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工委节能监察工作计划.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7966774 上传时间:2025-01-29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5.47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委节能监察工作计划.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工委节能监察工作计划.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工委节能监察工作计划 一、监察目标和范围 对全市年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的用能单位(下称重点用能单位,以市统计局2010年提供的企业名单为准)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情况、节能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主要产品属于国家22项能耗限额标准目录的重点用能单位执行能耗限额标准情况,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情况进行专项监察。 二、工作重点及内容 (一)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监察 为加快企业结构升级和技术进步步伐,按照国家已颁布的22项能耗限额标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用能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工作。 (二)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情况监察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淘汰高能耗落后机电设备工作方案》具体工作安排,继续深入推进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监察工作。 (三)节能基础管理情况监察 对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聘任情况进行日常监察。 (四)对在2010年度节能监测中存在问题的有关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察。 三、组织领导和监察任务分工 按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全市74家重点用能企业(74家重点用能企业包含省级直接监控的15家企业)节能监察任务进行分解落实。 (一)市节能监察支队承担市级20家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察工作。 (二)各县、区(市)经贸(工经)局节能执法机构负责本辖区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监察工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监察任务进行分解落实。 四、时间安排 本年度节能监察工作从6月开始至11月结束。各地经贸(工经)局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时间表。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各县、区(市)经贸(工经)局节能执法机构要高度重视节能监察工作,明确组织分工,加强协调,落实责任,加强节能监察工作的指导和督查,严格按照《节约能源法》和《省工业和信息化节能监察办法》的规定,依法开展节能监察工作,规范节能监察行为。 (二)各县、区(市)经贸(工经)局节能执法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节能法律、法规和其它有关规章规定,深入现场,扎实工作,防止走过场和流于形式。特别是在检查能耗限额过程中,对严重超限且拒不整改的企业,将逐级报请省政府建议对其实施惩罚性电价政策。 (三)各县、区(市)经贸(工经)局要做好监察资料的收集、整理、总结、归档等工作,在年度节能监察工作结束后,于11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当年节能监察工作情况报市工业和能源委(市节能办)。 (四)各被监察企业要充分认识节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强化节能管理工作,严格遵守节能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目录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目录,认真做好节能监察的配合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拒绝或者妨碍节能监察工作正常进行。 第3页 共3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计划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