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救助站普法工作计划
一、“六五”普法工作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救助管理创新、公正廉洁等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进一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为全站的救助事业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提高全站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中心,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以法治实践、道德教育紧密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人人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各项事务依法规范和管理,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的学习宣传宪法,着力提高职工的宪法意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能够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领导干部更要带头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忠实执行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在继续对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干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重点加强对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着力提高全站职工的法治化管理水平。要努力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围绕平安建设、和谐社会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要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要加强《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四、普法对象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全站干部职工。
五、普法要求
(一)建立和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考核制度、工作激励制度、检查督促制度和经费保障制度,推进普法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着力开展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推进干部职工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廉政教育,将法制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和服务社会水平。
(二)坚持普法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我院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坚持普法教育与我院各项工作相结合。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把法律法规以及需要掌握的法律知识作为干部职工队伍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为干部队伍学法提供条件;建立和落实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干部职工素质和服务的全过程。
(四)坚持普法教育与干部职工的法律实践相结合。规范和健全站内的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
(五)坚持普法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不断完善支部委员会和广大职工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法律顾问咨询制度等多项普法工作制度,使普法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六)坚持普法教育与宣传相结合。一是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在广泛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月、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创新法制宣制教育形式,发挥宣传标语、板报等各种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合力,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实效性。
篇二:救助站普法工作计划
今年6月是第十三个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XX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18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浙安委〔2018〕9号)精神,结合兰溪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平安兰溪”,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立体式、全方位”的要求,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眼点,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贴近实际、内容具体,面向基层、面向企业,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全社会“珍爱生命,重视安全”的氛围,为推进全市安全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
和主题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6月16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整体活动安排
1、媒体宣传。兰溪电视台主要频道以滚动字幕的形式播出安全生产月主题标语,插播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录播市领导安全生产月电视讲话;兰江导报刊登安全生产公益广告,专题栏目宣传安全常识,进行有关安全生产专题新闻报道等。
2、电子屏幕宣传。在市区主要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大中型商场、文化娱乐场所、报刊亭及银行营业场所进行电子屏幕滚动宣传。
3、手机短信宣传。利用移动运营商及市级有关部门的手机信息平台群发安全提示语。
4、广告宣传。在市区主要道路悬挂横幅、设置安全宣传广告牌。
5、中小学宣传。组织中小学开展安全征文比赛、中小学安全主题班会以及开展防灾应急演练。
6、用电安全宣传。以“关机断电源、省电保安全”为主题,面向社会公众宣传用电安全知识。
7、社区宣传。组织开展安全知识进社区活动,落实各社区在安全月期间悬挂安全月主题横幅、张贴主题招贴画、宣传挂图,设置安全主题科普宣传橱窗、黑板报等。
市安委办将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协调单位积极参与省安委办组织的“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安全文化周、应急预案演练周、“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期间,市级有关部门还要认真组织本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并对各镇乡、街道进行指导和情况汇总。
四、“安全生产宣传月”咨询日活动
1、时间。6月16日。
2、地点。和平公园。
3、参加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建设局、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国土局、市质监局、市供电局、市科技局、市药监局、市气象局、市交警大队、市消防大队。
4、环境布置。悬挂安全月主题横幅,悬挂彩旗、气球,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月”主题招贴画、宣传挂图、展板等,烘托咨询日活动气氛。
5、宣传报道。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6、现场活动内容:各有关单位开展面向市民群众的各种安全生产知识咨询,展出宣传图板,发放宣传资料,播放教育警示片等。具体内容为:
(1)《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市政府“两个规定”等政策文件宣传,工矿企业安全生产知识咨询和图片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知识宣传咨询(市安全监管局、市应急办、市安全生产协会)。
(2)《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咨询,事故案例图片展(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3)消防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宣传咨询(市林业局、市消防支队)。
(4)《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职业病预防知识宣传咨询(市卫生局)。
(5)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宣传咨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及交警大队、市交通局)
(6)《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知识宣传咨询(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
(7)建设工程施工、燃气使用(市建设局、市建设安监站、市液化气公司、市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8)《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咨询(市质监局)。
(9)用电安全知识宣传咨询、发放电力设施保护宣传资料等(兰溪电业局、市电工协会)。
(10)雷电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咨询(市气象局)。
(11)防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预防科普知识宣传(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科协)。
(12)大中型商场安全常识宣传(市商务局)。
(13)人身、财产保险知识宣传咨询及有奖答题(人保财险、人寿保险、太平洋财险兰溪分公司)。
(14)有关安全生产具体问题咨询(市安委办)。
(15)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培训咨询(宣教中心)。
(16)“安全生产宣传月”咨询日签名活动。在和平公园开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民众签名活动(市安全监管局)。
市区其他活动地点布置和活动形式主要由各有关部门及街道(社区)负责组织,市级有关部门要布置好本行业、本区域的横幅、标语、挂图、彩旗等,烘托整体宣传氛围,同时积极参与市区“安全生产宣传月”咨询日活动。其他乡镇街道也要结合本地特点,围绕活动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咨询日集中宣传活动。
五、经费落实
各单位自行安排的活动经费自筹,全市性统一活动经费由市安委办向市财政申请专项经费。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早安排,周密部署。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和活动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要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方案,并落实相关部门和人员,安排必要经费,确保活动正常、有序、顺利进行。
(二)创新思路,丰富内容,注重实效。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总结历年“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经验基础上,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通过开展“立体式、全方位”的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要把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的实效性,真正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
(三)面向基层,针对员工,落实责任。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积极组织好全员参与的各项宣传活动,并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找隐患、反违章、杜事故”自查自纠活动,通过普法和教育,查摆差距和不足,确保从业人员在思想认识上有提升、在落实责任上有进步、在操作技能上有提高,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请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方案和总结,于5月30日前和6月30日前以传真和电子版形式上报市安委办。
篇三:救助站普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推进我系统文明创建工作,经局党委研究,特制定2012年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总载体,以创建文明和谐机关、树立优良的机关作风、建设良好思想道德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为目标,深入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以文明创建的新成效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改进机关作风,提升部门形象,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工作保障。
二、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
各科室、国土所(分局)要围绕局下达的创建目标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积极争先创优,认真组织开展争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文明单位”等活动。要通过文明创建活动,使本单位创建工作在原有基础上提档进位,在积极创建、争先创优中,推动队伍建设有新加强,业务工作有新促进,单位形象有新提升。
三、创建活动的工作要求
1、各类创建活动的争创标准和要求,应对照相关创建项目的考核指标要求执行。
2、各单位创建活动由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纳入局年度创建工作计划管理。
3、各创建单位的创建条件须处在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的前列,群众满意度须达到90%以上,原则上经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并推荐(创建主管机构专门组织考评的项目除外)。
4、为鼓励先进,对积极争创并获得荣誉的单位,按《xx县国土资源局2012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予以考核加分,并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
四、创建活动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局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史会方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杜祖江任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杜祖江同志兼任主任,任春喜同志任副主任,陈培芳、姜阿
二、沈明贤、许玉良、李晓新、高国勇、沈铭锋、顾成贤、张玉文、陈刚、王月昌、王会明、潘卫锋、孙中原、沈振兴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设在组宣科)。
(二)明确职责,加强督查。将创建工作纳入到国土资源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科室、所(分局)考核和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各基层所(分局)要切实把创建工作作为“强管理、创业绩、树形象”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实施,各基层所(分局)负责人为创建第一责任人,全力抓好本年度创建任务的落实。要确定专人负责,做好创建活动的具体工作。局机关科室要切实发挥“科室联所”制度的作用,积极协助、支持联系所(分局)开展创建活动。同时,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检查指导,及时协助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问题。
(三)注重结合,推动工作。要把创建工作与我局开展的两个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效能建设提速年活动结合起来,与“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活动结合起来,与推动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要以创建为动力来推动工作、改进作风、提升业绩;以创建的新成效来彰显新绩效、展示新风貌、树立新形象。
第二篇:2017年救助站工作计划[精选]2017年综合救助科工作计划
2017年,我们综合救助科要继续坚持科学发展观,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原则,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切实转变思维方式,创新工作方法,使救助服务水平日益提高。特制定年度计划如下:
一、强化党的理论学习,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1、严格按照站党委统一部署,结合救助工作实际,积极参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坚定信念,提高认识,推动救助事业的发展。
2、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学习人员、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效果四落实。通过理论学习,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创新工作思路,提高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
3、切实抓好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注重业务培训,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切实转变思维方式,创新工作方法,推进行业作风建设,内强素质,外素形象,努力提升服务水平。
二、切实抓好救助管理,提升救助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严格依法救助。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在站领导的指导下,帮助与亲人或者所在单位联系,全力以赴抓好对来站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接待服务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确保安全返乡。
2、做好救助服务。对求助人员热情服务,从生活上给予关心,精神上给予安慰。采取不同的方法,一是认真做好受助人员的思想工作,使他们树立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对伤、病、残和儿童的管理给予他们特殊的照顾和专人护理,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三是对健全的乞讨人员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四是对疑似精神病人要及时送往福利医院系统诊治,待病情稳定后护送其返回原籍。五是对危急重症的求助人员及时送往医院治疗。要以热情周到的服务,使每一位来站求助的人员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3、努力实现救助工作信息系统网络化。认真填写记录求助人员信息,完善基础数据、基础资料,建立和完善各种统计台帐,推进救助工作信息化管理。
4、加强救助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精细化管理,严格按照《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规范接待、救助、查询、宣教、离站等救助服务工作,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综合水平。
三、加强受助人员身份甄别查询,提高机构之间协作配合。在救助管理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求助人员虚报个人情况,或者因年老、年幼、精神残疾、病患等原因无法提供个人情况,给救助管理甄别查询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1、有一部分人,虽经照料和交流,但仍无法进行完整的自我表达,不能提供详细有效的情况,那么我们可以采取找公安、登新闻、拼语言、请翻译、实地查、全国救助信息系统以及流出地民政部门、救助站等方法对其进行甄别查询。
2、有精神残疾受助人员送到福利医院、福利院、康复中心等一边治疗一边询问,从而说出自己的姓名和家庭住址。确实无法完整说出的,通过找公安、登新闻、拼语言等方法对其进行甄别查询。
3、建立救助信息系统。充分利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把各级民政救助管理机构联结起来,实现市、乡镇救助网络全覆盖。使真正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有效遏制极个别“跑站者”恶意骗取救助资金的行为。
4、充分发动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与公安部门密切联系,确保甄别查询、安全管理等工作顺畅运行。拓展救助方式,坚持主动救助、分类救助等救助工作模式。
5、虽然我们在工作实践中对于求助人员的询查甄别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还不够成熟完善,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实践并加以改进。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每一名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才能切实发挥救助管理工作的社会保障作用。
四、做好受助人员档案管理工作,为做好救助工作提供依据。
1、原始资料求助登记表的回档工作,排列有序,便于查找。
2、每月做好科室台卡和报表的上报工作。
3、定时检查、监督救助系统及受助人员原始资料的填写情况。
4、强化信息平台建设。加强站内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熟悉救助管理系统各项操作流程,实现救助管理由资料化向系统化的转变。
5、建立救助对象备案制度,为受助人员建立完整的档案及音像资料,为做好救助工作提供依据。
五、加强管理,严格值班纪律,进一步完善各种规章制度。
1、组织科室人员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七不准”和救助工作“八不准”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
2、结合救助管理工作新情况制定新的《服务大厅值班人员工作职责》,明确值班工作人员的职责、任务和要求,进一步正规工作管理秩序。
3、加强检查督导,每天不定时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发动老同志做经验介绍,提高新同志处置问题的能力。带着多学习、多沟通、积极主动的态度,深入到救助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去。
4、增强责任感,增强服务意识,团队意识。积极主动把工作做到点上,落到实处,提高救助服务质量。
六、保持清醒头脑,树立安全理念,加强站内管理,特别是受助人员站内的安全管理。
1、安全责任明确化。落实安全责任制,以达到全员共管,形成合力,确保站内安全与稳定。
2.安全检查细致化。从受助人员入站到离站程序;从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到文明用语;从学习制度到承诺制度都做了明确规范,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法可依,体现了以制度管人和人性化的救助管理。
3.安全教育常态化。提高防范意识,杜绝安全事故,切实提高值班人员防火、防病、防人身伤害侵害的意识,树立基本的常识和技能,杜绝安全事故,消除站内安全隐患。
2016年11月6日
第三篇:七五普法工作计划(本站推荐)XX县区牛寨中学七五普法工作计划
为将普法工作落实好,做好201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特制定工作计划。
指导思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七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特别是围绕社会稳定开展普法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为构建富裕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17年我校普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做好“七五”普法工作总结和“七五”普法年度规划工作,按照县局等有关部门的部署,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活动;继续以领导干部,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将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结合起来,推动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平安和谐社会建设,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
一、做好普法“七五”总结和“七五”普法年度规划工作
1、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认真做好“七五”普法的各项工作。坚持服务教师和学生。紧紧围绕我校普法活动,我校发展的总体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服务于科学发展观在我校的全面贯彻落实;加快学校建设;服务于学校平安、和谐进步。
2、认真抓好“七五”普法的年度工作。“七五”普法是在新形势下进行的,起点更高,任务更重。我们要把组织实施“七五”普法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到位,经费落实。
3、制定出台“七五”普法规划和要点,我校按“七五”普法要点,结合本校实际,做好“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方案。
二、积极宣扬各类先进典型,推动普法工作不断发展,我校要发现、培育、推广各类普法典型,以带动本校普法工作。
1、抓好《宪法法》、新《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和普法阵地,采取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促进我校各项防治工作依法开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2、加大《教师法》等专业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坚持和完善各项学法制度,组织教职工多形式多渠道的学习,维护社会稳定、守法维权、社会热点问题等与依法治校和广大师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开展以“一学三讲”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部署,在全校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学三讲”活动,要突出宣传教师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使广大教职工真正懂得,学法用法不仅要讲权利,维护合法权益,也要讲义务,承担法律责任;宣传依法办事、人人守法、支持执法机关执行公务,维护法律权威。我校要结合实际,抓好落实,认真总结,不断把我校“一学三讲”主题教育活动推向深入。
四、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在进一步落实我校领导干部人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学法用法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围绕建设法治单位,结合反腐倡廉工作,在领导干部队伍中开展以《公务员法》、《信访条例》、《行政许可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预防职务犯罪、反商业贿赂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能力。结合本校实际和特点,继续推进我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起我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不断加强我校领导干部普法的针对性,不断提高其依法维权的意识。
五、认真做好普法工作。
以“法律进学校”活动为切入点,积极推动学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促进学校的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学校的法制化管理水平,推进平安和谐学校建设。以满足广大师生的法律需求,进一步做好“民主法治”创建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全面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促进我校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六、结合系列活动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我校要结合“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五一”劳动节、“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预防艾滋病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集中一定时间,组织全体人员,采取各种形式,开展相关的法制学习活动,形成普法的规模效应。
七、加强普法的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工作。
1、健全机构。以普法工作为契机,调整充实普法工作机构,明确职责,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
2、加强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完善以专职为主,兼职为辅的普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普法的作用,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普法队伍。要加强普法队伍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普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高度重视。要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要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二五”规划的高度,把普法工作纳入学校的工作规划。
4、落实经费。我校要切实保障普法经费落实到位,将其列入学校的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保障各项普法活动顺利进行。
XX县区牛寨中学
2017年2月24日
第四篇:救助站职责救助站职责
工作职责:
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民政部令第24号)之规定,XX县区救助管理站主要工作职责是在坚持“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下,对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在本市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无偿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对在站内实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对没有交迫费返回基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法律依据:
一、《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
二、《城市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施实细则》(民政部令第24号)
三、《XX省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规程》(鄂民政[2004]2号)。
承办事项:
XX县区救助管理站承办的具体事项是,在坚持“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下,对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无偿提供临时救助。
提交材料:
根据规定求助人员,应如产提供本人姓名、年龄、性别、居民身份证或者能够证明身份的其他证件、本人户口所在地、住所地。
办理程序:
1、求助人员到站口头申请救助或由群众引导护送进站求助。
2、接受救助站工作人员的询问及甄别。
3、如实提供本人基本情况。
4、属于救助对象的填写《XX省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受助登记表》存档。
5、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提供下列救助:
(1)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
(2)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
(3)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
(4)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
(5)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6、受助人员离站时,应按要求办理离闻手续。
注意事项:
1、因老年、年幼、残疾等原因无法提供个人情况的,应当先提供救助,再查明情况;
2、对不属于救助对象的工作人员要耐心说明不予救助的理由,并给予书面答复;
3、受助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救助站对已经提供的救助应立即终止
(1)受助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个人情况骗取救助的;
(2)受助人员不事先告知救助管理站而擅自离站的;
(3)受助人员救助期满,无正当理由不愿离站的。
提供的服务项目:
为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改进工作作风,以服务XX县区内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为宗旨,认真做好每一次救
助工作,让受助人员满意,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承诺服务时间:全天侯24小时服务,随时接待,登记求助。24小时求助电话:5232601。
二、服务形象要求。仪表端庄,服装整洁,佩证上岗,态度诚恳,主动热情,文明用语,服务周到。
三、因非主观因素未能提供所需服务的,应向求助对象作出解释并尽快解决。
四、求助人员进站求助,实行首问责任制。
五、服务内容:
1、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
2、提供基本条件的住处;
3、帮助与其亲属或所在单位联系;
4、对没有交通费的提供返乡车(船)票;
5、提供其它方面的救助。
第五篇:老城水利站2012年普法工作计划老城水利站2012年普法工作计划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为确保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现结合我站工作实际,对2012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明确职责,建立机构。
站成立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把普法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督办、有问责,明确水政组负责人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施。
二、切实做好宣传工作。
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宣传活动,围绕“大力加强农田水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宣传主题,结合当前水利工作实际,创新宣传方式,集中一定时间,组织人员,采取张贴宣传标语、拉宣传横幅等形式,向全社会宣传党和国家治水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水利重大决策部署,宣传中央和省两个1号文件,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的各项政策和重要举措,宣传国情、省情、水情、宣传水法规、水资源和河湖管理与保护的重要性,宣传大力加强农田水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粮食安全意识、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护意识和自觉遵守水法制意识。逐步形成人人珍惜水、维护水资源、维护水环境,自觉服从于水资源、水土保
持、水利工程、河道砂石、防汛与抗旱统一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全年不少于60学时。并鼓励职工积极开展自学,做好学习笔记,写出学习心得。同时,要协调好工作,认真组织职工参与各种形式的培训,大兴学法之风,努力提高全员法律意识和知识水平,切实增强依法治理能力。逐步建立懂法律、守纪律的水行政管理队伍。
四、组织开展执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堤防内禁脚、水库大坝上下游禁区内、排灌渠道内兴建违章建筑和阻洪设施的行为;是否有未经许可擅自采砂、淘金影响河势稳定和堤防安全的行为,有无影响行洪的迷魂阵和其他阻水障碍物;是否有破坏水利设施的违法行为。在检查中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紧紧抓住政府关心、群众瞩目、舆论关注的典型水事案件,边执法边宣传,对发现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将依法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借助新闻媒体通过以案说法、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对水事违法案件进行跟踪报道或舆论监督,以达到更佳的宣传效果。
201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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