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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联席会议讲话(2)
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联席会议讲话
(二):为认真落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切实加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与人大的工作联系,更加主动、自觉地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民主执政、科学施政,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建立相关制度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意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把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摆到了事关现代化建设成败的高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党的领导,保证人民行使权利,保证国家兴旺发达,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探索,扎实工作,在促进我县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特别是在党的十六大召开以后,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监督工作有了新加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有了新进展,认识任免监督有了新改进,代表工作有了新发展,机关建设有了新进步。
一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经过多年广泛宣传和深入工作,县政府及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日益深刻。充分认识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组织形式,是党对国家实施领导的一大政治特色和优势。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于实行依法治国方略,推进全县三个文明建设,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率先突破发展、建设商洛生态经济强县的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思想认识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当家作主的主人翁的热情十分高涨,各级人大代表肩负广大群众的重托,积极参与国家事务管理,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为全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是人大与政府大力支持协调一致的良好工作局面已经形成。多年来,县委始终高度重视人大工作,不断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县委常委会坚持每年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人大党组提出的各项工作,多次召XX县区、乡镇人大工作会议,做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使人大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县人大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各项决策,积极发挥作用,把党的决策通过法律程序上升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县政府认真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大力支持人大工作,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形成相互之间团结协作、紧密配合,围绕全县大局协调一致,共同奋斗的良好局面。
三是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主要有县乡(镇)两级党委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汇报制度,人大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县人大主要领导列席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制度。县人大常委会还制定了一系列关于行使自身职权的办法、规定,修订了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和主任会议事规则,建立和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使人大工作更加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四是人大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多年来,县人大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加强对县政府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依法行使决定权、任免权,为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多年来,县人大就本县区域具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大事,都及时做出了决定。特别是近年来,围绕全区战略定位、经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先后做出了多项决议、决定,,选举和任免了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组织代表对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的执行情况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视察、检查、评议、调研等活动,建立并落实了人大常委会对被任命人员述职评议制度,完善了信访接待办法和信访定期通报制度,对理顺干群关系,稳定群众情绪,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有效作用。
二、健全制度,不断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行政水平。
1、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及时主动地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除按惯例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工作外,在日常工作中凡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人大常委会依法要求报告的有关重要工作,都应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接受其审议。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定期向人大通报工作情况,就全局性工作和人大代表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听取其意见;涉及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人大专题通报。
2、建立健全工作联系和对口联系制度,主动邀请人大领导工作指导。为推动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政府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常务会议和其他重要专题会议以及开展的重要活动,根据需要主动邀请人大领导出席指导,邀请人大专门委员会负责同志参加,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列席。各级政府部门要切实加强与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对口联系工作,进一步完善对口联系制度,为人大常委会进行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创造条件。对人大开展的活动,相关部门要积极给予支持和协助。
3、严格参加人大相关会议、活动制度,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对人大召开的相关会议,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的对象参加或列席;需政府领导参加或列席的,由政府办公室按要求进行协调落实。对拟提交会议审议的汇报材料,政府办公室要积极帮助催报,按要求报送政府领导审阅,并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时间报送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对人大组织开展的代表视察、检查、调研等活动,政府各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应尽量参加,或按要求安排有关人员参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履行请假手续;活动中要如实汇报情况,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和批评,并认真改进和加强政府工作。
4、认真执行办理工作制度,切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县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强化办理工作的领导责任,按照规定的办理时限要求,早安排、早办理、早答复,高效、高质抓紧做好办理工作,确保按照序时进度要求圆满完成,提高办理的面复率、满意率、落实率。县人民代表大会的议案由县人民政府直接办理,对代表建议的办理,县政府办公室和督查室要强化办理工作督促检查,定期督查部门办理工作情况,对办理进度滞后的部门要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对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重点督办的建议,相应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督办落实,定期向人大报告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各办理部门、单位要加强与人大人事代表工委的联系,主动报告办理工作进度,沟通情况,会商难点;要大力推进开门办理,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共同商量办理方案,并在办理过程进一步听取代表的意见。各部门要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为动力,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深入了解社情民意,深入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三、加强联系,努力为人大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加强政府与人大的联系,积极为人大工作创造良好环境,是各级政府应尽的责任。在报告工作、接受监督的同时,政府组成人员要依法列席人大有关会议,参加执法检查、视察等活动,听取意见,接受询问;努力为人大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各级政府要将人大正常活动经费列入同级政府的财政预算,保证及时足额到位;政府有关执法部门要保证人大代表的特别保障权不受侵犯;各级人大代表所在单位,也要积极支持代表参加人大的会议和活动,在时间和经费上给予保障。
总之,我们要以这次座谈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政府与人大的工作联系,更加主动、自觉地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民主执政、科学施政,为实现**率先突破发展、建设商洛生态经济强县做出更大的贡献。
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联席会议讲话
(三):
同志们:
刚才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负责同志各自通报了2012年度的工作安排;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两家单位的负责同志作了发言;黄县长就如何做好一府两院与县人大常委会的法律性、程序性工作,从认识上、方式与方法及操作层面上讲了很好的意见,请大家按照黄县长讲的意见抓好落实。如何落实今天的会议精神,尤其是黄县长的讲话要求,让县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联系更趋常态化、更贴近实际,更有利于推进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正确理解县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关系
1、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政治构架共同的母体。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内部,没有与人民代表大会平起平坐的机构。县人大常委会只是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构,隶属于人民代表大会,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都是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可以说,县人民代表大会是我们共同的母亲,我们没有理由不对她负责,不对她尽职。
在人大意识和对人大工作的认识上,我们还有差距。比如,对待一年一度的人民代表大会,我们重视程度不够,有的同志甚至不屑一顾。中央和省委对一年一度的人民代表大会是非常重视的,温总理就即将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除了召开国务院常务会专题讨论外,还专门到广东等地征求意见;中央政治局在每年的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专题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已成惯例。省里也是一样,省里的人代会,厅(局长)们都自始至终参加,认真讨论。而我们的大会,有些同志坚持听完报告都难,分组讨论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质量不高。
宪法和法律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权力机关,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则是地方各级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行政机关,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一级人大一级政府,各级人民政府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因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行使执行权、行政权的过程中,不能完全忘记了人民代表大会这个母体。
2、县人大与一府两院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宪法和法律明确赋予了县级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工作及法律的监督权、地方国家机构的人事任免权三个方面的职权。这三个方面涵盖面相当广,涉及方方面面。各级人大代表人民依法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进行监督,一府两院必须依法对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人大的监督。在监督方式上,主要是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其次是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监督法明确规定,地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权是地方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对地方一府两院行使监督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特殊的权力制约关系,体现了委托权对受托权的监督。财政预算监督,是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预算法同时指出,政府预算草案,只有经国家权力机关审查通过,形成法律文件,方能生效,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应该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只有在受权范围内支出,才合法有效;超出受权范围的支出,即便是必需的,也要把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提交地方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因为一本政府预算,就是一面反映政府工作的镜子,就是一本有关政府活动的详细记录。县人大常委会在依法监督时要把握好度,但依法监督的程序、形式要到位。程序不到位,是说不过去的。
3、县人大与一府两院是协调一致开展工作的关系。吴邦国委员长指出,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人大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是不可替代的。人大监督工作与一府两院执行工作,目标是完全一致的,不是相互制肘,不是唱对台戏,不是与谁过不去,人大依法监督有利于一府两院改进工作、提高工作。
二、正确把握县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工作特性
我国的政治构架是党委管方向、管路线,牵头管总;政府抓执行、抓落实;人大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监督,促进工作落实。
1、一府两院与人大常委会的管理体系不同。政府实行首长负责制,人大常委会实现集体负责制。县政府实行的就是县长负责制,而县人大常委会是集体行使职权,集体解决问题,其工作具有严格的法律性、程序性,只能按照法定的程序开展工作,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就不能自行表态、自行行使职权。集体负责、集体行使职权,是法定的,就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不以政府、部门意志为转移,不是你愿意与否的问题,而是必须这样做的问题。
2、一府两院与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内容不同。一府两院是抓具体工作、直接处理问题的行政机关;而人大常委会则是抓长远、抓最根本性的问题,通过监督,提出建议,作出决议决定,推动一府两院做好工作的权力机关。同时,政府抓工作需要面面俱到,要抓具体问题;人大工作则是以点带面,重点推进。所以,我们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要始终坚持把握工作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在工作指导思想上,把握六个字:不求多,只求精。
三、正确对待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工作
我觉得,过多的高估县人大常委会这个地方最高权力机关的权力与作用是不适宜的,但是完全无视县人大常委会的存在,该报告的不报告,该走程序的不走,也是不好的。一府两院向人大报告工作,不是向某个人报告,而是向人大常委会,准确的说,是向县人民代表大会这个权力集体报告工作。一府两院不一样,他们是向县长、院长、检察长报告工作。在这方面,请我们一府两院的同志要多一些理解与支持。我觉得有一句话说得非常好,是这样讲的:一个人特别是领导干部知道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这既是一种智慧,更是一种气度。
如何正确对待县人大及县人大工作,我认为一是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不存在多做,只存在少做或做不到位。宪法和监督法赋予县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权涉及方方面面,听取或审议哪方面的报告,到哪个部门去进行执法检查,评议哪几个组成部门,县人大常委会还是要依实际情况有所甄别,不可能按规定面面俱到;那只能选取社会关注度高,事关民生面广的事来开展工作。因此,根本不存在活动搞多了,会开多了的问题,只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有愧于人大代表的问题。二是人大工作的特点是监督,不是执行。人大监督主要是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会议审议等,这些方式都与说有关,这就是说人大的性质决定了人大必须敢于说真话,敢于说实话,长于真抓实干,较真叫板。县委的工作是发号施令,政府的工作是倾力执行,而人大的工作就是依法用嘴说。如果我们的部门对人大的说都不情愿,能算得上态度诚恳和端正吗。同时,人大的性质在于它的人民性,所以我们要始终把维护好、实践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这么一句话说得非常好: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所以一府两院、县人大常委会一定要充分考虑人大的性质,那就是它的人民性,那就是始终要为人民说话。因此,请大家不要认为人大常委会这张嘴巴讨嫌,觉得她为老百姓说多了,认为她不理解一府两院开展工作的难处。我不这样认为,相反,我觉得只存在人大常委会说得不够,说得不狠,说得不准,说得不到位,没有代表人民履职尽责。三是对人大及人大工作要有耐心。做人大工作和对待人大工作,就是要有好的态度。有句谚语说得好:决定你成就与否,不是你的能力而是你的态度。对待人大工作尤其如此,要坐得下来听、静得下心听、听得进去。你倾听得越久,人大常委会就越接近你,其他亦然。有些部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坐不下来、静不下心、听不进去的问题;西方有句名言:倾听是最高的恭维。有的甚至一接到人大常委会开会的通知就心生厌烦,认为无事找事,多此一举,影响工作。这是错的。如果没有重大的人事任免,人大常委会例会正常情况下两个月一次;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因工作需要请有关部门参加的,最多一个月一次,耽误不了多长时间,影响不了多大的工作。大家忙,我们完全可以理解,但还不至于忙到人大开例会都排不过来的程度。我们到人大来工作的同志,都是从大家忙的岗位因年龄原因来人大的,最重要的就是要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支持。
最后,祝愿我们县人大与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多一些联系、多一些理解、多一些包容与支持,为促进我县的民主、法治建设,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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