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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领域会议上的讲话
2011年月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会议,主要目的就是深刻分析当前全县建筑领域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明确各自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前面局长对今年全县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请大家贯彻落实,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强调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深刻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
去年到今年,我县虽然在建筑领域没有发生死亡事故,但发生过几起工伤事故,损失惨重,暴露出我县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不少薄弱环节和一些隐患,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的实处。
建筑施工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施工、科学施工、文明施工的各项责任。施工企业在施工中由于管理不善,导致发生事故,施工企业就是主要责任的承担者。在《建筑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了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但是,有的施工企业,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全面落实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在管理上必须做到“七个到位”,即:安全防护技术方案审批到位,工人上班前安全教育到位、安全技术交底到位、工人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到位、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安全监督检查到位、事故隐患整改到位。这次会后,建设部门要再次认真组织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七个到位”是否真正落实。
三是要严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经安委会研究,由城建牵头,安监、公安、消防、监察等部门配合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建筑领域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地毯式”监督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要责令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要停工整顿。坚决从源头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们时刻不能掉以轻心,时刻不能松懈,一定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更加积极负责、扎实认真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努力为全县经济建设和工程建设更快更好地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谢谢大家。
第二篇:在会议上的讲话构建安全稳定、经济高效的航油供应服务体系——在2012国际航空油料大会暨展览会上的致辞中国民用航空局局长李家祥
(2012年4月5日)
各位嘉宾,女士们,先生们:
2012年国际航空油料大会暨展览会,是我国首次举办的,也是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国际性航油盛会。大会为国内外相关企业交流合作搭建了很好的平台,为展示航油先进设备和前沿技术提供了机会。我代表中国民用航空局,对大会顺利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
万里航程,从油开始。航油和航空紧密相关,航油是航空的基础,航空的发展又为航油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借此机会,我想介绍一下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的情况,并对今后航油的建设提几点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航年均增长速度达到了17.6%,远远高于国内其它交通运输方式。2011年,中国民航运输总周转量达到573亿吨公里,旅客运输量达到近3亿人次,货邮运输量
1达到近600万吨。目前,在中国有客货航空运输公司47家,运输机场民用的180个,通用航空企业123家,现在,中国民航飞机的总规模达到2888架(其中,运输飞机1764架,通用航空飞机1124架),中国民航全行业从业人员达到120多万人。伴随着民航的快速发展,航油供应服务市场也得到较快发展。2011年,中国大陆的航油销量达到1700多万吨,不同规模的航油企业有12家,其中,中国航油集团已经成为亚洲最大的航油供应服务企业。
作为全球第二大航空运输系统,中国民航已经具备了由“大”向“强”的跨越式发展条件。2010年,我们提出了建设民航强国的战略构想,重点推进持续安全、大众化、全球化等三大战略。这其中,实施大众化战略,就是要使社会大众能够享受到安全、便捷、经济的航空客货服务,提高民航服务的覆盖能力,实现“县县通”。我们将重点构建布局合理的机场网络体系、顺畅的公共航空运输体系、安全高效的空中交通管理体系、功能完善的通用航空体系,实施国家基本航空服务计划。这些也是我们航油今后发展规划的理论基础。
22015年,中国民用航空将修建机场70座,改(扩)建机场100座。同时,现在每年中国民航引进的飞机大约是300架,我们预计,到2015年,中国的民用航空机场将达到230座以上,旅客运输量将达到4.5亿人次,运输飞机包括通用航空飞机将达到4000架以上。这些数据,也为我们航空油料发展提供了广阔地发展平台。
为了更好地使我们的油料伴随着民航的这些发展提供更好地服务,同时也为中国航空油料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实现由“大”向“强”、向更高的发展转变,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始终要把航油供应安全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确保“安全供”
第二、要构建稳定的航油供应保障系统,确保“及时供”
第三、要构建公平合理、经济高效的航油供应市场机制,保证“优质廉价地供”
第四,要高度重视开发通用航空油料供应市场,保证“全面地供”
第五,要积极开发应用低排放和可再生替代能源,保证“绿色地供”。
谢谢大家。
第三篇:在全县建筑企业工伤保险会议上的讲话确保全县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工作全面实施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安排部署我县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对全县社会保障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刚才,云庆主任宣读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和规范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玉林局长就做好此项工作讲了很好的要求,下面我就如何做好全县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工作再就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重要意义。
近几年来,我县的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较快,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制度健全,落实较好,但在建筑企业工伤保险方面,因行业的特殊性等原因尚未开展,对于我县每年有近两万人从事建筑企业生产这一实际,做好此项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切身利益非常重要。
建立健全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工伤保险是事关人们经济生活、社会和谐发展与进步的大事,建筑企业工伤保险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从事建筑生产的劳动者一旦因工致伤、致残或者死亡,无论在经济上、精神上均造成很大压力。因此,建立健全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制度,是维护民农工权益,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选择。
建立健全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制度,是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保证。据统计,2005年,全县共发生各类建筑企业工伤事故2起,死亡2人,伤6人,直接经济损失近40万元。建筑企业工伤事故的发生,不仅给劳动者造成了重大伤害,而且给全县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阻碍。建立健全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制度,一方面,通过缴费费率与企业安全生产挂钩,建立减少事故发生的约束机制,促进建筑企业在确保职工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另一方面,通过基金的保障功能,避免用工单位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便不堪负重,影响受害者及时治疗,甚至导致企业破产的难堪局面。
建立健全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制度,是对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机完善。目前,我县已经建立并完善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险种,建筑企业工伤保险的顺利实施将有效弥补我县社会保险事业的不足,为全县经济进一步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抓好建筑企业保险基金的征缴工作。
做好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工作核心内容归纳起来概括为两个方面,即:“建立基金,兑现待遇。”建筑企业工伤保险类同于医疗保险,只要一启动实施,就有可能发生支付,确保企业的参保率和基金的收缴率,是保证基金收支平衡和确保工伤保险顺利启动实施的关键。因此,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部署,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实现。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筑企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做得好不好,首先在认识,关键在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要把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亲自督导,狠抓落实,并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企业法人要认真学习工伤保险有关政策和法规,提高依法参保意识,增强责任感,正确处理国家、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二是逐一排查,全面建档。排查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全面做好建筑企业参保工作的重要前提,必须做实、做细。要采取宣传动员、媒体通告、上门核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两清查、两建立”即以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为依据,查实应参保企业基本情况;以建筑企业工资单和劳动工资表为依据,查实应参保的人数,并建立健全档案,实行半专业化动态管理。同时,要对所有的工程项目进行梳理,确认施工企业归属管理责任单位,对层层分包施工的工程项目,确定总承包方施工企业为缴纳工伤保险的参保对象,对同一项工程由不同施工方分别完成的,确定不同的施工方企业为缴纳工伤保险的参保对象。
三是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为此项工作牵头单位,县建设局及所属的建设施工安全监督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提供建筑施工企业基本情况,通报建筑施工项目,对不参加工伤保险的工程项目,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及时参加工伤保险,对不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要依据国家政策规定,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督促企业参保。工商、安监等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站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搞好协调配合。
四是加强检查,确保落实。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征缴工作,重点和难点在落实。各相关部门要组成专门组织,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建立定期通报、督办制度。对完不成任务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拒不参保,并以不正当理由干涉阻挠工作开展的,视其情节严重,依法给予相应惩处。
三、规范管理,科学运作,全力做好工伤保险基金的监管工作。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要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工伤保险基金的征缴、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做到征缴及时足额,使用规范合法。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工伤保险基金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机制,设立财政专户,专款专用。要健全工伤经办机构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对工伤职工的待遇实行社会化发放,特别是长期待遇的支付,要通过银行、邮局等渠道及时足额发放到职工或其亲属手中,并提供便捷的查询服务,保证各项待遇的落实。要加强结算服务,对服务机构的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核查,按时足额结算费用,定期听取医疗服务机构和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适时调整和完善政策,不断改进结算服务。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要教育职工为参保企业和人员提供高效、方便、快捷的服务,做到申报征缴服务热情,出询事故现场迅速、准确、公证,支付保费及时到位。
四、强化宣传,加强引导,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建设局等相关部门要通过到公共场所、企业设立宣传点、接受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工伤保险条例》及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基本内容和重大意义,使广大职工了解自身的权力和义务,动员全社会支持、参与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同志们,今年的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从践行“三个代表”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抓住重点,全面推进,努力开创建筑企业工伤保险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第四篇:在全县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在全县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一、形势不错,全县建筑业持续稳定发展,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近年来,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在全县建筑业产值大幅增加,从业人员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特别是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得到了有效控制,未发生施工安全亡人事故,这些成绩的取得令人欣喜,也实属不易。
(一)全县建筑工程产值大幅增加
2011年开工建设59个工程,总造价24.24亿元,建筑面积165.34万平方米,比2010年度增长近500%。
(二)工程质量水平稳中有升
质量监督从工程实体监督向质量行为监督转移,强化了日常巡查监督工作,质量投诉件件有落实。
(三)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未发生施工安全亡人事故,并创市标化工地3个,创省标化工地1个。
二、压力不小,要认清形势,理清思路,坚定发展信心、决心
在总结经验和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的把握质
-1识,坚持警钟长鸣,时刻把握工作主动权。一是重大项目要紧盯不放。特别是我县新城建设将进入全面建设期,一些高、大、难、新工程越来越多。这些工程施工难度大、技术风险高,给我们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和挑战,如果质量安全准入把关不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力量不到位,极有可能造成新的安全隐患。二是工作范围要主动延伸。县委县政府政府作出了“两个新城建设的”的重大决策部署,随着两城建设工作进入攻坚阶段,给质量安全生产带来新的巨大压力,对我们的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和监管方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是长期作战要充分准备。任何时候发生质量安全形势大的波动,重大事故多发,都将给我们行业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影响。我们必须对建筑质量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保持足够的认识。
(三)信心、决心要坚定
信心、决心来自于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信心来源于建设部门多年来在工作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和已经建立的良好机制,信心来源于长期探索实践形成的经验和做法,信心来源于整个社会对质量安全工作的关注、关心和形成的良好氛围。所有这些,都将是推动建设系统质量安全工作稳定好转的基础和保障。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关于加强质量安
-3设”,推动构建安全生产依法科学监管的长效机制。一是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机制建设。要抓住关键环节,选准着力点和突破点,从强化执法入手,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从加强制度规范入手,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工作运行机制;从落实奖励措施入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二是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要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为重点,推进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要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实施科技兴安战略,以新技术、新工艺及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为重点,加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要抓住这次政府机构改革的机会,积极争取政府及人事、财政等部门支持,切实解决安全监管权威性不够、力量不足、执法不到位等问题。要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人员的素质培训和作风建设。
(三)切实做到四个强化
一是强化技术技能培训,抓好从业队伍建设。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多层次的教育培训,鼓励企业建立人才储备机制,培养一批懂管理、懂技术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二是要强化企业自主创新。要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投入,加强技术储备,提高自主研发和科研成果及时转化的能力,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和专有技术,保障质量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三是强化优惠政策引导。要通过黄山杯、琅琊杯等创优
-5业拓展功能、形成专长、提高水平,不断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五是要认真落实好各项鼓励建筑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创造条件,在努力提高我县建筑企业县内市场份额的同时,大力开发外地市场,促进我县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
第五篇:副县长在建筑市场管理会议上的讲话副县长同志
在建筑市场管理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1年5月20日)
同志们:
刚才,规划局、建设局和房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就我县建筑市场的项目规划管理、手续申报、施工管理等工作讲了具体意见,我完全同意,请相关部门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规范建筑市场管理工作再强调几点。
一、严格执行审批程序,规范建筑市场
近年来,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XX县区房地产持续升温。与此同时,各种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屡禁不止,有的工程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就擅自开工,违规销售;有的项目不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建设,少批多建、侵占红线,严重扰乱了我县建筑市场秩序。对此,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严格执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规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
一是严把土地关。城建项目用地性质以国土部门审核为准,对于项目土地性质与规划用地性质不符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须按要求变更土地性质并缴纳相关费用后,方可上报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批。
二是严把设计关。城建项目在进行规划设计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划设计条件:旧城改造区容积率控制在3.0以内,绿地率达到30%以上,沿街建筑物的层数控制在18层以内,并应满足道路1
北侧住宅的日照要求(即满足大寒日3小时的标准)。XX县区建设容积率控制在2.5以内,绿地率达到30%以上,停车位1个/户;沿街商业建筑(包括底层为商业的商住楼)在退让建筑红线的基础上再后退10—15米作为停车场;沿街建筑物的高度应遵循不高于建筑红线一半的原则,且层数控制在13层以下,其它建筑物的层数应控制在26层以下。
县城规划区内新建的房地产项目必须按要求进行亮化,亮化方案要和规划方案一起提交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批,并严格按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竣工验收时做为一项重要内容一并检查验收。
三是严把配建关。新建住宅(含商住)项目必须配建保障性住房,配建的保障性住房总面积应占该项目规划建筑面积的10%(其中廉租住房占5%,公共租赁住房占5%)。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必须优先安排建设;配建的廉租住房,政府按成本价回购;对未按要求配建的项目,一律不予发放房产证。
四是严把收费关。开发企业在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前,必须按规定到县收费局足额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和中小学建设费。规划局负责核准开发单位新建商住开发项目建筑面积,并出具凭证;开发单位持县规划局出具的凭证到县收费局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和中小学建设费。县规划局、建设局根据收费局出具的缴费凭证为开发单位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严格落实执法监管,加大查处力度
一是加强建设巡查监管。规划、建设、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巡查监管力度,对擅自更改设计方案、侵占建筑红线、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处理,该停工的停工,该拆除的拆除,确保规划的严肃性。
二是加强预售查处力度。房管部门要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审查,对手续不齐全、不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一律不予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要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严格质量监督管理,杜绝安全隐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开发企业、施工单位一定要强化“安全第
一、质量第一”的管理理念,落实各项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切实抓好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一是加强安全管理。明确主体责任,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各开发企业、建设单位要将建设工程纳入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施工企业要落实“持证上岗”制度,认真履行培训教育工作制度,确保各类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人在岗履职,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各项施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真正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强化质量监督。要加强施工企业资格审查,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对无证或资质不够的企业,坚决不准进入我县建筑市场。对开工建设的各项工程要从材料进场、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对工程建设质量
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坚决不予验收;对建设过程中出现偷工减料,没有按施工规范进行施工造成质量问题的,必须整改到位,确保每项工程都符合规范、质量都达到规定要求。
四、确保维护社会稳定,消除上访诱因
一是严禁违规拆迁。拆迁人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有
关法律法规,严禁野蛮拆迁、违规拆迁,严禁采用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对滥用职权强制拆迁要坚决查处;开发企业要正确处理自身利益与群众利益的关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拆迁补偿到位;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矛盾。
二是规范建筑施工。施工现场一律实行封闭式施工,严禁占道堆放建筑材料等,围档要设在便道外,各类建筑材料要堆放在围档内,严禁在围档外施工;严禁进出车辆带泥上路,运输过程中要防止飞扬、洒落或者流溢。施工过程中,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产生活,严禁夜间施工扰民(晚10:00至次日早6:00禁止施工);同时充分考虑对周边建筑的日照、采光、通风的影响,确保不引起上访。
三是做好清欠工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厉查处施工企业使用无资质劳务分包施工队,严禁违法分包、转包;必须与农民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各施工企业要监督工资发放情况,确定分包队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在建工程,一律予以停工,待补发工资后方
可开工建设;对存在拖欠工程款的开发企业申请新上建设项目,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相关建设审批手续,房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同时,严格执行建筑市场诚信卡制度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建设单位在确定施工单位后,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前,必须向县清欠办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我就讲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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