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政局年度工作计划 20*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实现“*”规划的攻坚之年,全*民政系统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统领,紧紧围绕*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抓学习,提素质;抓督查,促落实;抓典型,创先进;抓管理,树形象”的总要求,紧贴民生需求,注重创新突破,切实发挥民政在保障、改善民生中的托底作用,实现干部作风大转变,服务功能大拓展,服务质量大提升,各项管理大加强,民政形象大树立。 一、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为重点,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着力提升社会救助水平。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申请、审核、审批、公示流程,确保低保待
2、遇公平、公正、公开;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积极推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机制,提高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力度;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临时救助制度的衔接工作。 (二)切实加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今年,我*将全面启动信息核对工作。希望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增加工作人员并匹配足够的工作经费,积极配合*民政局完成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为严格按照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确定低保资格提供真实的依据,确保核对工作组织实施到位。 (三)强化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嘎查村民委员会(居委会)要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多种形式对
3、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救助对象,应根据低保家庭成员及其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进行分类复核。对家庭成员中有重病、重残人员且收入基本无变化的低保家庭,可每年复核一次。对短期内家庭经济状况和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相对稳定的低保家庭,可每半年复核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原则上城市按月、农村按季复核。形成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 (四)稳步推进人户分离核查工作。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建立人户分离家庭城乡低保入户核查协作工作机制的要求,今年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人户分离入户核查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务必高度重视人户分离家庭收入和财
4、产状况核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此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健全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提高自然灾害救助能力。进一步完善救灾预案、应急响应、灾害评估等机制;救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规范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加强自然灾害信息员培训,充分发挥灾害信息员作用;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工作;加强救灾物资和救灾装备管理使用。 二、以提升服务为重点,实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 (一)统筹养老资源、创新养老服务供给方式,努力实现城乡之间、机构之间在设施、设备、技术、管理与服务提供等各类养老要素的相互补充、协调流动。推动养老机构参与社区养老服务,通过对口支援、引进协作等
5、方式完善提高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推动敬老院、光荣院等向社会其他老年人开放,提高床位利用率,满足农村牧区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实现资源共享。 (二)推动养老产业政策的落实,提高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切实落实已出台的扶持政策,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继续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我局将进行福利中心一期工程建设,争取完成*敬老院建设任务,将西部中*镇、*镇、*镇敬老院院民整合到*敬老院供养;各街道办事处要重点抓好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在条件成熟的社区建立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探索开展农村牧区互助养老幸福院试点工作。 (三)加强养老机构协调发展。探索公有民营、公建民营、公私合营多种管理运营模式
6、;支持社区引入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企业,开展老年人生活照料、老年供餐、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服务项目;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推行持证上岗制度,促进养老机构加快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养老从业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四)进一步做好各项老龄工作。做好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各项为老政策的宣传;推进*民政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开展“敬老孝星”、“敬老文明号”、“敬老月”等活动;做好75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 三、以推进民间组织管理创新为抓手,着力提升社会服务能力 (一)在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行业协会类、公益慈善类、科技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团体中间开展直接登记;对暂不具备法人
7、条件的基层社区社会组织实行备案管理。 (二)对民间组织档案进行规范整理,督促民间组织严格遵守相关条例和办法,依法开展各类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对民间组织运行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民间组织健康发展。 (三)探索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授权和购买服务制度,推动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壮大。 (四)探索“一业多会”机制,同一行政区域内可成立两个以上业务范围相同或类似的公益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文化体育类、行业类社会团体。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重点培育发展科技类、文化体育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 四、以新一轮创建双拥模范城为契机,实现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取得新成效 (
8、一)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服务保障水平,落实各项优待抚恤政策,全面推进优抚对象“一站式”医疗服务保障,完善医疗费用实时结算机制。 (二)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贯彻新修订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国发42号、内政办发119号文件精神,完善改革配套政策,确保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平稳过渡、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制度,创新形式,丰富手段,切实增强退役士兵职业素养,形成城乡一体,以扶持就业为主,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新型退役士兵安置制度。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创新创建方式,采取有力措施,利用双拥示范社区建设、设置光荣牌匾多种载体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推动双拥共建社会化、经常化、制
9、度化,努力形成“军地齐动、上下联动、整体推动”的工作合力,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创建工作。 (四)推进新形势下军民融合发展,充分发挥驻军优势和社会资源,开展“支持地方建设,解决部队热点难点问题”军地互办实事活动,推进经济、科技、教育、社会维稳、环境整治等各个领域的军民融合,彰显双拥工作的新作为。 五、以强化资金落实与管理为着力点,全面完成为民办实事各项工作目标 (一)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城镇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495元,农村牧区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90元提高到402元,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7840元提高到8000元。 (二)对社会投资新建、改扩建养老机构给予
10、建设补贴和床位补贴,建设补贴按照每张床位7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床位补贴以实际投入运营的床位数为准,按照每张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对年满60周岁的城乡低保户、“三无”人员、优抚对象等重点保障人群给予每人每年600元的居家养老补贴。 六、以社区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增强社区自治服务功能 (一)完善社区治理结构,形成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主导,社区公共服务机构、社区社会组织、业主组织、驻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多元参与、共同治理的格局。 (二)继续加强社区服务阵地建设,按照先达标后提高的原则,采取改扩建、政府置换或划拨等方式,解决社区办公和活动场所问题;继续推行农村牧区社区建设试点工作,逐
11、步扩大覆盖面。 (三)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拓展社区服务的内容和领域,推动建立“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工作人员队伍、社会化社区工作运转机制”四社联动的社区服务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积极推进村务公开,发展基层民主,健全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协商议事会议制度,完善民情恳谈、社区听证、社区论坛、社区评议等对话机制,在社区广泛开展平等对话、相互协商、彼此谈判、规劝疏导等协商活动,促进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七、以“人才强*”工程为依托,大力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一)加强社工人才培育。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总
12、体要求和*社会工作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逐步建立与我*社会工作发展相适应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体系,逐步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逐步提高专业社会工作者在社会工作人员总量中的比例。 (二)设置开发社工岗位。拟定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及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实施办法,明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等级、名称、聘用晋升条件及等级结构比例等内容,并对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民政局二级事业单位设置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的数量。 (三)加强志愿服务活动记录备案工作。建立健全社会工作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和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广泛开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助残助幼、应急救援、关爱特殊人
13、群等方面志愿服务。 (四)提升社会工作者专业化水平。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及全市社会工作者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选取条件较为成熟的一个社区探索成立社会工作人才实习基地,通过开展养老护理、个案分析等培训提高社会工作者的实践能力。 八、以强化职能为着力点,大力提升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工作效能 (一)积极推进区划地名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3号)精神,积极开展地名普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地名数据库;会同相关*区民政局做好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完成六个街道办事处落界工作,编制整理*区界线和*内*镇、街道办事处界线档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边界纠纷
14、调处工作;做好撤*设市基础资料的整理工作。 (二)稳妥推进殡葬改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和市政府出台的惠民殡葬政策的意见,加大殡葬惠民政策宣传力度,树立移风易俗、生态节地、文明节俭的殡葬新风尚,加强殡葬市场的监督管理,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规范化建设,加强经营性公墓的监督管理工作,推进殡仪服务中心的规划、选址等建设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措施,规范救助程序,实施主动救助、贴心救助,切实维护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权益。 (四)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保证婚姻登记合法、规范、便民。 九、提高民政综合
15、能力,做好基础工作保障 (一)继续加强与各类媒体的沟通联络,充分利用我局门户网站等宣传载体不断加大民政工作新闻宣传力度。及时向*委、政府报送相关信息。 (二)全面实施阳光民政,推进政务公开。综合舆情引导工作,推进民政舆情监测,形成纵向联动,横向共享的网络信息机制。结合信访工作,做到及时回应,切实解决社会关切、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积极参与民主政策理论研究,转化调研成果,为民政工作献计献策。 (四)加强民政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优抚安置、区划地名、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等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确保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进行。 (五)完善督促
16、检查工作机制。采取日常检查、定期督查、随机抽查、跟踪复查等多样化形式,对全*民政系统贯彻中央、自治区、市和我*决策部署、落实惠民政策措施,执行领导批示和领导交办事项、重点民政工作等情况进行督查。 十、以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民政干部队伍为保障,强化宗旨意识,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深入贯彻党的*大和*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转变作风,着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全*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水平。 (二)着力抓好民政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强化措施,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进社区等活动。 (三)切实加强救灾款、优抚款、捐赠款和低保金、福彩公益金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强化民政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防止贪污、挪用、截留等问题发生,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法,项目实施廉洁高效。 (四)要坚持教育在前、预防为主,围绕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加强全*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党性教育,加强廉政法规教育和警示提醒教育,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确保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第10页 共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