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项目维护服务协议甲方:乙方: 乙方为甲方承建的防盗报警、电视监控系统工程项目,一年免费维护期已界满。为保证系统设备的良好运行和使用特定立此协议。一、服务项目的名称:服务项目的地址:二、服务范围:(一)系统中设备的故障排除; (二)系统中设备损坏后的维修和更换; (三)系统线缆检查和维护; (四)系统改造和升级的建议; (五)用户操作人员的培训; (六)每季度一次对系统设备进行保养和检查。三、结算方式:(一)年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整,为全年乙方提供服务的维修检查费; (二)服务费一年结算一次,甲方在一年服务期满后支付给乙方;(三)对于需要更换或维修的器材将根据实际器材价格和维修
2、费由甲方承担,费用当即结算; 四、季度维护方式: 甲方通知 乙方定期巡视五、甲方的责任与义务:(一)在系统发生故障后即时通知乙方,并详细、真实地报告故障情况、时间、故障前的运行情况; (二)在乙方实施服务过程中,甲方有义务与乙方积极配合并提供方便; (三)在乙方服务完毕后,甲方有义务在维修记录上认真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 (四)甲方应严格按照协议进行结算。 六、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的四十八小时内到达现场,检查并排除故障; (二)确系设备损坏等原因无法完全恢复的,应将系统故障降至最低,同时写出书面的维修报告,确定解决办法和最后期限; (三)服务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甲
3、方的监督; (四)服务过程中,乙方应遵守甲方单位的有关规定; (五)服务过程中,若甲方财产被乙方人为损坏且确认后,无论大小由乙方按现值赔偿; (六)服务后由乙方详细填写维修单。维修单应包括项目名称、故障时间、故障现象 、解决时间、维修人、用户意见、用户签字盖章等项。 七、违约与终止: (一)乙方不能按照协议提供及时的服务,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按次扣除服务费的百分之二十作为违约金; (二)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欺骗甲方,使甲方蒙受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扣除全部服务费做违约金; (三)甲方不能按照协议结算,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四)由于双方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而造成的违约,需双方协商解决,并有备忘录备查; (五)协议终止时需有书面材料通知对方。 八、其它: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协商解决; (二)本协议有效期至 ;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签定之日生效。 甲 方: 乙 方: 签 字: 签 字: 盖 章: 盖 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协议签定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