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彩钢瓦维护施工协议书甲方:常州先达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清潭西路项目) 乙方:沈伟中 根据乙方提出的自愿承包甲方承建之 清潭西路工程彩钢瓦维护 (工程名称)的请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1、 工程内容1.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清潭西路工程 工程地点: 清潭西路 1.2工程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1.2.1承包范围: 彩钢瓦维护(方管斜撑,每3m一档采用方管柱头) 1.2.2承包方式: 双包(含人工、彩钢瓦、方管等辅料) 1.2.3开竣工日期: 工程总日历天数 天1.3乙方承包1.2条范围的价格为 单价85元/m(高度2m),工程量暂定150m,届时发生工程量按实结算 2、甲方
2、权利和义务2.1有权对乙方的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等进行监督与管理,但不影响乙方的正常管理和施工作业。2.2对乙方在承包活动中所产生的民事、行政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如因权利人仅向甲方追偿(究)造成甲方财产支出或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之责。甲方可以在收取的工程款中先行扣除。2.3 监督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拨付工程款。3、乙方权利和义务3.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3.2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所有工种均持证上岗。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
3、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乙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3.3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之全部责任。3.4工人进入施工现场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场清。3.5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甲方可责令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剩余工程之进度款将不再支付。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
4、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3.6 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施工任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本施工项目。4、其他权利和义务4.1乙方承诺履行对承包工程在施工期间的保修义务。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1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超过保修金的部分由乙方支付。4.2乙方以项目部名义与他人所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乙方应严格按合同、协议执行,由此引起的法律等纠纷由乙方承担。乙方以项目部名义所发生的任何债权、债务关系均由乙方负责。4.4乙方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时,遵守
5、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4.5 乙方承诺遵守甲方的财务制度,提供该工程的相关票据等。5、违约责任5.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协议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10%的违约金。7、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应结货款80%,余款3个月内付清8、甲方对本施工协议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9、文本及生效本施工协议书一式 贰 份,甲、乙方各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施工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保修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甲方:经办人:乙方(施工责任方):经办人:身份证号:联系地址:联系方式: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