部属单位的16个扩大内需项目进行了两轮综合巡查。部党组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多次带队深入工程建设一线,实地督查扩大内需、援疆援藏和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实施情况。
(三)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突出问题治本力度不断加大
在工程治理工作开展过程中,部和系统各单位坚持边查边纠边建,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有效做法,在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管理、招标投标、质量安全、资金管理、竣工验收、市场督查、信用体系建设和项目信息公开以及廉政建设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建立完善了一批规章制度,提高了制度建设的系统性、针对性和科学性。据统计,两年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制度384项,修订制度292项,废止制度94项;部属各单位制定制度68项,修订制度80项,废止制度24项;部制定和修订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0项。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提升交通建设市场管理水平,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干部廉洁,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四)深化招投标环节治理,进一步规范了招标投标行为
招标投标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也是开展工程治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环节。各单位坚持改革创新,多措并举,不断深化招投标环节治理,严格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和市场交易行为。山西、湖南、福建等省交通运输部门积极尝试改革资格预审办法和评标办法,采取扩大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数量、随机分配投标人标段、随机抽取标价系数等办法,遏制围标串标行为,防止人为干预招投标。通过实行大标段、合理限定投标人资质条件等措施,保证优秀施工队伍中标。北京、黑龙江等省市交通运输部门成立了招投标交易中心,强化对招标评标的全程监管;江苏、甘肃等地积极探索电子招标,降低招投标成本。XX省交通运输厅专门建立了清标和监督人员专家库,强化对评标过程的监督。部出台了公路、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标文件或示范文本,规范了招标文件的编制。调整扩大了评标专家库库容,研发应用了评标专家管理系统,实现了专家网上抽取、个人信息更新、招标和评标专家相互评价,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了评标行为。
(五)强化资金使用监管,推动了建设资金的规范使用
各单位按照部制定的《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完善资金使用内部控制制度,通过签订“三方协议”,落实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和银行在资金管理方面的责任,强化对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管。加强对银行账户、大额现金、材料采购、价款结算等重点环节的跟踪审计检查,规范资金拨付行为。推进建设资金用款的计划管理,建立资金使用追踪问效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川、甘肃、青海等省交通运输部门着力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监督管理,保障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在国家经济调控政策趋紧的形势下,为缓解行业融资压力,部加大了与财政部和人民银行的沟通协调,改善融资环境,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加快中央专项资金的到位速度。各地采取措施,争取地方财政资金的投入,拓宽融资渠道,并结合实际适当调整建设规模和速度,加强债务风险管理。交通运输部采取了特殊措施,今年是车购税拨付最早、最快的一年,全年车购税上半年已经全部下达,去年超收的400多亿车购税最近已经全部下达。最近部也在联系财政部,准备把明年的车购税资金提前到今年下达,以缓解各地资金紧张的状况。同时,部还联系了商业银行系统和银监会,在贷款方面加大对交通在建项目的支持。
(六)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了交通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按照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全系统各单位加快推进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市场主体从业行为,提高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部制定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部分从业主体的信用评价规则,开展了2010年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开发运行了全国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信用管理信息化。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制定配套制度、运行省级平台、组织年度评价、维护管理信息平台、对接部级平台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目前,已有31个省份制定了实施细则或直接应用部颁规则,陕西、广东等25个省份运行了信息平台,与部级平台共同构成涵盖全国建设市场的信用信息网络。XX市交委研发了信用管理系统,探索开展对重点建设项目主要岗位人员的信用评价和管理。部分省份结合地区实际,开展了设计、招标代理等从业企业或从业人员信用管理的研究,为建立统一的信用管理体系做了有益探索。通过信用体系建设,初步实现了对从业单位投标行为、履约行为等方面的动态监管,营造了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的市场氛围。
(七)加快推行现代工程管理,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全系统各单位坚持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作为工程治理的重点内容,加快推行现代工程管理,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促进了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的稳步提升。按照部的统一部署,全系统组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强化“本质安全”理念,提高安全生产预控能力;广泛开展了监理行业新风建设活动,提高监理现场监控能力;加大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力度,增强结构工程的耐久性和安全性。部在全行业大力倡导“发展理念人本化、项目管理专业化、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手段信息化和日常管理精细化”的现代工程管理理念,探索推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和代建制等现代工程管理制度,强化项目法人管理和勘察设计工作。从质量监督抽检数据和督查结果看,全国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抽检指标总体合格率在95%以上,大中型水运工程抽检指标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5%~97%之间;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交通建设行业百亿元投资死亡率低于全国建筑业平均水平。
总之,工程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解决了一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规范了交通建设市场秩序和市场主体行为,提升了建设管理水平,加强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对于保证新一轮大建设过程中工程质量、资金安全和干部廉洁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实践证明,中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决策是非常及时、完全正确的。
在工程治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结合部门和单位实际,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积累了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概括来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持齐抓共管,部门联动,形成工程治理工作合力。交通运输系统工程治理工作涵盖公路、水运两个子行业,涉及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工程管理、质量监督、财务审计、纪检监察、政务公开等多项业务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做好工程治理工作,必须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调联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个职能部门的优势,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集中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开展工程治理工作,一方面是着力治标,通过组织项目自查自纠、上级督查和信访举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另一方面更要注重治本,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从法规制度、权力制约、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加大治本工作力度。
三是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开展工程治理工作,必须坚持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认真落实工程项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项目信息,让权力运行阳光化,让工程建设公开化。通过扩大公开,规范权力运行,保证制度落实,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廉政建设。
四是坚持深化改革,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工程治理的科学化水平。开展工程治理工作,必须坚持将工程治理和深化改革相结合,注重用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方法从源头上解决问题。通过推行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等现代工程管理制度,改革工程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通过实施重点工程纪检监察派驻制、招投标挂牌监督、建设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督查以及跟踪审计等措施,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对工程建设重点环节的监督。通过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建设市场监管水平,规范市场主体行为。
五是坚持关口前移、风险防控,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开展工程治理工作,必须坚持治理和防范并重,紧紧围绕工程建设权力运行的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以工程项目的建设流程为主线,深入、系统地排查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以扎实有效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积极防范违法违规问题发生,努力实现工程优质、资金安全、干部廉洁、群众满意的目标。
以上经验和做法,集中体现了两年来全系统开展工程治理工作的实践成果和理论成果,对于下一步做好工程治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要继续坚持并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深化和发展。
二、认清形势,扎实推进交通运输系统工程治理工作
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工程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是阶段性的。随着工程治理工作的推进,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会逐渐暴露出来,工作难度也会越来越大,工程治理工作已经进入“深水区”,工作任务仍然艰巨繁重。
分析当前工程治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可以用“三个并存”来概括。
一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机遇与困难并存。“十二五”期间,交通运输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交通运输将继续保持建设和发展的态势。根据“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高速公路总里程将达到10.8万公里,沿海港口深水泊位达到2214个,内河高等级航道达到1.3万公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任务非常艰巨。另一方面,在当前通胀预期增强、物价上涨压力较大的背景下,货币政策持续收紧,银行贷款规模受限,交通建设贷款合同正常履行受到影响;同时贷款利率上浮,抬升了融资成本。清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地方性债务,一些省份交通运输部门或下属交通建设投资公司难以获得银行新的贷款。受上述因素影响,交通建设资金筹措难度加大。同时,沥青、水泥、钢材等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人工费价格相应提高,也进一步加剧了建设资金紧张的状况,给工程进度和质量、安全管理增加了难度。另外,土地资源和环境保护等对交通运输建设和发展的约束不断增强,项目建设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10月10号,部党组召开了部分省份交通运输厅长座谈会,分析了我们面临的建设形势。大家一致认为,交通建设领域资金紧张的状况在今后一个时间内将会继续,这个结论主要是从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分析得来的。从国际看,世界经济仍然处于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正在缓慢复苏之中,但复苏进程还很脆弱、很不平衡,面临诸多不确定、不稳定因素,这对我国经济发展、对交通运输发展都可能带来一些影响。从国内看,我国经济增长由政策刺激向自主增长有序转变,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当前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仍然是控制通货膨胀,银根收紧是控制通货膨胀的重要措施,由此带来的资金紧张情况将直接影响交通基础设施的发展。同时,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公益属性的呼声越来越高。我们必须慎重处理好两个关系,即财政负担和社会负担关系、交通基础设施的公益性和盈利性的关系。基于以上考虑,部党组认为明年交通运输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为主线,以调整结构为主攻方向,按照“调结构、控规模、保重点、促稳定”的思路,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规划引领、程序办事,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不断推进交通运输又好又快发展。调结构,就是要加快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优化运输组织,提升运输效率;优化规模结构,促进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均等化。控规模,就是要控制建设规模,特别是控制不具备条件的项目和不符合“十二五”规划的项目开工。保重点,就是要做到“三保”,即保国家规划的“十二五”重点项目、保国家批准的在建项目、保当年能够完工的项目。促稳定,就是要做到不发生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不拖欠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不出现“豆腐渣”工程。
二是工程治理取得的成效和突出问题并存。在工程治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未批先建、压缩工期、挂靠借用资质和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质量低劣等违法违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甚至纠而复发,屡禁不止;一些管理法规制度还不够健全,特别是一些单位规章制度贯彻落实不力,有章不循甚至违法违规操作;一些审批和监管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重决策,轻执行;重审批,轻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全国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公开共享的机制还不完善,工程项目信息公开落实不到位,公开信息避重就轻,不够及时和全面,等等。今年中央工程治理重点领域专项检查组对陕西、湖北、广东三省部分工程项目进行了重点抽查,发现了部分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招投标不规范、配套资金不到位等问题。近期中央有关媒体对甘肃天水至定西高速公路建成通车不久局部路段就出现坑槽、裂缝、沉降等重大病害,部分路段不得不重铺路面的问题进行了曝光。这些都说明,我们对治理成效决不能盲目乐观。
三是反腐倡廉力度不断加大和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并存。经过近年来的综合治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多发高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但在当前投资量大、在建项目多、建设速度快的形势下,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的发生出现了抬头的态势。今年5月,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通报的20起典型案件中,涉及交通运输系统就有两起,一是XX市交通局原局长严冬在项目设计变更、招投标、工程款支付等过程中为请托人提供帮助,多次收受贿赂140余万元,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另一件是XX省XX县区交通局原局长何超、原副局长刘华斌在工程款拨付、工程招投标等方面为请托人提供帮助,分别收受贿赂52万元和140万元,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何超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判处刘华斌有期徒刑14年。另外,今年XX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成员、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冯伟林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XX市高速公路集团发生涉嫌受贿案件,涉案10人均被逮捕。这些腐败案件的发生,充分说明当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依然尖锐,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
这些挑战和问题,凸现了工程治理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发扬成绩,克服松懈厌战思想,积极运用成熟经验,推进工程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一)把推进工程治理工作与加快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结合起来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对“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要把科学发展作为主题、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主线。加快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交通运输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工程治理工作要紧紧围绕这个中心、服务这个大局,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一是要抓科学决策,为转变发展方式奠定基础。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建设、招投标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和规定,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建设速度、规模与工程质量安全的关系,确保项目建设发展规划符合科学发展观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确保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确保项目审批和建设依法合规。坚决制止违背工程建设客观规律和基本建设程序、人为盲目压缩工程设计周期和合理施工工期的行为,坚决杜绝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二是要抓生态建设,推进交通建设发展方式转变。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中央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部署,进一步增强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意识,建设生态环保工程。认真做好用地预审和报批工作,在规划、设计、施工等各个环节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做到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理及环境保护验收制度,努力使交通运输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限度。大力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淘汰落后工艺,鼓励路面材料、施工废料、弃渣、港口和航道疏浚土等资源的再生和综合利用。认真组织开展对“依法依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情况”、“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等方面的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把推进工程治理工作与深化交通运输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结合起来
要把制度建设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投融资体制、行政管理体制等改革,把工程治理的要求寓于重大改革措施之中,不断消除制约交通运输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逐步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交通运输建设管理体制。一是要科学配置工程审批监管权力。近年来,各地交通运输部门体制改革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运行权力逐步下放到各地市和下属建设管理局、投资集团等单位,建设管理运行的权力重心下移,腐败问题案发的态势也向基层转移。因此,要按照精简、统
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深入推进工程建设审批监管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同时,要完善重大项目决策规则和决策失误纠错机制,推行专家评议论证制度、重大项目公示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工程项目各个环节的审批监管自由裁量权,着力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的行政行为,做到依法行政。二是要大力推行现代工程管理,革新建设管理模式。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把握现代工程管理的发展趋势,把推行现代工程管理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运用现代工程的管理理念、管理技术和管理方法,贯彻落实“发展理念人本化、项目管理专业化、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手段信息化、日常管理精细化”的要求,努力提高交通建设管理水平。三是要继续深化交通运输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面对建设资金紧张的形势,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一方面继续引导和鼓励民营、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规范民营和社会资本投资项目管理,不断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切实解决建设资金短缺的问题。另一方面要规范交通运输建设专项资金和财政性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投资效益。同时,要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把握好建设的规模和速度,在资金安排上,要区别轻重缓急,优先考虑在建项目、重点项目。
(三)把推进工程治理工作与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体系结合起来
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建设规章制度体系。一是要加快建立完善规章制度。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加大制度建设力度,细化原则要求,完善禁止性规定,建立覆盖全面、配套完备、约束有力的工程建设领域法规制度体系。在部的层面,要抓紧出台关于工程分包管理、交通支持系统建设管理以及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抓紧编制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和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加快形成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法规制度体系。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要结合国家重要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的出台,及时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规定。二是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各级工程治理领导小组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基层和干部群众的创新活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工程治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了解把握新形势下工程建设管理的特点和规律,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举措。同时,注重总结、宣传和推广工程治理工作中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着重把经过实践检验、比较成熟的做法上升为规章制度。三是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工程建设领域违规违法问题,有的是法律法规缺位、政策不健全、不配套、可操作性不强等原因引起的,但大量的问题是因为不遵守基本建设法律法规造成的,有的以地方文件代替法律规范,有的以加快建设速度为借口,不履行法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强化对项目规划立项、审批监管、招标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纠正、严肃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
(四)把推进工程治理工作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结合起来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政府部门既要依据法律法规实施行政监管,履行有形之手的职责,着力提高行政机关的监管能力;又要通过价值规律和市场主体的有序竞争,发挥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切实发挥好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一是要督促各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一方面要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监管职责,规范监管程序,强化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执行项目投资审批和管理的有关规定,落实监管责任。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该批的项目要依法依规按期批复,提高工程建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监管部门依法履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以及行政过失等导致问题发生的,要严肃责任追究。二是要加强行政监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以智力密集型的代建公司、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公司为龙头;以专业施工企业为骨干,劳务作业队伍为依托;总包与分包,分工协作,互为补充的高效的生产组织方式,是社会化大生产、专业化分工和现代工程建设管理的发展趋势,符合市场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要求。目前,部对普遍存在的工程分包问题进行了研究,制定了《公路工程分包管理办法》,将于年内发布实施;部还将协调有关部门逐步完善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政策引导,提倡、鼓励结合地区实际和项目特点,推行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另一方面要加强市场监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特别是针对行业和社会反映比较集中的招投标、市场诚信等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个别工作滞后的省份要按照部统一要求,尽快制定实施细则,建立运行省级平台,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切实体现奖优罚劣,促进建设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五)把推进工程治理工作与反腐倡廉建设结合起来
反腐倡廉是工程治理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工程治理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面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态势,要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反腐倡廉建设与工程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部党组非常重视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廉政工作,一直认为廉政、质量和安全三个问题,怎么强调都应该,怎么抓都不过分。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我们交通运输系统有着深刻的教训,一定要警钟长鸣,始终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下大力气抓好这项工作。一是要加大惩治力度。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工作职责,深挖细查工程建设领域违规问题背后隐藏的权钱交易和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集中查办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和震慑作用,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易发多发的势头。二是要加大公开透明力度。要把公开透明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通过政府网站、公报、公开栏、新闻媒体等途径,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公开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的办事制度、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和审批结果,做到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审批、招标投标、项目实施等环节的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止决策失误、行为失范、权力失控。三是要把廉政风险防控落到实处。进一步把廉政风险防控向基层单位、重点环节、重要岗位延伸,健全内控机制,构筑制度防线,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积极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关键环节和敏感岗位的全程同步监控,探索运用“制度加科技”防治腐败。建立预警处置、动态管理和检查评估机制,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违规违纪行为,调整完善廉政风险内容、等级和防控措施,不断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水平。
同志们,工程治理工作是交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措施,推动工程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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