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杨家坳乡卫生院2012年 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为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管理,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主管局目标管理要求,特拟定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一、认真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XX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积极协助政府开展计划生育工作。 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严禁本单位出现违法生育行为和违反计划生育其他规定行为。严禁为计划生育对象出具假证明。 三、规范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业务工作。 对孕产妇进行产前检查和接生时,要检查计划生育服务证(生育证),对无证怀孕者,要及时报告计生部门,协助落实节育措施,并做好登记。严禁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严禁开展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品使用。严禁开展摘取宫内节育器等非法手术。加强b超检查管理,做好b超检查登记,严禁胎儿性别检查鉴定。 四、协同计生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加强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的宣传和技术服务工作,新法接生率达100%。 五、计划生育信息报告工作与计生部门保持联系,按时报告住院分娩的生育个案信息、流动人口婚育信息等。 杨家坳乡卫生院 2012/3/29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