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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民副部长讲话
——在XX省地质勘查大会上的讲话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汪民,2011年11月28日)
尊敬的骆惠宁省长、徐福顺常务副省长、各位领导、
同志们:
在全国各地学习贯彻10月19日国务院176次常务会议精神之际,XX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地质勘查大会,研究总结地质找矿工作,部署推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必将对今后一个时期XX省地质找矿工作产生重要影响,对全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产生重要带动作用。借此机会,我受徐绍史部长委托,代表国土资源部党组向XX省委、省政府对国土资源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地质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与会代表并通过你们向奋战在青海高原的广大地质工作者致以亲切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下面,结合全国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总体要求,我就青海地质找矿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意义重大,使命光荣
(一)深刻认识地质找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当前,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矿产资源保障已成为关系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问题,事关国家经济安全,事关国家核心利益,事关中华民族伟大
1复兴。立足国内,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是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质找矿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习近平副主席多次做出重要指示。李克强副总理明确提出要“立足国内,增强能源资源保障能力”,要求我们在地质调查、资源勘探、矿产开发和综合利用方面实现一次新的跨越。《“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形成一批重要矿产资源的战略接续区。建立重要矿产资源储备体系”。可以说,党中央、国务院对地质找矿工作的要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明确,都紧迫。
同时,经过多年的工作积累,尤其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加快实现地质找矿突破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一是资源有潜力,随着地质工作程度的提升,地质找矿的潜力不断加大;二是工作有基础,国土资源大调查和三项国情调查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从理论、技术、资料、装备和队伍等方面,为找矿突破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三是资金有保障,不仅国家财政近年来加大了投入,更为重要的是越来越多的社会投资开始投资风险勘查;四是新机制带来了活力,相比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新机制下的地质找矿工作显得投入更有力、找矿更有效、局面更生动,越来越多的地勘单位在矿产勘查开发市场中实现了资本积累。
(二)准确把握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总体要求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行动,既适应新时
2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又与计划经济时期开展的找矿大会战有着本质的区别。实施好本次行动,必须全面准确把握行动的总体要求。
一是牢牢把握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推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遵循地质工作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全面推进地质找矿新机制,着力打造以市场为导向的多元化投资平台,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矿产勘查开发,立足国内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同时,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拓宽领域,市场导向、合力推进,坚持改革、创新制度,科技支撑、协同攻关,依法实施、加强监管。
二是紧紧抓住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目标任务。按照国务院要求,战略行动的总体目标是:三年有重大进展,五年有重大突破,八到十年重塑矿产勘查开发格局,力争在“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形成一批重要矿产资源战略接续区,建立重要矿产资源储备体系。矿产资源开发要“油气并举”、“大宗紧缺和新兴材料并举”、“开源节流并举并将节约放在首位”,地质找矿工作要“陆海并重”、“东西并重”,促进矿产资源产业向西部地区转移,扭转大宗矿产产地与消费空间分割的局面,促进区域产业协调发展,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和产业支撑。重点完成三个方面的八项任务:一要加强基础地质调查与研究。推进重点成XX县区带基础地质调
3查和综合研究,查明资源潜力和勘探开发前景;加快重点成XX县区带的矿产远景调查,寻找新的找矿靶区。加强基础地质和成矿理论研究,研发和推广矿产勘查新技术新方法。二要加强重要矿产勘查。加强主要含油气盆地的地质勘查和老油气区的新领域深度挖潜;勘查开发以页岩气、煤层气为重点的非常规油气资源;通过整装勘查,增加重要矿产资源储量,形成大型矿产资源基地;开展老矿山深部和外围接替资源勘查,延长矿山服务年限。三要实施以企业为主体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发展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三个方面的任务是确保找矿目标实现的完整任务体系,要统筹考虑,系统推进。
三是坚定不移地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最大特色,就在于用全新的思路打造以市场为导向的制度平台,做法上既不同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大会战,也不同于现今一些主要依靠财政出资实施的计划或工程,不走“政府统包、财政拨款、分投资、做项目、养队伍”的老路子,而是按照“公益先行,商业跟进,基金衔接,整装勘查,快速突破”的地质找矿新机制,引入各类社会资金进入风险勘查市场,调动各方面尤其是广大地质工作者的积极性,加大投入,加快突破。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找矿前期的基础性工作,加强基础,做好服务,并通过地勘基金为企业分担风险。近年来的实践经验已经证明新机制的强大生命力,必须坚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
(三)充分认识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深远影响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矿产资源开发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国内外经验表明,资源大发现带动区域大发展,对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新中国成立后,大庆、攀枝花等数百座城市因矿而兴,矿业一度成为推进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原动力。“十二五”及今后一段时期,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资源开发仍将扮演重要角色。促进西部大开发,必须做好资源优势转换这篇大文章。我国重要成XX县区带、重要勘查区,大多分布在老少边穷地区,加大这些区域的找矿投入,实现重大找矿突破,不仅将形成一批新的资源接续基地,更将成为促进欠发达地区发展、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引擎。
多年来,我们坚持深化改革、积极探索构建地质找矿新机制,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十一五”期间,公益先行、商业跟进、基金衔接的多元化投资找矿勘查的格局已经形成。但由于历史的原因,总体来看我国地质找矿领域完善体制、激活机制的改革任务还很艰巨,“百局千队”尚未完成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还要通过政府的扶持和调控以及市场调节机制,进一步解放找矿生产力,破除制约找矿突破的体制机制障碍,优化矿业权、资本、技术等勘查生产要素的配置,促进我国矿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是我国地质找矿领域前所未有的重大行动,全系统、全行业要全面动员,迅速行动,掀起
5地质找矿新高潮。
二、XX省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大有作为
(一)中央非常关心和支持XX省地质找矿工作青海是我国重要的战略资源接续区,加强青海矿产资源勘查,在全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2008年《国务院关于支持XX省等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34号)和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中发〔2010〕5号),都将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支持力度作为支持青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2010年12月,李克强副总理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期间指出“要高度重视青海矿产资源的勘探与开发。要大规模投入,大兵团作战,力争尽快实现重大突破,使青海真正成为我国的战略资源要地”,对青海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寄予殷切希望,提出了明确要求。
近年来,国土资源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保证青海等省藏区人民与全国一起同步进入小康社会的要求,及时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国土资源支持政策,其中对青海地质找矿工作的支持是重中之重。2008年以来,国土资源部以实施青藏专项为抓手,不断加大对青海地质找矿工作的支持力度。今年3月我部又配合XX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进一步加快XX省地质勘查进程的报告》,提出在“十二五”期间安排XX省地质勘查资金50亿元,目前已得到了落实。今后,我们将
6进一步贯彻落实34号和5号文件精神,认真执行《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加快青海藏区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措施的函》(国土资函〔2010〕732号文)提出的各项支持政策措施,深化部省合作,积极主动了解青海实际情况,帮助青海解决实际问题。重点加强对青海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帮助XX省引进技术力量强、信誉好的地勘队伍,支持青海加快地质科研水平和能力提高,促进青海加快实现找矿突破,促进青海尽快将资源优势转换为经济优势。
(二)青海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矿业经济的有力支撑青海是一个少数民族聚集的省份,藏区面积占全省96.5%。青海在全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生态保护大局中具有特殊的战略地位。但是,由于特殊的自然、地理、历史等原因,青海经济仍较落后,发展仍然是当前面临的最主要问题,加快青海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改善民生,是十分迫切的历史任务。从XX省情来看,青海属于资源型省份,经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资源开发,矿产资源开发不仅对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贡献,石油、天然气、钾盐、铅锌等矿产资源的开发也为全国的工农业生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因此,在青海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意义更加重大。
(三)XX省具备实现找矿重大突破的基础条件近年来,通过青藏专项的实施,在青海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条件已经成熟,而且十分有利。
7一是青海具备实现找矿突破的客观条件。青海纵跨祁连山、东昆仑、三江北段等我国重要成矿带和享有“聚宝盆”美誉的柴达木盆地,成矿条件优越。青海的大场金资源基地、祁漫塔格有色金属基地已被列入全国十大新发现资源接替基地。祁漫塔格地区铁铜矿整装勘查、XX县区大场地区金矿整装勘查等4个区片列入全国47个重点整装勘查区,是纳入全国整装勘查区最多的省区之一。青海地质勘查工作程度低,资源查明程度不高,找矿突破空间非常大。
二是近年来青海地质找矿成果丰硕,增强了实现找矿突破的信心。“十一五”期间,XX省基础地质及矿产远景评价覆盖率达到15%,比“十五”末提高一倍;新发现可供开发的矿产地20处,提交可供进一步勘查的矿产地52处;累计新增资源量煤5亿吨、铁矿石1亿吨、铜铅锌395万吨、金120吨;首次在陆域成功钻获“可燃冰”实物样品;初步形成5个大型资源集中区、17处大型矿产勘查开发基地;青藏专项实施三年来成果超过预期。这些成果的取得,充分说明青海具有巨大的资源潜力,通过加大投入一定会有大的突破。
三是XX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地质找矿工作。采取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大力改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工作条件与投资环境,有效调动了地勘单位和矿业企业的找矿积极性,确保地质找矿工作的顺利推进。通过召开专门会议明确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推动,分管领导逐项落实,在全省形成部门协作、上下齐心、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相继出台《关
8于鼓励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的有关规定》、《XX省引进大型企业投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暂行办法》、《关于创新地勘工作体制机制实现地质找矿新突破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为商业资本进入地质勘查领域提供了政策支持;省财政拨专款为地勘单位配备设备及工作装备,加强地勘单位找矿能力建设,改善地质人员工作和生活环境;在矿业权转让、XX县区规划、基础配套方面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为引进大公司、大集团到青海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着力培育省内地勘力量,通过配备一定数量的矿业权、完善地勘成果收益分配政策、盘活土地资产,为下一步地勘单位的改革和发展创造了条件探索了路子;建立合同管理体系,面向国内率先进行地勘项目招商引资,矿产资源监管和服务体系不断健全,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地勘市场初步形成。最近,又出台针对性政策,为到青海开展工作的省外地勘单位提供一系列优惠措施,这在全国都是少有的。
四是通过青藏专项的实施,为青海的找矿突破积累了宝贵的经验。XX省与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调局密切配合,创新地质找矿工作体制机制,统筹部署,分工协作,成为部省合作的典范;XX省有色地勘局和山东黄金集团对沟里地区合作勘查开发的成功经验,创建了引进大企业整装勘查开发的“沟里模式”,为地勘单位和大公司、大企业的合作勘查开发、推进探采一体化起到了有效的示范作用;地质找矿人在弘扬“地质三光荣”传统的同时,又树立了“特别能吃苦,特别
9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高原精神,为全国地质工作者树立了时代精神新标杆。
有以上条件作为保证,我们对青海找矿突破充满了信心,相信青海会成为全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重要战场之一,找矿突破必将带来青海地质找矿的大丰收。
三、对XX省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几点建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实施,是地质勘查工作难得的战略机遇期。我们要抓住机遇,扎实推进地质找矿工作,促进青海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针对青海情况,我强调以下几点。
(一)狠抓《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的贯彻落实,为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创造良好环境
青海高原施工生产的条件比较艰苦,又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民族和宗教问题都非常敏感,地质勘查工作常常会遇到很多因素的干扰。为更好地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一要继续广泛宣传、普及地质知识,让社会公众了解、关心地质找矿工作,提高公众认知程度,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地质找矿工作的良好氛围。二要深入地质找矿工作一线,调研了解地质找矿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积极帮助地勘单位处理解决好临时用地、青苗赔偿、供电供水、道路通行等问题。三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增加投入,主动服务,帮助地勘单位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使他们轻装上阵,减轻负担,促进其深化改革、健康发展。如果这些工作做不好,将直接影响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开展,更会影响“358”任务目标的实现。
(二)依靠科技进步,进一步提高地质找矿创新能力地质找矿工作探索性很强,科技创新能力是提高地质找矿工作现代化水平的关键。从我国的矿床发现史看,每一次找矿科学技术的重大突破,都给地质找矿工作带来一次新的飞跃,我们要更多地依靠科技创新来推动地质找矿工作。目前,随着找矿工作的不断推进,找矿难度也越来越大,如果不依靠现代科学技术,地质找矿就难有重大突破。XX省自然条件恶劣,地质景观特殊,在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过程中,一定要结合省情,集中力量组织科技攻关,突出研究重点矿种和重点成XX县区带的地质问题,大力推进成矿理论、找矿方法和勘探开发关键技术的自主创新。要加快高新技术在地质勘查中的应用,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装备水平,努力实现地质工作现代化。要实施好“科技兴地”战略,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要不断完善地质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地质教育和人才培养。同时,地质工作的探索性特点决定了地质工作的周期较长,加强地质工作,要遵循地质工作的自然规律,加强管理,搞好统筹规划,从长计议,超前部署,循序渐进。
(三)切实加强组织实施管理,大力推进制度创新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不同于以往的专项或工程,从资金投入到技术力量,需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充分发挥方方面面的作用,需要中央、地方、企业多方联动,公益性地质调查与商业性矿产勘查有机衔接,资本与技术紧密结合。因此,
11它不是一个部门行动,也不单单是一个行业行动,必须要有一个强有力的组织实施管理机构进行统筹协调。建议XX省在组织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过程中,在加强组织领导的同时,建立一支强有力的业务支撑队伍,确保任务落实、部署到位、管理有效并取得预期效果。同时,要积极探索深化以矿业权为核心的市场化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化矿政管理制度改革,加强矿产资源集中统一管理,转变管理方式,理顺管理关系,强化监督与服务;要积极探索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权益分配新机制,让国家、地方、企业、地勘单位和当地百姓都受益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
(四)加强地质找矿能力建设,促进地勘队伍改革发展青海本省的地勘队伍相对规模较小,技术力量不足。青藏专项实施以来,青海的地勘队伍在发展中壮大。XX省已经出台了一些办法措施,鼓励省外地勘队伍进入青海开展工作,这些办法行之有效,制定的优惠政策对省外地勘队伍有很大的吸引力。但是,与实现大兵团作战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要继续加强省内地勘队伍的优化整合,加强基础性和公益性地勘队伍建设,形成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装备精良、充满生机的专业地勘队伍;要用合作共赢的姿态,继续拿出重点地质找矿项目,下大气力引进省外优势地勘单位和矿业企业,尤其在整装勘查区、重点勘查区要引进大企业、战略投资者进行联合勘探,加快推进探采一体化进程;要进一步开放地勘市场,让引进来的队伍有项目可做,
12有合理的收益,在帮助协调外部环境方面给予更多关照。
在实施找矿突破行动的同时,国有地勘单位还面临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任务。我们的目标是,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取得圆满成功的同时,培育起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符合现代化企业制度要求的矿业集团,发展一批具有市场活力的资源性公司。因此,我们必须积极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改革模式,使地勘队伍的改革发展与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相互促进。要加快建立知识、技术、劳动按贡献参与矿业权收益分配的新机制,进一步改善地质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鼓励广大地质工作者在地质工作一线建功立业,鼓励引导地勘单位拿出优质矿业权同大型企业合作,实现资本优势和技术优势的有效对接,使地勘单位从“打工者”转变为“项目业主”。
(五)坚持资源环境并重,推动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双赢
青藏地区生态环境脆弱,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要始终坚持资源环境并重,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要大力倡导并发展绿色矿业,坚持“科学规划,整装勘查,保护环境,规模开发”,严格准入条件,加强矿业权清理,依托资质高、诚信好、有资金实力的勘查开发单位进入青藏地区勘查开发矿产资源。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采取合理的避让措施,杜绝无序开发,通过点上的规模开发,实现面上更大程度的保护。实践证明,通过科学规划,绿色开发大型现代矿山,完全可以实
13现经济快速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可喜的是,青海五龙沟金矿,注重绿色开发,已成为绿色矿山、和谐矿山的标杆。
同志们,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号角已经吹响,青海地质找矿工作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中央的关心支持下,在XX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所有参与XX省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广大地质工作者艰苦努力,青海地质找矿工作一定会喜结硕果,一定会加快促进青海成为我国战略资源要地,一定会为青海各族人民带来更多福祉。
谢谢大家。
第二篇:汪民副部长电视电话会议讲话在《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
贯彻落实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代拟稿)国土资源部汪民(2011年7月19日)
同志们:
经国务院同意,今天,国土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召开《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贯彻落实电视电话会议。6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6月14日印发的《决定》,是新时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我国地质灾害防治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把新时期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刚才,张少农同志传达了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最新批示精神,希望大家深刻领会,认真抓好落实。刚才,国家气象局xxx副局长、四川xxx副省长、XX省xxx副省长、贵州xxx副省长为大家介绍了近年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主要经验和下一步工作安排。讲的都很好,我深受启发。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参考。
一、充分认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我国是地质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加之近年受气候变化、极端天气事件、地震和工程建设活动等因素影响,防范形势十分严峻。1998年以来,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32.9万起,造成13925人死亡失踪,直接经济财产损失618.54亿元。“十一五”期间,我国共发生地质灾害21.4万起,造成6293人死亡失踪。地质灾害已经成为我国除偶发特大地震外的第一大自然灾害。特别是2010年,我国极端天气事件频繁,部分地区前旱后雨,瞬时暴雨,持续强降雨,导致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多发频发群发,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30670起,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382起,2246人死亡、669人失踪、53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3.9亿元。地质灾害灾情之大、伤亡人数之多、损失之惨重为历史罕见。
面对严峻的防治形势,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了许多独具特色的防灾经验,特别是在群测群防、搬迁避让、临灾避险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国家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地质灾害防治事业,大家同心协力,努力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防治取得长足进展,防治水平不断提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地质灾害防治法规、规划体系逐步完善。2003年国务院颁布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土资源部随后制定颁布了一系列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技术规程。29个省
(区、市)相继出台地质灾害防治地方法规或规章。建立实行了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报、危险性评估、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防治责任认定等法律制度,为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提供了法制保障。逐步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地质灾害防治体系。三峡库区、汶川、玉树地震灾区、甘肃舟曲山洪泥石流灾区等重点地区还编制实施了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
二是地质灾害基础调查开始起步。先后在2020个山区县开展了1:20万的地质灾害调查,初步查明24万处隐患点。开展汶川地震灾区等重点地区县(市)1:5万的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地质灾害调查工作,为科学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灾后重建提供了依据。
三是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初步建立。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53个市、1265个县开展了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共建立专业监测点300多个,群测群防监测点10万多个,在三峡库区还建立了崩塌、滑坡专业监测网络。初步建立起专群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部、省、市、县四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应急能力不断提高。
四是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有所增强。开展农村地质灾害防治万村培训等集中宣传培训活动,加强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广大群众防灾意识、临灾自救互救能力不断增强。开展以“十有县”、“五到位”、“五条线”为抓手的基层地质
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共建成“十有县”866个,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在组织、规划、经费、预案、制度等方面得到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臵中,逐步推广采用全球定位、遥感、无人飞机等先进技术。推广应用自动监测报警装臵。开展复杂山体成灾机理、滑坡早期预警等重大课题研究,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
五是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取得成效。国家设立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2004年以来,对306个重大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了工程治理,地方各级政府对43.05万人实施了搬迁避让。三峡库区
二、三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按期完成,连续8年没有因地质灾害直接造成人员伤亡,保证了三峡水库建设和运行安全。汶川地震灾区震后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基本完成,玉树、舟曲灾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正有序推进。
六是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深化。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建设、铁道、交通、水利、气象、旅游等部门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协调联动得到了加强,共同防灾责任机制逐步形成,重要交通干线、山洪影响区、旅游景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得到加强。建立了地面沉降防治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长三角地区、华北地区建立了地面沉降区域联防机制,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合作进一步加强。
七是地方党委、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进
一步加强。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许多地方建立防治工作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防治责任。四川、云南、贵州等省坚持每年由省政府组织召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年度防范、治理工作。江西、湖北、广西等地积极推进防治队伍建设,分别成立了省级应急办公室、应急中心等。四川、云南、陕西还想方设法加大防治工作投入力度,四川、云南从今年起,每年投入10亿元用于地质灾害防治,XX省政府组织实施陕南移民搬迁工程,其中纳入搬迁计划的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就将达60万人。广西梧州、江苏镇江等地还积极探索引入社会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的政策措施,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减灾效益。各地还在隐患排查、搬迁避让、群测群防等方面创造了很多可借鉴推广的宝贵经验。
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自1998年以来,全国共成功避让地质灾害6300多起,成功避免了33万人的伤亡,减少经济财产损失60多亿元。其中2010年,全国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1166起,避免人员伤亡10万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10亿元,是成功预报、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最多的一年。在地质灾害防治战线,涌现了一大批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和英雄模范。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由于特殊的地质地貌,
极端天气事件,以及人类工程活动影响等,在今后相当长时期里地质灾害仍然是我国一个最为严重的自然灾害。由于地质灾害的隐蔽性特点,现在仍有一些隐患未被发现,遇有强降雨、地震及人类活动扰动等,随时都有可能形成灾害。由于地质灾害的复杂性,有些已发现的隐患点危险状态难以准确把握,有的可能随时加剧导致灾害,现有的技术手段还做不到精准监测隐患点内部应力集聚、传导动态变化过程,灾害发生情况可能与调查预测的成灾模式不一致,防范难度更大。由于现有的技术经济条件,不可能做到对所有的隐患点都实施专业监测,只能采取群测群防,群测群防虽然在我国是行之有效的防灾监测手段,但也极易受到工作制度、责任心以及其它偶然因素的影响,其科技含量和有效性还需大大提高。在防治工作中也还有一些做的不够的,归纳起来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地质灾害基础调查还比较薄弱,调查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调查工作还没有实现动态化,对一些复杂山体地质灾害的成灾机理等研究不够。二是基层防治机构不健全,专业技术力量匮乏。多数市、县还没有专门机构,专业人才匮乏,应急体系尚未全面建立。基层群测群防工作,还存在组织领导不够、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三是防治资金普遍不是。对一些复杂山体的崩塌、高速远程滑坡等缺乏必要的地质勘查工程,一些变形明显、危害较大的隐患难以及时消除。对一些必须实施搬迁避让的危险区,由于缺乏专门
经费或补助标准过低,难以及时搬迁。四是有的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防灾责任未完全落实到位,协调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快速推进时期,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首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针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中,多次强调要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地质灾害防治是守护生命、守护家园的“生命任务”,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新形势下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须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防治工作的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安全的地质环境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条件。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专门提出,要“提高山洪、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加快建立灾害
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和应急救援四大体系,加快实施搬迁避让和重点治理。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对滑坡、泥石流等重点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实施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示范,开展重要城市和地区地面沉降、地裂缝等缓变性地质灾害的综合治理。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灾害威胁,为人们提供稳定、安全的生产生活条件,对保障城乡建设的顺利实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都将起到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第三,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强化社会管理和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内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主要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做好减灾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我国地质灾害的发生呈上升趋势,对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也在增强。地质灾害不但会给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还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和谐。因此,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防治地质灾害,切实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发展成果,避免因地质灾害造成社会动荡,群众情绪不稳的局面,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方针任务
在新的形势下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个环节,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综合治理体系、应急救援体系为核心,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面提高我国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在工作定位上,要融入全局、科学谋划。主动服务于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大局,认真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努力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城乡区域建设相结合、与应对气候变化相适应,努力实现从被动救灾向主动防范转变。
在工作部署上,要统筹兼顾、有序推进。坚持近期与长远结合,重点和一般兼顾。既要大力加强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有效规避灾害风险,又要切实提升应急处臵、灾害救助、恢复重建水平。既要大力加强西南、西北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防治,又要切实推进东部经济发达、人口稠密区的地面沉降等缓变形地质灾害防治。
在措施手段上,要多措并举、专群结合、综合运用。坚持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现代科技手段与传统手段相结合,专业人员与基层群众相结合,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既要大力推进熊力建设,强化防灾减灾硬件基础,又要切实加强灾害管理和风险防范,不断提高公众防灾减灾
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在体制机制上,加强配合,协调联动。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健全分工明确、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着力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制。加强部门之间、区域之间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专业机构、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民警和基层干部群众的骨干作用,广泛动员各方力量,整合运用各方资源,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首先,要全面开展隐患调查评价。一是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调查评价工作精度。以专业队伍为主,开展重点地区1:5万的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在调查基础上,加强对人口密集区、重要军民设施周边地质灾害危险性的评价。同时,对可能威胁城镇、学校、医院、集市和村庄、部队营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及饮用水源地,隐蔽性强、地质条件复杂的重大隐患点进行详细勘查,并逐点制定落实监测防治措施。这里要强调的是,专业队伍的调查评价结果及提出的防治措施建议,必须及时提交当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安排、落实防治措施。二是鉴于地质灾害隐患时刻处于动态变化中,作为对专业调查的补充,还要以地方政府为主,组织基层干部群众,每年开展动态排查,在汛期及其他重要时期,对所有隐患点和危险地段进行巡查、排查、复查。
第二,要切实加强监测预报预警。监测预警是在摸清隐患基本情况后,加强防范的首要环节。总体要求是,所有威胁尚未得到彻底消除的隐患点,都必须全面纳入监测预警范围。加强监测预警,要注意以下几个关键点,一是要注意相关工作的衔接。山洪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部署构建国土、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各地在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时,要做好衔接,对城镇等人口密集区上游易发生滑坡、山洪、泥石流的高山峡谷地带,加密部署气象、雨量、水文、地质灾害等专业监测设备,尽快弥补监测盲区。二是要注意现代科技手段与传统手段的结合。加强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在城镇地区要充分利用电视、手机短信、网络等先进手段,在农村地区则可利用有线电话、广播、鸣锣吹哨等传统手段,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三是要注意紧密依靠基层干部群众提高群测群防水平。群测群防是当前我国地质灾害防治的行之有效手段,群测群防监测员担负着保护生命的崇高使命,许多同志都是义务承担监测预警任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群测群防工作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和技能培训。对群测群防员要给予适当经费补贴,配备简便适用的监测预警设备。
第三,要在查清隐患,开展监测预警的基础上,有效规避灾害风险。这是针对我国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状提出
的一条最实用的措施。我国目前经初步调查发现有24万多处不同规模、不同危险程度的各类隐患点。要在短时间内全部查清其活动情况,然后或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消除其危害,难度很大。近年来的防治经验告诉我们,在当前我们对一些重特大隐患把握不是很准、治理技术还不是很过硬的条件下,搬迁避让、临灾避险是躲避灾害风险的有效手段。需要指出的是,有效规避灾害风险,除了搬迁避让、临灾避险外,严格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于有效预防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是一项必须执行的制度,必须坚持下去。这里需要强调如下几点:一是严格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重点是落实评估提出的防治措施,兑现地质灾害防护工程的“三同时”,也就是防护工程要与主体工程“同时开工、同时竣工、同时投入使用”。二是在搬迁避让时,最现实也最可操作的办法就是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扶贫开发、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小流域治理、土地整治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资金,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危险区内群众实行搬迁。三是在组织临灾避险时,重在平时的“三勤”和关键时候的“三早”。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前总有一些预兆,只要我们坚持勤巡查、勤排查、勤检查,就能早发现,早预警,及早组织避险撤离。这些年来,我们的群测群防组织就是通过这些手段,发现和成功避让了许多灾害,取得了许多经验。
第四,要综合采取防治措施。我国地质环境脆弱,山地丘陵区面积广大,西部地区除沙漠、戈壁外,几乎全是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易发区,东部平原地区又容易发生地面沉降、地裂缝和地面塌陷。要提高我国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就必须通盘考虑,综合采取防治措施。一是要科学开展工程治理。在对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进行方案论证、比选的基础上,对一时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快实施工程治理十分必要。二是要加快地震灾区、三峡库区等重点地区的防治进程。汶川、玉树地震对灾区地质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专家估计至少要10年甚至更长时间的逐步恢复。为此,要在全面开展地震影响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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