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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务员轮岗交流工作会上的讲话
在公务员轮岗交流工作会上的讲话
李相忠
中共XX县区委副书记
XX县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二○○四年十月十四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轮岗交流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XX市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实施办法》为依据,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从培养锻炼干部、优化队伍结构和保证工作需要出发,以增强党政机关活力,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勤政、廉政建设,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为目的,有效防止管理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激励机关工作人员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作风优良、业务熟练、纪律严明的公务员队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我县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为了确保轮岗交流工作顺利开展,我讲3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轮岗交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我县自2001年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以来,少数单位由于工作需要在内部进行了轮岗,但县上一直没有统一组织搞轮岗交流。今年5、6月,县纪委、组织部、人事局、编办就如何开展公务员轮岗交流工作对桂溪镇等12个乡镇、建委等16个县级部门进行了座谈调研和摸底调查。调查显示:部分干部长期在一个部门、一个岗位工作,客观上还存在着诸多弊端:一是工作环境狭窄、思路不宽、缺乏创新,全面工作能力不强,滋生出工作惰性;二是长期从事“热点”岗位工作,求其办事的人多,摆不正个人位置,不仅容易受人情、关系的束缚,更不利于杜绝腐败的滋生。主要表现在:
一是学习不够。不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整天昏昏沉沉,不学无术,不思进取。观念陈旧,精神不振,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不断变革中,不积极研究新方法、新思路、新对策去适应工作。学风不浓,对自己所从事的业务不学习、不研究,根本不能胜任自身的工作。有的没有基本的公文知识,连报告和请示都分不清,写的报告不象报告,请示不象请示,而且语句不通顺,错字连篇。这样的人能胜任自己的工作吗。由于放松了学习,一些干部的理论素养一直得不到提高,这就必然导致世界观改造的不彻底,自觉不自觉地对来自各方面的负面效应感到漠然,抵御腐朽思想能力下降,由于政治素养不高,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思考问题滞后,认识问题僵化,处理问题呆板,行动上往往处于被动地位。
二是玩风盛行。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缺乏一种奋发向上、一往直前的精神状态,缺乏一种刻苦钻研、勇于攀登的坚强意志,缺乏一种开拓进取、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所以就导致了一种“一不做二不休”的倾向。即:每天上班既不干事,也不休息,虽然每天按时上班,按时下班,但是在工作时间内精神不振,无所用心,对于这些人,领导不好管,群众有意见。其表现主要有:(1)算术式。每天上班按时来,下班按时走,一杯茶、一包烟、一张报纸,从头到尾,三者之和等于一天。(2)移动式。上班时间东逛逛、西窜窜、李家长、张家短,时间一到往家转。(3)打座式。上班时间坐那儿“冥思苦想”,但想的不是工作,不知道在想什么。(4)鼠标式。上班时间,别人一拖就走,一拉就溜,没有干好工作的责任心。(5)算珠式。就象算盘珠子一样,拨一下动一下,不拨就不动,工作被动应付,缺乏主动精神。以上种种表现,严重影响了机关的工作作风和办事效率。
三是正气不足。自由主义思想严重,在原则性问题上,搞圆滑、当好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上,明哲保身、但求无过。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当面不说、背后乱说,有的甚至搞个人分歧,闹意见,散布小道消息,不断地捏造事实,搬弄事非。
四是进取精神缺乏。有的干部一味地唯上、唯书,不能把上级精神和本单位实际结合起来,找不准开创工作新局面的突破口,缩手缩脚;有的责任心很差,对工作不了解、不指导、不督促、不检查,问题说了一大堆找不到解决办法,把问题一推了之或者事事依靠别人、依靠领导。
五是不正之风盛行。滥用权力,出现管理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不当利益合法化的非正常现象。这种不正之风的要害是部门利益大于国家利益,团体利益大于整体利益,利用行政权力谋取部门利益。(1)公事私办。就是有人情就办,没人情就不办;有好处就办,不该办也办;没好处就不办,该办也不办等等。这种不正之风,实质上是利用工作之便和职务之便,送人情谋好处。(2)执法不公。就是一些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揽权诿责、以罚代管、以费代税、以情代法、循私枉法等。其结果,往往导致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使已有法律法规形同虚设。(3)奢侈享乐。就是在从事公务活动时,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有的举办名目繁多的庆典纪念活动,滥发纪念品和礼品;有的以考察招商参展培训等名义出国出境,游山玩水;有的利用公款进行各种名目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大吃大喝;个别的甚至腐化堕落。这些不正之风严重发展就会导致腐败。
解决这些问题单靠思想教育和岗位培训是不够的,还必须从有利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有利于增强机关活力、发挥整体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出发,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进行职位轮换,也就是轮岗交流。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轮岗交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一)轮岗交流是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1993年4月24日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25号)明确规定:“国家公务员实行交流制度”;1996年7月31日人事部颁发了《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人发[1996]70号)规定:“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同一职位任职五年以上,原则上要实行轮岗,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1997年9月5日XX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XX市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实施办法》(渝办发[1997]23号)规定:“轮岗的重点是担任处、科(股)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从事人、财、物管理,项目、经费审批,各类证、照、牌核发,执法、监督监察的,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五年的,原则上要进行轮岗”;中共中央2002年7月9日发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轮岗交流也做了具体规定。
(二)轮岗交流是整治垫江发展环境的重要方面
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提出应“加大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县人大作为议案交办给县政府。今年5、6月,县人事局牵头,就如何开展公务员轮岗交流工作进行了多次调研和充分讨论。县委、县政府也多次召XX县区长办公会和常委会专题研究轮岗交流有关工作。10月11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整治我县经济发展环境大会,要求所有的部门和个人都要为垫江的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这也是所有的部门和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但是,有的部门和个人在这方面做得还不够:一是大局意识不强,以部门和个人利益代替振兴垫江大局,宰商、坑商、骗商,败坏投资环境;二是办事效率不高,审批事项多、环节多,程序复杂;三是一些部门服务质量较差,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四是一些部门习惯于管企业、查企业,甚至有意为难企业,对企业管得过死;五是一些部门吃、拿、卡、要,利用权力“寻租”;六是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屡禁不止;七是司法保障水平低下,裁判不公和执行难问题。这严重制约了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通过干部轮岗交流提高干部工作能力和政治素质,可以最大限度地克服这方面情况的发生,从而为我县经济发展营造宽松环境。
(三)轮岗交流是打破“终身制”,建立灵活流动机制的重要环节
目前,公务员的轮岗交流主要体现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一般公务员跨乡镇、跨部门交流较少,于内造成了能上不能下,任职容易免职难,客观上形成了“多年媳妇熬成婆”的不正常用人现象,论资排辈、等待观望的心理普遍存在;于外造成了公务员队伍能进不能出,进入容易退出难,不犯错误走不了,客观上形成了公务员队伍的自我封闭性,不能与社会其他群体进行良性的互动式交流,公务员系统新陈代谢的内外循环链条都因此而出现缺口:一是不利于队伍的结构调整。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变化,公务员队伍应该适时地进行结构调整,不断地改善其知识结构、能力结构。一方面需要加强公务员在职培训提高,另一方面必须不断地引进人才。但是“吐故方能纳新”,在既定的编制内、在整体容量有限的情况下,老的出不去,新的就进不来,(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结构调整就会举步维艰。二是不利于人才资源的整体开发与合理配置。由于队伍出口不畅,出难下也难,致使公务员队伍内部难以盘活,年轻优秀的人才不容易脱颖而出。这种现象的存在,违背了人力资源管理的能级对应原理,能力不胜任者不能下,能力不具备者也不能出,公务员能级配置出现错位,人才资源不能实现科学有效地合理配置。三是不利于改善公务员队伍的管理。由于公务员退出机制不健全,一方面导致了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能上不能下,即便改任非领导职务,也成为待遇不能降、职级不能低、具体工作不能多的特殊群体。这些人员长期以往在机关中沉淀,造成了官多兵少的局面,这种现象在基层单位表现得尤为突出,不少单位只好长期借用、混岗使用事业单位人员,加大了政府的用人成本,影响了政府行政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对于普通公务员,由于出口不畅,无形中形成了公务员身份终身制的客观事实,只要不犯错误,即使能力一般、表现一般也很难辞退,损害了政府形象。通过干部轮岗交流要坚决把那些不干事、不尽职,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公务员清理出队伍。
(四)轮岗交流是增强机关活力,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径
古语云。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干部轮岗交流就像“铁打的营房,流水的兵”,始终是为了事业的发展和干部能力的提高。一个干部在一个地方同一岗位工作久了,受客观环境影响,容易形成思维定式,很难突破原来的套路和框框,工作起来“半边架”,思路不够开阔,方式方法单一。同时容易产生惰性心理,滋生“官本位”思想,导致工作节奏缓慢,效率提高不上去,不利于工作的创新和干部的成长。当轮岗交流到新的岗位后,新的环境会逼着轮岗交流者去适应,打破所有的框框,用全新的观念看待工作,这无疑会激发轮岗交流者的潜力,开创工作新局面。这也是所谓的“鲶鱼效应”。沙丁鱼无忧无虑的在鱼缸里不久就会死掉,但是,放进一条鲶鱼,这些鱼都会动起来,从而延长了沙丁鱼的生命。只有动起来,才会激发出生命的潜力。以轮岗交流为载体,可以实现工作作风和工作经验的交流,这种交流有利于单位之间的相互了解,有助于协调各部门之间关系,能导致人们精神面貌的变化,从而使其创造力的发挥进入较高水平。
(五)轮岗交流是防止权力非法化,坚持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
按说,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一切权力都是为人民服务的。但是,一个干部在同一个单位和岗位工作时间长了,占尽“天时、地利、人和”,容易出现管理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不当利益合法化的非正常现象。有的长期处于重要岗位上,心理上存在优越感,说话办事爱摆款,口气不小。有的习惯于按“红头文件”办事,而不重视依法行事;只重视对上负责,不重视对法律负责,宁可违法,也不敢违背领导旨意。有的摆不正位置,分不清自身与人民群众的“主仆”关系,不能正确看待自身的地位和手中的权力,存在官本位意识和特权思想,认为自己是法律的代言人,喜欢对社会事务“拍板”定音,因而在工作中出现权大于法、以言代法、干预阻挠司法部门公正执法的现象,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权益的事时有发生。有的执法人员对法律知识了解不多,工作中常常以情代法、执法不公、办事程序违法。有的公事私办,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真是“一个螺蛳不好,坏了一锅汤”。干部轮岗交流到一个新的工作岗位后,环境陌生,工作陌生,人际关系陌生,因此事事谨小慎微,严格依法办事。
(六)轮岗交流是开发潜能,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手段
俗话说。“树挪死,人挪活”。一般而言,干部能力的提高不仅靠理论,还要靠实践,离不开内因和外因两个因素。从干部自身来说,需要不断的加强学习,提高修养,增强能力;从外部因素来说,需要组织上为其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良好的环境。实行干部轮岗交流,正是组织上为干部更好地锻炼成长所采取的重要措施。干部到了一个新地方,面对新的环境、新的任务,就会促使其自觉地提高适应新环境的应变能力,努力去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新的工作中获得新知识、增长新才干,有利于改变干部久居一地形成的比较封闭的思维模式,增强改革和创新意识;有利于培养锻炼干部,着力培养多种管理能力,为提拔重用创造条件;同时也可以考察轮岗交流者是否具有综合管理能力,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所以,轮岗交流尤其是对年轻干部的轮岗交流已经成为组织上培养和发现干部的一种方式,为干部开阔视野、增长才干、丰富经验提供必要条件。
(七)轮岗交流是加强监督,促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证
一个干部长期处于一个岗位上,或长期在一个地方任职,或在自己出生地或成长地任职,特别是担任“一把手”或在关键岗位、重要部门如管人、管财、管物等部门担任领导职务,一方面,会促使这位干部养尊处优,比较容易滋生腐败。另一方面,受到人情关系的羁绊,会围绕这位干部形成一个根深蒂固的关系网。多数此类关系网最后都变成了腐败网,这也是为什么腐败窝案、串案屡屡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不利于干部的健康成长。通过干部轮岗交流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和避免这方面情况的发生,从而达到增强干部防腐拒变能力的效果。
二、把握政策,切实做好轮岗交流工作
(一)轮岗交流的范围
县级党政群机关、法院、检察院以及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中担任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及其以下的国家公务员和党的机关工作者。
(二)轮岗交流的条件
1、在同一岗位上连续工作满五年(截止时间:2004年12月31日,下同)的,必须在本部门内部进行轮岗;
2、在同一部门担任人、财、物管理,项目、经费审批,证、牌、照核发,执法、监督、监察等特殊性质工作的中层干部三年以上的,除了在部门内部交流外,可以跨部门交流,且跨部门交流的人数不得少于应交流人数的50%;
3、在同一部门直接从事人、财、物管理,项目、经费审批,证、牌、照核发,执法、监督、监察等特殊性质工作的一般干部十年以上的,必须跨部门交流;
4、对垫江发展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或服务对象意见较大,经检举查证属实的,除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外,必须跨部门进行交流;
5、公检法系统的轮岗交流另行规定;
6、其他需要轮岗交流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轮岗交流的原则
在轮岗交流的实施过程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四条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要在轮岗交流工作中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把轮岗交流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的大事来抓。凡是轮岗交流问题,特别是确定轮岗交流人选,都要党组集体讨论,坚持在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的前提下,充分发扬民主。对待干部公道正派,不搞一人说了算,对轮岗交流中的不同意见不轻易肯定或否定,要多研究,强调顾全大局,在轮岗人选尚未确定前不能“跑风”“漏气”。
2、坚持适才适用的原则。轮岗交流工作不能简单的为轮岗交流而轮岗交流,而要考虑工作需要和干部的具体情况等多种因素。适才适用,就是在轮岗交流中既要考虑轮岗交流的需要,又要根据每个干部的才能,扬其所长,不强人所难,使之人尽其用。
3、坚持结构优化的原则。所谓结构优化就是通过轮岗交流,使各单位在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心理气质、男女比例等方面,达到合理搭配,使各种人才优势,相互补充,各展其长,彼此配合,从而实现整体的高效能。
4、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轮岗交流是政府工作部门的组织行为,因此必须坚持个人服从组织,不能各行其是,一旦组织做出轮岗交流决定,轮岗交流干部必须执行。
(四)轮岗交流的办法
各部门根据轮岗交流的范围、条件、原则,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形成具体的轮岗交流实施方案,并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审核备案。各单位要组建专门工作班子,按照轮岗交流方案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内部的轮岗工作,跨部门进行交流的,由各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以正式文件分别报送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
(五)轮岗交流的步骤
本次轮岗交流共分4个阶段,即。学习动员阶段、制定方案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检查验收阶段。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务必于11月底前完成,12月县委组织部、人事局组织力量检查验收。
各乡镇需要轮岗交流的可以参照县级机关轮岗交流办法,内部轮岗由各乡镇自行组织实施,跨乡镇交流的报县人事局统筹安排。
三、严肃纪律,确保轮岗交流顺利实施
轮岗交流是岗位再调整,触及到个人切身利益,涉及面广、难度大,任务艰巨。因此,在整个工作过程中,关键是要稳定队伍,确保做到思想不松、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各部门要从稳定队伍的角度出发,做到任何影响队伍稳定的话不说,任何不利于队伍团结的事不做。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能不能把轮岗交流工作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特别是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轮岗交流工作必须在11月底前完成,可以说是时间紧、任务重。但从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的意义上讲,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有力的措施确保轮岗交流任务圆满完成。要严格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方案的进度开展工作,不能打丝毫的折扣,应付了事。对于轮岗交流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各单位领导不能简单从事,更不能激化矛盾或上交矛盾,要认真研究对策,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阶段工作,保证轮岗交流工作稳妥地进行。
(二)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轮岗交流必然涉及到一些人的切身利益,难免会引起一些人的思想波动,产生这样那样的想法。有的认识有偏差,认为轮岗交流主要是领导把表现不好、不适合继续在本部门本岗位工作的干部轮岗交流出去。这就需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做到位,各单位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及时掌握思想动态,通过有针对性的、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消除轮岗交流人员的思想顾虑。一方面,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和领会有关轮岗交流的精神和要求,充分认识到干部轮岗交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大局观念、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安排。另一方面,各单位领导要分工包干,明确责任,对轮岗交流人员要逐人谈心,沟通交流,不能大而化之,简单行事。对轮岗交流人员的实际困难和合理要求要予以考虑,尽量帮助解决。让轮岗交流者心甘情愿、高高兴兴地奔赴新的工作岗位。
(三)创造有利于干部轮岗交流的环境和条件
在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中,要坚持出于公心,坚持因职而择人,因人而择单位,同时,要注意把干部轮岗交流同调整不称职的干部以及处理犯错误或工作有失误的干部区分开来,既要防止借机用轮岗交流干部代替处理不称职干部,又要杜绝借口以干部轮岗交流而排斥、打击与自己意见不同的干部。对通过轮岗交流以加强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人员,县委组织部应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定期进行认真考核,看其通过轮岗交流锻炼,政治业务素质是否有所提高,原来的弱点是否得到克服,能力是否得到增强。要把干部轮岗交流与干部选拔使用结合起来,凡对拟提拔担任上一级领导职务的,在同等条件下,对在多个部门、多个工作岗位轮换交流的,应优先考虑提拔使用。
(四)严格遵循工作时限
轮岗交流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单位要严格依据县委办、县政府办方案确定的时间进度,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措施,保证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各单位在实施干部轮岗交流过程中,要把握节奏,与县委、县政府同步调、合节拍,不能因个别单位工作不到位、进度慢,而影响全局工作的整体推进。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将工作进展、职工思想动态、遇到的问题及时上报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
(五)认真做好工作交接
各单位在做好轮岗交流工作的同时,要确保业务工作的正常进行,保证职能作用的正常发挥,绝不允许影响、懈怠工作。特别是在确定轮岗交流人员后,要搞好工作衔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不能出现工作和管理上的“真空”,确保各项工作不因轮岗交流受到大的影响。轮岗交流单位还要提前对轮岗交流人员的组织关系、工资关系、住房公积金等事项的资料进行全面的清点整理,保证材料规范、齐备地移交给接收单位。
(六)严肃工作纪律
轮岗交流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一场效能革命,是创造我县良好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涉及到一些权力利益和人事的调整,因此必须严肃纪律。要严肃政治纪律,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轮岗交流和正常工作两不误,要站在全局的高度,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坚定不移地拥护轮岗交流工作,对组织人事部门和上级党组织经过充分酝酿、郑重作出的关于干部轮岗交流的决定,任何单位和部门都必须坚决执行,干部本人必须服从组织作出的轮岗交流安排,确保政令畅通。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轮岗交流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讨论决定,走群众路线。但轮岗交流决定一经通知或宣布后,轮岗交流干部应于通知或宣布后的3天内完清工作交接手续,5天内到新的工作岗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轮岗交流决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对经教育不改,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岗的,应就地免职并调离原工作单位或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对超过期限不到岗的,作旷工处理,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以上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接收轮岗交流人员的单位,要及时做好接收安置工作,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接收安置轮岗交流人员的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轮岗交流期间,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加强对各项审批工作的严格把关,坚决杜绝“突击审批”现象的发生。要严肃财经纪律,对从事财、物管理的轮岗交流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调任审计,任何人员都不得借轮岗交流工作之机搞铺张浪费。干部调离后,不准干预原单位的工作,不准从原单位携带办公物品。对违反上述干部轮岗交流纪律的当事人和责任者,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予以处理。
(七)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轮岗交流是一项系统的工作,涉及各项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方方面面,在实践中肯定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并且有些问题是我们始料不及的。对此,各单位领导要抓住关键问题,认真分析,制定对策,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同时要加强请示报告工作。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要加强指导、协调,县编办、财政局要通力协作,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对涉及双方的问题要一起研究,相互配合,共同解决。
同志们,干部轮岗交流是一场效能革命,是创造我县良好发展的重要举措,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部门和领导要讲党性,顾大局,保持政令畅通;要统一思想认识,坚持集体领导,实行民主决策,落实工作责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扎实有力的措施,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为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营造一个宽松环境,为富民升位、建设渝东经济强县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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