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规范我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4号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及关于印发xx县2014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始安监管20145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切实加强
2、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非煤矿山的督查,进一步规范我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年度监管工作,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督促非煤矿山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依法依规生产;促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得以进一步提高,从而实现安全生产。 三、主要任务 全面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督查工作,通过更加严格的安全检查和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检查工作安排根据国家安全监
3、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的要求、执法检查工作日情况和非煤矿山企业的监管重点以及分布情况等,并按照重点领域应当每年至少覆盖1次的要求,本年度的非煤矿山检查安排将对重点监管的露天石场进行4次以上日常监察。具体安排见附表城南镇2014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计划安排表。 五、检查内容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4号令)的要求,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
4、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八)存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
5、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三)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四)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六)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七)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八)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九)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第4页 共4页